牙签虽小,不予不取
2015/5/22   热度:202
“师父,我皈依三十多年了,从没浪费过任何东西,也不敢做一丁点错因果的事。可是最近两年胃里总是有针扎一样的感觉,去医院检查,还说我的胃象年青人一样好。不知我造了什么业,麻烦师父也给我看看。” 妙法老和尚笑着说:“我今天开了个胃病专科门诊,生意很兴隆。”大家都笑了起来。 师父接着说:“你这几年,每到吃过饭都要用牙签剔牙吧?” “是的,我的牙齿有了缝隙,吃过饭后要用牙签剔一剔。” “你常去外边餐馆吃饭是吧?”师父又问。 “是的。” “饭后剔过牙,临走时,你是不是还要从牙签筒里捏上几根牙签带走啊?” 老居士显得很惊讶:“我和老伴每次在外边用餐都要花上一、二十元,我用几根牙签也有罪呀?” “是啊,牙签是免费提供给客人就餐时使用的,你就是一次吃饭花一、二百元,也不可以随便多拿牙签带回去使用,除非你和服务员打过招呼。不打招呼就拿走,虽不属偷窃,却是贪心。尽管这个贪心小而又小,谁看到也不会责怪你,可是你是发菩提心的老居士,‘不予不取,一草一木不可贪得’这个道理,修菩萨行的人不可不明白。现在你懂了吗?” 此时,老居士法喜充满,高兴的说:“懂了,师父。” 妙法老和尚接着说:“对一个修菩萨行的人来说,举心动念很重要。因为多拿几颗牙签而胃不舒服,这实际上也是佛菩萨对你的加持,防微杜渐,助你今生修成正果。正所谓‘於虚空中转微细惑,在微尘里转大法轮’。明白了道理,病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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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世间人都讲“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认为我们自私自利是正常的。其实人要为己,才天诛地灭。比如你为自己,以非法的手段夺取别人的生命财产,到最后被法院判死刑,那就天诛地灭了。而世出世间,古圣先贤都不为自己,天没诛他,地也没灭他,反而得到社会广大群众的尊敬,且流芳百世。“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是对的,只是我们现代人将其意思弄错了。为,是修为的意思,这句话正确的意思是如果人不修身,那么就会为天地所不容。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