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某频梦女鬼索命


2015/5/22    热度:236   

  清代顺治年间,浙江省嘉兴县钱某,青年时代,尚未考取秀才,曾在乡民某家设塾为师,某家的女儿,芳龄十七,待字闺中。

  某年清明节,馆主人全家,都外出扫墓,只留十七岁的女儿,在家看门。

  平日老师道貌岸然,除了授课讲书以外,很少与女孩讲话,可是现在只剩老师与女孩,二人就不免谈得热络起来,他竟不顾师道的尊严,与女孩发生不可告人的关系。

  纸包不住火,一个多月以后,女孩感觉饮食无味,时欲呕吐,再过两个多月,肚子逐渐隆大起来。她的父母心知有异,加以诘问,女孩据实以告。

  馆主人夫妇,知道女儿已被钱某奸污,极为愤怒,可是丑事张扬出去,颇觉没有颜面,反正女儿迟早要嫁人,好在钱某是一个读书人,相貌也不差,索性把女儿嫁给钱某,岂不解决了问题。

  夫妇二人商量已定,就找钱某谈判,哪知钱某坚不承认曾与女孩发生关系,且还十分严肃的说:“你的女儿自己不规矩,与我毫不相干,谁知道她与什么人野合,我怎么可娶你们不清不白的女儿为妻呢?你的女儿嫁不掉,不要诬赖到我身上呀!”

  馆主人看到钱某这样无理,虽然满腹怨恨,但苦无证据,只得转而责骂女儿。可怜的女孩,受到这样的欺侮与冤屈,竟投环自杀了。

  钱某辞去教职,返还自己故居后,每夜梦见那女孩,抱着刚出生的婴儿,向钱某哭泣的说:“这小孩明明是你下的种,可是你这人面兽心的畜生,竟坚决否认,害我冤屈而死,现在我死不甘心,一定向你索命!”

  后来钱某考取了秀才,谋得江苏省江宁县司理的官职,适值发生民变,政府派他调查此案,可是他竟收受嫌犯的贿赂,经人告发,上级处他死刑,死刑命令下达之日,又梦见那女孩以红巾系缚他的颈项,第二日,钱某即被执行绞刑处死。

  少女与人苟合,受了身孕,或生下小孩,倘若当事的男人能承认而娶她为妻,那还可以收场。可是有不少坏心肠的男人,像上述清代的钱某一样,不肯承认,那就会发生悲剧。到了现代,未婚妈妈已成为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应如何挽救可悲的社会风气,值得有心人大家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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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今天的社会,人与人都讲究利害,有利就是朋友,可以往来;没有利就对立了,就是敌人。这在佛法里面讲,这是畜生法界、饿鬼法界、地狱法界,这不是人法界。人法界,佛讲得很清楚,人人都能够修行五戒十善,这是人法界。佛经上讲真正发大菩提心,舍己为人,为一切众生服务,那是菩萨法界、阿罗汉法界。所以作为佛的学生,我们自己想想,是不是真的学佛?你真的是佛菩萨的学生,那你就得学佛菩萨,要给社会大众做好样子。佛法是爱的教育,慈悲的教育。别人对我不好,我对他更好,要感化他,把恶人变成好人、把坏事变成好事。绝对不是说这个人不好,我们就不要他、开除他,这不是教育。怎么样把不善变成善,把迷惑变成觉悟,这才是教育。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