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扬彭措仁波切答:上供的供果,上供的人可以自己吃吗?


2014/9/6    热度:440   

 

您说佛前的供果在供完后,上供的人自己不可以吃,吃了即是偷盗,那么送给其它人吃不也是一样的吗?

嘉扬彭措仁波切答:这两种是完全不一样的。若将佛的物品以无贪之心给众生结缘,即可以此方便而令众生与三宝结下善缘,如此做是符合佛陀心意的,也不会触犯偷盗戒。若是以贪心自己食用,即是违背了佛陀的心意与教言,故属于偷盗。因为在发心供佛的那一刹那起,这些水果已经成为了佛物,既已成为佛物就有护法神来守护,护法神对其供果有执着,故私自食用不仅会犯盗佛物罪,而且还会令护法恼怒。上供的人有管理佛物的权利,但是没有享用佛物的资格。

若是以供果给众生结缘,即可以令众生与三宝方便地结下了善缘,以此善缘在将来业果成熟时,即可以归投于三宝门下,而获得出世之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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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世出世间,大圣大贤没有别的,他没有私心,一切为众生服务。佛法讲度众生,“度”就是今天讲的服务。能够舍己为人,无条件地为一切众生服务,这是大慈大悲,这个叫大菩提心。不肯舍己为人的人,始终不能成就。众生有苦难,你有能力帮助,你不肯帮助,你想等到极乐世界学成后再来帮助,你要是有这种想法,极乐世界你去不了。那怎样是到极乐世界学成再来?现在看到众生苦,我确实没有能力帮助,我要到西方极乐世界去学本事,这个行。你现在有能力,你不肯做,那你跟阿弥陀佛的本愿是相违背的。如果你有一分能力帮一分,有两分能力帮两分,那你的功德是就是圆满的。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