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法师答:释迦牟尼佛主张不偷盗的意义何在?


2014/9/6    热度:234   

  如本法师答:不与而取他物,暗中取得,名之为偷盗(梵语adattadana)。物物有主,非分之财,求之不得犯偷盗大丧良知,非义也,不能入佛道。

  若偷取、劫取、骗取、胁取、恶性赌博、经济犯罪、偷税,走法律漏洞皆犯偷盗之嫌。偷盗(梵语adattadana)之罪报轻重有别,若盗十方僧物,现前僧物,其罪重于杀八万四千父母及五逆罪。盗五钱是属于重罪。盗三宝物、师长、父母、发菩提心人之物,是属于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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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往生必须具备的条件,《无量寿经》上教导我们,“发菩提心,一向专念”,这是最高的指导原则。我们的菩提心有没有发?没有。想发,发不出来,什么原因?没有十善业道。佛法的大根大本,是建立在十善业道的基础上,没有十善业道,就什么法都没有!念佛,许多人念得不相应,不相应的原因在哪里?心行不善。《无量寿经》正宗分的前面,佛说得很好,学佛从哪里学起?从“善护三业”做起,这一句经文比什么都重要。“善护口业,不讥他过;善护身业,不失律仪;善护意业,清净无染”,这三句是什么?这三句就是《十善业道》。 摘录自佛言网由明华居士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