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师答:借他人经而不还者,应犯何罪耶?
2014/9/6   热度:451
弘一大师答:若因未还,令主生疑者,中罪;若心决绝不还者,重罪。 智敏上师释:另外一个,“借他人经而不还者”,犯什么罪?人家的经书,你借了之后不还了。这个很多啊,这些人,感到很好,我借借,借了之后实际上就是要,要去了不还了,人家是借给你的,你拿起走了,犯什么罪?“若因未还,令主生疑者,中罪;若心决绝不还者,重罪”,假使你还没有还,这个经书的主人怀疑了,“是不是他要去了?”还没有决定,这是中等罪;假使说心决定不还了,根本罪。所以说你借了经不还的话,根本的盗罪,这个也是很严重,不要贪一点小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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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言佛语:佛不在世的时候,地藏菩萨是释迦牟尼佛的代表人,世尊没有委托给别的菩萨,把这个事情委托给地藏菩萨。由此可知,世尊灭度之后,弥勒未出世之前,对于一切众生用什么方法来教化?《地藏菩萨本愿经》,这是世尊嘱咐的。 (摘录自佛言网,由佛前明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