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明学习 内明 净土宗 禅宗 密宗 成实宗 地论宗 法相宗 华严宗 律宗 南传 涅盘宗 毗昙宗 三论宗 摄论宗 天台宗 综论 其它护持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31课

发布人:admin   下载DOC格式文档    微信分享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31课

 

  现在继续辅导《入菩萨行论》,前面所讲的内容主要是生起菩提心的加行,正行和后行。加行部分分了两个科判,一个是“净化自相续”,另一个是“为利他而修心”。“净化自相续”的修法分八个部分,其内容我们已经学习完。当然,学习这八个部分所需要的时间很短,但关键是我们学习完之后,还要进一步深入,让修法变成自己内心的东西。

  实际上,《入菩萨行论》是寂天菩萨相续中流露出来的殊胜窍诀,寂天菩萨本身完全处于这样的状态中;上师给我们传讲时,也是上师智慧的自然流露;而现在我们要让《入行论》的教义变成自己的智慧、自己的修行境界,就要靠我们自己不断地串习,单单学习过是完全不足够的,必须要长时间地思维,从而遣除错误的理解,巩固正确的认识,之后通过反复地观修,让法义融入自己的内心,心和法完全融为一味一体,只要我们一起心、一动念就是法义。

  现在我们往往会有一种体会:在闻思法义的时候,会觉得法很殊胜,但是一旦放下书本,不再思维,法就好像跟自己没有关系。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因为我们的心还是心,法还是法,二者没有完全融合在一起。思维法义时会有一点印象,但不思维的时候,或者被其他事情缠住了,就无法忆念正法,就会按照自己固有的思维模式去思考问题。学习论典的目的,就是让我们按照菩萨行的思维方式去思维,按照菩萨行的行为去行持,但我们在做事的时候,往往是按照轮回的思维模式、轮回的行为去行持,无法按菩萨行的方式。当然并不是说有两种完全不同的思维模式:一个轮回思维模式,一个菩萨行的思维模式。实际上我们在轮回中修行,就是要把随顺轮回的心态和行为,以菩萨行的方式进行庄严,在轮回中通过利他心、利他行来改变自己。真正通过长时间的观修,我们的心就会变成菩萨心,一动念都是利他的念头,这种效果要通过长时间修行之后才能够达到。

  平时我们在学完佛法之后,往往会形成一种很大的落差,听法的时候好像自己应该成为一个菩萨,一旦遇到事情,就会觉得自己是个很糟糕的修行者,很容易出现这种心态和情况。当然,作为一个初学者,这也是很正常的,但毕竟我们已经掌握了修法,应该慢慢地运用它,向佛法所提到的境界去靠近。如果不努力,那么心永远是心,法永远是法,二者之间永远都是有距离的。

  所以虽然“净化自相续”的部分学完了,但还需要进一步的巩固。修习佛法是生生世世的事情,乃至没有成就菩萨果位之前,这些修法都是要修持的。愿一切听闻《入行论》的道友都能够重视这部论典中的窍诀,并经常串习。

  接下来宣讲加行当中的第二个科判:为利他而修心,为了利益众生而修持自己的心。修心分很多种,一种是为了自己能够生起出离心而修心:比如《开启修心门扉》,还有《扎嘎山法》,这一类的论著是阐释看破今世、舍弃今生的修心法要;另外,也有在看破今世而生起出离心的基础上,为了利他而修心;还有一部分是为了证悟空性而修心。

  庚二(为利他而修心)分二:一、总说布施一切;二、别说布施身体。

  为了利他而修心有很多种,此处主要是以布施为例,说明为利他而修心的方法,并不是只有布施才是利他。

  辛一(总说布施一切)分二:一、所施;二、原因。

  科判当中讲,我们修持布施要将一切财富都布施给众生,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分别宣说了所布施和布施的原因。第一个所布施就是指布施的范畴,应当要布施一切。

  壬一、所施:

  为利有情故,不吝尽施舍,

  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

  首先,此处点出了菩萨是为了利益有情才做布施的。为什么呢?因为初学菩萨的利他心不深入,有时会忘失这一宗旨,所以寂天菩萨在论典中处处为我们点出核心所在:就是为了利益有情。

  有时候我们的布施不是为了利他。在弥勒菩萨所造的《经庄严论》中提到,菩萨的布施远离两个企图:第一,不是为了别人的报恩。现在有些人做了布施总是记着,觉得我今天帮助了你,以后当我落难时你就应该帮助我;或者我给你布施,你应该有所表示,至少要听到一声谢谢自己才满足。菩萨布施不会希求别人的一声感谢,也不是为了今世获得报恩,而凡夫众生容易为了希求回报而行布施。

  第二,不是为了异熟果。初学者容易为了异熟果而布施。在佛经论典中,讲了很多今生布施后世得相应异熟果的公案,众生看了会很欢喜,会想尽量多做布施,因为果报很诱人很殊胜,诚信因果的人就会去布施,这样对不对?也不能说不对。但是菩萨的发心更加清净,不是为了后世成熟异熟果而做布施,完全是为了利益众生,只要众生获得利益,自己是否得到今世的感恩、后世的果报都无所谓。那么果报是否会获得呢?当然会得到,只要做了布施一定会有殊胜的果报,这是绝对的。菩萨虽然不求,但不等于没有,而且菩萨因为不希求,后世得到的异熟果还会更殊胜,从因果不虚的角度来讲是肯定的。关键是菩萨并没有因为想要有所得而行布施,而是在一心利他的时候,果报顺便获得,对菩萨而言,得或不得无有差别,他就是为了利益众生,这就是“为利有情故”。同时也提醒我们:最好的布施心态是不求一切,真正为了众生去布施。我们可以慢慢地靠近这个目标。

  “不吝”是指没有吝啬心。上师仁波切在宣讲《入行论》时多次提到:布施时不吝啬很重要!在某种场合中,若当众捐款,如果觉得众目睽睽之下面子上过不去,虽然很舍不得,但是迫于压力捐了一百元,实际上带有吝啬心,这样的布施就不能成为清净的布施。上师说,如果十元钱可以毫不吝啬地捐出来,那么就捐十元好了,经常性地捐十元,成为家常便饭后,就可以慢慢提高一个档次,捐二十元的感觉和捐十元差不多了,就捐二十元……逐渐逐渐地打破我们的悭吝心,这样的布施会很有力量。而不能认为菩萨把头都布施了,我也应该如是随学,菩萨布施头颅是无有一丝悭吝之心的,与我们捐十元钱的心态相同,所以菩萨能够做得到的,我们不一定能做到。布施关键在于打破自己的悭吝心,而不是强调外在的行为,为了让别人看得起自己而布施,这种心态很有问题。布施,一方面让对方获得帮助,更关键的是在于打破自己的悭吝,让心逐渐成熟起来。此处“为利他而修心”主要是为了利他而打破悭吝心,这一点很重要。

  “尽施舍”是布施境界的一个标准,是指没有悭吝地完全施舍,现在我们还不一定做得到。完全施舍什么呢?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完全布施自己的受用;第二类,完全布施自己的身体;第三类,完全布施自己的三世一切善。

  如果有必要将三类所施物进行排序,受用如钱财、用具、食物、衣服,乃至于房屋、车辆等等,这些受用与身体相比,我们对身体更为重视,所以受用相对较轻。一般来讲,受用也分为一般财富、重要财富、最重要的财富。但是,如果要在舍弃身体与舍弃受用之间做出选择,大多数情况下人们会选择舍弃受用。比如说,大地震来了,虽然家里有很多值钱的古董等受用,但是如果不跑出去,身体肯定没有了,很多人都会选择逃命要紧,只要人还在,其他一切都可以重来。在此前提之下,受用是次要的,身体更重要,所以受用相对容易布施。

  第二类是布施身体。我们对受用是很执著的,但是对受用的执著,不如执著身体的程度深。从小就执著身体,乃至死亡。我们为什么怕死呢?因为我们要舍弃身体了。因为对于身体的执著更深一些,所以当我们能够对布施受用不会有任何悭吝心时,就可以考虑身体的布施。

  最后一类是布施一切善根。有时候我们会这样想:身体虽然很重要,但是舍弃了这一个身体,毕竟还有后世,也许通过今生的修法,我来世可以获得一个更好的身体,所以会认为,只要有善根的支撑,今生当中舍弃身体,还是可以接受的。当然,一般的世间人对身体、受用是很执著的,二者相比,身体更加重要;对于修行者而言,身体和善根相比,如果相信因果,他会觉得善根更重要。学习无常之后,我们知道,在死亡的时候,身体也好,财富也好,都要舍弃,唯一能带走的,就是业,当然带走善业是最好的。所以,对于深信因果的人,只要善根在,自己的未来就是光明的,所以他可以为了后世的安乐舍弃今生的身体。当然不修行的人,对于善根根本不相信,更不会在乎。修行人、菩萨深刻地了知善根的作用,但如果还没有达到很深的菩提心,对善根的执著会很大。所以,要打破悭吝,为了利益众生,我们要把一切受用、身体乃至三世一切善根布施众生。

  以上宣讲了将自己的一切全部进行布施,这个所施的范围是很广的,从受用到身体,再到善根。受用属于身外之物,身体属于自身,善根是心上的法,当然真正的心不可能布施给众生,但心上的善根、习气、种子都布施了,包括了身心内外的一切,就已经没有剩下什么了,这就是所施当中布施一切的意思。

  壬二、原因:

  对所用的东西为什么要这样布施?如果没有一个合理的原因,找不到一个根据,我们就不愿意布施。如果不是因为对众生有帮助的话,谁都不愿真实去布施。世间人捐款的时候,要不觉得对人有所帮助,可以解除他们的痛苦,所以捐钱捐物;或者觉得捐款之后可以出名;或者可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都是看到某种利益和必要才布施。作为一个凡夫修行者也一样,看到某种必要才真正愿意去布施,如果没有看到某种必要,即便强迫你去布施,那是非常勉强的,没有真实意义。所以紧接着讲第二条:原因,为什么要把最贵重、最执著的东西布施给一切众生呢?必须要弄清楚原因,我们才能够真实的投入。

  舍尽则脱苦,吾心成涅槃,

  死时既须舍,何若生尽施。

  此处讲了两个根据,第一、二句是第一个根据,第三、四句是第二个根据。

  首先讲第一个根据,为什么这样做布施?“舍尽则脱苦,吾心成涅槃”。我们之所以漂流轮回感受痛苦,就是因为有执著,执著“我”就形成了我执,这就是轮回的大无明,是一切流转的根本因,其余的烦恼、恶业等一切轮回痛苦都是因为我执才得以显现。因为很执著自己身体的缘故,不愿因修行而令身体受苦,觉得身体比法更重要:在身体不受累的前提下可以学法,若受累就不愿学了。这就是因为对身体很执著,从而成为一个导致懒散的因。为什么有人要去杀生、偷盗呢?因为要解决吃饭、穿衣、买房子等问题,为了贪著身体造了很多业,原因何在?就是贪身。以此类推,很多痛苦都是因为执著而引发的。要脱苦就要放舍对这些法的执著,所以颂词中讲“舍尽则脱苦”。因为苦是由执著而来,如果要脱苦必须要放弃对世间法的执著,能够放下多少就能够脱离多少,全部放舍就可以脱尽一切苦。如果我们放弃对世间法的执著,就会从不断追求物质的成败得失的痛苦当中解脱出来;如果我们完全舍弃对“我”的执著,就能从流转轮回的根本因“我执”上解脱出来。所以放弃一部分就脱离一部分的苦,如果舍尽了就脱离一切苦。

  接下来讲“吾心成涅槃”。既然远离了一切执著,心就寂灭了。从严格意义上讲,涅槃的意思就是圆寂,圆是指证得圆满功德,寂就是寂灭一切烦恼。我们不得解脱,感受痛苦就是因为执著,如果能够放弃执著就会远离一切痛苦,这是圣者给我们开示的殊胜解脱之道。凡夫众生无法了知这一点,认为只有不放弃才能够享受,但这只是暂时的获得,实际上在紧紧抓住的过程中,会延伸出很多额外的烦恼,而且执著的过程本身也是痛苦的自性,所以要真正脱苦必须舍掉一切。如果执著受用就会引发由受用产生的痛苦;如果执著身体就会引发由身体产生的痛苦;如果执著善根就会引发执著善根而产生的痛苦。

  执著善根的痛苦:比如说一个菩萨对自己的善根很执著,不愿意回向给众生,那么这个善根就不能引发广大的菩提心、菩萨行,从而导致他的心无法解脱,其本身是一种痛苦。在苦中包括:苦苦、变苦、行苦,善根虽然是一种善法,但它仍然属于苦的范畴。论典当中将轮回分为两类:分段的生死轮回和细微的流转轮回,第二种就是因为没有断尽一切执著而引发的,所以如果不断尽对善根的执著,无法真实获得菩萨道,因此必须把自己所执著的善根也舍掉,最好的方法就是布施给一切众生。这是一种放舍,它与罪犯被捉之后发誓以后不再犯法的放舍完全不同,菩萨放舍的是执著,但不等于不再造善根,菩萨还会为了利益一切有情不断地造善法,因为能利益自他的,除了善根之外绝无其他。所以舍弃的是利益自己而造善的错误想法,放舍还是打开心胸的一种修法。因此“舍尽则脱苦”,不管粗大或细微的苦,惟有舍尽之后心才会觉悟,才会成为自他二利的佛陀。

  以前因为不了知而痛苦,如今我们通过学习《入行论》知道了正确的方法,为什么不实践呢?应当逐渐习惯布施自己所执著的东西,通过放舍让自己的心获得解脱自在。当然不可能一步到位,突然间从执著很强的凡夫变成能够放舍一切的大菩萨,这是不现实的。首先要了知次第,再逐渐地修持放舍之道,先从财富受用开始,能够不悭吝地布施,逐渐让自己的心开放,习惯之后再逐渐布施身体、善根。

  放舍的必要性第一个是“吾心成涅槃”,通过这样修法可以让自己获得圆满觉悟之果,必要性相当大,所以应该修持布施,而且所施的物品一定是内外一切物。如果此时还有所保留,就会顾虑:把所有东西都布施了自己怎么办?实际上还是无法从一切痛苦中脱离。因为有所保留就是有所执著,就会有痛苦,所以此处将所施安立为身心内外所有一切,因为这些东西就是引发我们执著的因,会进一步引发痛苦。每个众生都想脱苦,如果真的想获得自在,就必须要放弃一切。当然这个过程是痛苦的,会很纠结,为什么呢?是因为没考虑到放舍能够带来的利益,或者没有对比执著带来的痛苦和放舍带来的安乐,对其因果没有真正去分析。我们的惯性思维是:如果要安乐就要牢牢抓住,比如外道修法抓住“我”不放,只要“我”在就可以修道,“我”就可以解脱;众生把钱抓住,认为只要有钱就可以获得安乐,心里才会踏实。如果放弃,就像一个人在海里面船沉了,此时死命抓住一块木板,他觉得那是救命稻草,只有牢牢抓住不放才会心安,让他把木板放掉是绝无可能的,这就是众生的心态。我们现在就处于这样的心态中,所以让我们舍弃财富、身体,会认为放舍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感觉处在危险的境地中没有安全感,所以众生修道很难与正法相应的原因就在这里。佛菩萨看在眼中,也是使用了很多方便,安排了三个无数劫的时间让众生去习惯能够放弃,最后舍尽了才能成佛,这是第一个必要。

  第二个必要是“死时既须舍,何若生尽施”。为什么现在就要修布施呢?善根方面不用多说,身体和受用这两者,即便是牢牢地执著它舍不得放弃,死亡到来的时候,谁都没办法带走自己的身体,哪怕一根头发;谁都没办法带走自己的财富,哪怕一分钱一根针,所以死的时候,一切身体和身外之物都要被迫舍弃。而且被迫舍弃和主动舍弃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在被迫放弃的时候,心存强烈的执著,心态很痛苦,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死的时候把眼睛睁得大大的,手里还紧紧抓住执著的东西不放,因为执著,死的时候就会痛苦。按照中阴的教法,死的时候执著某些事物,神识很容易转到那上面而感受恶趣的身相,《极乐愿文大疏》当中这方面的公案很多。所以,被迫放弃的时候,自己处在非常不情愿的心态中,有很深的贪念,会因此而引发很深的痛苦,所以贪著越大痛苦就越大。就好像世间上一对恋人,正在热恋的时候被拆散,会非常非常地难受。所以,对世间法非常的执著,因为死亡而必须要放舍,这种不可抗的力量出现的时候,那种被迫分离的心态很痛苦。

  “何若生尽施”:既然被迫放弃时如此痛苦,还不如现在主动放弃。怎么样主动放弃呢?就是布施给一切众生,因为只有用于利益众生才是最有价值的。或许有人认为还有很多放弃的方式:烧了、扔到水里等等,这样做自己不能用,其他人也不能用,虽然是放弃了,但效果不理想。既然放弃了,就可以给予众生,让众生享受财富而得到安乐,自己既解脱了执著,也积累了善根,各得其乐,何乐而不为呢?一方面,布施众生是最好的主动放弃的方式,另外,因为早已布施众生,早已主动放弃,心理有所准备,即便是死亡到来的时候,要和自己的财富、身体分离,也不会有任何痛苦。因此,主动放舍有很多利益。

  死亡时都是要舍弃一切的,这些问题我们要经常思考,这样才会看得比较淡,执著减轻,痛苦也会减少。如果自己的痛苦少了,头脑会更清晰,可以生起智慧去深入法义。相反,如果每天都处在执著当中,智慧不清晰,那么看法本、打坐时都会出现世间上纷繁散乱的事情,又如何能深入法义呢?更不会懂得抉择圣人的解脱之道。如果主动地放舍,认为一切执著的对境可有可无,对财富受用没有很强的执著,这种心态可以帮助自己得到一个清晰的思维,在此基础上才能深入法义,才能深入思维空性、思维因果,可以更加清晰地了知甚深的含义——而不只是在昏浊的大脑中,留下词句大概的印象,其中甚深的含义,对解脱有什么必要和帮助完全不明白。所以,主动放舍能够帮助我们在学佛的过程中生起清净的智慧,了知这一道理之后,应当进一步开始修持放舍之道。

  辛二(别说布施身体)分二:一、布施缘自己而造业之众生;二、回向成为利众之因。

  壬一(布施缘自己而造业之众生)分二:一、无条件而布施;二、发愿成为利益之因。

  此处宣讲布施身体。关于布施身体的问题,上师在宣讲布施的时候经常提到,佛陀在经典中也经常提。佛经中讲要布施身体,是因为我们对身体的执著导致了轮回众多的痛苦,虽然布施身体很难做到,但必定还是要放弃。但是布施身体是属于一种比较成熟的修法,或者说比较高层次的修法,因此佛陀并没有要求初学的菩萨一开始就要做到根本不考虑自己,完全奉献给众生。此处虽然讲到了布施身体的内容,但对于初学众生而言,佛并不开许,甚至不支持去布施身体,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们不用感到害怕,因为初学者法义没有融入相续,对身体还是相当执著的,如果一开始就要把自己的头布施出去,那很多众生会觉得菩萨行不是自己能修的,有可能就退失了。佛的意思是等到自己的功德成熟之后,为了打破对身体的执著障碍,在因缘条件成熟的前提之下,可以布施身体,而不是现在就要布施,这个是我们的目标,将来要逐渐达到这样的境界。还没有到达这种很高的境界之前,我们可以按照颂词的教义相应地行持,首先从学习开始。

  癸一、无条件而布施:

  吾既将此身,随顺施有情,

  一任彼欢喜,恒常打骂杀。

  我既然把身体已经布施给了一切众生,任凭他们的高兴,可以随意处置,可以恒常地打骂,甚至杀死。

  此处的含义可以有很多解释,总的来说表达了什么含义呢?一个菩萨已经到达完全利他,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丝毫执著的境界。比如说释迦牟尼佛在因地做菩萨时,有些人要他的头,他就把头布施了。至于菩萨登地之后,倘若众生真要杀他,他是否随顺众生杀害,这是不一定的,不接受并不能说明菩萨还有执著,菩萨并不是只要到达了能够布施头的境界,不管是谁来打骂杀都应完全接受,为什么呢?因为菩萨对身体没有任何的耽著,在某种因缘条件之下,他可以让众生打骂杀害,这个毫无疑问。如果这样的方式对众生最有利益,他就会以此来利益众生;但如果这个方式对众生并没有利益,他可能就不会这样做。所以判断是否是菩萨的标准,并不是杀他而他不还手,不能够通过外在的行为作为判断的依据。菩萨肯定有这样的境界,但是有时候,他如果被杀害,则会中断对其他很多众生的利益,因缘时机还不成熟是不能这样做的。菩萨是否做一件事情,都会考量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益众生,所以即使到达这样的境界,具备这样的能力,但是是否一切场合他都会这样做呢,需要观待时机是否成熟。

  这个颂词的意义对我们凡夫人而言境界很高,但是我们不能认为境界太高了和自己无关。虽然我们做不到“一任彼欢喜,恒常打骂杀”,但至少能够有效地遏止住自己的嗔恚心。凡夫人有惯性的思维,如果别人打我,我就要打他;骂我,我就要骂他;杀我或我的亲人,就要杀人偿命,今生杀不了你,发愿后世也要报仇。所以凡夫人的思维没有一点忍耐心,完全随自己的习气处理问题。现在我们学习了这个颂词,虽然不能完全做到这么高的标准,但是至少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能够合理思维,不会像最初完全未调心之时,产生强烈的报复心态。按照自身不同境界来观待这个颂词,也会得到很大的启发,如果学习佛法多年修行有素,完全不起嗔心的境界也可以达到。

  我们完全把身体布施给众生,有时候是表现为安忍打骂杀,但更多的情况则是像上师那样,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用在利益众生上,没有为自己的事利用身体,相当于已经把身体布施给了众生,这也是一种完全的布施。我们修行的时候时常有一些私心杂念,用自己的身体做一些自己的事情。但菩萨相续中充满了慈悲心、菩提心,用自己的身体恒常性地利益众生,这也是布施身体的一种方式。所以这里表达的境界主要是菩萨完全无条件、不求回报,也不为自己的异熟果报,众生知道也好不知道也好,他都是一心一意地利益众生,这个心非常的清净,非常的伟大。有时候,我们做微少布施都会想方设法让别人知道,但菩萨只要能利益众生,别人是否知道他并不在乎。所以我们要将自己的心逐渐调整到这样无条件布施的状态中,这是很关键的。

  纵人戏我身,侵侮并讥讽,

  吾身既已施,云何复珍惜?

  纵然有人戏弄我,乃至侵犯我、侮辱我、欺负我,我的身体既然已经布施给众生了,为什么现在又开始珍惜自己的身体了呢?这是不应该的。

  世间人如果没学菩萨道,遇到别人戏弄自己,骑在自己身上,经常欺负自己等情况,有能力的人会反抗,没有能力的人会记恨在心,受到别人的挖苦也会反唇相讥感觉很快意。凡夫人认为他人不能对自己侮辱伤害,表现出对身体的强烈执著。菩萨的思维方式完全不同,他要放弃的就是对身体的执著,为了利益众生而布施身体,身体就不再属于自己而属于众生了,众生想要戏弄,也是戏弄众生的身体;要侮辱,也是侮辱众生的身体;要讥讽,也是讥讽众生的身体,按理来讲已经和自己没有关系了。比如,把一个钟布施给张三之后就不再属于我,张三要把这个钟卖掉或者收藏,砸坏还是诅咒,我有什么可珍惜的呢?别人对这个钟如何侮辱已经与我无关。有人会想,如果是一个钟布施出去,我眼不见心不烦,他折磨钟还是赞叹钟是他的事,好像可以忍受,但身体不一样,身体和我的心是连在一起的,骂我打我,我的心都能了知,似乎很难忍受。但实际上这也是习惯的问题,本来心和身并不是真正的一体,只是我们习惯于把身体执著为心,心执著为身体,好象二者是一体的。如果长期修习,把身体布施给众生,会真正达到身体已经不属于自己而是属于众生的境界,所以任其打骂都可以忍受。我们如果没有长时间的去习惯菩萨行的修法,就会觉得非常难,几乎无法做到。但这里强调的是串习,最终也能达到不再执著身体的境界。

  当然我们再再地强调,这个境界非常高,原因是什么呢?刚学菩萨道的人有一种冲动,想要布施身体、把自己手砍下来布施,乃至捐献内脏、眼睛,但这种行为我们并不赞成,因为热血沸腾做的事情,很多时候是缺乏考虑的,如果认为菩萨行要求这样做,自己也一定要这样做,根本不考虑自己是什么样的境界,也不考虑做完之后会不会后悔,结果冷静下来才发现自己的肾脏少了一个,手又缺了一只,觉得非常不值得产生了后悔心,按照佛法的观点,后悔心是毁坏善根的四种因之一,可以说事情就白做了,没有得到善根,而且自己受到了伤害,还有可能因为这个因缘对法退失信心,可谓得不偿失。

  另一方面,也需要遮止另一种心态——认为菩萨行境界太高,自己是永远做不到的,一开始就放弃了,这两个极端都要避免。所以这样布施的标准很高,并不要求所有人一开始都能做到,但是我们可以一点一点地去实践,到一定阶段就能达到菩萨的境界。在《入中论》等经论当中,月称论师等圣者也向我们保证,到达能够布施身体的境界,如是布施是不会有丝毫痛苦的。虽然我们现在布施会有痛苦,打骂杀会有感受,但是当我们修行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可以完全把身体无有悭吝的布施,并且身体不会痛苦,心也不会有痛苦的感受,那时再布施身体就顺理成章,自然就会去做。现在我们通过学习,把颂词的意义结合自己当下的境界,调整自己的心使其慢慢适应,这是颂词的含义之一。

  一切无害业,令身尽顺受。

  对众生没有暂时或究竟伤害的一切业,不管是打我、骂我,我的身体都可以随顺,都可以忍受。但不要使用我的身体去杀生、偷盗等,做非法的事。除此之外,对众生没有伤害的所有业,身体都可以承受。

  有人会想,众生对发了菩提心的菩萨打骂乃至杀害,如前面第一品中所说,会有很大的罪业,怎么可以说只要不造杀生偷盗的业都可以随顺呢?此处可以这样分析:菩萨在利大于弊的前提下,为提升自己的修行境界,超越自己的执著,并且众生伤害他的事实不可避免的时候,他会承担这个伤害。通过布施自己的头、身体,或者安忍别人的打骂杀,能让自己的修行上升一个台阶。另一种情况,通过这样的方式,在前世的因缘成熟,无法回避的时候,众生伤害他,他会发愿通过这种方式和众生结缘,并成为未来度化他的因缘。菩萨会衡量,虽然会有伤害,但总体来讲是利大于弊的。所以,菩萨从不会做真正伤害众生的事情,即便是当下好像伤害了众生,但究竟来讲都会通过这个因缘去帮助众生,或者成为对方安乐的因缘,或者成为自己修行的助缘。除此之外,不可能不管对自他是否有利,随随便便就随顺众生,因此杀生等恶业是不会去做的,随顺也有一定的方式和界限。

  本课就到这里。

----------------------------------------------------------------------------------------------------

更多生西法师佛学内容

----------------------------------------------------------------------------------------------------

 
 
 
前五篇文章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32课

佛法基础:一、佛陀的缘起 1.佛陀不是神

佛法基础:一、佛陀的缘起 2.出家到成道

佛法基础:一、佛陀的缘起 3.四圣谛

佛法基础:一、佛陀的缘起 4.佛法的诞生

 

后五篇文章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30课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29课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28课

生西法师:《入菩萨行论》讲记 第27课

净界法师:大乘佛法分成两个重点,一个谈空性一个谈缘起!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五明学佛网,文章总访问量:
华人学佛第一选择 (20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