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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舍宗简介:俱舍宗 参、俱舍宗要义 |
 
俱舍宗简介:俱舍宗 参、俱舍宗要义 参、俱舍宗要义 一、诸法概论 俱舍宗把一切万有大别为两种:一、有为法;二、无为法。为是作为、造作,具有生灭、变化的意义。法具有任持自性、轨生物解二义。说明宇宙间所有万事万物都有它特别的相状,因此,能引发我人一定的认识作用。有为法是指由因缘和合而生,有生灭变化的现象;无为法则指非因缘造作,没有生灭变化的常住法。在一切万有诸法中,俱舍宗又把它归纳分类为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三科及七十五法等。 (一)三科 三科,是指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科有品别的意思,是种类的分别。五蕴的蕴,梵语塞建陀( skandha),是积聚、类别的意思。五蕴就是色蕴、受蕴、想蕴、行蕴、识蕴等。此中除色蕴之外,其它四蕴均属于精神上的作用。五蕴具体含义为: 1.色蕴:为物质的现象,包括地、水、火、风四大要素,以及由四大构成的一切事物,如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色、声、香、味、触等五境。色有质碍、变坏、显现的意义。 2.受蕴:五根对五境所生起的诸种感受,可分为乐、苦、舍(不苦不乐)三种。 3.想蕴:由眼触等感觉所生起的认识,是知觉、表象的理性活动。 4.行蕴:造作的意思。是有情众生的心理、意志活动。 5.识蕴:能统一各种心理、思维活动的根本意识。 五蕴之中,色蕴收摄十一种色法;受蕴收摄受心所;想蕴收摄想心所;行蕴收摄四十四心所法(除受、想二心所),加上不相应行法十四种;识蕴则统摄六识心王。由于五蕴不摄无为法,因此,所包含的只有七十二法,列表如下: ┌色蕴(十一)…五根、五境、无表色 │受蕴(一) …受心所 五 蕴┤想蕴(一) …想心所 │行蕴(五十八) … 四十四心所及十四不相应行法 └识蕴(一) …六识心王 十二处的"处",梵语阿耶怛那( ayatana ), 为生长门的意思,是能生长心。心所法处,故名处。根、境相对时,产生识的作用,称为生长门。根、境各有六类,为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及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总共十二处。前六处(六根),属主观的感觉器官,为心王、心所之所依,有六内处之称;后六处(六境),属客观的觉知对象,为心王、心所之所缘,称六外处。此十二处摄尽一切的法,若配于五蕴,眼、耳、鼻、舌、身、色、声、香、味、触等十色处,相当于色蕴;意处即为识蕴,赅摄六识及意界的七心界;法处为受、想、行三蕴,赅摄四十六心所、十四心不相应行、无表色及三无为等六十四法。十八界的"界",梵语驮都( dhatu ),为种族或要素的意思。 包括上述十二处(六根、六境),以及由六根、六境相接触而产生的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称为十八界。在十八界中,除去六识,则为十二处。而六识实由十二处的意处所开展。依此而知,十八界或十二处,摄尽一切法。三科的安立,为破"实我执"。由于蕴、处、界三科的假合,才有一切生活的作用。若想在此中求一存在的实体,实不可得。至于三科是实有还是假立,各部派均有不同的看法,"有部"主张三科皆是实有;"经部"主张蕴处是假,唯界实有;本宗则主张唯蕴是假,处、界是实。 (二)五位七十五法 五位七十五法是俱舍宗对一切法的分类。一切事象可分为七十五种类别,概分之则为五大类。即宇宙万有的变现,依客观分析,类分为有为、无为二法。有为法又分为四种:一、色法;二、心法;三、心所法;四、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分为三种: 一、择灭无为;二、非择灭无为;三、虚空无为。其中,色法十一、心法一、心所法四十六、心不相应行法十四、无为法三,总合有七十五种,故称五位七十五法。 ┌色法 ……………………十一 ┐ ┌有为法┤心法 ………………………一 │ 一切诸法 ┤ │心所法 ………………四十六 ┤ 七十五法 │ └心不相应行法 …十四 │ └无为法 ………………………………三 ┘ 1.色法:一切物质现象。色(rupa)有变坏、质碍的意思。包括十一种,即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声、香、味、触)及无表色(外表没有实体的物质现象)。 2.心法:心的主体,即六识心王。 3.心所法:从属心王而起的心作用。有四十六种,大别为六类: 大地法:与心王相应的一切作用,有受、想、思、触、欲、慧、念、作意、胜解、三摩地等十种。 大善地法:与一切善心相应的心所,有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无贪、无瞋、不害、勤等十种。 大烦恼地法:与一切不善心及虽非恶非善,却有碍于修道的心相应的心所,有痴、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举等六种。 大不善地法:与一切不善心相应的心所,有无惭、无愧二种。 小烦恼地法:与无明相应,而不能同时生起两种以上的心所,有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等十种。 不定地法:与不定相应,即上述各心所之外者,有恶作、睡眠、寻、伺、贪、瞋、慢、疑等八种。 4.心不相应行法:与色、心皆不相应,既非精神,又非物质的现象,有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文身、名身、句身等十四种。 5.无为法:本身既无生灭的变化,也不因任何作用而起生灭变化。有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三种。俱舍宗把一切事物和现象,归纳成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法等四类,这些都是有为法,必须在五蕴诸条件下才能聚合而成,所以生灭无常。但无为法却是超越时空,永恒存在的。其中非择灭无为和虚空无为是非人力所及,而择灭无为则可透过对佛教教义的信、解、行而证得。这是俱舍宗分析和论证宇宙万有的真正目的。 综合前述五蕴、十二处、十八界三科及五位七十五法的关系如下: 五位 五蕴 十二处 十八界 ┌眼处┐ ┌眼 界 │耳处│ │耳 界 ┌色 法———色蕴————┤鼻处├—————┤鼻 界 │ │舌处│ │舌 界 │ └身处┘ └身 界 │心 法 受蕴┐ 意处———————意 界 │ │ ┌色处┐ ┌色 界 有为法┤ │ │声处│ │声 界 │心所法———想蕴│ │香处├—————┤香 界 │ │ │味处│ │味 界 │ │ └触处┘ └触 界 └相应法———行蕴┘ 法 界 ┌眼识界 识蕴 无表色 ┐ │耳识界 心所法├法处 │ │鼻识界 不相应法│ │舌识界 无为法——————————————无 为 法┘ │身识界 └意识界 其中,无为法不摄于五蕴,没有积聚的意思。其它十二处、十八界摄尽一切有为、无为诸法。 二、因果论 一切有为法,必须依靠因缘和合,始能产生。本宗立六因、四缘、五果论定原因结果的规则。 (一)六因 六因是:能作因、俱有因、同类因、相应因、遍行因、异熟因。 1.能作因:在有为法生起时,不障碍他生起,或能助他生起者。又分为有力和无力二种:有力能作因,是直接帮助结果的力量;无力能作因,虽然对于结果没有直接帮助,但是也不障碍他的生起,被视为间接的助缘,也列为一种因。 2.俱有因:俱有,就是互为因,互为果,"因果同时"的意思。也分为二种:展转同时互为因果者,称为互为果俱有因,如三杖的互相依持而立。多法同时为因而得同一果者,称为同一果俱有因,如三杖互相依持以支持一物。 3.同类因:因果相似,名为同类。谓过去与现在的一切有漏法,以同类相似的法为因,故称同类因。如善法为善法的因,乃至无记法为无记法的因。 4.相应因:当"认识"发生时,"心"及"心所"必同时相应而起,相互依存。二者同时具足同所依、同所缘、同行相、同时、同事等五义,故称"相应因"。 5.遍行因:遍一切的杂染法,而能生起烦恼的原因,名为遍行因,又名十一遍行惑。指心所法中的十一种遍行烦恼,如迷于苦谛的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疑、无明,和迷于集谛的邪见、见取见、疑、无明等。遍行因和同类因同是因果异时的因,但是同类因通于一切的有为法,而遍行因则限于心所中的遍行之惑。 6.异熟因:异熟,是异类而熟的意思,旧译为果报。指善恶的因,产生了非善非恶的无记果。这是从得果的性质上来区别,和同类因、遍行因不同。特指能招致三世苦乐果报的善恶业因,例如:恶因生苦果,以致在地狱受生;善因生乐果,在诸天上受生。但这些果无关善或恶,而是无记性。即受生于地狱的不见得永远痛苦,而受生于天上的也不见得永远快乐,是苦是乐,必须看受生者在地狱或天上的表现,所以果与因并不同类。综观上述所说,因虽有多种,但大别可分为"因果同时"的因,和"因果异时"的因。同时的因,为空间的因,指诸法的相依、相托;异时的因,是时间的因,指诸法的相续继起。六因当中,俱有因、相应因是"同时因";同类因、遍行因、异熟因,是"异时因";而能作因则兼涉二者。 (二)四缘 四缘有:因缘、等无间缘、所缘缘、增上缘等。 1.因缘:在因和缘之中,属?quot;因"的一切条件都摄在此中。因缘者,因即是缘的意思。在佛教"因缘论"中,通常将引生结果的主要条件称为"因",次要条件称为"缘"。于此,则强调因也是众多条件之一,故称因缘。上面所说六因之中,除了能作因之外,其它五因均为因缘。 2.等无间缘:又称为次第缘。这是就心、心所而说的。当前念的心、心所将消散时,会生起后念的心、心所的缘。此前念的心、心所,就称作等无间缘。所谓等,就是前念与后念的"体用同等"。无间,就是前、后二念之间,念念生灭,刹那不停,没有间断的意思。 3.所缘缘:略称缘缘。指心法生起时,必由客观?quot;所缘"为对象;若无所缘的境,心法就不能生起。如老人依杖而得以站稳一样。所缘,就是心法生起的缘,称为所缘缘。 4.增上缘:不障碍或有助于他法的产生,谓增上缘。其缘体广大,一切法都是增上缘;又心用广大,为一切有为法的增上缘。所谓一切法,指除了自体之外,一切的有为现象均为增上缘。 (三)五果 因和果是相关的,依上述的六因、四缘所产生的结果,就是所说的五果。 五果是:增上果、士用果、等流果、异熟果、离系果。 1.增上果:依能作因的增上力所得的结果。 2.士用果:又称士夫果。士(士夫),人;用,造作。士用,人的作用。谓人使用工具造作各类事情,所得的结果,称为士用果。六因中,具有因、相应因作用所感得的果,即属此果。 3.等流果:又称依果、习果。自同类和遍行二因所生的果。果似因,名"等";果从因生,名"流"。后起的果和前因,在性质上相似,称为等流果。从善因生善果,从恶因生恶果,从无记因生无记果。 4.异熟果:又称报果。是由异熟因所招感的果报。此果与因,既不同时,又非相随,性质也不一样。因为善恶的业因,引起非善非恶的无记果,称为异熟果。本宗以五根、七心界(即眼识界、耳识界、鼻识界、舌识界、身识界、意识界、无间灭的意根)等的"无覆无记性"为异熟果。 5.离系果:离系为脱离系缚的意思。即以智慧的简择力,断除烦恼的系缚时,证得择灭无为,此无为即离系果,又称解脱果。 五果中,离系果属于无为果,余四果均属有为果。其与六因、四缘、五果的关系如下表: ┌俱有因 士用果┐ │同类因 │ ┌因 缘————┤相应因 等流果│ │ │遍行因 ├五果 四 缘┤ └异熟因—————异熟果│ │等无间缘——有力┐ │ │所 缘 缘 ├能作因——— 增上果│ └增 上 缘——无力┘ 离系果┘ 三、轮回转生论 (一)世间 众生由惑业的因而招感三界六道的生死轮转,恰似车轮的回转,永无止尽。通常佛教把迷界(世俗世界)分为有情世间与器世间二种。世界又称世间。所谓世,是迁流、破坏之义,指过去、现在、未来的变迁流动。界,是分界、界限;间,是间别、间隔,指差别的境界。有情世间,是指由五蕴假合的有情本身,为有情的正报。器世间,是指山河大地、日月光明等众生所依止的生存环境,于此又分三类,即:欲界、色界、无色界。 1.欲界:欲是贪欲,主要指食欲、YIN欲、睡眠等爱欲。此欲界是贪欲众生所居住之处,有地狱、鬼、畜生、阿修罗、人、天等六大场所。 2.色界:色有变坏或质碍的意思。色界的色,是指去除欲界秽恶之色的微妙清净之质,故称色界。 3.无色界:此界是以非色的法体而立无色之名,乃非色所属之界,即不存"色法"之处。此界虽有禅定,但已无色相,故称无色界。 在三界中,欲界虽有色,而无定;无色界有定,而无色;色界为色、定俱有。又欲界无定故,叫做散地;色、无色界有定故,叫做定地。若以得定的程度而言,无色界是定多慧少,色界是定慧均等,所以又称静虑(静为定,虑为慧)。若把无色界分为四地,则共有三界九地。依《俱舍论》说,我人所住的世界,中央有一须弥山(又作苏迷卢山,意译为妙高山、妙光山),耸出水面八万四千由旬,水面之下亦深达八万四千由旬,周围有九山、八海环绕,形成一个须弥世界。九山是:须弥山、持双山、持轴山、担木山、善见山、马耳山、象鼻山、持边山、铁围山。内部的七海都为八功德水所成,而外边的海为咸水所成。第八持边山和第九铁围山之间的海洋,四方有四大洲,名为须弥四洲,东边是东胜神洲,南边是南赡部洲,西边是西牛贺洲,北边是北俱卢洲。地球位于南赡部洲||阎浮提,有日月星辰悬挂于空中,回绕于须弥山周围。宇宙世界是由无数个世界构成:一千个世界称为小千世界,一千个小千世界称为中千世界,一千个中千世界称为大千世界。合小千世界、中千世界、大千世界,总称为三千大千世界。宇宙间有无量无数的三千大千世界存在于上下四方。因此,佛教谈到世界,则以无量、无边来形容。 (二)成、住、坏、空一切诸法皆依生、住、异、灭四相,刹那生灭变化。 世间的形成及败坏,其间也经历了成、住、坏、空四期(又称四劫)。成劫,世界的成立;住劫,安住期间;坏劫,败坏时期;空劫,虚无期间。此四期各有二十小劫,合计为八十小劫。二十小劫为一中劫,四中劫合为一大劫,这是一期世界的始末。劫,是梵语劫波( kalpa)的简称,译为长时、时分、大时等。佛教对于"时间"的观念,以劫为基础,来说明世界生成与毁灭的过程。劫又分为多种,从人寿无量岁中,每一百年减一岁,如此减至十岁,叫做减劫。再从十岁起,每一百年增一岁,如此增至八万四千岁,称为增劫。此一减、一增,合为一小劫。合二十小劫为一中劫。成、住、坏、空,各分别为一中劫,总合四中劫为一大劫。又一中劫的时间,为三亿一千九百九十六万年,一大劫的时间则为十二亿七千九百八十四万年。此四劫成立的情况如下: 1.成劫:为器世间(山河、大地、草木等)与众生世间(一切有情众生)生成时期。由有情的业增上力,于空间生起微细的风,次第生成风轮、水轮、金轮,渐成山河大地等器世间。其时,诸有情渐次下生,从色界第二禅极光天降生到大梵天,经六欲、人趣渐次降生,最终之时一切有情生于无间地狱。 2.住劫:又名续成劫。为器世间与众生世间的安稳、持续时期。于此期间,世界已成,人寿由无量岁渐次递减。至人寿十岁,为住劫中的第一小劫。此后十八小劫亦皆一增一减,人寿从十岁增至八万四千岁,复由八万四千岁减至十岁。最后一小劫(第二十小劫)为增劫,即由十岁增至八万四千岁。在减劫末期,有饥馑、疾疫和刀兵三灾。人寿减至三十岁时,由于众生行恶,饥荒灾起,人多饿死。减至二十岁时,疾疫灾起,人多病死。减至十岁时,刀兵灾起,各起杀害之心,互相残害,横死无数,又名小三灾。 3.坏劫:为世界坏灭时期。分为二大阶段,初十九劫是坏有情世间,名为趣坏;最后一劫是坏器世间,名为界坏。此劫之初,地狱众生命终之后,不复更生。之后,其余傍生、鬼趣及人、天等众生亦渐次坏灭。此时,世界出现七个日轮,燃起火灾,色界初禅天以下烧成灰烬;次起水灾,第二禅天以下漂荡殆尽;最后刮起风灾,第三禅天以下全部吹尽。 4.空劫:世界已坏灭,于欲、色二界之中,唯色界的第四禅天尚存,其它全入于长期的虚空中。空劫的二十劫之后,再进入成劫,世间即如此不停的在生灭相续。 (三)六道 六道,又称六趣,指地狱、饿鬼、傍生、阿修罗、人间、天上等六种世界。 1.地狱:梵语音译作那落迦或泥黎,意译为受苦处,位于阎浮提地下五千由旬至二万由旬之间,故名地狱。有根本地狱、近边地狱、孤独地狱等多种地狱。若以受苦的轻重而论,根本地狱最重,近边次之,孤独较轻。以其业报不同,其苦报及寿命也各有不同。 2.饿鬼:梵语音译作薜荔多、闭戾多。这是经常不得食物、受饥的众生。其种类繁多,情形最为复杂,有多财鬼、少财鬼、针咽鬼、焰口鬼等,位于地下五百由 旬的阎魔王国。此外,又有杂居于地狱、阿修罗、人间、四天王天、忉利天等处者。 3.傍生:梵语音译为底栗车。旧译畜生。以其身体皆为横行傍行,叫做傍生。为性恶愚痴者堕落的境界,杂居于海上、陆地、空中等处。 4.阿修罗:梵语 Asura。意译为非天。因其福报似天,而瞋恚心重,性好战斗,而无天人之德。其身分不定,可生在天道、人道、畜生道或鬼道。种类极多,所谓"天龙八部"多属此趣。 5.人间:梵语音译为摩努余,即人类的总称。居于须弥山周围的四洲,因四洲的果报各各不同,因此所受的苦乐也不相同。 6.天上:梵语音译为提婆,意译为天,胜妙的意思。天在六趣中果报最胜,有六 欲天、色界四禅天、无色界四天三种。色界四禅天的初三禅天各有三天,第四禅天有九天。六欲天和四天王天居于须弥山腰,忉利天居于山顶,其它的四欲天及色界诸天,即分层遥居于须弥山顶的空中;无色界诸天因无色体,故无住处。四天王天和忉利天叫做地居天,以上的诸天叫做空居天。大致说来,天道众生,寿命长久,有乐无苦。但同为天道,亦以其业力差别,而有福报厚薄之分。六趣的寿命如下: 1.人间五十岁为四天王天一昼夜(四天王天寿命五百岁)。四天王天五百岁为等活地狱一昼夜(等活地狱寿命五百岁)。 2.人间百岁为忉利天一昼夜(忉利天寿命千岁)。忉利天千岁为黑绳地狱一昼夜(黑绳地狱寿命千岁)。 3.人间二百岁为夜摩天一昼夜(夜摩天寿命二千岁)。夜摩天二千岁为众合地狱一昼夜(众合地狱寿命二千岁)。 4.人间四百岁为兜率天一昼夜(兜率天寿命四千岁)。兜率天四千岁为号叫地狱一昼夜(号叫地狱寿命四千岁)。 5.人间八百岁为化乐天一昼夜(化乐天寿命八千岁)。化乐天八千岁为大号叫地狱一昼夜(大号叫地狱寿命八千岁)。 6.人间一千六百岁为他化自在天一昼夜(他化自在天寿命一万六千岁)。 他化自在天一万六千岁为炎热地狱一昼夜(炎热地狱寿命一万六千岁)。 7.极热地狱寿命半中劫,等于无间地狱寿命一中劫。以此推算等活地狱,若以人寿计算即为一兆六千六百五十三亿一千二百五十万岁,其受苦时间的长久,由此可知。 (四)四生四有 有情众生因业力而轮回生死,在转生的过程中,计有四种情况,叫做四有,即:中有、生有、本有、死有。(有,是存在不亡,说明有情流转的因果展转相续,不灭亡的意思)。 1.中有:有情的寿命已终,即将移至次生期间,为死有和生有的中间位,又叫中阴。据《俱舍论》载,其体由极微细的物质构成,身形与其所趣本有的形状相似,欲界中有的形量如五、六岁小儿,但诸根明利,色界中有的形量则圆满如本有。又欲界中有以香为食,故又名健达缚。 2.生有:是生缘成熟,脱离中有而托生于母胎的最初刹那。 3.本有:是生有以后渐渐长大,由出离母胎而婴儿、童子、少年、壮年、老年,乃至寿命将尽,接近死有的全部生命过程。 4.死有:是最后临终的一刹那。 有情众生由死有入中有,自中有至生有,再由生有转本有,如此次第展转,轮回生死。其轮回转生复有四种形式,即:胎、卵、湿、化等四生。胎生又作腹生,是从母胎而生的有情众生,如:人、马、牛等。卵生,是由卵孵出的有情,如:鸡、鸭等。湿生,是由湿气而生的有情,如:霉菌、蚊虫等。化生,是无所托而忽有的,如:地狱、诸天的有情。中有的有情,皆由过去的业力而化生。 (五)十二因缘 把有情流转生死的状况,附于因果关系而加以说明,即十二因缘,又称十二缘起支或十二有支,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处、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十二支。 1.无明:为宿惑位,起自"过去烦恼"而至"中有"的最后念。其烦恼虽有种种类别,然皆与无明相应,缺乏智明。 2.行:即业力,造作、行为之义。由于无明(惑),造作善恶诸业。行与无明为过去的二因。 3.识:为统一心、身的认识作用。由无明结合行、心识,而托生于母胎的初念之位,也就是四有中的生有。 4.名色:名是心识,色是形体,是托生入母胎后第二念生起以后的四周间。 5.六处:即六根(眼、耳、鼻、舌、身、意)。在胎内渐次完备六根的第五位。 6.触:出母胎后,心识接触外境之位。为出胎后至两、三岁之间,只有单纯的知觉作用。这是因为此期间心识尚未发达,不知苦、乐、舍三受的原因。 7受:对于违、顺、中之境,起领纳(感觉分别)作用。在四、五岁至十二、三岁期间,心识已经逐渐发达,对境虽能领纳、分别,但尚未生起强烈的贪欲,故只名为受。 8.爱:十四、五岁以后,贪爱之心渐次旺盛,于财、色起贪爱执着。 9.取:青年期以后,对于贪爱之念更加增长,执取之情坚固强烈,往往不辞任何辛苦,日夜驰驱,执取不休。此爱与取,相当于过去的无明。 10.有:有即是业,指被爱、取的烦恼所驱而造下的善、恶、无记业,由之而招感未来果报。以上爱、取、有,为现在的三因。 11.生:以现在的爱、取、有,而生未来果报的现生"识"位。 12.老死:为来生至后死之间,相当于现在位的名色、六处、触、受四位。以上十二因缘通于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名为三世二重因果。无明、行是过去因,衍生现在果。识、名色、六处、触、受为现在果,是由过去因所生。爱、取、有为现在因,能生未来果。生、老死则为未来的果,为现在因所生。若再配以惑、业、苦来说,无明是为过去惑;行为过去业;识、名色、六处、触、受即为现在果。爱、取为现在惑;有为现在业;生、老死为未来的苦果。如此,有情依于过去惑业的因,而招感现在的苦果,又依现在惑业的因,招感未来苦果。由此惑、业、苦,而在生死海中轮回不已。 四、业感论 业,梵语karman,音译为羯磨,造作的意思。如论说"世别由业生",又说"非由一主先觉而生,但由有情业差别起"。我们所生存的宇宙世间,所拥有的一切人生,实由个人业力所招感,亦由众生共同的业力而形成,而不是由先觉主||神力所创造的。业是一切根本,而"业感缘起说"则蕴含深刻的哲理。业分二种:一是思业,即内心的思维活动;二是思已业,即经过内心思维,而后发生的言语和身体的动作。此二业又开展为身、语、意三业:心的思维为意业,言语为语业,行动为身业。此三业更分而为五业,即在身、语、意三业中,身、语二业又各分为表业和无表业二种。所谓表业,是指能表现在外,并示与他人者;相对的,无法示与他人者,则称无表业。无表业又称无表色,其本体为色法的一种,虽不像"表业"显露于外,但所起的业相续于心,较表业为重,且招感性深,是众生轮回流转或涅槃寂灭的直接原因。就业的性质来区分,有善、恶、无记三性。五业当中,意业和身、语二表业,皆通善、恶、无记三性;身、语二无表业,则唯有善、恶二性,没有无记性。因为善和恶的身、语二无表业,是由分别善或恶的意业所发动的,而无记的意业,非善、非恶,势力微弱,不能引发强盛的无表业,因此,无记的身、语业,唯有表业,并无无表业。 (一)无表业 无表业分三种:律仪、不律仪、非律仪非不律仪三种。 1.律仪无表:由戒、定所起的俱为善,又称善戒无表,有别解脱律仪、静虑律仪、无漏律仪三类。 (1)别解脱律仪:又作别解脱戒,即欲缠戒。计有八种,即:比丘、比丘尼、正学、勤策、勤策女、近事、近事女、近住等诸律仪。比丘、比丘尼律仪,须满二十岁以上受持;比丘有二百五十戒,比丘尼则有三百四十八戒。正学律仪,又作式叉摩那律仪,这是勤策女(沙弥尼)欲进入比丘尼时,在满二年中所学的六法,有:不摩触、不盗乃至四钱以下、不杀生、不小妄语、不饮酒、不非时食等六种。勤策、勤策女律仪,就是沙弥、沙弥尼戒,有十种。近事、近事女律仪,就是优婆塞、优婆夷所受持的五戒。近住律仪,是在家男、女二众,在一昼夜间所受持的八关斋戒。 (2)静虑律仪:又称定共戒,即色缠戒。由修习禅定,发得初禅、二禅、三禅、四禅的定,内心自然生出防非止恶的戒体。 (3)无漏律仪:又作道共戒,即圣者入于无漏定时,所发得防非止恶的戒体,称为无漏律仪。此无漏律仪与无漏道共生共灭,故称道共戒。 在别解脱、静虑、无漏诸律仪中,静律、无漏律仪与定心或无漏心俱而会得。别解脱律仪则由表业而得。此外,别解脱律仪随戒体不断,通于有心、无心而相续故,又名不随心转无表。静虑律仪和无漏律仪的无表,只在定心、无漏心现起时,又名随心转无表。 2.不律仪无表:不律仪就是恶戒,和律仪相反,是为自活或得自身利益,而立誓行屠杀等恶业,所得的无表色。 3.非律仪非不律仪:为处中无表。指既非律仪的极善,亦非不律仪的极恶,而是随缘应时而生起的善恶,此善恶的势用微劣,故名处中之善恶。 (二)十业道 "业"为有情生死流转的要因。其中"十业道"是由吾人身、语、意三业的作为而感招,属于善、恶粗显之业,可分"十善业道"和"十恶业道"二种。又依此十善业,可往生人天;行十恶业,则堕落于三恶趣。十恶业者,所谓"身三"、"口四"、"意三"之恶行,有:杀生、不与取、欲邪行(以上为身业),虚诳语、离间语、粗恶语、杂秽语(以上属于口业),贪、瞋、邪见(以上属于意业)。相对于以上的十恶业,则为十善业,即:离杀生、离偷盗、离邪行,离虚诳语、离离间语、离粗恶语、离杂秽语,无贪、无瞋、正见等。业道的业,为思的心所;道,为游履之意。所以,"业"为所依所托,而游履之处为"业道"。造业的经过可分为"加行"、"根本"与"后起"三个阶段。"加行"是作事的"前方便";"根本"是完成事情的"果遂";"后起"则为事后复有所作之意。例如:屠杀牛马,先起杀害之心,然后拿斧杖、刀子殴打成伤,使其丧命,这叫做"杀生的加行"。命终之时,"刹那表业"与"无表业",为杀生的根本业道。命终后,随转而不绝的杀生无表业,以及杀生后剥皮、切肉、烹调、啖食等表业,是杀生的后起业道。今所言"十善业"与"十恶业",皆是此中根本业道。因为"加行"与"后起",皆由"根本"而生,且业相微细,没有"根本业道"粗显的缘故。惟十恶业道必依贪、瞋、痴三不善根而生;十善业道必依无贪、无瞋、无痴三善根而生。 (三)业的种类 造善、恶之业,必招感相应的苦乐果报。吾人一生的果报,完全由业来引导,即所谓的"引业",它具有强烈的作用力,能牵引吾人生于人、天、鬼、畜各道。而虽同在人中,又有贫、富、贵、贱、美、丑、强、弱、苦、乐差别的果报,此为"满业"牵引的结果。引业的果报叫总报,满业的果报叫别报,例如:画师先以一颜色图绘其形状,此为引业的总报;然后再填以众多色彩,此为满业的别报。因此,引业乃以一业引起一生;满业则以众业引起种种的果报使其圆满。如《俱舍论》云:"一业引一生,多业能圆满。"业,又有共业与不共业二种。前者指共通的果报,如山河大地(器世间);有关各个生物的身体及特有的果报,则属于不共业。由业而感果,也有定与不定的区别,分为下列三种: 1.果的定与不定:决定受异熟果的业为定业,受果不定的业为不定业,其间有轻重之分。重业者,有三个原因: 由意乐而成者,其造业的动机为强烈的烦恼或以善心深思惟者,其报必重。 由加行而成者,其行为无间断而郑重造作者。 由功德田而成者,造业的对象为有恩的父母以及功德福田的佛法僧三宝等。 具有上述任何一种因缘者,必属重业、定业,否则即为轻业、不定业。 2.时的定与不定:时定者有三种,称三时业。 顺现法受业:略称顺现业。于现在世作业,而现生即感其果报。 顺生受业:又作顺次生受业,略作顺生业。即现生作业,来生受报。 顺后受业:又作顺后次作业,略称顺后业。即现世造作的业,于第三生以后 始受果报。 3.时与果的定与不定:有四种。 异熟定:受果已定,而时不定。 时分定:受果的时已定,而所受的果不定。 俱定:受果、受时皆定。 俱不定:受果、受时皆不定。 总之,在经论中所列举的业,种类繁多,如《俱舍论》所载就有十一种类,即三性业、三福业、三受业、三时业、身心受业、曲秽浊、黑黑业、三牟尼业、三恶业、十善道、三邪业。 三性业是:善、不善、无记三业。三福业是福、非福、不动三业。三受业是顺乐受、顺苦受、顺不苦不乐受三业。身心受业是心受、身受二业。曲秽浊是:依谄而起的身、语、意三曲业,依瞋而起的身、语、意三秽业,以及依贪而起的身、语、意三浊业。黑黑业是黑黑业(欲界不善业)、白白业(色界善业)、黑白黑白业(欲界善业)、非黑非白业(无漏业)。三牟尼业是无学的身、语业及意牟尼。三清净业是身、语、意的三妙行业,也就是身、口、意的一切善业。三恶行业是身恶行、语恶行、意恶行三业。三邪行是由瞋、痴所起的语业:邪语;由瞋、痴所起的身业:邪业;由贪所起的身、语二业,合为邪命三业。 五、随眠论 (一)本惑与随惑 有情众生因贪、瞋、痴而造作善、恶的业,复由此业为因,而招感三界生死的苦果。此惑、业、苦三道中,苦为果,惑、业为因。其中,业为亲因,惑为疏缘,也就是由惑发业,而助其生果。 惑,烦恼的别名,又名根本烦恼或随眠。因烦恼随逐有情,令入惛迷,犹如睡眠状态,故喻为随眠。 烦恼有根本烦恼和枝末烦恼的区别,又名本惑与随惑。本惑是烦恼中最为根本者,是招感迷果的主要原因。在各种心所法中,有不定地法的贪、瞋、慢、疑,与大烦恼地法中的无明,以及大地法中的恶见等六种心所均属于此。 恶见恼乱有情最厉,复细分为有身见、边执见、邪见、见取见、戒禁取见等五种,与其它五烦恼合为十种,叫做十随眠。 本惑中的贪、瞋、慢、疑、无明(痴)等五种,其性较钝,难以制伏,因此又叫做五钝使;邪见的性质较为猛利,因此又称为五利使。 1.有身见:略名身见,梵语音译为萨迦耶达利瑟致。认为身为五蕴的集合,而五蕴的法体实有,故缘五取蕴,而执着于我及我所为实有等的妄见。 2.边执见:略名边见。以身见计度为我、我所,即死后执为断灭或常住的断见和常见,因偏于一边,所以叫做边见。 3.邪见:即一切错误的妄见,此指拨无因果的断见。 4.见取见:于身见、边见、邪见中执有实存的妄见。 5.戒禁取见:又作戒取见、戒盗见。认为修持不正确的戒律、禁制等,也可达到 涅槃,这种戒行的执着,就是戒禁取见。 以上五见,是大地法中慧心所的一部份,名为恶慧。 随惑是随顺本惑作用的枝末烦恼,共有十九种。即大烦恼地法中的放逸、懈怠、不信、惛沉、掉举;大不善地法中的无惭、无愧;小烦恼地法中的忿、覆、悭、嫉、恼、害、恨、谄、诳、憍;不定法中的睡眠、恶作等。 (二)见修二惑 根本烦恼的性质有二种差别: 1.烦恼迷于境界而起欲心,叫做迷事惑,因具有先天性,又名俱生惑。 2.迷于四谛理,叫做迷理惑,因受到后天性的邪思、邪教诱导而起,又作分别起惑。 迷理惑者,根性较利,且能观四谛理,于见道时顿断故,叫做见惑;迷事惑者,根性较钝,必须渐次修行,因此叫做修惑。 见惑,可分为八十八使。使,是随逐系缚的意思,为烦恼的异名。八十八使就是概括三界烦恼的通称(总数),以四谛为对象所起的烦恼。此四谛可分欲界下的四谛及色、无色界下的四谛。欲界有三十二使,色界有二十八使,无色界也有二十八使,总合为八十八使。 ┌苦谛(贪、瞋、痴、慢、 │疑、身、边、邪、见、戒) 十┐ ┌欲 界┤集谛(除身、边、戒禁取)七├三十二 ┐ │ │灭谛(同右)七│ │ │ └道谛(除身、边)八┘ │ │ ┌苦谛(除瞋)九┐ │ 见惑┤色 界┤集谛(除瞋、身、边、戒禁取)六├二十八 ├八十八使 │ │灭谛(同右)六│ │ │ └道谛(除瞋、身、边)七┘ │ │ ┌苦谛(除瞋)九┐ │ └无色界┤集谛(除瞋、身、边、戒禁取)六├二十八┘ │灭谛(同右)六│ └道谛(除瞋、身、边)七┘ 修惑,有八十一品,是修道时所灭的根本烦恼。在欲界有贪、瞋、痴、慢四烦恼;在色界、无色界各有贪、痴、慢三烦恼。总合有十种根本烦恼。 十种根本烦恼配合九地,并且依据烦恼的强弱而分,由上上品至下下品九种,共为八十一品。如下表: ┌贪┐ ┌欲 界┤瞋├──一、五趣杂居地……………………… 九品┐ │ │痴│ │ │ └慢┘ │ │ ┌二、离生喜乐地……………………… 九品│ 修惑┤ ┌贪┐ │三、定生喜乐地……………………… 九品│ │色 界┤痴├─┤四、离喜妙乐地……………………… 九品├八十一品 │ └慢┘ └五、舍念清净地……………………… 九品│ │ ┌贪┐ ┌六、空无边处地……………………… 九品│ └无色界┤痴├─┤七、识无边处地……………………… 九品│ └慢┘ │八、无所有处地……………………… 九品│ └九、非想非非想处地……………… 九品┘ 见惑八十八使与十种修惑,合称九十八随眠。 (三)烦恼的分类 一切烦恼虽统摄于根本、枝末二类中,但诸经论中所举出的各种烦恼,其名相种类繁多,都是有情流转生死的根源,今列举其中较重要者,如:三缚、三漏、四暴流 、四轭、四取、五盖、五顺上分结、五顺下分结、六垢、九结、十缠等,加以说明。 1.三缚:缚是系缚,为烦恼的异名。因烦恼而系缚有情于三界,使其无法解脱,故名缚。分为贪、瞋、痴三种,依三受而立。贪缚增长乐受,瞋缚增长苦受,痴缚增长舍受。 2.三漏:又作三有漏。漏即泄漏,也是烦恼的异名。能令有情因漏而留住于三界。可分欲漏、有漏、无明漏等三种。 欲漏:欲界烦恼,共有四十一种。为本惑三十六种中的三十一种,加上随惑中的无惭、无愧、睡眠、掉举、惛沉、悭、嫉、忿、覆、恶作等十种。 有漏:色界、无色界的烦恼,共有五十二种。为色界本惑三十一种中的二十六种(除于五部所起的痴)与无色界的二十六种。 无明漏,共有十五种。为三界五部的无明,也就是三界的痴烦恼,叫做无明漏。 3.四暴流:又作四流、四大暴河。暴流为烦恼的异名。以烦恼能使善品流失,犹如洪水使屋宅、树木流失,故名暴流。有欲暴流、有暴流、见暴流、无明暴流四种。 欲暴流:眼、耳、鼻、舌、身五根,相应于色、声、香、味、触五境而起的识想,即五欲。 有暴流:色界、无色界的贪、慢、疑等。 见暴流:错误偏邪的思想见解。 无明暴流:与痴相应的烦恼。 四暴流所摄的法,包括欲界的贪、瞋、慢、疑、缠等二十九惑,为欲暴流;色界、无色界的贪、慢、疑等二十八惑,为有暴流;三界的三十六见,为见暴流;三界的 十五无明,为无明暴流。 4.四轭:又作四扼。轭为扼制牛马颈项之物,令其拖车而不得逃离,故以欲轭、有轭、见轭、无明轭四轭,比喻四种系缚有情众生,令不得出离生死的烦恼。 欲轭:有情和合欲界的苦所生的烦恼,同于欲暴流,有二十九种,即见道的四谛与修道,各有贪、瞋、慢,合为十五;四谛之下又各有疑,加上十缠而成。 有轭:和合色界、无色界的苦所生的烦恼,同于有暴流,有二十八种,即二界的四谛与修道各有贪、慢,合为二十,再加四谛下的八疑而成。 见轭:和合三界苦的见烦恼,同于见暴流,有三十六种,即三界四谛下各有身见等十二见而成。 无明轭:和合三界苦的痴烦恼,同于无明暴流,有十五种。即三界的四谛与修道各有一痴,合为十五。故四轭与四暴流相同,其体总为一○八种。 5.四取:取,是执取、执持的意思,为烦恼的异名。因烦恼能执取生死的果,执持其业,故名取。可分为欲取、我语取、见取、戒禁取等四取。 欲取:对欲界五欲的境所生起的贪执,有三十四种。本惑的二十四种||于四谛、修道五部所起的贪、瞋、痴,与四谛所属的痴等,加上随惑的十种。 我语取:缘一切内身所起的我执,也就是执取色界、无色界的贪、慢、无明、疑等四烦恼,再配以色、无色二界中四谛、修道的五部,计为三十八种。 见取:三界四谛下的身见、边见、邪见、见取见四种,与苦谛下的四见,集、灭、道三谛下各有二见,共计三十种。 戒禁取:共六种。即三界苦、道二谛下的戒禁取。 6.五盖:盖,覆盖的意思。谓覆盖心性,令善法不生。五盖为贪欲、瞋恚、惛眠、掉悔、疑等五种。 7.五顺上分结:又叫五上分结。上分,顺益色界、无色界之义;结,系缚、烦恼之义。五上分结即上分界的色界与无色界的五种结惑,系缚众生,令其不得超离。此五种结惑,即色贪、无色贪、掉举、慢、无明。 8.五顺下分结:这是针对上分结而分的烦恼,为顺益欲界的烦恼。即身见、戒禁取见、疑、贪、瞋等五种。 9.六垢:又作六垢法、六烦恼垢。能染污心地者,称为垢,为烦恼的异名。即恼、害、恨、谄、诳、憍等六种。 10.九结:九种结缚。九种系缚众生,令不得出离生死的烦恼。即爱、恚、慢、无明、见、取、疑、嫉、悭等九种。以系缚的义强,特名为结。 11.十缠:十种缠缚众生的烦恼。附随根本烦恼而起,与染污心相应,造作种种恶行。因其缠缚有情,令不得出离生死,所以称为缠。十缠,即无惭、无愧、嫉、悭、悔、眠、掉举、惛沉、忿、覆等。十缠与九十八随眠,合计为百八烦恼。 六、断证论 (一)贤圣修行阶位 苦、集二谛是迷妄世界的果与因,已如上所述,今再就证悟的因果灭、道二谛加以说明。灭谛是断尽苦的根本||欲爱,得苦灭,而进入涅槃境界。道谛是能达到究竟涅槃的方便法门,有方便道和圣道二种。方便道又可分为三贤、四善根。三贤,即五停心、别相念住、总相念住三位,这是外凡位。四善根为暖、顶、忍、世第一法等四种,这是内凡位。圣道有见道、修道、无学道三种,有四向、四果的区分。如下图所示: ┌五 停 心┐ │别相念住├三 贤(外凡)┐ │总相念住┘ ├七加行(七方便位) ┌贤┤暖 ┐ │ │ │顶 ├四善根(内凡)┘ │ │忍 │ │ └世第一法┘ 修行位次┤ 向──────见 道┐ │ ┌预 流 │ │ │ 果 ┐ │ │ │ 向 │ ├有 学 │ │一 来│ │ └ 圣┤ 果 │ │ │ 向├─────修 道┘ │ 不 还 │ │ 果 │ │ 向 ┘ └阿罗汉 果──────无学道─无 学 方便道为凡夫位,必须入了圣道才能成为圣者。学佛行者必须经过这些修行位次,才能渐次趋向于证果境界。又修行时,首先须从方便加行着手,住于净戒,勤修三慧方成。三慧是闻慧、思慧、修慧。闻慧是听闻教法所开启的智慧,思慧是思惟正法所开启的智慧,修慧是修习禅定所开启的智慧。此三慧加上先天具足,生来就有的生得慧,即为四慧。慧为心所,是大地法之一,简择所缘境的善、恶作用。因此,能以生得慧,发起闻所成慧,由闻所成慧再发思所成慧,由思所成慧更发修所成慧,如此渐近证道。以此三慧配于阶位,则五停心属闻慧,别相念住、总相念住为思慧,暖位以后至无漏正智属修慧。要断惑、证果,就必须勤修三慧。而修习实践时,必须先远离一切逆缘,依三净因,使身器清净。三净因是: 1.身心远离:身不近恶友,断绝恶缘,心不起恶念。 2.喜足少欲:又称少欲知足。满足现前的所得(知足),不多贪求(少欲)。 3.四圣种:对衣服、饮食、卧具有喜足(知足)之心,而愿修圣道,以断烦恼。 即衣服喜足圣种、饮食喜足圣种、卧具喜足圣种、乐断修圣种。此四者以无贪为主, ,能使行者生起圣道,故称圣种。又前三种为出家的生具,后一种为其事业。 (二)三贤位 1.五停心观 五停心观是修道第一位所修的观法,主要是为息止五种惑障,即:不净观、慈悲观、缘起观、界差别观、数息观等五种。 不净观:多贪众生,以观想自他色身不净,而息止贪欲之心。 慈悲观:多瞋众生,观想与乐拔苦,而得真正安乐,由此对治瞋恚烦恼。 缘起观:又作因缘观,观想顺逆十二缘起,以对治愚痴烦恼。 界差别观:又名六界观,观照众生身心,以地、水、火、风、空、识等六界因缘的假和合所成,由此悟知无我,而能对治我执。 数息观:又作持息念,由观出、入息法门,而能收摄散乱心,这是特别用来对治散乱。 五观之中,因不净观与数息观为修道的要门,故在论中特别详说。其概要如下: 不净观:以无贪为体,为停止贪婪心的观法。观我人的贪婪,大体有四种差别,即:显色贪、形色贪、妙触贪、供奉贪等四种。显色贪,对于青、黄、赤、白等种种色相,起贪求心;形色贪,对于长、短、方、圆等形状的贪求;妙触贪,对于身体所感触的柔软细滑而贪求;供奉贪,对于供养奉持己身的贪求。对治这些贪欲的心有二种方法,即:别治法、通治法。别治法是以四法分别对治四贪,如:观死尸的青瘀等相,对治显色贪;观死尸被鸟兽等食噉,对治形色贪;观死尸腐烂生虫蛆的相状, 对治妙触贪;观死尸的不动,对治供奉贪。通治法是以自、他的身体,观成白骨的骨锁观来对治以上四贪。因白骨是经由肉体的腐烂所残余的骨骼,其艳丽的容颜与柔滑的肌肤,以及端正的威仪,皆已不存在,所以可通治四贪。 数息观:是以慧为体,能停止散乱心的观法。梵语音译为阿那阿波那。阿那, 为入息;阿波那,为出息。即计数自己的出、入息,以对治散乱心的观法。此观有数 、随、止、观、转、净的六因,修相始能圆满。五停心观列表如下: ┌不 净 观--治贪欲心 │慈 悲 观--治瞋恚心 五停心观┤缘 起 观--治愚痴心 │界差别观--治执我的妄见 └数 息 观--治散乱心 2.四念住观 为磨练观慧的功夫,从修持五停心观达到心神静止后,更须进一步修习四念住的观法。四念住又称四念处,可分别相与总相二种(同于三贤位中的别相念、总相念)。所谓观,梵语音译为毘婆舍那,为止的相对。即将心止于一境,以慧照见对境意念。四念住为身念住、受念住、心念住、法念住等四种。 身念住:观身相不净,同时观身的非常、苦、空、非我等共相,以对治净颠倒。 受念住:观其欣求乐受中反生苦恼的原因,并观苦、空等相,以对治乐颠倒。 心念住:观能求的心生、灭无常,并观其共相,以对治常颠倒。 法念住:观一切法皆依因缘而生,无有自性,并观其共相,以对治我颠倒。 以上四念住是以不净、苦、无常、无我四观,来对治净、乐、常、我四颠倒。又前三观为对治有情的观法,最后一观则是对治诸法的观法。因此,四念住可说是一切万法的总观修法。四念住各别观之,则称别相念住;总合起来观,则称总相念住。 五停心观和别相念住、总相念住,都是趣入解脱的资粮,故称顺解脱分,或名三贤位。 ┌身念住--观身不净--治净颠倒 四念住 ┤受念住--观受是苦--治乐颠倒 │心念住--观心无常--治常颠倒 └法念住--观法无我--治我颠倒 (三)四善根位 四善根位,是指在见道以前,观四谛,修行十六行相,而达到无漏圣位的四种修行阶位,即:暖、顶、忍、世第一法等。善根的善,是指见道的无漏智;根,是指暖等四根。此四根为发无漏智的根本。又由于四善根位所修的有漏善根,能生无漏圣道(即决择)的部分,顺益于彼,故称顺决择分。与三贤位的五停心、别相念住、总相念住等,合称为七加行。 1.四谛观 四善根位所修的观法四谛、十六行相中,四谛为所观,行相为能观。所谓行相,就是行解的相貌(指能缘的状态)。十六行相于苦谛下观:非常、苦、空、非我四行相;于集谛下观:因、集、生、缘四行相;于灭谛下观:灭、静、妙、离四行相;于道谛下观:道、如、行、出四行相。另外,四谛有色界、无色界的四谛,和欲界的四谛。又因为在四谛中观四行相,因此总共有三十二行相。 四谛的次第观法,首先以苦谛为观,观身非常行相:有情的身体,为因缘的假合,并非常住的实相;次观苦行相:有情的身心根本,是行业报应的苦果,无法出离苦 海;第三观空行相:我人的身心无有实体的我可得,只是因五蕴缘聚而有的假和合,为空的假相;第四观非我行相:我人既是五蕴因缘的总合,所以没有实我。 集谛惑业的观法,第一、因行相:观惑和业为招感苦报的原因,恰似种子;第二、集行相:观惑和业是报感未来果的烦恼法;第三、生行相:观生为相续三界果报的烦恼法;第四、缘行相:观缘为来生苦果的缘法。 灭谛涅槃观法,第一、灭行相:观涅槃是清净,是灭尽杂染法所得的果报;第二、静行相:观涅槃是断除贪、瞋、痴三毒的烦恼;第三、妙行相:观涅槃是离一切忧患的妙法;第四、离行相:观涅槃是远离一切灾祸的离法。 道谛无漏智观法,第一、道行相:观道是由凡夫位至圣者位,证无漏智的唯一法门;第二、如行相:观无漏智是契合真如的至理;第三、行行相:观无漏智是趣向涅槃的修行;第四、出行相:观无漏智慧使我人永离生死苦界,为趋向涅槃的圣道。 2.四善根位 四善根位为暖位、顶位、忍位、世第一法位。 (1)暖位:又作暖法,是以光明的暖性为譬喻。此位行者观四谛、十六行相,已接近见道无漏智,有如烈火烧薪,故取暖性为喻。但未净除烦恼故,尚有造业、退堕的可能。虽然如此,至终必能证得圣道,入于涅槃。 (2)顶位:又作"顶法",与"暖位"相同,皆属于"动善根"。但是"顶位"较暖位的观慧殊胜,为动善根中的绝顶,故称顶位。修四谛、十六观至此位,即使退堕地狱,也不至于因断善根而永沉于恶趣。 (3)忍位:又作忍法。忍与认同,其观慧力已增进到得以认可四谛的真理,不再退堕,故称忍位。有上、中、下三品的区别: 下忍位:修四谛、十六行相。 中忍位:渐次省略所缘及行相,最后仅留欲界苦谛的一行相,而于二剎那间修观。该一行相,即依观者的根机利钝,而残留四行相中的任一行相。 上忍位:于一剎那间观中忍位的同一行相。 (4)世第一法位:为有漏世间法中,能生最上善根的位。此位与上忍位相同,观修欲界苦谛下的一行相,于次一剎那入见道位而成为圣者。 (四)见道 修行三贤、四善根、七加行后,至世第一法的无间,始入见道的圣者位。此圣位有三道、四果的区别。三道即见道、修道、无学道,四果即预流果、一来果、不还果、阿罗汉果。 以无漏的真智断尽八十八使的见惑,以现观四谛见照其理的修行阶位,称为见道 。所起的无漏智有二种:法智、类智。法智是观察欲界四谛法的无漏智,类智(类似法智)是观察上二界的四谛无漏智。又法智和类智再各分别为忍和智二种。忍,信认四谛理的智慧,有断惑的作用。忍位,又称无间道,谓于一剎那能断除烦恼的意思。智,能证四谛理的智慧,有证理的作用。智位,又称解脱道,指已断烦恼而证得真理的阶位(解脱惑,得到择灭的意思)。 四谛各有法智和类智,所以总共有十六心: 1.苦法智忍和苦法智:观欲界的苦谛,于忍位断十种见惑,于智证苦谛之理。 2.苦类智忍和苦类智:观上二界的苦谛,断十八种见惑,证得上界苦谛之理。 3.集法智忍和集法智:观欲界集谛,断七种见惑,证集谛之理。 4.集类智忍和集类智:观上二界的集谛,断十二种见惑,证得集谛之理。 5.灭法智忍和灭法智:观欲界灭谛,断七种见惑,证灭谛之理。 6.灭类智忍和灭类智:观上二界灭谛,断十二种见惑,证灭谛之理。 7.道法智忍和道法智:观欲界道谛,断八种见惑,证道谛之理。 8.道类智忍和道类智:观上二界的道谛,断十四种见惑,证得道谛之理。 总之,以八忍断尽三界八十八使见惑,以八智证得三界四谛之理。又十六心中,前十五心属于见道,特称见道十五心。第十六心的道类智,因一度观遍四谛法,故属 于修道的范围。对于次第修证者而言,见道为预流向,故于十六心(道类智)证初果(预流果)。 ┌第 一 心--苦法智忍(无间) 欲界苦谛 ┐ │第 二 心--苦 法 智(解脱) │ │第 三 心--苦类智忍(无间) 上二界苦谛│ │第 四 心--苦 类 智(解脱) │ │第 五 心--集法智忍(无间) 欲界集谛 │ │第 六 心--集 法 智(解脱) │ │第 七 心--集类智忍(无间) 上二界集谛│ 见道┤第 八 心--集 类 智(解脱) ├上下八谛 │第 九 心--灭法智忍(无间) 欲界灭谛 │ │第 十 心--灭 法 智(解脱) │ │第十一心--灭类智忍(无间) 上二界灭谛│ │第十二心--灭 类 智(解脱) │ │第十三心--道法智忍(无间) 欲界道谛 │ │第十四心--道 法 智(解脱) │ └第十五心--道类智忍(无间) 上二界道谛┘ 修道─第十六心--道 类 智(解脱) (五)修道 于见道而证知四谛之理后,又屡次修习,乃至断除三界八十一品修惑位,称作修 道。道,是游履、通入的意思,既游履于无漏智与四谛真理之中,并渐而通入涅槃, 故称为修道。 八十一品修惑,各有无间道和解脱道。自最初无间道,到最后有顶地第九品无间 道为修道,相当于四向、四果中的预流果、一来向、一来果、不还向、不还果、阿罗 汉向等六者。 1.四向四果 见道至无学道共分为四向、四果,即:预流向、预流果;一来向、 一来果;不还向、不还果;阿罗汉向、阿罗汉果。预流向就是见道第十五心位,预流 果则是第十六心的道类智位,已如上所说。预流是梵语须陀洹的音译,即预入圣者之 流。向是对果而言。此预流果已断尽三界的见惑,但对修惑则一品也未断。若断尽欲 界上上品至中中品的五品,则趣向一来果,称一来向。断尽第六中下品的果位,始称 一来果。 一来,梵语音译为斯陀含。指往来人间天上各一次,即能证入涅槃的意思。因为 欲界九品修惑,润于七番生死。上上品的修惑最强,所以润于二番生死;上中品、上 下品、中上品的三品惑,各润于一番生死;中中品、中下品二惑,合润一番生死;下 上品、下中品、下下品三惑,合润一番生死。此一番生死,指受生人间及欲界天各一 次的意思。又此中一来果已断尽六品惑,只剩下三品惑,也就是只余润一番生死的修 惑,故称一来果。 不还向是一来果的再精进,断欲界修惑七、八品,趣向不还果的果位。能断第九 品,即称不还果。不还,梵语音译为阿那含。即断尽欲界的修惑,不再还生于欲界的 意思。不还果又可分为五种,即: 中般:指不还果的圣者死于欲界而生色界时,于色界的中有位而入般涅槃者。 生般:圣者既生于色界,未久即能起圣道,断除无色界之惑,而入般涅槃者。 有行般:生于色界,经长时间的加行勤修,而入般涅槃者。 无行般:生于色界,但未加行勤修,任运经久,方才断除无色界之惑,而入般 涅槃者。 上流般:首先生于色界的初禅,渐次上生于色界余天之中,最后至色究竟天或 有顶天,而入般涅槃者。 上述五种不还,再加上现般(即于欲界现生般涅槃者)、无色般(由欲界直生于 无色界,而般涅槃者)二种,则成为七种不还。又不还是无心定,因此,另名身证不还 。 阿罗汉向,又作无学向,谓已证得不还果的圣者,再精进断色界初禅的修惑第一 品,至无色界有顶地的第九品,趣向于最后的阿罗汉果位。其最后的无间道,又称金 刚无间道,其次的解脱道,即是阿罗汉果。 阿罗汉,梵语 arhat,即杀贼、不生、应供的意思。杀贼,杀除、断尽一切烦恼 贼;不生,不再受三界的生死;应供,堪受人天供养,具有圆满人格的意思。阿罗汉 果,又作极果、无学果,指已断尽色界、无色界的一切见惑、修惑,而永入涅槃,不 再有生死流转的阶位。在四向、四果中,前四向、四果因未断尽烦恼,还有所学,故 称有学,最后的阿罗汉果,四智已圆融无碍,无有烦恼,以无所学故,称无学。详如 下表: 预流向───前十五心─────────────见道┐ 预流果───第十六心道类智─────────┐ │ ┌上上品──(润二大生)┐ │ │ │上中品──(润一大生)│ │ ├有学位 一来向┤上下品──(润一大生)│ │ │ │中上品──(润一大生)│ │ │ └中中品┐(润一大生) ├欲界修惑 │ │ 一来果─中下品┘ │ ├修道┘ 不还向┌下上品┐ │ │ └下中品├(润一大生) ┘ │ 不还果─下下品┘ │ ┌色界初禅第一品,断无间道┐ │ 阿罗汉┤至无色界有顶地的第九品─┼上二界修惑┘ └断金刚无间道──────┘ 阿罗汉果─有顶地第九品断解脱道───────无学道─无学位 六种阿罗汉 阿罗汉果因其种性的优劣,分为六种,即:退法、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不动法等六种层次的阿罗汉。 退法阿罗汉:遇疾病等恶缘,即退失所得者,是最劣的种性。 思法阿罗汉:指忧惧退失所得的证果,恒思自害而入无余涅槃者。 护法阿罗汉:使所得之法,不令退失,而常防护。 安住法阿罗汉:不退、不进,安住其果位者。指若无强力的退缘,则不退其所得;若无胜缘,则不转为较优的种性。 堪达法阿罗汉:指善修练根,而达不动法者。 不动法阿罗汉:根性最为殊胜,不退转所得之法者。 此六种阿罗汉中,前五者皆属钝根,须待衣食、住处、师友等诸缘具足,方证入灭尽定等诸定,故称时解脱,仅能证得尽智。不动法阿罗汉则属利根,随时得证阿罗汉果,故称不时解脱,能证得尽智、无生智。尽智是既知苦,既断集,既证灭,既修道的智慧。无生智是于尽智后发起的智慧。 此外,不动法阿罗汉又分为二种:其不动种性由修炼而得者,称为不动法;本来生就不动种性者,称为不退法。此二者,加上以上所述的退法、思法、护法、安住法、堪达法等,共为七种阿罗汉。若再加上慧解脱(依无漏的慧力,将障慧的烦恼障除离者)及俱解脱(即更得灭尽定,而将障定的解脱障除离者),即称九无学。 在上述修道阶位中,从五停心位渐进一位,达到最后无学果的,即称次第证;反之,于见道前的凡夫位,修有漏的六行观,断修惑一分,入于见道,或一果,或超越二果者,即称超越证。 (六)三乘行果 上面所说,都是本宗行者修行阶位大要,然因行者根机各有差别,所以修行证果的层次、快慢也各有不同。根机可大分为三种,即:声闻、缘觉、菩萨等三乘。三乘,即三种交通工具,比喻运载众生渡越生死烦恼,到达涅槃彼岸的三种法门。乘,运载的意思。能乘载众生至彼岸者,是指教法而言。由于众生根机有钝、中、利,佛陀为应机而说声闻乘、缘觉乘、菩萨乘等三种教法。以下是三乘修行得果的情况: 1.声闻:梵语 sravaka,音译舍罗婆迦,为听闻佛陀的声教,而证悟得道者,故称声闻。其知苦、断集、慕灭、修道,以此四谛为乘。利根声闻,即于三生证道;钝根者,则须经六十劫的修行,方能达到无学果位。三生,第一生修资粮位(三贤位),第二生修加行位(四善根位),第三生入见道位,修道后,证无学果。钝根之人所修行的六十劫,于初二十劫修资粮,次二十劫修加行,后二十劫入圣得果。 2.缘觉:梵语 pratyeka-buddha,音译钵剌医迦佛陀,又称独觉、因缘觉等。指独自悟道的修行者。即于现在生中,不禀佛教,无师独悟,性乐寂静而不事说法教化 的圣者。共分二类,一为部行独觉,一为麟角喻独觉。依《俱舍论》卷十二载:部行独觉指声闻已证不还果,而欲达阿罗汉果时,离佛自修自悟者;麟角喻独觉恰如麟角,单独一人居住,修行一百大劫,积足善根功德的觉者。利根缘觉,经四生得悟;钝根者,则经百劫的修行始能开悟。四生是第一生修声闻的资粮,第二生修声闻的加行,第三生修缘觉的资加行,第四生入圣得果。百劫是于初二十劫修声闻资粮,于第二的二十劫修声闻的加行,于第三的二十劫修缘觉的资粮,于第四的二十劫修缘觉的加行,于第五的二十劫入圣得果。 缘觉较声闻利根,故不分四果的阶位,唯有一果。其断惑次第为:首先以有漏智断欲界的见、修二惑;再由加行位直入见道,以八忍、八智(共十六心),断二界的见惑,得入修道;于无间和解脱二道,各起七十二心,断上二界七十二品修惑,获证无学果位,这就是所谓独觉的一百六十心一坐(从暖善根乃至菩提,不起于座;或从不净观乃至菩提,不起于座,名为一坐)成觉。 3.菩萨:菩提萨埵的略称。 梵语 bodhi-sattva,意译觉有情。即求道证大觉的人。指以智上求无上菩提,以悲下化一切众生,修六波罗蜜行,经三阿僧祇百大不起于坐,名为一坐劫,而成就自利利他的佛果者。 所谓三祇百劫的修行,是于初三无数劫修菩提资粮,于次百劫修行相好,下生王宫,踰城出家,以无漏道断下八地的烦恼后,又于菩提树下入见道,起八忍、八智十六心,断有顶地的见惑,及于九无间、九解脱十八心,断有顶地的修惑,总共以三十 四心成正觉,称为三十四心断结成道。 (七)智慧种类 以上所述,为断除烦恼而至证果的次第。然而欲达成此断惑证理,则须具正确的智慧与禅定的力量。因为智慧是证果的亲因,而禅定则是其助缘,二者同等重要。以下分别叙述之: 在《俱舍》七十五法中,智、见、忍虽同属于大地法中的慧心所,均以慧为体,但意义却不尽相同。其中,见为推求,推理寻求的意思;忍为认可,认可而未断其疑;智是无疑惑的了知、决断的意思。所以又有忍而不是智、智而不是见及智与见而不是忍等种种差别的说法。 智慧的种类,就有漏智及无漏智的性来分,共有十种: 1.世俗智:多取世俗境的智,即有漏慧的总称。 2.法智:缘欲界四谛之理,断欲界烦恼的无漏智。 3.类智:随法智而生的无漏智,缘色、无色界四谛之理,断其烦恼。 4.苦智。 5.集智。 6.灭智。 7.道智。 后四智是各断四谛所属烦恼之智。 8.他心智:了知欲界、色界现在心心所法及无漏心心所法之智。 9.尽智。 10.无生智。 后二智皆于无学位所起的智慧。尽智为无学位的圣者,遍知我,已知苦。我已断集、我已证灭、我已修道,是与漏尽的得俱生的无漏智。无生智于无学位遍知我,已知苦,复更无知。我已断集,复更无断;我已证灭,复更无证;我已修道,复更无修,是与非择灭的得俱生的无漏智。 而将有漏、无漏二智开为十智的原因,有如下七种: 1.自性故,立世俗智。世俗智为有漏世俗之法,不以胜义无漏之智为自性故。 2.对治故,立法、类二智。此二智慧对治欲界与上二界的烦恼。 3.行相别故,立苦、集二智。此二智所缘的境界虽然相同,没有分别,但能缘的行相不同,故而别立之。 4.行相与境有别故,立灭、道二智。此二智因能缘的行相,与所缘的境界各不相同,故别立之。 5.加行之故,立他心智。他心智修成,不只能知他人的心法,同时能知其心所法。然而修加行时,则因专一欲知心法之故,加行成满时,虽还不知心所法,仍因加行而立他心智之名。 6.办事之故,立尽智。凡是无学,即称所作已办,意思是已成办一切应作的德业。于其事办之中,最初所生即为尽智。 7.因圆故,立无生智。无生智在各种智之中最殊胜,主要是以一切圣道为同类因而生故。又尽智生时,是以见修的圣道为因。若未以无学的圣道为因,则不名因圆。 (八)定的种类 定,梵语 samadhi,指全心专注于单一所缘境,而达于不散乱的精神作用,为断惑、证果的助缘,故被摄于三学、六度之中。异名有多种,如:三摩呬多、三摩地、三摩钵底、驮那演那、质多翳迦阿羯罗多、奢摩多、现法乐住等。 依定的内容及修行的阶段,可分为多种。本宗将其大别为有心定及无心定二种。 有心定包括四静虑(四禅、四色界定)与四无色定,合为八定。 四静虑:静虑即禅那。静,寂静,是指定;虑,审虑,是指慧。即以定、静、虑而生慧,而得以审虑的意思。有初、二、三、四四种。具足寻、伺、喜、乐,为初静虑;离寻、伺,但具喜、乐,为第二静虑;离寻、伺、喜,唯有乐,为第三静虑;寻、伺、喜、乐皆离,为第四静虑。这又有生得定与修得定的分别。生得定,生于色界、无色界,依前世善业的力量,自然所得的定,又名生静虑;修得定,谓生于欲界,由后天努力修行所获得者,又名定静虑。 四无色定,即: 1.空无边处定:得灭除与眼识和合的可见、有对的色想,与耳、鼻、舌、身四识 和合的不可见、有对的色想,与意识和合的不可见、无对(无表色)的色想,而入无 边的虚空想。 2.识无边处定:舍外空缘,唯缘内心识,入于无边的识行。 3.无所有处定:厌离识处广缘的苦,灭除识想,作无所有的行相。 4.非想非非想处定:又称非有想非无想处定,舍离无所有的行相,知见一向非想(无粗想),进而舍非想的行相,达于非非想。 八定中,有入定的阶段,称根本定,及近定的准备阶段,称近分定。而初静虑的前阶段,则称未至定,仅有七近分定。又初静虑与第二静虑的近分定中间的阶段,称中间定,或中间静虑。如修习此定,可生于大梵天。 合四静虑、四无色定而称为八等至。等至,三摩钵底的意译,定的异名。依定的性质,又可分为味定、净定、无漏定等三定,又称三等至。 1.味定,又称味等至,与贪爱相应而起,是爱乐味着于前念净定的定。 2.净定,又称净等至,是相应于有漏善心所起的定。复有顺退分定、顺住分定、顺胜进分定、顺决择分定等分别。 3.无漏定,是脱离烦恼苦染的无漏出世定,为发得无漏真智的最高微妙禅定。 无心定分为无想定与灭尽定二种,是灭除心、心所的定。无想定是凡夫及外道误认无想状态为真涅槃,而修习的定。灭尽定则是圣者将定的境界作为无余涅槃界的静,而修习的定。又除无想定外,四禅、四无色、灭尽等九定,不得间杂异念,而是顺次修行所得者,故又称九次第定、无间禅。然于定得自在力的不时解脱的阿罗汉,依修行四禅、四无色等八定,能超越一地,修得高一层的定,称为超定。 (九)二种涅槃 涅槃的境界,是佛教终极的实践目的。涅槃,即灭却烦恼的状态,可分为有余涅槃及无余涅槃二种。有余涅槃虽断烦恼,然肉体仍存(意即残余的依身)。这是指已证无学果的圣者,已证得三明、六通、四无碍解等法,并能教化众生。无余涅槃,是指灭尽身心、空寂的境界,故称灰身灭智。这是小乘佛教的究竟理想。 七、破执论 《俱舍》最后一品(破我品),主要为破斥当时外道在印度各地流行"实我"的邪见主张。如婆罗门教的我论,即奥义书的我。吠檀多派的梵我、数论派的神我、胜论派的实句义,乃至部派佛教犊子部的非即非离蕴我等,都是实我的思想。佛教力破此实我思想,认为我人的身体是五蕴假和而成,称为假我,实非外道所说常一主宰的实我。又此假我之说,也是出自佛陀的一种方便说而已。 印度各学派及佛教所称的我,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实我;二、是假我;三、是真我。 1.实我:坚持我人的身心,有常一主宰的存在,在支配着我人。或离开我人的身心,另有一主宰在驱使我人的意志。前者为即蕴我,后者为离蕴我。一般人所执着的灵魂,数论派的神我谛,胜论派的实句义,犹太教的耶和华等等,皆属于这种实我见的范围。 2.假我:我人的身体,不过是五蕴的假和合,为方便说明,遂称五蕴相续的色身为假我,并非实在的我。如经典所说"如是我闻"的我,就是指的这个"假我"。 3.真我:指涅槃殊胜功德常乐我净中的我,又称大我,是绝对境界,如对涅槃、真如之称,即谓之真我。 以上三者的说法,佛教虽然主张无我,但其中的假我及真我并未被否定。而在各经论中所要极力破除的,是执着于有我的实我见。 《俱舍》论云:"五蕴相续法上,假说为我,无真实之我。"这是《俱舍》所提出"无我"的道理。又《阿含》经说,所谓的我,实无我性,颠倒故而执有我,无有情无我,唯有因缘所生的法,如"十二缘起"所摄蕴、处、界,审思这一切,没有"我"的存在。由于我执的缘故,起惑造业,轮回生死,无法解脱。 此我执的起因,实因无始以来,我执熏习种子,缘自相续,而有垢染心,这是我执的原因。为破此我执,本论就佛所说"三法印"之中的"诸法无我,处处破"我",认为一切事物皆无独立、实在的自体,也就是没有一个"常一主宰"的"自我"存在。最后更设(破我品)以阐扬无我的道理,这是佛教与外道不同之处,而且也是佛教的根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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