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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宗文集:从“天台教观”论“代众生忏悔”之思想与实践──以遵式大师为主(释大拙) |
 
天台宗文集:从“天台教观”论“代众生忏悔”之思想与实践──以遵式大师为主(释大拙) ──以遵式大师为主 释大拙 中华佛学研究所毕业 提要 宋代天台忏法除了为求自身罪灭、观行成就或往生净土而行忏外,对“代众生忏悔”的忏他精神,较隋唐时期也益加重视,此应是受到晚唐以来政治动乱及宋朝建国后,除社会经济困顿之外,又相继受到辽、夏、金等北方民族的觊觎,使得国家百姓无一日不处在内忧外患之中所受到的影响。 因此,遵式大师认为,为使自己及芸芸大众能安心于佛法上修行,应先消除所共之恶业,进而了达因果缘起,方能成就解脱。是以大师于忏仪中提出,行者于披陈忏悔时,应心念自己及众生无始来常为重罪所障,是故于诸佛菩萨座前应普为众生归命忏悔,由此而融入了代众生忏悔的修行。 然而,在因果平等的法则之下,代众生忏悔或受苦的理论将如何成立?我辈凡夫又应如何落实此菩萨精神? 于此,笔者首先从经典之中溯源“代众生忏悔”之依据;继之,从天台教观角度探讨“一念三千”、“三因佛性”等圆顿思想,以作为“代众生忏悔”之立论基础;最后,就遵式大师之着作整理出忏悔、放生、诫酒肉五辛及施食等行法,探讨如何以天台之观行配合“代众生忏悔”之实践,一方面达到帮助众生令其离苦得乐之愿行,一方面则在实践的过程中,能对缘起诸法有更深刻的体会,早日证得实相。 关键词:1.慈云遵式 2.天台教观 3.忏悔 4.代众生忏悔 【目次】 一、前言 二、“代众生忏悔”之经典依据 三、以“一念三千”为立论基础 四、遵式大师对“代众生忏悔”之实践 (一)礼忏 (二)放生 (三)诫酒肉五辛 (四)施食 五、小结 一、前言 宋代天台忏法除了为求自身罪灭、观行成就或往生净土而行忏外,对“代众生忏悔”的忏他精神,较隋唐时期也益加重视,此应是受到晚唐以来政治动乱及宋朝建国后,除社会经济困顿之外,又相继受到辽、夏、金等北方民族的觊觎,使得国家百姓无一日不处在内忧外患之中所受到的影响。 因此,遵式大师认为,为使自己及芸芸大众能安心于佛法上修行,应先消除所共之恶业,进而了达因果缘起,方能成就解脱。是以大师于忏仪中提出,行者于披陈忏悔时,应心念自己及众生无始来常为重罪所障,是故于诸佛菩萨座前应普为众生归命忏悔[1],由此而融入了代众生忏悔的修行。 然而,在因果法则之下,代众生忏悔或受苦的理论将如何成立?我辈凡夫又应如何落实此菩萨精神?于此,笔者将透过“代众生忏悔”的经典依据,从遵式大师之天台教观的角度,试着探讨立足于此思想之论点及施行方法,希望能藉此梳理出“代众生忏悔”之可能性与可行性。 二、“代众生忏悔”之经典依据 大乘佛教讲求自利利他的精神,尤其在弘化佛法、利济众生方面更是重视。[2]但由于所作因缘不同,并非所有众生皆能得遇善知识,因此,菩萨为救度不知出离生死苦的众生,应常作愿回向为诸众生忏悔诸罪、除一切苦恼,如《大宝积经》记载释尊对弟子的开示: 善男子!菩萨摩诃萨行于方便,若见十方世界众生受诸乐报,见已作如是念:愿一切众生得一切智乐。若见十方世界众生受诸苦报,为诸众生忏悔诸罪,作是大庄严,如是众生所受苦恼,我悉代受,令彼得乐。以是善根,愿成一切智,除一切众生苦恼,以是因缘故,毕竟不受一切诸苦,纯受诸乐,是名菩萨摩诃萨行于方便。[3] 菩萨为悲智俱行之行者,是以,当见众生受乐报,应更进一步作愿,愿众生亦能修习佛法而得一切智,俱足一切究竟解脱乐;又,见受苦报的众生时,应发慈悲,为诸众生忏悔业障,并愿代众生受诸苦恼;行者由此善根发向,亦应作愿,愿以此善根,得成一切智,除一切众生苦恼。由此,在智慧成就下,见自身内外一切皆空无自性,毕竟不受一切诸苦,而得解脱之乐,此是菩萨行者为修习诸波罗蜜而行方便度化众生,而在度化众生中亦同时以法增益自身,而达悲智圆满。换言之,透过“代众生忏悔”的发心与实践,是菩萨修集助道功德的行门之一,如《大方等大集经》云: 复次,舍利弗!菩萨摩诃萨修集助道功德智慧亦不可尽,云何修集功德无尽?若布施、持戒心所修集,发行慈悲自所有罪发露忏悔,亦代众生发露忏悔。[4] 菩萨为成就圆满佛果,必须广修一切助道因缘法,诸如四摄、六度、八正道等等,藉由布施、持戒、禅定、智慧等行法的修持而自利利人,乃至在修行忏悔时,也应发起无上悲心代众生发露忏悔。由此可知,“忏悔”是菩萨修行的重要行法之一,而“代众生忏悔”则可谓是将大悲心落实于忏悔行门的具体实践。因此,在《华严经?普贤行愿品》中提出,菩萨若欲成就佛的圆满功德,应修十种广大行愿[5],其中,第四大愿即是“忏悔业障”,其内容如下: 忏除业障者,菩萨自念:我于过去无始劫中,由贪嗔痴发身口意作诸恶业无量无边。若此恶业有体相者,尽虚空界不能容受,我今悉以清净三业,遍于法界极微尘刹一切诸佛菩萨众前,诚心忏悔,后不复造,恒住净戒、一切功德。如是虚空界尽,众生界尽,众生业尽,众生烦恼尽,我忏乃尽。而虚空界,乃至众生烦恼不可尽故,我此忏悔无有穷尽,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6] 由愿文可知,菩萨行者在勉力自忏前愆罪障,使能常住净戒,修集一切功德之际,并没有离开众生,而是在行忏的同时,悲愍众生如己一般,亦深受烦恼罪障之苦,是故应念念相续,无有间断地忏除己身与一切有情的罪障,及至己身与众生的烦恼业障忏除清净时,忏悔行门和所发的悲愿才真正圆满。 另外,据《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所载,观世音菩萨曾对梵天王开示为众生忏悔之殊胜功德果报: 若能精诚用心,身持斋戒,为一切众生忏悔先业之罪,亦自忏谢无量劫来种种恶业,口中馺馺诵此陀罗尼声声不绝者,四沙门果此生即证。其利根有慧观方便者,十地果位克获不难,何况世间小小福报?!所有求愿,无不果遂者也。[7] 如上所言,行者若能虔诚持斋戒,为自身及众生忏悔先业之罪,并精进于持诵大悲神咒而不绝者,此生即能证得四果位;又,若行者根器属利,能起深广慧观作意者,则欲证十地果位亦可期。举凡菩萨为众生作种种方便利益者,在大乘经典如《华严经》[8]等多有所记载,由此更可证明,浓厚的菩萨思想为大乘佛教的主要特色。 然而,众生所感得之乐苦果报,一切皆自作自受,于此又何以能代众生忏悔? 三、以“一念三千”为立论基础 遵式大师在所作《圆顿观心十法界图》(以下简称《十法界图》)提到,十方诸佛以“中”为法界,菩萨以“假”为法界,缘觉、声闻以“空”为法界,地狱、鬼、畜、修罗、人、天同以“因缘生法”为法界[9],而其空假中之关系则为: 空、假、中者,三而一也;十界者,亦一而十也,故使互含,一复具九,如帝珠交映成百法界也,一因缘一切因缘,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良由于此。[10] 在此,遵式大师以“一念三千”的观念为《十法界图》之立论根据,而天台“一念三千”之说,据《摩诃止观》解释云: 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十种世间,百法界即具三千种世间,此三千在一念心,若无心而已,介尔有心即具三千。[11] 由上之论述可知,“三千法界”意味着无量无边不可思议之佛、菩萨等圣者及六道众生之世界;同时,据《摩诃止观》所言,一念心起即具三千法界,不假次第。是以,一心起即一切心起,一众生即一切众生,此犹如《华严》所说:“当知一切法,其性亦如是,心如工画师,画种种五阴,一切世界中,无法而不造。”[12]在此,画师即是众生之心,此心依因缘而起,造一切世间,亦即假国土而现十法界为境[13]。然此一念三千不可思议境却因众生之烦恼障蔽而不可悉得尽见,不能了达心、佛及众生三者之间本无差别,才会在自己所造的幻境中,轮回不休无能出离。 再者,一切众生皆具足十法界,在经过无量劫中,何以能仅止于一念无明心内而不相妨碍呢?对于此一疑问,在《维摩经玄疏》有所说明: 此《经》(指《维摩诘经》──笔者按)明不思议,须弥入芥子不相妨阂,无情之物,尚得如此,心神微妙,一念具一切三世诸心诸法,何足致疑?![14] 无情之物无论是大如须弥山或小如芥子,其体相是缘起的,是故能须弥藏芥子或芥子纳须弥,更何况有情众生之一念心具一切三世诸心诸法。是以,遵式大师以“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之不思议三谛为一念三千、法界互摄之观点再加以说明,而此一论点亦可从《摩诃止观》中找到证明: 若一法一切法即是因缘所生法,是为假名,假观也。若一切法即一法,我说即是空,空观也。若非一非一切者,即是中道观。一空一切空,无假中而不空,总空观也;一假一切假,无空中而不假,总假观也;一中一切中,无空假而不中,总中观也;即《中论》所说不可思议一心三观。[15] 由于一念心起即具三千,所以一法即一切法,皆为因缘所生法,故为假名、假观;一切法为缘起而有,其性本空,故为空观;不落于有亦不执于空即是中道观。因此,总和而说,缘起无自性即是空;所现之无量境相即是假;又知其空不着于空,知其假不着于假,即是中,即空即假即中,即是一心三观、圆照三谛之理。众生若能悟得此理,则能不断痴爱,起诸明脱,般若真智现前,如水清澈,自然得见珠相。 再者,据《法华玄义》所明,凡夫一念心即皆具十法界,又一一界悉有烦恼性相、恶业性相及苦道性相。又提到,无明烦恼性相即是智慧观照性相;恶性相即是善性相;苦道性相即是法身性相。是以,三道性相即是三轨性相,三轨性相亦类通三佛性,[16]其关系如下: 苦道(苦)─── 真性轨(法身)── 正因佛性(中) 烦恼道(惑)── 观照轨(般若)── 了因佛性(空) 业道(业)─── 资成轨(解脱)── 缘因佛性(假) 依智者大师之“三因佛性”说,正因佛性即是中道实相;了因佛性是具足观照般若实相之能力的智慧;缘因佛性则是透过诵经、持戒、忏悔等修行之实践而能显明观照实相的智慧能力[17],而此三因佛性与三谛之关系,分别是“观心即中是正因佛性,即空是了因佛性,即假是缘因佛性。”[18]因此,站在圆顿思想的角度来看,三因佛性是即空即假即中,遍摄一切万法,含容一切众生,亦即一切众生皆有成佛的因子,皆具法性平等。因此,遵式大师于《摩诃止观义题》之“化他境”中阐述道: 忘﹝亡﹞惑,则四句俱寂;赴机,则四悉繁兴。盖由法性虚通,语、默未之有碍;真如无住,自、他以之同时。故理虽无名,应众名而逗物;境虽无相,垂众相以赴缘,涌若珠玉,照同宝鉴。盖是即中之假,方应用以无穷;虽假而空,乃运为而常寂。若身若说,不离三因;若自若他,宁乖一性,《经》云:“善能分别诸法相,于第一义而不动”[19]。又云:“不起灭定而现诸威仪”[20]。皆斯义也。[21] 诸佛法性虽不可思、不可议,非境相能示,但为了度化众生亦可假方便而照,是以,无论是《阿含》、《方等》或《般若》等经教,无不是释尊应众生根机而说,其最终目的无不是为令众生悟入佛之知见。因此,即中道之假才能应用无碍,虽假而空才能如如常寂,如斯从本垂迹,假三因之说而互通感应,其中的奥妙正如遵式大师所云: 既许一念三千,三千何所不摄,刹那百界何所不该。既知界界互通,感应自然,斯立性德。一念既尔,果满百界亦然。念念三业交参、身土互现,非由性具,果用何施?[22] 由此可知,十法界互具之不思议境乃是站在法性虚通、真如无住的立场来看,而十法界之佛、菩萨、缘觉、声闻、六道众生彼此互具互摄的情形,正如《华严》所说“重重无尽”、“缘起法界,一即一切”[23]之意境。 诚然,菩萨行者“若见十方世界众生受诸苦报,我悉代受,令彼得乐”[24],这样的愿心已超越众生可思议的范围,但就天台的立场来说,其代众生忏悔之论点即是建立于此圆教思想之上。如《摩诃止观》所云:“一心一切心,一切心一心,非一非一切”[25],菩萨所起一念忏悔之心,实已遍及一切众生,犹如系于因陀罗网上无数的宝珠,其一一宝珠皆映现自他一切宝珠之影,又一一影中亦皆映现自他一切宝珠,如是宝珠无限交错映照,重重影现,互显互隐,重重无尽。只是众生因障所蔽,无能彻见缘起法界,亦无能了知菩萨二六时中为众生所作大饶益之事,[26]因此不自觉有所感应。 另外,众生之所以轮回于生死,无能出离,总因于妄想执着,若欲永离苦海,唯有培养正知见,证诸法实相,是故菩萨广行布施、忍辱、禅定等一切方便救度众生时,终不离佛法,亦即以种种善巧开演无漏妙法,令众生离六道之苦、五欲之乐,而证究竟解脱。[27]因此,菩萨发大悲心代众生忏悔、受苦,并非以自身承载众生之业报,而是立基于缘起上,以种种方便为众生说法,令其永离无明烦恼,与法相应而得入解脱,如《华严经》云: 菩萨如是观一切法皆不可得,然非无一切法,如实无异,不失所作,普示修行菩萨诸行,不舍大愿,调伏众生,转正*轮,不坏因果,亦不违于平等妙法,……善能开演,心无所畏,不舍佛住,不违世法,普现世间而不着世间。[28] 由上引文可知,菩萨在理上了知诸法皆是缘起性空,无一法可得,但并非否定事上的一切法,因此在广度众生时能不昧因果、不失因缘果报而施予种种方便,令入佛之知见。是以,菩萨若遇利根众生,则施以种种教法,令其于念念中能与诸佛菩萨相应,证得实相现前,即使在现世中有苦、乐、不苦不乐受,但因为了达诸法缘起,心安住于法而不随境转,犹如目莲尊者虽受乱石而死,心却无所恐惧,则能超越因果业报;又,若是遇钝根众生,则在观机逗教下,施以种种善巧方便,令其渐渐与佛法相应,而能深观诸法空无自性之理,彻悟本无受苦之“我”,亦无苦境,在不执于境相、堪破无明后,于未来即便果报不失,但因了达业性本空,终将不为业报所苦。如此,以法教育大众,令永离轮回之苦,方为菩萨发愿代众生忏悔之慈悲愿行,而菩萨也在此利他之行中,逐渐成熟己身之大悲心、般若智,断除无明惑,终至成佛。 由前述可知,遵式大师于忏仪中如此强调代众生忏悔,乃由于其对天台教观之法界缘起互具互摄的圆教思想有深入了解,由此而自然地激发其不忍众生苦之彻骨悲心,如在《请观音三昧仪》里提到: 我及众生无始常为三业六根重罪所障,不见诸佛,不知出要,但顺生死,不知妙理。我今虽知,犹与众生同为一切重罪所障,今对观音、十方佛前,普与众生归命忏悔。[29] 自己与众生无始以来,不知诸法缘起的道理,而常为烦恼所障,轮回生死不休。而今虽知之,但仍为一切重罪所障,故应普与一切众生归命忏悔,令早日离苦得乐。诚然,我辈众生尚位于薄地凡夫的阶位,离出苦还有很长的距离,但若能仿效菩萨之悲心,在慢慢薰习下,将能在自利中利人,也能在利人中自利,终趣入不可思议之诸佛菩萨境界,而“代众生忏悔”正是培养悲心愿行的重要行法之一,因为菩萨行者以其对法的证悟及愍念众生常受无明之苦,而发愿以己身代众生受苦、忏悔,其最终目的无非是帮助众生悟入佛之知见,而此“无缘大慈,同体大悲”的体现,正如维摩诘居士所言:“以一切众生病,是故我病;若一切众生病灭,则我病灭。所以者何?菩萨为众生故入生死,有生死则有病;若众生得离病者,则菩萨无复病。”[30]由此可说,菩萨回入秽土度众,正是为成就代众生苦之愿行! 四、遵式大师对“代众生忏悔”之实践 关于自身忏悔的方法,行者迳可依经典或忏仪而行,其内容约有坐禅观实相、诵大乘经典、拜佛、诵咒等等;而对于代众生忏悔的方法,除以礼忏的方式外,自隋唐以降,随着经典逐渐的汉译、流通,祖师大德即依经据而开展出以放生、素食及施食等为代众生忏悔的方法,其间所蕴含的意义乃在于藉由佛法实践关怀、照护众生,减少或消除众生之苦,进而增广自身的悲智愿行。 又,《梵网经》云:“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31]正因一切众生于无量劫以来互为亲眷,并在无明覆盖下,恩怨情缠不断,苦恼丛生,因此,有幸得遇佛法,又知求出离苦海者,理应为自忏悔,也要为他忏悔,使彼此宿怨消除,以免互相障碍解脱[32]。故,笔者谨从记载遵式大师之传记及其着作中,理出大师实践“代众生忏悔”的方法,约计有礼忏、放生、诫酒肉五辛及施食等,其内容如下: (一)礼忏 在遵式大师所作的忏仪中,几乎在“忏悔”科门里皆有普为法界一切众生忏悔的述文,可见其对实践代众生忏悔的重视,因此除了在观行上特别强调外,对事修的部份也要求行者、信众要恭敬慎行,才能在理观事修打成一片中,达到一心一切心、一众生一切众生,法界互具、三谛圆融之理,透过自身忏悔清净,亦代众生忏悔清净。 另外,在遵式大师所着的〈放生慈济法门〉中,还提出了“代物类忏悔”的思想。由于〈放生慈济法门〉的主要作用是为傍生之水族鱼类所用的放生仪轨[33],因此仪轨所说的“物类”乃是针对放生的水族而言,不过,就内容上亦适用于一切放生之对象。 又,在仪轨中,行者为畜类众生诵咒、授三归依、念佛及说法后,当更为其忏悔,使能忏涤罪垢,去遮障而开悟。故在“忏悔”一章里,遵式大师主张“当更焚香、存念三宝,代为物类忏悔发露”[34],透过行者的身行、语、意为飞禽走兽、水族等傍生类忏悔无始劫来因六根所造之种种业障,并仰仗弥陀大愿、观音慈悲拔出轮回之苦。 依现存汉译文献中,将专为物类忏悔之仪轨加以组织化者,并不多见[35],而自北宋之后,由于对放生、施食等日愈重视,因此在法会仪轨中加入代傍类众生忏悔亦愈普遍[36],此应可追溯是受到遵式大师对忏悔法门推广的影响。 (二)放生 据《释门正统》记载:“放生之说,儒释皆谈,世论谆谆,其文山积。”[37]可见放生在中国与佛教皆有所行。如在《列子?说符篇》即提到: 邯郸之民,以正月之旦,献鸠于简子。简子大悦,厚赏之。客问其故。简子曰︰“正旦放生,示有恩也。”[38] 由此可知,在中国民间,很早即有放生的风俗,以示感恩生灵所惠予之意。 在佛教方面,从释尊所说的教法中可知,三皈、五戒、十善为五乘所共修,其内容之戒恶行善思想是确保来世再得人身、听闻正法的基础,而其中的“不杀生”正是重要的戒行之一。在经典中对于为广修慈心而戒杀、行放生者多有所记载,如《梵网经》云: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而杀而食者,即杀我父母,亦杀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是我本体,故常行放生,生生受生常住之法,教人放生。[39] 在天台学人中,首先重视放生行业者为智者大师[40],也自此开始,放生不但受到佛教人士的重视,也受到朝廷及民间百姓的崇尚而日渐盛行。[41] 迨至遵式大师时,对于放生仪式已具完整,如在其所作的〈放生慈济法门〉中,即将仪轨分为:?由、水、请加、三归依、称佛、说法、忏愿七章。 在“?由”中,即是为所放生的众生开示何以会趣入三途业道,受苦无量之缘由;在“水”章里,则以陀罗尼神咒加持之法水为其洒净,使涤净身心垢秽,令成法器;在“归依”章中,以三宝力加被于众生身,令其一心受法,去恶向善;在“称佛”章里,是以称念宝胜如来名号为主[42],仰仗如来之愿力,使闻名者即得生天及诸佛国土;在“说法”章中,为众生开示甚深十二因缘之理;在“忏悔”章里,则以行者之身代傍生之类行忏,并代发愿,得生佛国净土,如云: 今更为汝忏涤罪垢,去汝遮障,令速开悟即得解脱,故帝释一念忏悔灭永劫傍生之难,慈童刹那惭愧顿离地狱之苦,是知忏悔名第一法。又愿汝舍此身得生净土,我闻《阿弥陀经》说薜荔蜎蜚皆生我国,信知异类亦有往生之理,汝勿自疑,当一心信受我为对三宝一心陈辞。[43] 由上引文可知,在透过佛法的开示及忏悔的仪式中,启发傍类众生之惭愧心及往生净土之愿心是助其脱离三途恶道的要因。同时,行者于行放生之时,亦能培养、显发本身之慈悲心,共同结下善因,成为忏悔的助道因缘。 在现今时代里,放生行业依然盛行,然而,部份团体却忽略评估生态环境因素,任意选择山林或河流进行放生,不是造成生物无法适应环境而死,便是因为没有天敌而大量繁殖,威胁到其他原本在此地生存的生物,使生态失衡;同时,在竞相放生之中,间接鼓励商人滥捕生物,以供应团体大量放生之用,造成生物在捕猎、运送等的过程中已伤亡无数,对于这一点,早在二千多年前,古德已意识到护生远比放生来得更重要而说到: 民知君之欲放之,竞而捕之,死者众矣。君如欲生之,不若禁民勿捕。捕而放之,恩、过不相补矣。[44] 因此,若能做到彻底的护生,不蓄意与众生结下猎杀捕食的恶缘,已是慈悲的表现;又若必须行放生,务必于事前作完善的评估与规划,如此才能达到真放生的善行。 (三)诫酒肉五辛 从遵式大师的生平可知,他对于“改祭修斋”[45]的推行一直不遗余力,一方面劝导民间大众以斋戒代替杀生拜祭神只,另一方面也积极奔走于民间,劝导大众戒酒肉、五辛之食。何以遵式大师对于提倡素食一事如此关心? 依文献记载,在经典中多有提到不食肉的观念,如在《法句譬喻经》即提到: 夫人生世,所食无数,何以不作有益之食而残害群生以自济活,死堕恶道,损而无益;人食五谷,当愍众生蠕动之类莫不贪生,杀彼活己,殃罪不朽;慈仁不杀,世世无患。[46] 又,在《大乘入楞伽经》记载: 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47] 另外,在《梵网经》亦有记载: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断大慈悲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是故一切菩萨不得食一切众生肉,食肉得无量罪;若故食者,犯轻垢罪。[48] 吾人可见,小如蝼蚁尚求生怕死,何况一般血肉之躯的众生?又,众生不断在六道中轮回,在过去皆有可能互为眷属,是以,菩萨不忍食众生肉,若食者,无异于食自己之亲眷。因此,孟子曾言:“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49]其不忍之心即是大慈悲心,若忍心杀生食肉,不但断绝大悲种,障碍成佛修行,同时也与众生结下恶缘,得无量恶果。 在中国最早极力提倡佛教徒应完全戒杀、戒酒、茹素者为梁武帝,其在位期间不但亲颁〈断杀绝宗庙牺牲诏〉[50],也制定〈断酒肉文〉[51],一再强调食肉者罪报,与诸亲眷常为怨怼及种种障难等恶报。自此以后,素食成为佛教僧侣的饮食特征,也因为食肉所带来的苦果如此深广,历代祖师大德于行化间,无不劝导众生应茹素戒杀,也因此遵式大师会如此心切推行素食饮食,并撰着〈诫酒肉慈慧法门〉警策大众。[52] 另外,遵式大师在劝众戒酒肉的同时,亦提倡连食物中的“五辛”也应戒除,如在行文中提到“五辛之属,不利腹口,无故啖食,空为道障,深为苦也。”[53]又据《大佛顶经》云: 一切众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诸众生求三摩提,当断世间五种辛菜,是五种辛,熟食发YIN,生啖增恚。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纵能宣说十二部经,十方天仙嫌其臭秽咸皆远离,诸饿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与鬼住,福德日销,长无利益。是食辛人修三摩地,菩萨、天仙、十方善神不来守护,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现作佛身来为说法,非毁禁戒,赞YIN怒痴,命终自为魔王眷属,受魔福尽,堕无间狱。阿难!修菩提者,永断五辛,是则名为第一增进修行渐次。[54] 在此所谓的五辛,依《梵网经》记载为大蒜、革葱()、慈葱()、兰葱(薤)、兴蕖,[55]因有如上所提熟食发YIN、生啖增恚,菩萨诸天远离及饿鬼舐唇等障道果报,故不但为受菩萨戒之佛子不应食之物,遵式大师认为也是僧俗应远离之物。 (四)施食 据《佛祖统纪》记载,遵式大师“尝夜施抟食于水滨”[56],并撰有〈施食文〉、〈施食法〉等相关施食的文献,由此可知遵式大师对此一行门的重视。关于施食的由来,据宗鉴大师(?-1206)撰集之《释门正统》有载: 若夫施食之法,又非一切人天所知,惟如来以大慈普覆,不忍一切含灵受其饥饿苦恼。故假面然鬼王缘起,令阿难尊者以一抟食,诵咒施之。今缁素通行,谓之施饿鬼食。[57] 由此内容可知,施食之法乃缘自于《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里,阿难遇饿鬼告知:“却后三日汝命将尽,即便生此饿鬼中。”[58]阿难心生恐怖,疾至佛所,请佛教示,佛陀即为阿难开示此一施食法门。在唐?不空大师所译之《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中,对于施食的因缘与方法皆有详细的记载。[59] 又,自五代及宋以降,施食在佛教中可说是普遍的行门之一,因此宗鉴大师才会在《释门正统》提到,此施食法“今缁素通行”。既是普遍流行之法,从各家各宗所呈现出来的观行也就融合了各家修行的特色。遵式大师对施食法的实践即融合了天台教观思想于其中。 遵式大师所着之〈施食法〉共分为三部份:一、先和会经文,即将实叉难陀尊者所译之《佛说救面燃饿鬼陀罗尼神咒经》与不空大师译之《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作一比较及会整;二、正示方法,于持咒加持饮食时,亦配合观想“器中饮食,色味无尽,施不匮”[60];三、劝修,世人若能以抟食作大施会者,将常生梵天乃至成佛。其中,遵式大师对施食的观行有如下的阐释: 饮食具色、香、味、触、法五尘,唯阙声耳。于五味中,味尘为主,味依色住,亦可观色为境,《大品》云:色中无味相,凡夫不应着色;中无离相,二乘不应离;即是非味非离,显色中道,法界何法不备。是故,一色具一切心,亦具声、香等一切诸尘,及一切法、一切心随感而施,何法不现![61] 由引文可知,遵式大师是以法界互具、三谛圆融的观念,说明一抟之食所具色、味皆空无自性,是故不应着于色、味;又,色、味为假缘起而有,是故亦不应离于色、味;由于不落二边故能显中道,则一味、一色即一切法,一心即一切心,以一切心随感一切法而施,则无法不现,因此,一抟之食能出无量食,普施一切众生。然因众生为种种分别所惑,无法了达法界互具之理,故须藉密之法力令其得食,如遵式大师云: 众生在迷,于理既惑,于事亦碍,于自在法中而自桎梏,如水为冰,安责水用?故圣人方便密说此法名陀罗尼。令诵以之,句与色味法性相应,能令鬼神见食无量。[62] 由于陀罗尼即是不思议法,具足无量威德妙力,故透过行者持之力能与抟食之色味法性相应,并以此加持之力令鬼神见食无量,故遵式大师又提到,“食”之意即是法食,因法随食而入,如人服用良药能治病疗伤,若饿鬼食之,则能舍三途恶报。[63] 从遵式大师所作之施食法来看,施食能否广利一切饿鬼众生,乃决定于行者持诵陀罗尼咒之专注与观想的得力与否,此与不空大师所译之《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的施食行法次第虽有不同,[64]但就理上而言,一切万法本由心造,不离于心,即使在《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中,主法者于诵持真言时,亦需配合观想作意,如此方能使整场仪轨达到圆满,因为唯有透过对法的了达而作甚深理观并配合诵咒等等之事修,方能使所修之行法更加深广,而这样的修行道理是通于各家各宗的行门,并非如周叔迦学者所言“宋代诸师对于施食一法是不够了解的”、“只是取经中真言,附以台宗观想而已”[65]之说。 另外,从佛法的根柢来看,施食行门亦是行者悲智愿行的实践,如在《大宝积经》云: 善男子!行方便菩萨以一抟食给施一切众生,何以故?行方便菩萨以一抟食施与,下至畜生,愿求一切智,以是菩萨与一切众生共之,回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以是二因缘摄取一切众生,所谓求一切智心及愿方便。[66] 在行施食法间,行者必需持诵真言并配合己身之观想,才能使有限之饮食幻现成无量无边,普施一切众生。因此,透过施食行门的实践,一方面能培养行者对法的缘起无自性之认知;另一方面也是自利利人的菩萨行,因众生皆有佛性,亦具足一切智,只是因缘果报差别,各在六道中受生轮回,是以,行者所修之施食法,不仅只是拔众生之苦,助其出离苦道,因在利益众生的同时,无形中也不断增长己身之悲智,实践自利利人的菩萨愿行。 五、小结 大乘佛教讲求自利利他的精神,尤其在弘化佛法、利济众生方面更是重视。是以,到了以实践行门为主的宋代佛教时,遵式大师对于忏法的弘扬,除了提倡为求自身罪灭、观行成就或往生净土而行忏外,更将“代众生忏悔”的忏他精神融入于忏法中,并以天台“一念三千”、“三因佛性”等圆顿思想为立论基础,亦即,就理上而言,菩萨所起一念代众生忏悔之心,犹如系于因陀罗网上无数的宝珠,透过重重的映现遍及一切众生;就事上来说,菩萨因愍众生之苦,而戮力于布施、持戒、智慧乃至忏悔等种种行门的修持,并藉由身行、口说、意念等种种善巧将佛法教导予有情,助其永离生死苦。 因此,为了落实“代众生忏悔”的精神,遵式大师承袭天台诸师之懿德,以透过忏悔、放生、施食及素食等行门的实践,达到利济众生之行,其中,值得吾人注意的是,遵式大师在代众生忏悔的行法中,皆或在其仪轨里融入开示法要,帮助有情提起正念,种下解脱的种子;或在行法的背后蕴含甚深的法义。换言之,无论是理上分析或事上的实践,从天台教观的角度来看,“代众生忏悔”行门隐含了甚深的不思议妙法与行者的无上悲心,此不但落实了菩萨道的精神,同时也是天台圆教思想的具体实践! 【参考书目】 一、原典 《法句譬喻经》。《大正藏》册4。 《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大正藏》册8。 《妙法莲华经》。《大正藏》册9。 《华严经》。《大正藏》册10。 《大宝积经》。《大正藏》册11。 《大方等大集经》。《大正藏》册13。 《维摩诘所说经》。《大正藏》册14。 《金光明最胜王经》。《大正藏》册16。 《大乘入楞伽经》。《大正藏》册16。 《大佛顶首楞伽经》。《大正藏》册19。 《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大正藏》册20。 《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大正藏》册21。 《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大正藏》册21。 《梵网经》。《大正藏》册24。 遵式。《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三昧仪》。《大正藏》册46。 遵式。《金光明忏法补助仪》。《大正藏》册46。 遵式。《炽盛光道场念诵仪》。《大正藏》册46。 遵式。《天台智者大师斋忌礼赞由序》。《大正藏》册46。 遵式。《往生净土忏愿仪》。《大正藏》册47。 遵式。《往生净土决疑行愿二门》。《大正藏》册47。 遵式。《金园集》。《卍续藏》册101。 遵式。《天竺别集》。《卍续藏》册101。 智顗。《法华玄义》。《大正藏》册33。 智顗。《维摩经玄疏》。《大正藏》册38。 智顗。《金光明经玄义》。《大正藏》册39。 智顗。《摩诃止观》。《大正藏》册46。 知礼。《千手眼大悲心行法》。《大正藏》册46。 道宣编。《广弘明集》。《大正藏》册52。 法藏。《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大正藏》册45。 志磐编。《佛祖统纪》。《大正藏》册49。 志磐。《水陆道场仪轨》。《卍续藏》册129。 袾宏修。《瑜伽集要施食坛仪》。《卍续藏》册104。 宗鉴编。《释门正统》。《卍续藏》册130。 元照。《兰盆献供仪》。《卍续藏》册130。 二、专书(按作者姓氏笔划排列) 1.中文 李志夫(1997)。《妙法莲华经玄义研究》。台北:中华佛教文献编撰社。 周绍贤(1983)。《列子要义》。台北:中华书局。 陈英善(1995)。《天台缘起中道实相论》。台北:东初出版。 (1997)。《天台性具思想》。台北:东大出版。 野上俊静着,释圣严译(2000)。《中国佛教史概说》。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 汤用彤(1979)。《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 (1997)。《隋唐及五代佛教史》。台北:慧炬。 传伟勋主编(1990)。《从传统到现在──佛教伦理与现代社会》。台北:东大图书出版。 刘真编(1974)。《四书读本》。台南:综合出版。 释大睿(2000)。《天台忏法之研究》。台北:法鼓文化。 释慧岳(1995)。《天台教学史》。台北:中华佛教文献编撰社。 2.日文 吕淑玲(2004)。〈慈云遵式の生涯について──特に实践行仪面からみた遵式の生涯〉。收录于《高穚弘次先生古稀记念论文集》中。 福岛光哉(1995)。《宋代天台净土教の研究》。京都:文荣堂。 三、丛书 中华佛教百科文献基金会编(1994)。《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册7。台北:中华佛教百科文献基金会。 蓝吉富主编(1987)。《宋代佛教史研究》。 《世界佛学名着译丛》册47。 台北:华宇出版社。 四、期刊论文(按作者姓氏笔划排列) 1.中文 吕澄(1980)。〈宋代佛教〉。《中国佛教》第1号。 林伯谦(1998)。〈北传佛教与中国素食文化〉。《东吴中文学报》第4期。 2.日文 中山正晃(1985)。〈赵宋天台と净土教。その实践面について〉。《印度学佛教学研究》第34号。 末广照纯(1979)。〈慈云遵式の教学〉。《印度学佛教学研究》第27号2卷。 吕淑玲(2003)。〈慈云遵式の宗教信仰について〉。《佛教学会纪要》第11号。 3.博硕士论文 徐立强(2000)。《梁武帝制断酒肉之主张与中国佛教素食文化之关系》。台北:华梵大学东方人文思想研究所硕士论文。 -------------------------------------------------------------------------------- [1] “我及众生无始常为三业六根重罪所障,不见诸佛,不知出要,但顺生死,不知妙理。我今虽知,犹与众生同为一切重罪所障,今对观音、十方佛前,普为众生归命忏悔。”《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三昧仪》,《大正藏》册46,页971c。 [2] 如《法华经》卷2〈譬喻品〉提到:“若有众生,从佛世尊闻法信受,勤修精进,求一切智、佛智、自然智、无师智、如来知见、力、无所畏,愍念安乐无量众生,利益天人,度脱一切,是名大乘。”《大正藏》册9,页13b。 [3] 《大宝积经》卷106,《大正藏》册11,页595a。 [4] 《大方等大集经》卷30,《大正藏》册13,页206a。 [5] “如来功德,假使十方一切诸佛经不可说不可说佛刹极微尘数劫,相续演说不可穷尽。若欲成就此功德门,应修十种广大行愿,何等为十?一者礼敬诸佛。二者称赞如来。三者广修供养。四者忏悔业障。五者随喜功德。六者请转*轮。七者请佛住世。八者常随佛学。九者恒顺众生。十者普皆回向。”《华严经》卷40,《大正藏》册10,页842c。 [6] 《华严经》卷40,《大正藏》册10,页845a。 [7] 《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广大圆满无碍大悲心陀罗尼经》,《大正藏》册20,页109b-c。 [8] 如华严经云:“我当普为一切众生备受众苦,令其得出无量生死,众苦大壑;我当普为一切众生,于一切世界,一切恶趣中,尽未来劫受一切苦,然常为众生勤修善根。何以故?我宁独受如是众苦,不令众生堕于地狱,我当于彼地狱、畜生、阎罗王等,险难之处,以身为质,救赎一切恶道众生,令得解脱。”《华严经》卷23,《大正藏》册10,页125c。 [9] 《天竺别集》卷中,《卍续藏》册101,页272a。 [10] 《天竺别集》卷中,《卍续藏》册101,页272b。 [11] 《摩诃止观》卷5上,《大正藏》册46,页54a。 [12] 《华严经》卷10,《大正藏》册9,页465c-466a。 [13] 参考《法华玄义》卷2下,《大正藏》册33,页699c。 [14] 《维摩经玄疏》卷2,《大正藏》册38,页528c-529a。 [15] 《摩诃止观》卷5上,《大正藏》册46,页55b。 [16] 参考《法华玄义》卷5下,《大正藏》册33,页743c-744a。 [17] “云何三佛性?佛名为觉,性名不改,不改即是非常非无常,如土内金藏,天魔外道所不能坏,名正因佛性;了因佛性者,觉智非常非无常,智与理相应,如人善知金藏,此智不可破坏,名了因佛性;缘因佛性者,一切非常非无常,功德善根资助觉智,开显正性,如耘除草秽,掘出金藏,名缘因佛性。当知三佛性一一皆常乐我净,与三德无二无别。”《金光明经玄义》卷上,《大正藏》册39,页4a。 [18] 《金光明经玄义》卷下,《大正藏》册39,页8a-b。 [19] 《维摩诘所说经》,《大正藏》册14,页537c。 [20] 《维摩诘所说经》,《大正藏》册14,页539c。 [21] 《天竺别集》卷下,《卍续藏》册101,页294b-295a。 [22] 《天竺别集》卷下,《卍续藏》册101,页295a。 [23] 《华严一乘教义分齐章》卷4,《大正藏》册45,页505b。 [24] 《大宝积经》卷106,《大正藏》册11,页595a。 [25] 《摩诃止观》卷5上,《大正藏》册46,页55b。 [26] “菩萨初发心无有量,充满一切法界故;菩萨大悲门无有量,普入一切众生界故;菩萨大愿门无有量,究竟十方一切法界故;菩萨大慈门无有量,普覆一切众生界故。”《华严经》卷7,《大正藏》册10,页695b。 [27] “菩萨摩诃萨行六波罗蜜时作是念:是世间心皆颠倒,我若不行方便力,不能度脱众生生死,我当为众生故,行檀那波罗蜜、尸罗波罗蜜、羼提波罗蜜、毗梨耶波罗蜜、禅那波罗蜜、般若波罗蜜。……菩萨为众生故,乃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终不离智慧,何以故?除智慧,不可以余法度脱众生故。”《摩诃般若波罗蜜经》卷21,《大正藏》册8,页369b。 [28] 《华严经》卷20,《大正藏》册10,页107a。 [29] 《请观世音菩萨消伏毒害陀罗尼三昧仪》,《大正藏》册46,页971c。 [30] 《维摩诘所说经》卷中〈文殊师利问疾品〉,《大正藏》册14,页505a。 [31] 《梵网经》,《大正藏》册24,页1005b。 [32] “一切缘障皆由宿因,过去、今生与诸有情何恶不造,罪累既积,世世相逢为冤为亲,为障为恼,若不忏悔,无由解脱,道法不成。”《千手眼大悲心行法》,《大正藏》册46,页976c。 [33] 参考《金园集》卷中〈放生慈济法门〉,《卍续藏》册101,页233b。 [34] 《金园集》卷中〈放生慈济法门〉,《卍续藏》册101,页234b。 [35] 自北宋之前,纯为他道众生忏悔之具体记载有唐?不空译的《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是为饿鬼众生施食之仪轨。(《大正藏》册21,页470b-472b。) [36] 如南宋?志磐着有《水陆道场仪轨》盛行于世(《卍续藏》册129,页527。);元照集有《兰盆献供仪》一卷(《卍续藏》册130,页178。);到了明末,云栖袾宏重修《瑜伽集要施食坛仪》(《卍续藏》册104,页792。)等等。 [37] 《释门正统》卷4,《卍续藏》册130,页799a。 [38] 引自周绍贤着《列子要义》〈说符篇〉(台北:中华书局,1983),页172。 [39] 《梵网经》,《大正藏》册24,页1006b。 [40] “太建十三年,四十四岁,讲金光明经,渔人舍扈梁立放生池。”《国清百录》卷4,《大正藏》册46,页823b。 [41] “唐肃宗乾元二年,诏天下置放生池凡八十一所(颜真卿为碑)。本朝(宋)真宗天禧元年诏复天下放生池,沿江淮州郡上下水五里,并禁采捕(二事详见通塞志)。慈云奏西湖为放生池,以四月八日会郡人纵鱼鸟。法智于南湖以佛生日放鱼鸟,祝圣人寿。枢密刘均奉敕撰碑。此皆放生之梗概也。”《佛祖统纪》卷33,《大正藏》册49,页322c。 [42] 据〈放生慈济法门〉所载,宝胜如曾发愿:若有众生临命终时,闻我名者,即得往生三十三天乃至成佛。因此,为广利众生,而以称念宝胜如来名号为主。参考《金园集》卷中〈放生慈济法门〉,《卍续藏》册101,页234a。 [43] 《金园集》卷中〈放生慈济法门〉,《卍续藏》册101,页235b。 [44] 引自周绍贤着《列子要义》〈说符篇〉(台北:中华书局,1983),页172。 [45] “杭俗好以酒肴会葬,师为说佛事之胜,卒变荤为斋。”《佛祖统纪》卷10,《大正藏》册49,页207c。 [46] 《法句譬喻经》卷1〈慈仁品〉,《大正藏》册4,页581b。 [47] 《大乘入楞伽经》卷6,《大正藏》册16,页624a。 [48] 《梵网经》,《大正藏》册24,页1005b。 [49] 引自刘真编《四书读本》(台南:综合出版社,1974年),页238。 [50] 《广弘明集》卷26,《大正藏》册52,页293b-294a。 [51] 《广弘明集》卷26,《大正藏》册52,页294b。 [52] 《金园集》卷中〈诫酒肉慈慧法门〉,《卍续藏》册101,页241a。 [53] 《金园集》卷下〈诫五辛篇〉,《卍续藏》册101,页245a。 [54] 《大佛顶首楞伽经》,《大正藏》册19,页141c。 [55] 《梵网经》,《大正藏》册24,页1005b。 [56] 《佛祖统纪》卷10,《大正藏》册49,页207c。 [57] 《释门正统》卷4,《卍续藏》册130,页801 b。 [58] 《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大正藏》册21,页464c。 [59] 请参考《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大正藏》册21,页468c-472b。 [60] 《金园集》卷中〈施食法〉,《卍续藏》册101,页237b。 [61] 《金园集》卷中〈施食观想?答崔育材职方所问〉,《卍续藏》册101,页238b。 [62] 《金园集》卷中〈施食观想?答崔育材职方所问〉,《卍续藏》册101,页239a。 [63] “食者,名为法食,法随食入,如服良药能差重病,身康受乐。《经》云:舍饿鬼身得生天上。即此意也。”《金园集》卷中〈施食观想?答崔育材职方所问〉,《卍续藏》册101,页239b。 [64] 在《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焰口仪轨经》中的施食行法次第依序为:一、破地狱真言;二、召饿鬼真言;三、召罪真言;四、摧罪真言;五、定业真言;六、忏悔真言;七、施食真言;八、开咽喉真言;九、七如来名;十、发菩提心真言;十一、三昧耶戒真言;十二、施食真言;十三、乳海真言;十四、普供养真言;十五、奉送真言。《大正藏》册21,页470b-472b。 [65] “宋代诸师对于施食一法是不够了解的。在遵式《金园集》中有施食正名、施食法、施食文、施食观想诸篇。其法并非密教仪轨,只是取经中真言,附以台宗观想而已。”间接引自《中华佛教百科全书》册7,页4370a。台北:中华佛教百科文献基金会,1994年。 [66] 《大宝积经》卷106〈阿阇世王子会〉,《大正藏》册11,页59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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