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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锐之上师文集:诸家大手印比较研究 第十七章 大手印之过患与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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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锐之上师文集:诸家大手印比较研究 第十七章 大手印之过患与对治

 

  大手印之过患,各本所说,不一而足。其对治方便,或有或无,兹分十一节以叙述之。应有尽有,应无尽无,不敢一词妄赞也。

  第一节  十二种失道

  第一目  见解失道

  见解失道有三:(甲)忻求明满,则失其道。(乙)疑怖轮回,则失其道。(丙)于一切法平等之理,若起二解,则失其道。

  第二目  定之失道

  定之失道有三:(甲)味着湛定,则失其道。(乙)谈说鉴慧,则失其道。(丙)憎恶妄念,则失其道。

  第三目  行之失道

  行之失道有三:(甲)了悟之人行未悟行,则失其道。(乙)未了悟人,行了悟行,则失其道。(丙)若行取舍二种之相,则失其道。

  第四目  果之失道

  果之失道有三:(甲)不了轮回,即是圆寂,则失其道。(乙)不了五毒烦恼即是五智,则失其道。(丙)若不了解自心即佛,则失其道也。

  第二节  三误

  于禅定所生冥寂之相起执着故,致有三误。防止之法:行者之心灵进展,应指向体验之超世正见境界。其所谓三悞者:

  (一)    于观察念与念之迁流起执着。

  (二)    于如是观察所起反映起执着。

  (三)    于心之寂静境起执着。

  行者于三误中,坚着一误,习以为常,进修即无可能。行者中有执著于心只寂静之境者,而以修习健身瑜伽行者为尤甚。设无大智上师护持,不求前进,往往迷惘愈增,误为得道。以有如是之原由,则为上师者之责,不仅在于教义上之阐示,且应将修道种种陷失,以及未成就前,中途必即将经历前六根识上之幻象等,深深印入门徒之心也。[1]

  第三节  障碍

  障碍谓于所现相违之境[2] 以能知心遣除之,起念与本明相违时,应知妄念即法身,于空性相违时,应以现空双融遣除之。

  执怨对为实有,颇障正智,应知爱憎冤亲,悉由迷妄所起。现境现心亦然。如海起波,终归于海,如空起云,终归于空。如是观察,自能遣除,如执空为顽空者,以明缘起济之;又如妄境诱惑,须善辨别,例如嗔现大力鬼,幹达婆等类,贪现女魔、龙属等类,慢现琰魔等类,嫉现药叉等类,痴现地神等类,略言如此,可类推之。

  密勒日巴大师一日座中正缘境时,有魔来扰,即说偈云:“狮子雪山不畏寒,鱼居水中无畏溺,鸟飞空中不畏堕,自明本性何所畏,畏者何堪住山洞。”然则魔亦如如自性与。[3]

  第四节  四失途

  第一目  空性失于所治之体

  空性失于所治之体者,谓于离一异之应理等,及夥多阿含应理,氾作闻思,由假名门,谓彼为所谓胜义,或所谓大手印,或所谓实住相。思且观修一切法为无自性之空性,上师授教诀已,令观修持,亦谓与我前所了者何异,无善无恶,不分皂白。至谓一切无非法身或空性法,有何可修,作是意已,遂舍辍之。而心不趣前教理上,禅定觉受致不生者,谓之空性失于所治之体。

  第二目  失于印契

  失于印契者:由身语门作一有为之善已,乃思我现在应观修无为甚深空性之义,俾入三轮清净之界。及于一切白法著实执相之对治,以教理等度量,以善观察,著落无成,或于实有非空,以「许列打」及「所拔瓦」等真言,作令无成已,观空,或以三轮清净之慧持之,作为自性无成。初,缘实有,有为具相;次,以自性无成,印契为空,以空印契显已,观修生起次第等之观修;继,以空印契彼,观想趣成空等者,谓之空性失于印契。是以勿强断除此显为空。不遮此显,即彼显时,即空大显故。置于所谓显空无分,无有自性双融,是故空性印契:初,失于彼有相,善以空性无缘之印印契;后,失于顽钝印契。观受失已而作意愿,及慧小于显心,以法身弥补。此三以观对治本面厌离匡策修持,与夫护持平常心识,则遣除矣。

  第三目  失于对治

  失于对治者:三毒等恶念生时,缘是不净,夺解脱命。应以空性摧坏,而将诸烦恼作意,断作空性已,观其无成。又上师授示口诀,自己略微证得空性,以作对治。断烦恼及妄念等已,而思得勝义谛,或如佛之最勝,于念对治观修无念等者,谓之空性失于对治。是以勿作断除烦恼妄念,而另求佛。勿分优劣能损所损等偏颇。云何为现与显于彼无整放置,是故空性之于对治:初,为欲以另一空性,摧毁另一烦恼;后失,如钩勾然,于妄念对治,观修空性,向内勾召。此二以观所断本面,及随现离勤观之,则去之矣。

  第四目  失道

  失道者:唯欲依空性证一切道,无意于方便份,及于空性,道果不二者,乃思我现观修空性,以彼作道。后再求得三身五智佛果。我观修空性,以求十地五道四瑜伽等果,谓之空性失道,应断遣之,是以若了自心,彼即法身,一切诸法本来任运已成四身五智,故无庸再求佛陀,而须住于大平等性上。空性于道,初失,欲观修空性已,方求法身;后失,随现不能就修,而经作意之意匠观修。二者以知轮寂平等,断贪矫作则去。

  如是于体、印契、对治、及道勿失。而于自生任成平等性大乐上,住于等持。问曰:若尔,此四失途空性、作意、观修,于任何际,均不宜歟?曰:否!初修业者,若不作意观修,所谓一切诸法,体性空寂,则稺子等怖空性已,不得入故。依教理等次第,方便委婉诱导,修亦无违。如是观修业惑对治,以彼作道,及于具戏等,亦以离戏印契已,而观修,以次会习亦可,究竟终当捨之。是故初业与转最勝根者所修,初即各异,此若成年食物,不适孩提然也。要之,顺应补特迦罗根慧次第观修为要。终于四失途勿失,无有颠倒现证见之实相,当为增益之最勝者,此等为断见之四失途而增益者,是为毗钵舍那之增益。[4]

  第五节  歧途

  断除禅修歧途而增益者。

  第一目  乐重

  乐、明、无念、三觉受中,乐受重者,勿庸各别有漏无漏之乐,总于彼乐以慧观察。

  第二目  真实贪者

  观修彼已,若真实贪著,则致歧入欲界,由欲界贪欲所重缚故,但即于彼贪著歧途,亦不生欲界二十处类中十恶趣故。

  第三目  着明重

  如是若于明照觉受,专一有着,则将歧入色界十七处类。

  第四目  着无念

  如是虽着无念,亦当歧入无色四无边处。

  第五目  着空

  于彼若以为诸法离一切形色边中,故似虚空,以慧分别一切诸法,犹若虚空。于彼实持贪着,则至入空无边处。

  第六目  着识

  又因佛说:“唯佛子等三界唯心”故,以为一切诸法,唯识或心,唯于此真实著为谛实,则生识无边处。

  第七目  着无

  如是以为任何无成,着之亦当歧入无所有处。

  第八目  着非有非无

  以为非有非无着彼胜持,则生非想非非想处。

  第九目  着乐明无念

  是以此等乐、明、无念觉受于其中之较重者,或均等者,于彼味受,宜离贪着,以观本面去之。

  第十目  着偏空

  又若离大悲等善巧方便,着于偏空,则行歧入下乘,须断除之,所谓「地狱于菩提,非作永久障,声闻、缘觉等,永障得菩提」故。由是善巧于便,观修大慈大悲及菩提心去之。

  “唯佛子等三界唯心”

  第十一目  白法不以慧持

  外若以慧增益方便,若于施等一切白法,不以三轮无缘之慧持之,则不转成无漏,故须以彼持之。

  第十二目  具慧度

  如是方便善巧,且具慧度,谓之方便增益智慧。

  第十三目  悲空双运

  偏空歧入劣乘,利生之波不大,偏悲利他亦微,故须悲空双运,互相增益。

  第十四目  以观增益止

  无观偏止,唯世间道,观生则入解脱道故,应以观增益止。

  第十五目  以止增益观

  则观之用,不得圆满,神通神变等德不现,止愈善则以次增大观力,具众功德故亦须以止增益观。

  第十六目  增益平凡

  四瑜伽之法障增益,所说颇多,为免繁冗,兹特从略,若求详尽可阅他书,盖诸古德导引各书,亦有说之者。唯止及观,专一瑜伽,则以觉受增益觉受。离戏瑜伽,则以了证空性,于显炼用已,而以觉受增益所证。一味瑜伽,则以证平等性,以悲炼用已,以证增益所证。一切行道,炼用而三门无滞留于平常,所作悉转成善之一如,增益平凡而为功德。

  第十七目  于本元坦荡上无整放置

  惑、苦、中折、过失之诸实有,随其现出,离诸其捨,观本面已,由取过失为功德,凶兆转为祥门以增益。当彼善行低弱之时,于彼强猛疾病烦恼,虽观未能即成自之善行,应于彼上坚持久住,则当渐次松散已,于低弱禅受空净顿散无迹。若诸善行优者,自然不灭,赤裸朗朗,自化空矣。由此可知,应如上说:于本元坦荡之上,无整放置。[5]

  第六节  除障

  第一目  除病障

  除病障者:一切病摄于风胆痰,主修止三摩地以去风病,至于观义,黾勉行持,以去痰胆病。或又以痰地之病,应依毗钵舍那气明无分之风力以去之,胆风动之诸病,以止须弥压伏。又一切病,悉为寒热所成,故以止之清凉水,能息火之自性热,以观之日光,能令水之自性寒干涸。或又热等生时,细审彼病体性,形生住逝形色等,确了其无自性,唯念增益外,毫无成为空性之自性。若因习气力强,仍未能去,则应思维“受次病恼,众生无量。惟愿彼等病苦,于我成熟,代其受苦,是等有情,痛苦悉离”。庆幸得病等力作与取为观缘,则病亦可齎于四身上,盖以各种显现为化身,明觉为报身,空为体性身,彼三平等一味为法身。或又以病无生为法身,无住为报身,无灭为化身,自性空为体性身,引于四身以行持之。如是究源,以并无实成,及作畸修与取为观缘而廕庇病,与夫齎于四身与智游戏。观其本面瑜伽之三种去病。要约言之,应如郭沧波世尊所说:

  当身罹病时  为宿世于他  捶蹴异熟熟  令恶业尽者

  于病勿延医  于魔勿禳解  须齎病于道  为法主师说

  故毋视病过  净障生功德  能增益了证  病生最可庆

  应如斯行持  又频频观想  受我如此病  有情诚堪怜

  愿我以此病  净除等虚空  有情病苦尽  数数发此愿

  后于病凝观  形与色等病  实有毫无成  任运成空性

  知是自解脱  一又当时病  衷诚祷师主  加持取作道

  加持离遮求  加持作友伴  如是猛祷求  一又凝观病

  彼病前无成  后又有何成  松置无成上  病现为法身

  如是行持,倘仍未去,则依世谛服药,及去障五橛口诀,以气疗等口诀行持。

  第二目  除魔障

  除魔障者:犹如古德口诀所说:“自心即是障  自心亦名魔  诸魔由念起  故应断妄念”,彼显为魔者,亦由自之妄念,或心幻变而起,故应确了彼即自心,亦赍彼心于明空离执,或四身上,而观彼魔即四身以去之。

  第三目  除三摩地障

  除三摩地障者:禅病不多,沉掉而摄。故沉则励行转掉,掉则求转沉方便,修习令离沉掉二者之心,安住本位。或又依上师瑜伽门,以去沉掉,沉时观想顶住上师阿弥陀佛,身红色,传承列祖诸佛菩萨沁入,敬信殷诚贯注力祷,上师方光无量沁融入已。时、行道、秽、异熟四种沉因,悉行荡净。上师化光已沁入故,自身成光团相,徧照一切刹土,彼光亦复消于虚空,洞然置于惺松心明之上,则去之矣。掉则观想心内四瓣莲中,上师金刚萨埵,身蓝色。四瓣莲上,毗卢遮那等,身色亦蓝。各由本部勇父空行,佛菩萨等围绕,诸尊心放蓝光,射贯师光,如张毡帐然。明观方隅一切,以光牵张,等持住于大手印上。要之,沉掉依身要心要而净故,善具身要为要,或又沉掉随起,观彼体性,无整放下,善能去之。又若身乐份小,则观上师为无量光,明小则观不动,无念份小,则观毗卢遮那,随宜祈求,则诸障去,功德增上矣。死时亦即以四作道伴,勿于趣执贪著冀虑,与明空合,则死亦成道伴焉。[6]

  第七节  四种失真[7]

  第一目  所知失真

  所失真者:(甲)由不了知空有无别,具足一切勝行之要点,谓全无功德过失、即是无实体之空性,此乃轻毁善恶,当体失真。(乙)虽能了知俱行之体性,乃善恶宣说,但不能切实证悟,此为现前失真。

  第二目  修道失真

  修道失真者:(甲)由不了知道果无别,自然具足,而谓修道之后别有余果。此即当体失真。(乙)虽能真修,而不能信赖,希求更有过上之法可修,此为现前失真。

  第三目  对治失真

  对治失真者:(甲)由不了知能治所治无别,所断即是能治,强执别有所断之烦恼,与能断之修行,而别修对治,此即当体失真。(乙)有分别散乱,或遇违缘,虽破彼后,而复修治,此为现前失真。

  第四目  印证失真

  印证失真者:(甲)由不了知能慧与方便无别,一切诸法,皆本然性,而于有所得印证为无性,此即当体失真。(乙)不知修即是道,而于修后追忆为修,或想先多闻,后再深修,此即现前失真。[8]

  第八节    六种持道

  由于以下数门,将一切恶相,持为修道,于真实义,增进正德,亦名味等。[9]

  第一目  持分别为道

  持分别为道者:非观察分别之自性,抉择无性。又非以正念随逐分别而修,是乃了知分别之体性,即于此了知上,作为修行自性而住,初觉不安,稍加策励,持以为道。

  第二目  持烦恼为道

  持烦恼为道者:有时当故思烦恼之境,令其增长,随了知已,不破不随转,即于烦恼心,不加改造,明了宽缓而住,于痴烦恼在重眠之心上,令心不改而修,此即令睡眠成光明方便也。。

  第三目  持鬼神为道

  持鬼神为道者:不破不随转,即于恐怖,令心不改,明显宽坦而住,若已制伏其变化,则可观成较彼更恐怖之景象,如前而修。

  第四目  持苦为道

  持苦为道者:总说生死为苦,别说一切情苦。起大悲心于彼不加造作,明显宽坦而住。即于定中,普缘一切有情,修慈悲大菩提心,广发弘愿。

  第五目  持病为道

  持病为道者:缘明显之病痛,作为修行自性,寻求此病者痛者,借能所之参,以破彼明。

  第六目  持死为道

  持死为道者:若能如上修习,临命终时,依摄收次第,任观何境,即能了知,不起恐怖及立破之心,如此得子母光明相会。[10]

  第九节    明修行之过

  第一目  境灭或不明显

  唯以住心为主,如湖水结冰,六识之境,灭而不现,或虽未灭而不明显,前者失过失甚大,后者亦是呆修。

  第二目  境相不觉了

  对境相明不明,全不觉了。唯无念而住,此堕无记。

  第三目  心念无观分任持

  前念分别已灭,后念未生之中心殓然而住,若无观分任持,其过极大。

  第四目  修行饥荒

  虽有观分任持,然觉惟此更无大手印,亦是修行之饥荒也。

  第五目  失正义

  惟以乐明无念为修,无观分所任持亦非修,与修有观分任持,以为遮止一切现境之门,或即不遮而觉如冤敌,仍失正机。

  第六目  执无实

  以凡所显境,皆不离无实之执而为修,是执无实。

  第七目  落舍行

  有以无念中一切境,不立不破,仍落舍行。

  第八目  偏执

  以惟内心明了,不及无分别为修者。此虽于分别灭息后,修明了无可取著,若谓定须无别,仍属偏执。

  第九目  不能任运放缓

  专注正知正念,令内心空明为修者,此虽为修,然于广大之念力,不能任运放缓,失之举也。

  第十节    破四边执

  哥罗阿闍黎,破见、修、行、果之四边执,分偈颂以明之:

  第一目  破见

  世人以我慢 引种种教理 谓悟入空性 无悟亦无入

  空性复空性 无生生非有 一切皆虚妄 变伪无坚实

  若分别谓证 非证乃分别 复生大疾苦…………….

  第二目  破修

  分别错中错 境入俱不成 无常幻无实 故彼为歧途

  若心取彼境 则失自在性 [11]依修如来明妃等 诸曼陀罗亦失坏

  第三目  破行

  有功力便误 取舍即苦边

  第四目  破果

  法性如虚空 欲得至究竟 如愚求空边 欲得究竟味

  如鹿遂阳焰 本来即佛陀 更求佛便误………………

  第十一节  念呸字

  至尊密勒日巴大手印开示云:“若烦恼妄念炽盛发生时,必须猛提正念,厉声智慧字,使还安住于明体上,成为助道之勝缘也。”如笃哈语录颂云:“瑜伽修习频除妙,泉水汹涌激流妙”即此义也。详如椎击三要胜法。

  复次云何除法:谓将生乐、明之力,及现喜乐愉快等相时,要力念方便能摄及般若能断之智慧字,二者相合,猛然从上落下,即破坏贪著之功力[12]之皮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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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 参看《涅槃道大手印瑜伽法要》。

  [2] 怨对亦由心生。

  [3] 参看《祝拔宗契合俱生大手印》。

  [4] 参看《了义海大手印心要》。

  [5] 参看《了义海大手印心要》。

  [6] 参看《了义海大手印心要》。

  [7] 参看贡噶上师开示,四失真,即决断歧途之口授。

  [8] 参看《大手印讲义摄要》。

  [9] 此六种持道,虽非过患,但可以作对治,故特录之,以实本章,且备行者之参考。

  [10] 参看《大手印讲义摄要》。

  [11] 自在性者,无波浪之义也。

  [12] 此节前段为破烦恼障,与以前十节将毋同,后段为破所知障,而对治亦极高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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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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