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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九、第9讲 第五章 毗婆沙宗 |
 
法音法师释:宗义宝鬘浅释 九、第9讲 第五章 毗婆沙宗 《涅槃经》说:「法是佛母,佛从法生,三世如来,皆供养法。」说明了,法宝般若是成就诸佛果位之母,佛是法之子,十方三世一切佛皆依圆满修证正法,生起断证功德而正出生;也因此,十方三世诸佛皆供养、恭敬正法,法宝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普贤行愿品》也说:「诸供养中,法供养最。」指的是所有供养中,法供养最为殊胜,理由是:众生唯依止法才得离苦得乐,而目如理行持正法、依教奉行,原是世尊最为欢喜的事。明显可见的,如法学习、 如法修行、依教奉行其实是学佛最重要之事。当然眼前做不到,必须一再地闻、思、修、证——即使目前做不到,也应了知此即为世尊的意趣,视为学佛目标。 何谓法? 《俱舍论》说:「佛正法有二,谓教证为体。」亦即分为: 1 .教正法——即三藏,主说戒学为律藏,说断贪,断止恶行;主说定学为经藏,说断疑,广分法相;主说慧学为论藏,说自相、共相,断除恶见。 2.证正法——即戒、定、慧,分别为佛教的行、修、见。 闻、思三藏,即是弘法:依三藏修证三学,即是修行。宽松而言,法,即是凡利益来世以上的善行、功德;若仅利益当生,则为庸凡之善。反观自心的起心动念、三门造作,非法心、非法行居多,虽已学佛,仍难压伏烦恼现行,知道做不到,心中没有佛法影子,因烦恼的习气持续又粗猛。因此,必须透过持续不断的正确学习与修行,才能将心流变法流(现今烦恼流居多) 我们既然有此善根,好乐学佛,应将慧命交予正法,尽可能以来世为重。如尊贵法王说:学不学佛各人自由,既然学佛,又是自愿,内心应有所抉择与觉醒,重点在于勤修精进,修治心地,破障灭恶。 简言之,学佛必须学法,学法必须闻法,闻法必须知法,知法必须思法,思法必须修法,修法必须证法,证法必须断障,断障即断心垢,断心垢才能离苦得乐。因此为了圆满自、他二利,必须动机清净,闻、 思、修、证众生安乐之源的正法,欲求与内心相应。具足学佛善根,内外因缘聚合不易,应多珍惜而投入修学正法,不致辜负难得的善根。以此共勉! 正文:( P53+7) 二、认知 认知,即心,指能显现而了知境者。心非脑,为无形无色。 认知有两种:量知和非量知。 显知诸法之心,区分二种,即: 1 .量知——正确认知的心,如六根识(眼、耳、鼻、舌、身、意),前五为根识,第六为意识。六识于所对的境,各有其生起的因缘,若有证彼所现、所执之境,即名量知。 2 .非量知——不正确认知的心,如五根识对于所现的色法,若如所现而不成立或不证,即为非量知(如将白色雪山,看成黄色雪山, 颠倒于所现境之色法,如所现而不成立 ) ;第六意识,如所执取而不成立或不证,即为非量知(如心于善者执为恶者——非理作意);亦即,对认识的境,如其所现、所执,由存在与否而安立为量知与非量知。 补充: 一般而言,心对境产生的错乱,有四种情况: 1 .短暂错乱,如眼翳者于一月现二月。 2 .处所错乱,如人在乘车,见车外景致移动。 3 .境错乱,如阳焰现水。 4 .根本错乱,如无明心,倒执诸法实有。 量的定义:梵文为扎玛达,扎是主要、最初之义;玛达是证之义;新证为量(最初正确认识、新证); 自续派以下说法,即是新证的心为量(第一剎那的证悟)。 如第一剎那的现起前面的绿度母唐卡的心,因如所现而有,称为量心(即眼识现量);若将绿度母看成文殊,即为非量心。第二剎那为量的续流,即成已决识。应成派的量心定义,则是证主要境为量。 (一)、量知有现量和比量两种。 指正确认知的心,分现量的正确认知与比量的正确认知二种。 现量——离分别且新而不欺诳的正确认知。 即不需安立正理、理由,不加思考,自接引出无分别的不欺诳的正确认识(赤裸裸直观所现境的正确认识)。 根识、意识生起现量的因缘,必具四缘才能产生,即: 1 .所缘缘——如唐卡。 2 .增上缘——如眼根。 3 .等无间缘——如生起第一剎那现唐卡的眼识现量的前位,即量心之前前续流。 4 .因缘——即总的因缘或其能知种子。 其实,心识生起过程多有变化,如看电视时,眼识先执取所现的人物,接着依以前认识所缘境的人物的概念,以分别心想该人物是善抑或恶。之后,又可能起疑,甚而颠倒执著等,因此,虽是同一所缘境,也会前后剎那生起不同心识,生起不同作用。上例即是在生活中,心的作用变化。 比量——依著安立清净正理或能生自果之因的理由,所引生新而不欺诳的分别认知(比量必是分别心的认知)。这意思是什么呢?是最初证悟必是比量证,如冒烟的远山,有火,以有烟故(以看见烟的清净理由,推测远山有火),证得远山有火,即比量证。又如,一切法,自性空,以缘起故,即以缘起正理成立空性。 清净正理成立条件:l .宗法成立。2 不相违。3 .含遍。(由因成立宗) 如:1.妳(法),2.是女人(宗), 3.以是妈妈故(因)。 三者关系为:1必是3(妳是妈妈)、3 含遍2 (妈妈含遍是女人)。且2 与3必不相违,有同一属性,若3安立为男人,就与1、2成相违了。亦即,以妈妈的理由(3为能立因),成立妳(l为所诤法)是女人(2为所立宗)。 非清净正理: 如:l .妳(法), 2 .是妈妈(宗), 3 .以是女人故(因)。分析此例,1 固然是3 (妳是女人),但3 不含遍2 (女人不含遍是妈妈)。亦即l 是3 (妳是女人)虽成立,但女人不含遍是妈妈,如未生子之女性。 略如上述,安立清净理由而引生的比量证,于修学佛法中是极为重要的。 若未生起比量(正确的分别心判断)、现量(正确无分别证心) ,则难以生起佛法功德,如对无常(世俗谛)、空性(胜义谛)的证悟,必须经由比量证、现量亲证的智慧,究竟而修,才能生起根断常执、我执的能力。 此宗主张:现量中有根现量、 有部主张,现量有根现量,即依著色法的本质的前五根随一为增上缘而生起的正确无分别认知(如前 ,具四缘的现唐卡的眼识)。 意现量、 指依著心法为本质的意根为增上缘而生起的正确无分别 认知,如五神通。我们生活中,也多有生起意现量的直观,对某些事物第一刹那只现起意识直接执取,但未作分别,而后再以分别心判其善、恶、好、坏。 和瑜伽现量、 指亲证无常、无我或空性的圣者智慧,是以止观双运三摩地为增上缘而得亲证的智慧量心(圣者心中才具此功德)。 但不承认自证现量。 因有部不承许自证分,故不认许自证现量(只承许外境与内心而已)。若如唯识派主张,不但有外境的顔色与内在能现起颜色的眼识,而且也有一与眼识同体的能证成眼识存在的自证分,每一种心都有证成自心的自证分(即心认识心)。 根现量并非全属认知,例如眼根现量便是有色根——色法、见(lta ba)、量(tshadma,认知、识别),三者的合成效果。 有色根,指五根;见,指能见心;量是指对境的了别、直观;由根、境、识三者和合而有认知。 不但根识可以在不带相的情况下,赤裸裸地量出对境;而且带眼识的有色眼根也能见色。 不带相,指不具行相;赤裸裸,指无分别、不需安立理由或直观(不假思索);有部主张,眼识现量可认识颜色,与带眼识同俱的有色眼根也可见色。 关于这点,有部主张,眼根有二种: 1 .所依的眼根,即眼识与眼根互相依存,如上课时眼根、眼识同时现行,二者可见色。 2.同俱的眼根,即无眼识时的眼根,或眼识不起作用时的眼根,如睡觉时眼识不现行,暂不起作用,则眼根也不见色。 因为,如果单靠(眼)识就能见色的话,那么(眼识)应该也能看见被墙挡住的色法。 有部认为,基于眼不能见其隔墙之外的色法,所以眼根也可见色(此为有部不共的不了义的说法)。亦即若识为无碍,为何无法见隔墙之外的色法?必须经由眼根与眼识的组合,才能认知外境的色法,因此主张根与根现量都是能认知者。 中观宗说法则为,眼识虽看不到墙之外的色法,但眼根不能见色,此是色法,必无色法见色法之理;而是以眼根为增上缘执取色法,而生起见色的眼识(能见的心)——即依眼根取色而由眼识见色,非眼根可见色。又,五根是净色根,此为极微细之色法唯佛能知。无色界有五根能力,但无五根,无五根识,不能认知色法。 又,此宗主张: 心、心所异体。 此为有部不共说法。经部宗以上则主张心、心所同体,如我见佛像起信心心所时,必有与此信心同俱的心王,二者(心所、心王)此时为同时、同所缘(佛像)、同行相、同所依、同体质,故为同体。 (二)、非量知有:邪知等。 非量知,则有邪知等五种,即: 1.已决识——再次的认知。 2.现而未定识——对境现而不决定,如视而不见。 3.怀疑识——对实况心居二边的不决定心。 4.颠倒识——所现所执不正确的认知。 5.伺察识——大概粗分的认识。 由认知心的分类,或可观照自心的起心动念为量或非量。 三、能诠之声 指能表达的名称,具一所表达的意义;声为色法,经由心而表达。 一般来说,声可分为:执受声与非执声两种。如(发自有情)生命之声是执受声, 即于境上,可分执受声,指有情心续所发出之声、有感受的声音(如法会中的梵呗声)。 水声则是非执受声。 非执受声,则指非发自于有情心续之声,如器世间发出之滴水声、风声等,即没有感受的声音。 执受声和非执受声又各有示导的和非示导的两类。 指二者又分为:具表达及不具表达的执受声、与具表达及不具表达的非执受声。 (能达意以)示导有情之声、语表声和能表诠(意义)之声,三者同义。(不能达意之)非示导有情之声、非语表声和不能表诠(意义)之声,三者同义。 具表达的执受声,即如早课前的前行专注念诵;不具表达的执受声,如植物人、疯子或醉汉等所发出之声,因非自身自主意识所发出,且不表达自身所发声之义。 具表达的非执受声,如佛变化的风吹树叶;不具表达的非执受声,如一般的滴水声。 问:若有口无心,持诵《阿弥陀经》,是否为执受声、具表达呢? 答:因有口无心,易成谛实绮语,此为不具表达的执受声(虽是有情发出之声,但自身并不表达其义,此与听者感受无关)。 经、论二者都是名、句、文的集合体,它们被视为语音的总相(sgra spyi ) ,亦即不相应行。 名,指展示法的本质,如瓶的瓶(不起物质、色法想,起句聚想)所发出瓶音之声,瓶本身即名;瓶的特色,如瓶的无常,即为句;瓶如何写成的字体、字形,为文。佛经是不相应行法,是由名聚、句聚、文聚所组合的集合体,如经文:如是我闻,一时佛在……此经词为佛的随许教,佛所念出内文的语词为不相应行法,众生所念经皆非佛经,只是透过众生的意识、身识所发出的名、词、字,是众生语。佛经必是佛说,众生非佛,故众生念诵佛经的语词非佛说。 因此,在这个宗派的教义里,(原本相违的)色法与不相应行法,岂不是不相违了吗? 所以,有部许佛经为不相应行法,又许为语音的总相,有色法、 不相应行法同位之缺失。 甲二、道的主张 即由上述的基位认识,建立道位的修道之理,圆满修道而证果。道分道的所缘、道的所断、道的自体。即缘著道的所缘而修习,依修行而证悟,心中生起道的自体,依此配合福德资粮,断除道的所断品,此即修道断障证果之义。 (一)、道之所缘 此宗主张:道的所缘就是四谛的差别法—非常(苦、空、无我)等十六行相。 有部主张,道的所缘即四谛所含摄的十六行相,如无常、苦、空、无我等。四谛十六行相属中士道教法。 佛陀为何宣说四谛十六行相的教法呢? 其一,是破除外道颠倒执取四谛,所增益的十六种颠倒行相。 其二,是为圆满内道的解脱道,必须证悟四圣谛。简单地说,四谛主说轮涅的取舍品,苦、集二谛是轮回的一重因果,灭、道二谛是出轮回的一重因果。厌背轮回苦,欲求解脱乐,则需证悟苦集二谛;由认知苦集二谛的过患,心生厌离,欲求断除,进而生起灭道二谛。 四谛十六行相,若简言之,即: 苦谛四行相——即苦谛是有漏果位那一分的染污品谛,具 有无常、苦、空、无我四行相。无常,指细分无常,第一剎那在其第二剎那已不存在;苦,指由烦恼与业所自在的身心重担(五蕴本身)或三苦随一(苦苦、坏苦、行苦)的异熟果;空,指我与五蕴同体,我蕴体一,离蕴无我;无我,指我与五蕴不但同体,且必观待认识五蕴而认识我,是依五蕴假立而有我,所以无我。 宗大师的《菩提道次第摄颂》说:「苦谛过患不专思,如实求脱不为主,集谛次第不专念,不得正解断根本。」因此,一旦欲求离苦得乐,能正认识如何知苦、断集、证灭、修道之理,极为重要。 陈那菩萨说:有漏或惑所自在投取的身心,为轮回,此根本因是无明。所以应结合自已的身心,思惟、串修我的有漏苦谛即是五蕴,具有无常的刹那变灭性(无常);是由惑业所感得的具有三苦、五苦、八苦随一的有漏苦性(苦);而此轮回者的我与五蕴同体,我并非常、一、自主(空);我与五蕴不但同体,且认识我,需观待认识我的五蕴,是依五蕴假立为我(无我)。《大智度论》说:「无常为空门,空为无生门。」应如是结合自身,依次证苦谛四行相,生起增上慧学,才得以出有海、入解脱。这与《阿含经》说:「 无常想者,能建立无我想,圣弟子住无我想,心离我慢,顺得涅槃。」——所教说的内含与意趣,实际上是完全一致的。 集谛四行相——即集谛是有漏因位那一分的轮回所摄的染污品谛,具有因、集、生、缘四行相。例如我的烦恼及业,是生起痛苦的近取因(因);我的烦恼及业,令我恒常生起痛苦(集);我的烦恼及业,令我恒常生起猛利痛苦(生);我的烦恼及业,是作为我生起痛苦的俱作缘(缘)。 换言之,我的烦恼及业是让我生起痛苦的因缘。如我今天去做想做的,去做不想做的,想做的又不想做,不想做的又做了,——这一切皆是业力所致,业则来自于往昔的烦恼推动,根本因是无明(集谛)。因、集、生、缘的集谛即为苦谛的生因。 灭谛四行相——即灭谛是以能得自的道谛而尽除所断品的所离功德的清净品谛,具有灭、静、妙、离四行相。例如三乘随一的灭谛,是灭除得解脱的障碍(灭);三乘随一的灭谛,是断障后所得的寂静之业(静);三乘随一的灭谛,是根本不变的无尽善妙之乐(妙);三乘随一灭谛,是得灭谛时,完全出离障碍,不再生起已断的所断品(离)。 道谛四行相——即道谛是作为自所得品灭谛的能离因的圣者心续的清净品谛,具有道、如、行、出四行相。例如三乘随一的亲证无我的心及由者摄持的善心与善法,实是解脱之道(道);三乘随一的亲证无我的心及由其摄持的善心与善法,是了知心的实相者(如);三乘随一的亲证无我的心及由其摄持的善心与善法,是无边清净广增的正行(行);三乘随一的亲证无我的心及由其摄持的善心与善法,是能完全出离烦恼,轮回的方便(出)。 要言之,四谛分别是:苦谛,为苦的真相;集谛,为苦因的真相;灭谛,为灭除苦的真相;道谛,为得灭除苦的道的真相。或说,苦、苦的起因、苦的止息、苦的止息之道。尊贵法王则曾说:心不寂静是苦谛,能令心不寂静是集谛,灭除令心不寂静的所离是灭谛,能灭除的方便是道谛。 《法蕴足论》也说:「如是深妙正法,佛所说苦,实为真苦;佛所说集,实为真集;佛所说灭,实为真灭;佛所说道,实为真道。」所说的,事实上都是同一关要与意趣。 总结:上述的四谛十六行相,如《 释量论》 说主要在于无我行相,其余行相无非都为证无我的前方便;所以应不只限于文字的认识,需常思惟,结合自心,力求通达、相应。 其中的细品无我和细品补特伽罗无我同义。 细分无我指没有独立自取的我(即没有一个不观待认识五蕴,而可以认知的我,我是依五蕴假立,即此无我);粗分无我,指常一自主的我空。 此宗并认为:“补特伽罗能独立(造业受报)之实体空”就是细品的补特伽罗无我。 有部认许,独立自取的我空,即依五蕴假立的造业者与受业乾和我皆没有独立自取,此为细分人无我。 在十八部派中,因为一切所贵五部不主张“能独立之实体空”是细品补特伽无我,因为一切所贵五部主张有“能独立之实体我”。 指正量五部有些主张有一个独立自取的我,即许有一个不可说常也不可说无常的不可说的我。 (又,)此宗不赞同粗、细品法无我的建立,因为他们主张:一切存在的事物都是「法我」 即有部认许一切法皆法我存在,执取或认许法我的心为具义心,故不许法无我,只有安立人无我。 问答: 1.认知有那二种? 2.何谓量知? 3.何谓非量知? 4.量的定义为何? 5.量知分那二种? 6.何为现量? 7.生起根识、意识现量,必具那四缘? 8.何谓比量? 9 .清净正理成立之要件为何? 10.请举例,略述法、宗、因成立之关系? 11.何谓根现量? 12.何谓意现量? 13.何谓瑜伽现量,谁具有? 14.非量心有那五种? 15.执受声、非执受声之义为何? 16.何谓四谛十六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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