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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六节 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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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六节 处世之道

  概 述

  本篇名为“处世之道”。与本篇相比较,第二十九至三十二篇属于“为人”的伦理思想范畴。俗话说:“为人处世。”不知为人则无处世的基础,即使懂得为人,若要进一步发挥人生的价值作用,就必须立足于社会,善于处世。尽管世人也讲“处世”,但往往是从功利上识其利害,而不以伦理道德为出发点,更何况欠缺对“处世”理论及方法的系统认识。

  在佛教经典中阐释处世的思想资料很多。其中对当今和未来人类社会发展大有裨益的内容也相当丰富。这些内容既是佛教直接面对社会和适应社会的思想理论依据,也是衡量佛教对现实社会具有何等价值的认识依据。在人们普遍欠缺为人处世伦理道德知识和修养的今天,要导正并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本篇所阐释的佛教“处世”思想无疑是不可缺少的一大力量,若能予以重视,必定能够发挥其积极作用。

  本篇共由五章组成,第一章阐明了佛教正确面对社会的基本态度;第二章指出了佛教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要求;第三章提出了佛教利益社会的思想;第四章提出了正确对待社会的各种方法和要求;第五章提出了处世的各种规劝和告诫。

  第一章  尊世不厌世

  提 要

  佛教对社会的作用是积极还是消极,这一问题于教内外都有争论。如果对佛教的教义不能全面了解,单单从某个角度去认识佛教,有可能产生消极或积极的不同认识。若对佛教的教义有全面、深刻的认识则只会认为佛教是积极的。因为佛教立教的重要基础是“应机说法”,又有“世间”和“出世间”的区别,在面对各种问题的态度和方法上,无疑是正面的、积极的。

  本章由七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四类。第一、二节为一类,分别阐明了佛教信仰和出世追求皆立足于世间的道理。第三节为一类,阐明了佛教对世间的尊重态度。第四、五节为一类,阐明了佛教不厌世的思想。第六、七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佛教不舍弃世间而利益众生、不舍世间而出世的道德理念。

  第一节  佛国立于世

  佛言童子,蚑行喘息人物之土则是菩萨佛国。所以者何?菩萨欲教化众生,是故摄取佛国;欲使佛国人民尽奉法律故取佛国;欲使佛国人民入佛上智故取佛国;欲使佛国人民见圣典之事而以发意故取佛国。所以者何?欲导利一切人民令生佛国。譬如有人欲度※空中造立宫室终不能成。如是童子,菩萨欲度人民故愿取佛国,愿取佛国者非于空也。

  ※《大正藏》注:度=处。

  《佛说维摩诘经》卷上,《大正藏》第十四卷520页A8-16行

  第二节  出世立于世

  不断世俗谛,显示胜义谛。

  若不断世俗即能以大悲而为先导,善为众生作利益事远离颠倒,彼即名为善能建立出世间慧。

  《广释菩提心论》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70页A6-9行

  第三节  尊重世间法

  尊重世间法。

  《阿毗昙心论》卷第一,《大正藏》第二十八卷837页A14行

  第四节  于世无疲厌

  作是念:若有疲厌,则于世间技艺、经书、田作、工巧诸求财利因缘则无所获。是故应于世间技艺、经书等无有疲厌,以堪受故能知义趣。作是念:世间经书以义为味,若人善知经书义味,则于世间法悉能通了,能通了故则能引导上中下众生。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九,《大正藏》第二十六卷68页B20-26行

  第五节  不厌世修善

  不厌世间法而修行善法。

  《正法念处经》卷第六十二,《大正藏》第十七卷368页A19行

  第六节  利众不舍世

  如实知见一切世间种种过患,为欲利益一切众生,行世间行不舍世间,不为世间过患所染。

  《弥勒菩萨所问经论》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六卷239页C17-19行

  第七节  不舍世出世

  不舍世间事而入出世道。

  《佛说十地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卷541页C14行

  略 解

  第一节“佛国立于世”。此节由三个相关部分组成。首先提出:“佛言童子,蚑行喘息人物之土则是菩萨佛国。”此部分说明了由爬行动物和人类构成的这个世间即是菩萨佛国。其次从四个方面阐释了此世间是菩萨佛国的道理,如第一个方面说:“菩萨欲教化众生,是故摄取佛国。”由此四个方面显示,菩萨唯立足于此世间才能利益教化众生。而“佛国”不在另域,即是佛教度化众生施展影响的现实社会。最后又比喻说:“譬如有人欲度空中造立宫室终不能成……菩萨欲度人民故愿取佛国,愿取佛国者非于空也。”这段话的含义表明,离现实社会去发挥佛教的作用,无异于在空中建造宫室楼阁。“法律”指佛教教团内之规制、戒律及清规,或其他有关之规定。

  第二节“出世立于世”。此节后面解释说:“若不断世俗即能以大悲而为先导,善为众生作利益事远离颠倒,彼即名为善能建立出世间慧。”“不断世俗”义指不中断或断绝与世俗社会的关系。因为佛教的核心思想与宗旨是慈悲,若中断或脱离开了世俗社会,慈悲的思想宗旨即无从立足,更不可能很好地为众生作利益的事,其与佛教的精神要求则是颠倒的,又何谈建立出世间智慧?此节一方面说明了佛教的价值及作用的发挥是立足于世俗社会的,另方面则表明了佛教的“出世间”并非脱离世间,而是要更好地去造福世间。

  第三节“尊重世间法”。此标题即是本节的全部内容。此节表明了佛教对社会的基本态度。在此思想态度的指导下,佛教在两千六百年的发展史上,既未将自身强加于社会,也未曾与世俗发生过冲突或战争。

  第四节“于世无疲厌”。此节分为前后两部分。前半部分说:“作是念:若有疲厌,则于世间技艺、经书、田作、工巧诸求财利因缘则无所获。是故应于世间技艺、经书等无有疲厌,以堪受故能知义趣。”此部分表明,唯有对世间的各种知识和事业不疲不厌地对待,才能有所领会和贯通。后半部分说:“作是念:世间经书以义为味,若人善知经书义味,则于世间法悉能通了,能通了故则能引导上中下众生。”此部分一方面在于引导佛教信仰的人积极地去学习掌握各种社会知识,另方面说明唯有具备各种社会知识,才有能力去引导和利益不同素质的人。“上中下众生”义指人们的道德、知识水平的差异。

  第五节“不厌世修善”。此节说:“不厌世间法而修行善法。”此说表明,佛教所提倡的一切伦理道德并非是厌世的,而是要立足于社会。前面四节对此节都有注释作用。

  第六节“利众不舍世”。此节说:“如实知见一切世间种种过患,为欲利益一切众生,行世间行,不舍世间,不为世间过患所染。”此说一方面要求佛教信仰者要如实认识和辨别世间的各种过失和苦难灾患,另方面还要立足于社会积极地去利益一切众生,又要具有出污泥而不染的品质,不为世间的各种过患所染污。此节所提出的这个要求对现实社会而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纵观社会,不论为官为商乃至为民,因其欠缺道德操守,久而久之,多为各种社会弊端或恶习所染污,以至丧失身家性命。

  第七节“不舍世出世”。此节说:“不舍世间事而入出世道。”此节与第六节都是从“不舍世间”的角度阐明了佛教正确对待社会的态度。此节从另一角度说明佛教所追求的出世间并非以舍弃世间为前提。

  第二章  顺世善知世

  提 要

  本章主要提出了“顺世”和“知世”两种处世的重要准则。“顺世”义指顺应社会;“知世”义指对社会要有充分的认识和认知。而两者又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顺世”不是盲目地随波逐流,而是以对社会充分的认识为基础。而“知世”是为“顺世”提供支持。因此,“顺世”以“知世”为基础才不致于盲目,而“知世”为“顺世”提供支持才能给予社会以利益和帮助。

  本章由十二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四类。第一至三节为一类,主要阐释了“顺世”的思想;第四节为一类,提出了与世无争的要求,其实即是顺世的具体措施;第五至十一节为一类,阐明了知世的原则、具体内容以及相关的意义;第十二节为一类,阐述了认识社会的基本原理。

  第一节  意净顺世

  意识净妙,随顺世间。

  《菩萨本生鬘论》卷第五,《大正藏》第三卷346页A11行

  第二节  顺世八法

  如是修行则能随顺一切世间。见瞋恚者生下劣心,见高慢人起无我想,见邪曲人起正直想,见妄语人起如实言,于恶口人常说爱语,见刚强者示现柔和,见碜毒人则行慈忍,见邪法人则生大慈,见苦众生则起大悲,见悭嫉人则行布施。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八卷703页B23-28行

  第三节  知世顺世

  善知世间,随顺世间。

  《菩萨地持经》卷第十,《大正藏》第三十卷954页B15-16行

  第四节 不与世间争

  (一)

  佛言:善男子,菩萨摩诃萨具足十法不与世争,不为世法之所沾污,何等为十?一者信心;二者有戒;三者亲近善友;四者内善思惟;五者具足精进;六者具足正念;七者具足智慧;八者具足正语;九者乐于正法;十者怜愍众生。善男子,菩萨具足如是十法不与世争,不为世法之所沾污,如优钵罗花。

  《大般涅槃经》卷第三十七,《大正藏》第十二卷582页A10-16行

  (二)

  如来不与世间共争,世间与我争。

  《佛说华手经》卷第六,《大正藏》第十六卷168页C10-11行

  第五节  如实观世间

  如实观察一切世间。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一,《大正藏》第八卷692页B27行

  第六节  智慧知世利

  智慧了知世间义利。

  《菩萨本生鬘论》卷第五,《大正藏》第三卷345页B19行

  第七节  善知于世间

  (一)

  云何菩萨善知世间?谓诸菩萨普于一切有情世间如实了知……菩萨若见年德俱尊胜者,能正奉迎敷座延坐,敬问、礼拜、合掌,殷勤修和敬业。若见年德俱相似者,能正问讯酬对欢慰,以软美言共兴谈论,不依等慢而自格量。若见年德俱卑劣者,随力随能劝修胜德,显实少德覆实多过,终不举发令其耻愧,亦不轻陵令心退没。知有希求若财若法,终不背面亦不颦蹙。不讥误失,不蔑退荣。于是一切劣等胜品诸有情类,若见彼时先意慰问,赞言善来无倒安处,能正随力摄以财法。

  虽处尊胜而于有情终不乖戾,不自珍奇亦不骄傲。所摄有情纵怀资给,有病无病终不弃捐,身业语业无不随顺。若识、不识一切等心,为友为朋无怨无隙。于无依怙一切有情,随力随能作依作怙,不詑异门发他忧苦,令彼须臾住不安乐。

  若有因缘须现谈谑,称理而为非不称理。

  虽遇情交极相亲密,年事斯等无乖隔者,亦不共谈匪仁言论。

  终不于他久怀忿恨,设复暂起不斥其讳。

  若复为他身、语訾辱,或善思择、或依正法、或省己过而自开解不谴于他,其心安静而不轻躁。

  身、语、意业起必审详,普能远离十四垢业,藏隐六方,远四恶友,摄四善友。如是一切,应知具如尸佉络迦契经中说。

  或为现法利益事义财位相应,起策具足,守护具足,平等养命。

  于诸世间工巧业处,皆得善巧。

  无谄无幻性不诳他,于罪现行深怀惭耻。

  正行具足,尊重正行,守护正行。

  有所寄付深可倚信;于他财物无所规度;举贷他物终不违捍;分所共财平等无矫;共知真宝卖者不识,称宝酬价无枉毫厘。

  于世时务,令仪轨范,为益世间辩正机捷。

  于所应作彼彼事中,他正来求皆为助伴,敦质无动不詑余缘。

  善营事业,非为不善。

  若为帝王以法治世,不以非法,不好责罚。

  若御大众劝舍恶戒,令修善戒。

  成就八种贤圣语言,谓于所见,问答言见,于闻、觉、知,问答言知,于所不见,问答不见,于所不闻、不觉、不知,问答不知。

  《瑜伽师地论》卷第四十四,《大正藏》第三十卷537页C29-538页C23行

  (二)

  云何菩萨善知世间?是菩萨于众生世间如实了知。……

  复次,菩萨若见上座及胜功德者,尊重奉迎设床请坐,合掌恭敬礼拜问讯;年德等者正言詶对软语安慰,不起等慢称量彼此;年德下者随力劝喻,称彼实德为覆实罪,不令耻惧生退没心,不轻蔑彼。

  若见众生求法、求财,不背面不颦蹙,欢喜舒颜不嗤彼阙,见彼圮顿不起轻心。

  若见一切上、中、下人,先语问讯,叹言善哉随宜善处,随力所能摄以财法,不谄曲、不自重、不自高、不自大、不以增高而自矜异。

  于诸亲厚一切给与,终不弃捐若病、不病,随顺身、口、意业与相习近,为善知识离诸怨对。

  孤独贫乞无所归荫,随其力能为作依怙,不以忧苦加于众生。

  因缘事起所应戏笑,如法戏笑非不如法。

  不以戏言形名他人,乃至亲密亦复不说。

  于他人所不久瞋恨,虽复瞋彼不扬其过。

  若为他人身、口毁辱,能善思惟以法自解,自省己过心不躁动。

  身、口、意业虑而后行,离十四垢业,谓隐覆六方,离四恶友,摄四善友,如修多罗广说。

  现法乐义,钱财具足,勤力具足,守护具足,以正命心为诸世间工巧之业。

  不曲、不幻、不欺诳,常有惭愧行无罪行,威仪具足重慎威仪。

  为他亲厚受寄不侵;若负人债终不抵捍;分父余财平等无偏;若是真宝主作伪想依实与价。

  决断世事,辩正机速。彼彼所作来求请者悉与同事终不废退,能随问答。为正事业,不为非正。

  若为国王,以法治世不为非法;不乐罚责;于恶戒众以戒建立;成就八种贤圣之语,见则言见,闻、觉、识知,则言识知,不闻、不见、不觉、不知,则言不知。

  菩萨成就如是等法,如世间知,如世间转,如实了知,是名知世间。

  《菩萨地持经》卷第七,《大正藏》第三十卷928页C18行-929页B16行

  第八节  善知世技艺

  (一)

  善知世中所有事艺,善解众生方俗之言。

  《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八,《大正藏》第十二卷534页A8-9行

  (二)

  于世技艺善能通达。

  《优婆夷净行法门经》卷上,《大正藏》第十四卷951页C12-13行

  第九节  善知世十法

  (一)

  菩萨若修十种法者,善知世间,何等为十?

  一者见高倨人能自卑下;

  二者见我慢人能离骄慢;

  三者见谄曲人能立正直;

  四者见妄语人为说实语;

  五者见恶语人为说爱语;

  六者见粗猛人起柔软相;

  七者见恚恶人能多忍辱;

  八者见毒害人为起慈心;

  九者见苦恼人为生悲愍;

  十者见悭吝人为行布施。

  《佛说除盖障菩萨所问经》卷第十七,《大正藏》第十四卷745页C18-25行

  (二)

  菩萨摩诃萨具足十法了知世间,何等为十?所谓:

  于慠恨者而生谦卑;

  于骄慢者而生恭敬;

  于谄曲者自行质直;

  于妄语者自修谛语;

  于恶口者自说爱言;

  于粗强者而自柔软;

  于碜毒者多修忍辱;

  于恶赖者多修慈心;

  于困苦者多修悲心;

  于悭惜者多修喜舍。

  《大乘宝云经》卷第六,《大正藏》第十六卷273页B19-24行

  第十节  宜修世四事

  世有四事宜应修习,何等为四?一者本所为事忆而不忘;二者应当利安于己;三者饶益一切众生;四者务修婚姻之事。

  《摩登伽经》卷上,《大正藏》第二十一卷402页A9-12行

  第十一节  知世易化众

  若知世间法者,则于众生易相悦入,化导其心令住大乘。若不知世法乃至不能教化一人,是故世间法者则是教化众生方便之道。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九,《大正藏》第二十六卷68页A4-7行

  第十二节  世事十因生

  云何是佛所说不颠倒因?有十种不颠倒因,当知摄一切因、一切烦恼、一切清净、一切无记等。云何为十?

  一者随说因;

  二者以有因;

  三者种殖因;

  四者摄因;

  五者生因;

  六者长因;

  七者自种因;

  八者共事因;

  九者相违因;

  十者不相违因。

  彼一切法名,名已想,想已说,此诸法名想言说,是名随说因。

  以有事※故有所作,是名以有因。以有手故有所作,以有足故有游行,以有身故有屈申,以有饥渴故有求饮食,如是比无量无数名以有因。

  种诸种子,名种殖因。

  水土润泽,是名摄因。

  种子于芽,是名生因。

  芽茎相续乃至成熟,是名长因。

  种种种子各各自生,是名自种因。

  彼以有因、种殖因、摄因、生因、长因、自种因,此六因总说共事因。

  障碍于生,名相违因。

  不障碍者,名不相违因。……

  云何此十因生一切世间事?云何生一切烦恼?云何生一切清净?

  若种种谷数世间资生,名想言说,所谓黍稷稻梁胡麻豆麦,是名随说因。

  如大麦若持来、若持去、若取、若与,如是等种种言说,余一切亦如是。以有饥渴身羸瘦故求索团食,如是等此名以有因。

  若种诸种子各各自生,彼初殖种子,是名种殖因。

  水土润泽令芽得生,是名摄因。

  彼种子于芽,是名生因。

  复次,芽茎枝叶展转相续乃至成熟,是名长因。

  如麦种子,麦芽生非余,余亦如是,是名自种因。

  彼一切以有因乃至自种因,悉名共事因。以一切和合生故名共事因。

  霜雹灾害障碍破坏,是名相违因。

  彼不具不障,是名不相违因。

  诸余一切世间事,皆十因所生,随所宜应当知。

  ※(《大正藏》注:事=手。

  《菩萨地持经》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卷903页A14-C1行

  略 解

  第一节“意净顺世”。此节说:“意识净妙,随顺世间。”此节前四个字是前提,后四个字是要求。世人常说:“顺应潮流”、“识时务者为俊杰”。本节以“意识净妙”作为“随顺世间”的前提,旨在要求佛教信仰者要以纯洁、清净、美妙的思想意识作为顺世的前提。“净妙”的思想不是为了私人投机钻营,而是以大悲心为指导,广为利益众生。“意识净妙”的更详细道理可参阅第二十九篇“人心”。

  第二节“顺世八法”。此节开头即概括说:“如是修行则能随顺一切世间。”其“一切世间”义指各种社会环境或制度。“顺世间八法”都是直接对治不同众生的方法,如第一法“见瞋恚者生下劣心”。其中“生下劣心”并非是将瞋恚者看作下劣,而是针对自我的。此节与第九节“善知世十法”的表述方式或内容相类似,研习时宜相对照。

  第三节“知世顺世”。此节说:“善知世间,随顺世间。”此说以“善知世间”作为“随顺世间”的前提,说明只有首先对社会有切实的了解,才能正确和积极地“随顺世间”。此节与本章后面七节相关联,研习时宜相结合。

  第四节“不与世间争”。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提出了“不与世诤,不为世法之所沾污”的十种法。此十法的前九种属于个人道德和知识修养的具体要求,第十种属于面对社会的要求。如“一者信心”,此信心除了包含对佛教的信仰之外,还包含了人们对一切善业善法所应有的信心。“十者怜愍众生”,此种法是直接面对社会大众的。“怜愍”又名“哀愍”,其详细的含义可参见第五篇。之所以说具此十法“不与世争,不为世法之所沾污”,是因为在此十法的修养基础上人的道德高尚,独立自主的创造能力和处世能力高超,即无须与人争。其二说:“如来不与世间共争,世间与我争。”此说是个基本事实。因为释迦牟尼成佛立教的思想本怀和行为方式,是以利益社会与促进社会和平为目的,始终避免一切争执或冲突。但在一定历史时期和环境条件下,其信仰和思想却遭到世人的攻击或斗争。如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第五节“如实观世间”。此节说:“如实观察一切世间。”此说原则性地要求人们,要如实客观地去观察认识一切社会。此要求表明,佛教并非鼓动人们脱离社会或消极地对待社会,而是要正确地认识和利益社会。不论本篇所阐释的内容,还是本书所说的佛教伦理思想,以及整个佛教经典中对社会的有关论述,莫不是“如实观察一切世间”的结果。

  第六节“智慧知世利”。此节说:“智慧了知世间义利。”“智慧了知”与第五节的“如实观察”是一体两面的关系。因为唯有“智慧了知”才能“如实观察”,“如实观察”必须以“智慧了知”为基础。“义”指“意义”,具体是指思想行为符合道德标准的正义之行;另又指善。“利”泛指符合正义有益于社会的一切文化、经济、政治等事业或言行。人唯有以智慧为基础,才能懂得什么是社会的真正义利,才能够有能力为社会义利作贡献。

  第七节“善知于世间”。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首先提出:“云何菩萨善知世间?”此问题是作为菩萨所应具有的素质修养标准而提出的。进而又原则性地回答说:“谓诸菩萨普于一切有情世间如实了知。”又进而从社会关系处理、个人道德修养标准、经济活动以及政治行为标准等方面提出了十九种善知世间的具体方法。如第一种所说:“菩萨若见年德俱尊胜者,能正奉迎敷座延坐,敬问、礼拜、合掌,殷勤修和敬业。若见年德俱相似者,能正问讯酬对欢慰,以软美言共兴谈论,不依等慢而自格量。若见年德俱卑劣者,随力随能劝修胜德,显实少德覆实多过,终不举发令其耻愧,亦不轻陵令心退没……”第六种说:“若复为他身、语訾辱,或善思择、或依正法、或省己过而自开解不谴于他,其心安静而不轻躁。”依本节所提出的具体知世间的方法可知,“善知世间”并非仅限于“知”的层面,而是善于应对社会各种问题的知识和能力,也可说是积极面对社会的知行合一的能力。

  第八节“善知世技艺”。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说:“善知世中所有事艺,善解众生方俗之言。”其二说:“于世技艺善能通达。”其一前一部分与其二的内容相同,都是在鼓励人们去学习好社会中各种有益的事业与技艺。而其一的后半部分在于鼓励人们要善于通达各种语言文字知识。这一要求对提高人的素质,发挥人生的社会价值是不可或缺的。

  第九节“善知世十法”。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虽于文字表述上稍有差别,但内容相同。其一的开头即概括说:“菩萨若修十种法者,善知世间。”“修”即是行。如其一中说:“一者见高倨人能自卑下”,“四者见妄语人为说实语”。这种修行要求在于引导人能够正确对待社会上的不道德行为,于社会过患中更要增强自身的道德修养。

  第十节“宜修世四事”。此节说:“世有四事宜应修习,何等为四?一者本所为事忆而不忘;二者应当利安于己;三者饶益一切众生;四者务修婚姻之事。”此四事是世人必须面对的实际问题。第三事属于社会责任义务,其余三种属于个人修养和自我生活以及利益上的事。第一种在于要求人们对本已所作的事,要兢兢业业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第二种要求人们先应利益和安顿好自己。在前二事的基础上进而提出去利益一切众生。没有第一事对事业的执著努力,就不能有第二事利安于己,没有第二事也就无从利他。之所以将“婚姻之事”置于最后,并非主张将前三事或功名成就后再解决婚姻问题,而是指婚姻问题视个人情况而定。

  第十一节“知世易化众”。此节说:“若知世间法者,则于众生易相悦入,化导其心令住大乘。若不知世法乃至不能教化一人,是故世间法者则是教化众生方便之道。”此说对佛教提倡知世的意义和目的作了总结。知世处世只是手段,假以引导教化众生提高思想品德、进入自利利他的大乘之道才是目的。

  第十二节“世事十因生”。此节开头即概括说:“云何是佛所说不颠倒因?有十种不颠倒因,当知摄一切因、一切烦恼、一切清净、一切无记等。”于最后又总结说:“诸余一切世间事,皆十因所生,随所宜应当知。”此节所提出的十因,比较而言第一种属主观因素,其余九种属于客观因素。此十种因对指导人们认识社会提供了可靠的基本原理和思想依据。十种因的解释于原文中都有,且不难理解,故不复一一注解。

  第三章  利世

  提 要

  佛教处世之道的根本宗旨在于利世。一切社会组织、企事业以及个人,唯有立足于利世的基础上,才能有其价值和作用的发挥。本章除首先明确了利世与利众的统一关系外,于最后一节中所提出的“凡利世间事,我皆应作”,将佛教利世的伦理思想体现到了极至。

  本章共由九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四类。第一节为一类,阐明了利世与利益大众的统一关系;第二至第六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利世的具体方法;第七、八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利养普世”的重要标准和供养世间的意义;第九节为一类,阐明了利世和自利的辩证统一关系。

  第一节  利世为众生

  常乐利益一切世间,为诸众生作利益行。

  《弥勒菩萨所问经论》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六卷238页C13-14行

  第二节  利世劝行善

  利益世间令行善法。

  《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十六,《大正藏》第十七卷148页C17行

  第三节  利世兴众业

  (一)

  诸论及工巧,明术种种业,

  利益世间故,出生建立之。

  于中书印、算数、矿论、医论……出生村城、园苑、河泉、陂池、花果、药、林论等,显示金银、真珠、鞞琉璃、贝石(石白如贝)、珊瑚宝性论等,记说日月星曜、地动……如是等无量诸论能与世间为利乐者……种种明术雕、画、绣、织作等种种事业,能与世间为利乐者,皆亦出生及令建立。

  《菩提资粮论》卷第五,《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33页C9-20行

  (二)

  所作诸善业,皆为利众生,

  为利世间故,造立经书等。

  《十住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卷513页B29-C1行

  第四节  利世兴愿心

  为一切众生,当兴广大愿; 利益世间故,应发菩提心。

  《大宝积经》卷第五十九,《大正藏》第十一卷345页C11-12行

  第五节  利世之修养

  彼善男子,乃至尘许恶不善法见则深畏,能忍不作;

  心行正直;

  不乐多语;

  不修礼家,不共往返;

  不近恶友;

  多人聚集愦闹之处无心欲见;

  不往恶众;

  不往多人集戏之处;

  不贪美味大器多食;

  亲友善知识不数往见;

  于境界中常正念行常勤精进;

  如法饮食;

  如法处行;

  勤断魔缚;

  勤修正见。

  如是善人,利益一切世间众生。

  《正法念处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七卷11页B6-13行

  第六节  所为利世间

  诸有所为作,以利于世间

  《十住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卷533页B15行

  第七节  利养普世

  利养普世。

  《等目菩萨所问三昧经》卷下,《大正藏》第十卷588页C10行

  第八节  供养世间

  若有布施于少食,修善供养于世间;

  所施大小如蚊蚋,亦获快乐得半日。

  《菩提行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44页B29-C1行

  第九节  利世即自利

  所作益众生,不倦不放逸;

  起愿为菩提,利世即自利。

  此中菩萨作愿利益世间者,发如是意:凡利世间事,我皆应作。立此誓已,于诸众生所作事中,不应疲倦,不应放逸。又当作念:若利世间,即是自利。是故菩萨于利乐众生因缘不应弃舍。

  《菩提资粮论》卷第三,《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27页A14-20行

  略 解

  第一节“利世为众生”。此节说:“常乐利益一切世间,为诸众生作利益行。”此说前后两句互为表里。“一切世间”于佛教中往往是指包括人在内各种生命的“众生世间”,但有时也特指人间。“世间”不是空洞的概念,而是众生的聚合体,因此利益世间的归结点在于利益众生。此节所提出的利益世间是较原则性的伦理思想。

  第二节“利世劝行善”。此节说:“利益世间令行善法。”此说前一句是较原则性的,后一句则较为具体。利益世间的方式方法虽说是多方面的,但劝化或引导人行善则是非常重要的方式方法。此节的特色,即是以推动社会伦理道德的进步作为利世的重要方式方法。

  第三节“利世兴众业”。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其一前面的摄颂说:“诸论及工巧,明术种种业;利益世间故,出生建立之。”“明术”义指五明。于后面的解释中列举了书籍印刷、数学、医药、矿学、天文、地理、城市建设、园艺、林业、河流、水库,以及雕刻、纺织、绘画等事业约二十多种,基本囊括了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若以此为依据来衡量当今社会各种事业,佛教不予以赞成的极少。此节的特色,在于系统地提出了利益世间的具体事业。

  第四节“利世兴愿心”。此节说:“为一切众生,当兴广大愿;利益世间故,应发菩提心。”此说前两句和后两句是相对应的。“为一切众生”义指为使一切众生离苦得乐。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兴起广大的愿心。佛教讲“愿力”,人只有树立起一种良好的志愿才会形成潜移默化的力量,不断积累逐步实现自身的追求。“利益世间故”即是“为一切众生”。要担负如此重大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同样需要首先树立起坚定的信心。之所以说“应发菩提心”,因为“菩提心”是自利利他的心,又解释为:“为利有情愿成佛”。唯有成佛的目标才能促进人的全面进步,也才能够更好地利益世间众生。“广大愿”即是“菩提心”,彼此表述方法有异,但含义相同。

  第五节“利世之修养”。此节主要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提出了利世的基础条件。具体提出了十五种修养要求,可归纳为道德准则、择交、生活准则、思想和行为准则等类。最后概括说:“如是善人,利益一切世间众生。”其中第十四种“勤断魔缚”义指消除思想烦恼。一个人若无本节所提出的这些修养为基础,就难有利世间的其它可能。本节的特色,在于提出了利世的个人修养基础。

  第六节“所为利世间”。此节说:“诸有所为作,以利于世间。”此节提出了一切行为都要有利于社会的要求。此要求对人们的具体社会行为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第七节“利养普世”。此标题即是本节的全部内容,文字虽不多,但思想性强。利世唯追求普世性,才是利世的真精神或最高境界。从理论上说,伦理唯具有普世性,才是具普遍意义且能体现其精神的优秀伦理。佛教利益众生和利益世间的伦理思想,即是普世精神的直接体现。而“普世”的思想与词汇正源于此。

  第八节“供养世间”。此节说:“若有布施于少食,修善供养于世间;所施大小如蚊蚋,亦获快乐得半日。”此节说明,即使以极少的物质或善行供养社会,小到如蚊蚋一样,也能使自己获得“半日”的快乐。此节更为深刻的含义在于,人一但奉献于社会,就有益于自身精神的健康与境界的提高。

  第九节“利世即自利”。此节开头的摄颂说:“所作益众生,不倦不放逸;起愿为菩提,利世即自利。”此颂前两句提出不但一切行为能够利益众生,而且乐此不疲,更不放逸。此两句与第六节的思想相通。第三句与第四节所提出的“兴广大愿”、“发菩提心”的含义相通,依长行中的解释即是:“作愿利益世间”。最后“利世即自利”之说阐明了利世与自利的统一关系。为此长行中更明确地提出:“凡利世间事,我皆应作”“若利世间,即是自利”。这一思想对摆正个体与社会的关系,处理好世界一体化的利益关系和伦理关系,都具有积极意义。

  第四章  处世事之法

  之一  待世之准则

  提 要

  此部分由五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两类。第一、二节为一类,分别指出各种事业存在的重要性,以及对社会各种知识应积极传播的要求;第三至五节为一类,其中第三节指出佛教徒在社会事业的发展上应比一般人更加优胜,第四节指出凡所为之事业要意志坚定取得成就,第五节指出做事须作好准备打好基础。

  第一节  世事不可休

  若人不知世间之法,云何当能分别论说世间事义?既不言解亦不能行,世善尚无,云何能学诸佛智慧?是故一切世间之事不可休息。

  《大法炬陀罗尼经》卷第二十,《大正藏》第二十一卷752页C6-9行

  第二节  教人以世事

  能大惠施,以施因缘善知世事。

  虽学世事心无厌悔,悉得了知得大念力。

  虽知世事心无骄慢,常教众生不生悭吝,以巧方便善教众生世间之事。

  《菩萨善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三十卷969页A3-6行

  第三节  世事胜众生

  所作世事胜诸众生。 《优婆塞戒经》卷第二,《大正藏》第二十四卷1041页B10行

  第四节  所作求成就

  诸所施作,坚心成就。

  《十住毗婆沙论》卷第七,《大正藏》第二十六卷56页B16-17行

  第五节  治事之要法

  凡用必预虑,勿以损所务,

  如是意日修,事务不失时。

  夫治事之士,能至终成利,

  真见身应行,如是得所欲。

  《法句经》卷上,《大正藏》第四卷566页A14-17行

  略 解

  第一节“世事不可休”。此节可分作三部分:1、“若人不知世间之法,云何当能分别论说世间事义?”此部分首先表明,人在不能了解或掌握社会知识的情况下,即无从去分别与评论社会问题。2、“既不言解亦不能行,世善尚无,云何能学诸佛智慧?”此部分表明,一个人在对社会事业既不了解也不能作为的情况下,就难以进一步去信仰学习佛教。这就说明佛教信仰是以社会一切正当知识和事业为基础的。3、“是故一切世间之事不可休息。”此部分为结论。

  第二节“教人以世事”。此节分三部分:1、“能大惠施,以施因缘善知世事。”此部分之所以将“惠施”和“善知世事”充分结合在一起,原因在于“惠施”是利世并知世间苦乐的重要方法。一个不知世间饥苦,不能谋求世间利益的人,断不可能是善知世事的。2、“虽学世事心无厌悔,悉得了知得大念力。”此部分不但要求人要学好世事并不得产生厌悔情绪,而且还要学得全面不忘于怀。这种对待社会知识的态度和要求,体现的正是佛教积极入世的精神。3、“虽知世事心无骄慢,常教众生不生悭吝,以巧方便善教众生世间之事。”此部分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要求。首先,虽具有极其丰富的社会知识,但不据以骄慢;其次,把所掌握的知识毫不保留地教给他人;最后,要采取灵活方便的方法将一切有益的社会知识传授给人们。最后这部分实际上是要求向人们普及社会知识和教育。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佛教历史上不但没有反对任何科学知识,而且推动了社会知识的繁荣发展。

  第三节“世事胜众生”。此节说:“所作世事胜诸众生。”此说是佛教要求信仰者在社会事业的发展上要取得比常人更优胜的业绩。

  第四节“所作求成就”。此节说:“诸所施作,坚心成就。”此说在于要求信仰者凡所要做的事业须坚定决心,务必取得最终的成就。

  第五节“治事之法要”。此节可分作两部分:1、“凡用必预虑,勿以损所务,如是意日修,事务不失时。”此部分提出了做事的基本准则和意义,所谓凡要做的事须事先有周全的计划和准备,从而才能不失时机地将事做好。2、“夫治事之士,能至终成利,真见身应行,如是得所欲。”此部分在于表明,一个发展事业的人之所以最终能取得成就,关键在于既有真知灼见又能身体力行。

  之二  立世之法要

  提 要

  此部分由六节组成,依照其内容差异分为四类。第一至三节为一类,指出了世人生存和获得利乐的正确方法与要领;第四节为一类,提出了对世人悉应悦颜相待的要求;第五节为一类,指出了入他人家造访的礼仪准则;第六节为一类,指出了作为世人及时应作的四件事。

  第一节  生存之四要

  (一)

  时彼天子说偈问佛:

  何等人之物?何名第一伴?

  以何而活命?众生何处依?

  尔时世尊以偈答言:

  田宅众生有;贤妻第一伴;

  饮食已存命;业为众生依。

  《杂阿含经》卷第三十六,《大正藏》第二卷263页B2-7行

  (二)

  云何义利胜?谁为最亲友?

  众生依何等,而得自济活?

  修造何事务,而能得聚敛?

  尔时世尊以偈答曰:

  种田为义利;妻为最亲友;

  众生依热苗,而得自济活;

  若能勤作者,斯业胜聚敛。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十二,《大正藏》第二卷458页B21-27行

  第二节  得世利四法

  (一)

  时彼天子说偈问佛:

  云何得名称?云何得大财?

  云何德流闻?云何得善友?

  尔时世尊说偈答言:

  持戒得名称;布施得大财;

  真实德流闻;恩惠得善友。

  《杂阿含经》卷第四十八,《大正藏》第二卷353页A10-15行

  (二)

  好施足珍财;持戒有名称;

  实语人所敬;无悭善友增。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四十七,《大正藏》第二十三卷884页C2-3行

  第三节  得安乐四法

  (一)

  佛告婆罗门:有四法俗人在家得现法安、现法乐。何等为四?谓方便具足;守护具足;善知识具足;正命具足。

  何等为方便具足?谓善男子种种工巧业处以自营生,谓种田、商贾、或以王事、或以书疏算画,于彼彼工巧业处精勤修行,是名方便具足。

  何等为守护具足?谓善男子所有钱谷方便所得,自手执作如法而得,能极守护不令王、贼、水、火劫夺,漂没令失,不善守护者亡失,不爱念者辄取及诸灾患所坏,是名善男子善守护。

  何等为善知识具足?若有善男子不落度、不放逸、不虚妄、不凶险,如是知识能善安慰,未生忧苦能令不生,已生忧苦能令开觉,未生喜乐能令速生,已生喜乐护令不失,是名善男子善知识具足。

  云何为正命具足?谓善男子所有钱财,出内称量,周圆掌护,不令多入少出也,多出少入也。如执秤者,少则增之,多则减之,知平而舍。如是善男子,称量财物,等入等出,莫令入多出少,出多入少。若善男子无有钱财而广散用,以此生活,人皆名为优昙钵果,无有种子,愚痴贪欲不顾其后。或有善男子财物丰多不能食用,傍生皆言:是愚痴人如饿死狗。是故善男子所有钱财能自称量等入等出,是名正命具足。如是婆罗门,四法成就,现法安、现法乐。

  《杂阿含经》卷第四,《大正藏》第二卷23页A25-B22行

  (二)

  有一摩纳,名曰佛移,往诣佛所,稽首问讯,在一面坐,白佛言:世尊,为有几法教在家人处于家中得现报利并得利乐?

  佛告摩纳:有四法使在家人得现世报获利益乐,何谓为四?一能精勤;二能守护诸根;三得善知识;四正理养命。

  云何精勤?随所作业,家计资生,或为王臣,或为农夫,或复治生,或复牧人,随其所作,不惮劬劳。寒、暑、风、雨,饥、渴、饱满,蚊、虻、蝇、蜂,虽有勤苦不舍作业,为成业故终不休废,是名精勤。

  云何名为守护诸根?若族姓子如法聚财设有方计,不为王、贼、水、火之所劫夺,怨憎之处悉不得侵,不生恶子,是名守护。

  云何名为近于善友?若族姓子近于善友,而此善友资性贤良终不奸盗,亦不放逸饮酒醉乱,吐出实言不为欺诳。与如此人共为亲友,未生忧恼能令不生,已生忧恼能使灭除,未生喜乐能使得生,已生喜乐能使不失,是名善友。

  云何名为正理养命?若族姓子知其财物,量其多少节其财用,入多于出莫苟轻用。譬如有人食优昙果,初食之时树上甚多,既食之已醉眠七日,既醒悟已方觉失果,宜处以理奢俭得中。若有钱财不能衣食、不能惠施极自俭用,众人咸言:如此之人死如狗死。宜自筹量不奢不俭,是名正理养命。

  《别译杂阿含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二卷404页C20-405页A15行

  第四节  悦颜慰世人

  于世亲非亲,悦颜先慰喻,

  如是常自制,心念恒不舍。

  《菩提行经》卷第一,《大正藏》第三十二卷546页B27-28行

  第五节  造访之礼仪

  云何了知应如是住?谓往诣已不应即入,至内门侧伏慢而住,或无疑虑徐入其家,至相见处从容而住,先言慰问含笑开颜远离颦蹙,方申爱语。

  《瑜伽师地论》卷第七十一,《大正藏》第三十卷693页C3-6行

  第六节  世人修四法

  在家之人有四种法宜应修习:

  一者恭敬父母尽心孝养;

  二者恒以善法训导妻子;

  三者愍念僮仆知其有无;

  四者近善知识远离恶人。

  汝等若恒行此四法,现世为人之所爱敬,将来所生常在善处。

  《大般涅槃经》卷上,《大正藏》第一卷196页B2-7行

  略 解

  第一节“生存之四要”。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含义相同但文字表述有一定差异,若相比对则易明其理。其一说:“田宅众生有;贤妻第一伴;饮食已存命;业为众生依。”其二说:“种田为义利;妻为最亲友;众生依热苗,而得自济活;若能勤作者,斯业胜聚敛。”其一最后一种若无其二最后一种较详细的解释,难免在理解上会产生歧义。因本节所提出的四项内容属人的基本生存问题,故标题为“生存之四要”。

  第二节“得世利四法”。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虽文有差异但含义相同,彼此具有互补性。其一说:“持戒得名称;布施得大财;真实德流闻;恩惠得善友。”此四法是人生立足于社会并获得个人正当名利的方法,故标题为“得世利四法”。

  第三节“得安乐四法”。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分别出自同本异译的《杂阿含经》和《别译杂阿含经》。两者在文字表述上有一定差异,于义理的阐释上则基本相同,彼此具有互补性。其一开头概括说:“佛告婆罗门:有四法俗人在家得现法安、现法乐。何等为四?谓方便具足;守护具足;善知识具足;正命具足。”“方便具足”义指具有创造财富的正当方法和手段,其中始终需要精勤努力,故于资料二中称作“能精勤”。“守护具足”义指对辛苦积累的财富要尽力守护不使损失。此法于其二中名为“能守护诸根”,义指守护资财不为王、贼、水、火、怨家、恶子等所侵损。此六个方面虽说是对财产具有威胁的六种根本问题,但只是外在的。“诸根”的内在含义是指人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如人这六根不能守护好使其时时警觉,难免会因自身的疏忽而使外在的威胁得便。“善知识具足”于资料二中又名为“得善知识”和“近于善友”。作为一个人,在人生和事业发展过程当中不应是孤立的,必须与社会善良高尚的人相交相伴才能获得健康发展的支持或依靠。“正命具足”于其二中又名“正理养命”。其一最后概括为:“所有钱财能自称量等入等出。”其二最后概括为:“宜自筹量不奢不俭,是名正理养命。”本节世尊所提出的“得安乐四法”,若用以衡量当今商业时代的社会状况,就容易明白时下有钱人不安乐、无钱人更痛苦的原因了。

  第四节“悦颜慰世人”。此节说:“于世亲非亲,悦颜先慰喻,如是常自制,心念恒不舍。”此说前两句是悦颜待世人的要求,后面两句分别提出悦颜待世人对自身的意义,以及应持之以恒坚持此行的要求。“慰”义指抚慰或慰问,“喻”义指引导或开导。

  第五节“造访之礼仪”。此节说:“云何了知应如是住?谓往诣已不应即入,至内门侧伏慢而住,或无疑虑徐入其家,至相见处从容而住,先言慰问含笑开颜远离颦蹙,方申爱语。”这一造访的礼仪要求,在人们居住条件有别于历史的今天,仍不失其现实价值。当今的人们正是欠缺社会交际的应有礼仪,使得人与人之间难以形成健康而良性的关系。“住”有停留、止住的意思,指造访礼仪的一种行为准则。

  第六节“世人修四法”。此节提出了世人应修的四种法,所谓:“一者恭敬父母尽心孝养;二者恒以善法训导妻子;三者愍念僮仆知其有无;四者近善知识远离恶人。”此四法实属世人应建立的社会基本伦理关系。若以此而行即可解决社会的基本和谐问题。其中第三者则是针对产业主提出的。

  之三  于世之责任

  提 要

  此部分由五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为三类。第一节为一类,指出净化世间和人生的方法;第二节为一类,提出“护世”的要求和个人相关的素质修养方法;第三至五节为一类,从不同角度提出以善业“救世”的要求和方法。

  第一节  善权以净世

  已行善权则佛国净,已佛国净则人物净,已人物净则有净智,已有净智则有净教,已有净教则受清净。

  《佛说维摩诘经》卷上,《大正藏》第十四卷520页B18-21行

  第二节  修正法护世

  (一)

  尔时护世四大天王前白佛言:世尊,我等四王皆名护世,当以何法而能护世?

  佛告四大天王言:汝诸仁者当修正法行即能护世。其正法行者所谓十善,何等为十?

  一者不杀;

  二者于自富乐而生喜足无其分量;

  三者于他妻室不起染污;

  四者不破他众;

  五者不出恶言;

  六者所言如实;

  七者言无绮饰;

  八者于他富乐无所希望;

  九者止息瞋恚;

  十者正见清净。

  诸仁者,此十善法乃能护世。

  复有八法而能护世,何等为八?

  一者如说能行;

  二者于一切处尊重师长;

  三者顺行正道;

  四者心意质直;

  五者心常柔软;

  六者于一切众生常起慈心;

  七者不作诸罪;

  八者集诸善根。

  如是八法乃能护世。

  复有六法而能护世,何等为六?

  一者行慈身业,于师尊所及善知识同梵行者乃至一切众生悉起尊重爱乐意念,是为第一身业和敬;

  二者行慈语业,于师尊所及善知识同梵行者乃至一切众生悉起尊重爱乐意念,是为第二语业和敬;

  三者行慈意业,于师尊所及善知识同梵行者乃至一切众生悉起尊重爱乐意念,是为第三意业和敬;

  四者依法所得一切利养,少略乃至钵中之食与彼知识同梵行者,周普均平等同受用,又复尊重爱乐意念,是为第四利养和敬;

  五者于戒修法无断无缺圆具无浊,所应受者不生贪取,智者称赞离诸讥毁,以如是等净戒之法,与善知识同梵行者共所修持,又复尊重爱乐意念,是为第五戒修和敬;

  六者于诸正见出离法中及胜决择分,随何等法修其正行,即当如应与善知识同梵行者共所修作,又复尊重爱乐意念,是为第六同见和敬。

  诸仁者,此六和法乃能护世。

  复有四法而能护世,何等为四?

  一者不贪,以不贪故不堕恶趣;

  二者不瞋,以不瞋故不堕恶趣;

  三者不痴,以不痴故不堕恶趣;

  四者不怖,以不怖故不堕恶趣。

  诸仁者,如是四法乃能护世。

  复有二法而能护世,何等为二?

  一者有惭;

  二者有愧。

  具是二法,即能护世。

  复有一法而能护世,何等为一?谓真实行,以真实故即能护世。

  又复善语又无谄曲,此等一法皆能护世。

  诸仁者,如是等法,汝等勤行即能护世,自能护已复令他人亦能护世。

  《佛说如来不思议秘密大乘经》卷第十七,《大正藏》第十一卷741页B20-742页A5行

  (二)

  佛告四天王:仁等宜以当行十法护世众生,何等为十?

  一曰不害一切命类;

  二曰不窃取他财宝;

  三曰不犯他人妻室;

  四曰不两舌斗乱于人;

  五曰不妄言欺诈于人;

  六曰不恶口以辞伤人;

  七曰一切所说未曾绮饰;

  八曰不怀嫉妒生彼此心;

  九曰在于善恶业不发瞋恚;

  十曰常修正见不随邪疑。

  是为十。诸仁者等,以是十事护于世间乃应法教。

  佛复告四天王:又诸仁者,复有八法护于天下,何谓为八?

  一曰言行相应未曾相违;

  二曰奉敬尊长不怀轻慢;

  三曰言辞柔软不宣粗犷;

  四曰谦下恭顺常执逊意;

  五曰常行质朴不为谀谄;

  六曰常修仁和而无佞饰;

  七曰一切诸恶悉无所犯;

  八曰以诸德本将顺世间。

  是为八。佛告四天王:

  复有六事护于天下,何谓为六?

  一曰身常行慈不害众生;

  二曰口宣仁慈不演恶言;

  三曰意念慈心不抱增损;

  四曰以得利养等御于业;

  五曰等护禁戒而无所犯;

  六曰等以正见开导曲戾。

  是为六。佛告四天王:

  复有四事常为法首护于世间,何谓为四?

  一曰有所立行未曾贪嫉;

  二曰不怀瞋恚加害于人;

  三曰不用愚冥蔽加不逮;

  四曰所行至处不怀恐惧。

  是为四事。佛告四天王:

  复有二事以用护法世间人民,何谓为二?

  一曰惭耻从无数劫不应道法;

  二曰怀愧自责不深入法救护一切。

  是为二。

  佛告诸仁:当行是法以护天下,以能建立如是法行乃能护世间。

  《大宝积经》卷第十三,《大正藏》第十一卷73页A15-B12行

  第三节  作善为救世

  诸所作善业,皆为救世间。

  《十住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卷511页A8行

  第四节  救世苦众生

  救护世间苦恼众生。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三,《大正藏》第八卷704页B28行

  第五节  救残疾之法

  于诸救苦亦为助伴,谓与遭遇疾疫有情瞻侍供给,盲者启导,聋者撝义,手代言者晓以想像,迷方路者示以遇途,支不具者惠以荷乘,其愚騃者诲以胜慧。

  《瑜伽师地论》卷第四十,《大正藏》第三十卷512页C11-14行

  略 解

  第一节“善权以净世”。此节说:“已行善权则佛国净,已佛国净则人物净,已人物净则有净智,已有净智则有净教,已有净教则受清净。”此说提出了净化社会和人生以及建立纯洁教育的五个步骤。“善权”义指以十善、六度等善法权巧方便教化于人。在此“善权”的基础上推进社会的净化,进而促使人生的净化。通过人生的净化才能产生清净的智慧,进而形成清净的教育。因有清净的教育,人们才能享受到清净的人生。若以此节五个方面的逻辑关系来分析,彼此具有互为因果的循环关系。

  第二节“修正法护世”。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虽出处不同,但内容相同。其一由护世四大天王向释迦牟尼佛请问护世的方法为因缘,世尊指出了三十种能够护世的正法。此三十种正法分为五组,从“十善”开始每组递减两种。第一组即是十善。第二组护世八法内容较为新颖,所谓:“一者如说能行;二者于一切处尊重师长;三者顺行正道;四者心意质直;五者心常柔软;六者于一切众生常起慈心;七者不作诸罪;八者集诸善根。”此八种正法若依次加以概括说,即:一属能说能行表里如一;二属尊师重教;三属崇尚、顺行正道;四和五属心理健康;六属以慈心面对一切众生;七和八属弃恶从善。第三组护世六法即是“六和”,所谓“身业和敬,语业和敬,意业和敬,利养和敬,戒修和敬,同见和敬。”第四组护世四法是指“不贪,不瞋,不痴,不怖”。此四正法的反义于《长阿含经•善生经》中又名“四处”,义指四处恶行。第五组护世二法是指“有惭”、“有愧”,具体含义可参见本书第九篇。四大天王本是古印度的神,在一般人心目中具有主宰意义。而释迦牟尼提出的护世三十种正法,将他们人格化、思想化、伦理化了。

  第三节“作善为救世”。此节说:“诸所作善业,皆为救世间。”相比而言,恶只能给社会带来灾难,唯有善业才能拯救社会。尤其在相对和平的今天,社会物质财富可以解决人的生存问题。不论是贫富悬殊所形成的社会矛盾,还是为富不仁,以及因贫作恶,其关键原因在于人们欠缺善心和善行。唯有立于善业,才能富者济贫,贫者安贫守道,而无须因贫偷盗。“救世间”的手段和方法在于身体力行的“善业”,而不同于神学意义上的“救世主”。

  第四节“救世苦众生”。此节说:“救护世间苦恼众生。”此要求属于佛教人间关怀精神,是佛教大慈悲心和社会责任心使然。

  第五节“救残疾之法”。此节提出了六种救助身残和智残人的方法,所体现的既是种对社会高度负责的精神,也是护世和救世的具体反映。

  之四  世关系之境界

  提 要

  此部分由三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各为一类。第一节提出了六种普遍的社会关系和具体准则;第二节提出了世间众生共和合的要求;第三节指出了社会关系理想的境界。

  第一节  世六方关系

  佛告善生:当知六方,云何为六方?父母为东方;师长为南方;妻妇为西方;亲党为北方;僮仆为下方;沙门、婆罗门诸高行者为上方。

  1、父子

  善生,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云何为五?

  一者供奉能使无乏;

  二者凡有所为,先白父母;

  三者父母所为,恭顺不逆;

  四者父母正令,不敢违背;

  五者不断父母,所为正业。

  善生夫为人子当以此五事敬顺父母。

  父母复以五事敬视其子,云何为五?

  一者制子不听为恶;

  二者指授示其善处;

  三者慈爱入骨彻髓;

  四者为子求善婚娶;

  五者随时供给所须。

  善生子于父母敬顺恭奉,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2、师生

  善生,弟子敬奉师长复有五事,云何为五?

  一者给侍所须;

  二者礼敬供养;

  三者尊重戴仰;

  四者师有教敕敬顺无违;

  五者从师闻法善持不忘。

  善生,夫为弟子当以此五法敬事师长。

  师长复以五事敬视弟子,云何为五?

  一者顺法调御;

  二者诲其未闻;

  三者随其所问令善解义;

  四者示其善友;

  五者尽以所知诲授不吝。

  善生,弟子于师长敬顺恭奉,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3、夫妻

  善生,夫之敬妻亦有五事,云何为五?

  一者相待以礼;

  二者威严不阙;

  三者衣食随时;

  四者庄严以时;

  五者委付家内。

  善生,夫以此五事敬待于妻。

  妻复以五事恭敬于夫,云何为五?

  一者先起;

  二者后坐;

  三者和言;

  四者敬顺;

  五者先意承旨。

  善生,是为夫之于妻敬待如是,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4、亲族

  善生,夫为人者当以五事亲敬亲族,云何为五?

  一者给施;

  二者善言;

  三者利益;

  四者同利;

  五者不欺。

  善生,是为五事亲敬亲族。

  亲族亦以五事亲敬于人,云何为五?

  一者护放逸;

  二者护放逸失财;

  三者护恐怖者;

  四者屏相教诫;

  五者常相称叹。

  善生,如是敬视亲族,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5、主仆

  善生,主于僮使以五事教授,云何为五?

  一者随能使役;

  二者饮食随时;

  三者赐劳随时;

  四者病与医药;

  五者纵其休假※。

  善生,是为五事教授僮使。

  僮使复以五事奉事其主,云何为五?

  一者早起;

  二者为事周密;

  三者不与不取;

  四者作务以次;

  五者称扬主名。

  是为主待僮使,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6、人与宗教

  善生,檀越当以五事供奉沙门、婆罗门,云何为五?

  一者身行慈;

  二者口行慈;

  三者意行慈;

  四者以时施;

  五者门不制止。

  善生,若檀越以此五事供奉沙门、婆罗门。

  沙门、婆罗门当复以六事而教授之,云何为六?

  一者防护不令为恶;

  二者指授善处;

  三者教怀善心;

  四者使未闻者闻;

  五者已闻能使善解;

  六者开示天路。

  善生如是檀越恭奉沙门、婆罗门,则彼方安隐无有忧畏。

  ※《大正藏》注:假=暇。

  《长阿含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一卷71页C5-72页A27行

  第二节  世众共和合

  愿诸佛土所有众生,常共和合讲说正法.

  《大般涅槃经》卷第二十二,《大正藏》第十二卷751页B3-4行

  第三节  世理想境界

  人民安宁,强不陵弱,各得其所;无恶岁疾疫,无病瘦者;兵革不起,国无盗贼,无有怨枉,无有拘闭者。

  君臣人民莫不欢喜,忠慈至诚各自端守,皆自然守国;雍和孝顺莫不欢乐;有无相与,布恩施德,心欢乐与,皆相敬爱,推财让义,谦让于先;前后以礼敬事,如父、如子、如兄、如弟莫不仁贤,和顺礼节都无违争,快善无极。

  《佛说无量清净平等觉经》卷第四,《大正藏》第十二卷298页B4-11行

  略 解

  第一节“世六方关系”。此节提出了六种社会主要关系,即:父子、师生、夫妻、亲朋同党、主仆、宗教信仰。这六种社会关系是普通正常人所应具备的。其每一种的具体关系标准都是双向和宜于良性互动的,即使在今天,也具有普遍的社会伦理意义。本节的六方内容是出自《长阿含经•善生经》。在这部经中,释迦牟尼佛针对年轻人善生每日所必须礼拜的东西南北上下六方神而加以转化引导,向他讲说佛教对六方的认识,最终使他接受了佛教这一伦理思想。本节六方的互动关系标准是以互敬为基础的,如:“夫为人子当以五事敬顺父母”,“父母复以五事敬视其子”。这种关系标准更适合现在社会伦理的需要。

  第二节“世众共和合”。此节说:“愿诸佛土所有众生,常共和合讲说正法。”此说是佛教建立社会关系的努力目标。“所有众生常共和合”包含了政治、经济、伦理等各种关系。最后所提出的“讲说正法”义指共同学习,增加各种有益的知识,提高思想品德。“正法”的具体含义可参见前一部分“于世之责任”之第二节“修正法护世”。

  第三节“世理想境界”。此节从政治、经济、伦理等方面提出了理想的社会境界。如:“人民安宁,强不陵弱,各得其所……君臣人民莫不欢喜,忠慈至诚各自端守……如父、如子、如兄、如弟莫不仁贤,和顺礼节都无违争,快善无极。”若用此思想解读当今提倡的“和谐社会”,或者说是佛教的“和谐社会”思想应是妥当的。

  第五章  处世之规诫

  提 要

  本章汇集经典中有关处世问题的规劝和告诫,故标题为“处世之规诫”。其思想资料反映出佛教对人生社会问题的智慧观察,即使于今天也是符合实际的。通过对本章的学习,有利于提升人们的伦理道德境界,有利于提高在社会发展中成功的机率。

  本章共由二十八节组成,依其内容差异分作十一类。第一至四节为一类,分别提出了正确对待他人和自己的要求;第五节为一类,阐明了不能以形貌识别人的道理;第六、七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违背社会和招致失败的问题;第八、九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人自取患害和危险的问题;第十至十五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相应的不可为之事相;第十六、十七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无益之事相;第十八至二十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令人不喜爱的事相;第二十一节为一类,总结了人不相语的原因;第二十二节为一类,提出了不得借他人小过而诬陷他人大罪的要求;第二十三至二十六节为一类,分别指出了对道义、名利、交际等相应问题的正确选择;第二十七、二十八节为一类,具体分析并归纳了怨亲的表现和应有的选择。

  第一节  不与恶者交

  设见弊恶无返复者,不与从事言谈密欵。

  《十住断结经》卷第二,《大正藏》第十卷975页C22-23行

  第二节  不滥他人事

  不滥他事,先思后行。

  《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卷第六,《大正藏》第八卷717页C12行

  第三节  不自誉毁他

  不自称誉,不凌毁他。

  《佛说除盖障菩萨所问经》卷第二十,《大正藏》第十四卷751页B1-2行

  第四节  莫轻信他语

  不应闻他语便信,当须亲自审观察。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第三十八,《大正藏》第二十三卷836页A23行

  第五节  外形难知人

  不以见形相,知人之善恶,

  不应暂相见,而与同心志。

  有现身口密,俗心不敛摄,

  犹如鍮石铜,涂以真金色。

  内怀鄙杂心,外现圣威仪,

  游行诸国土,欺诳于世人。

  《杂阿含经》卷第四十二,《大正藏》第二卷306页A13-18行

  第六节  二法违越世

  又有二法,甚能违越世、出世间正行境界。谓于自非法增上所生不可爱果无有顾虑,于所作罪无有羞耻;及于现法他所杀缚衰退等事无有顾虑,于所作罪无有羞耻。与此相违,当知即是白品二法。

  《瑜伽师地论》卷第十三,《大正藏》第三十卷347页B22-26行

  第七节  世间十八负

  爱乐恶知识,不爱善知识,

  善友生怨结,是名堕负门。

  爱乐不善人,善人反憎恶,

  欲恶不欲善,是名负处门。

  斗秤以欺人,是名堕负门。

  博弈耽嗜酒,游轻著女色,

  费丧于财物,是名堕负门。

  女人不自守,舍主随他行,

  男子心放荡,舍妻随外色,

  如是为家者,斯皆堕负门。

  老妇得少夫,心常怀嫉妒,

  怀嫉卧不安,是则堕负门。

  老夫得少妇,堕负处亦然。

  常乐著睡眠,知识同游戏,

  怠堕好瞋恨,斯皆堕负门。

  多财结朋友,酒食奢不节,

  多费丧财物,斯皆堕负门。

  小财多贪爱,生于刹利心,

  常求为王者,是则堕负门。

  求珠珰璎珞,革屣履伞盖,

  庄严自悭惜,是则堕负门。

  受他丰美食,自悭惜其财,

  食他不反报,是则堕负门。

  沙门婆罗门,屈请入其舍,

  悭惜不时施,是则堕负门。

  沙门婆罗门,次第行乞食,

  呵责不欲施,是则堕负门。

  若父母年老,不及时奉养,

  有财而不施,是则堕负门。

  于父母兄弟,搥打而骂辱,

  无有尊卑序,是则堕负门。

  佛及弟子众,在家与出家,

  毁呰不恭敬,是则堕负门。

  实非阿罗汉,罗汉过自称,

  是则世间贼,堕于负处门。

  此世间负处,我知见故说,

  犹如险怖道,慧者当远避。

  《杂阿含经》卷第四十八,《大正藏》第二卷352页A23-C1行

  第八节  世间三自害

  世间有三自造患害,云何为三?

  力弱者著甲,无伴有多财,

  年衰畜少妇,此三当自害。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1页C5-8行

  第九节  人有四自危

  凡人有四自危:保任他家,为人证佐,媒嫁人妻,听用邪言,是为四自危。经曰:愚人作行,为身招患;快心放意,后致重殃。

  《佛说孛经抄》,《大正藏》第十七卷731页B14-17行

  第十节  三法不应作

  在家菩萨不应造三法,何等三?

  不至淫女家;

  若男若女不犯非道;

  若屠牛处不在边住。

  《大方广三戒经》卷下,《大正藏》第十一卷701页C10-12行

  第十一节  三法不应为

  在家菩萨复有三法不应修集,何等三?

  不买男子不买女人;

  不施毒药;

  若有作者亦勿亲近。

  《大方广三戒经》卷下,《大正藏》第十一卷701页B28-C1行

  第十二节  四法应舍离

  复有四法菩萨应急走舍离过百由旬,何等为四?一者利养,二者恶友,三者恶众,四者同在一处或作戏笑或瞋或斗,当速舍离过百由旬。

  《大宝积经》卷第八十八,《大正藏》第十一卷506页B12-16行

  第十三节  四不应为事

  更有四种不应为事,云何为四?

  不请强教授,他睡为说法,

  不应求强求,共壮儿相扑。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2页C2-4行

  第十四节  四种合弃事

  更有四种合弃之事,云何为四? 为家弃一人,为村一家弃,

  为国弃一村,为身舍大地。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2页C25-28行

  第十五节  四种无益事

  更有四种无益之事,云何为四?

  无益日下灯,大海中降雨, 饱食更重食,承事无事人。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2页B24-26行

  第十六节  四种失去事

  更有四种失去之事,云何为四?

  风起尘惊去,众响失歌声,

  承事无用人,德处行违逆。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2页B16-18行

  第十七节  六种不应争

  更有六种不共争竞,云何为六?

  大富及极贫,下贱极高贵,

  极远及极近,此六不应争。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第二十四,《大正藏》第二十四卷323页B4-6行

  第十八节  五事令人厌

  众生复有五种因缘,常被于人之所厌逐,乃至至亲亦不喜见,云何为五?

  一者两舌;

  二者恶口;

  三者多争;

  四者多瞋;

  五者巧说相似之言以行诽谤。

  《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卷下,《大正藏》第十六卷796页A19-22行

  第十九节  八事不相喜

  有八事知不相喜:

  相见色变;眄睐邪视;

  与语不应;说是言非;

  闻衰快之;闻盛不喜;

  毁人之善;成人之恶。

  是为八事。

  《佛说孛经抄》,《大正藏》第十七卷731页C10-13行

  第二十节  十事人不爱

  有十事法为人所不爱,何等为十?

  不相习近,轻数习近;

  为利习近;爱者不爱;

  不爱者爱;谛言不受;

  好豫他事;实无威德,

  而欲陵物;好屏私语;

  多所求欲。是为十事起他不爱。

  《摩诃僧祇律》卷第六,《大正藏》第二十二卷277页C9-13行

  第二十一节  不与语十事

  人不与语有十事:

  傲慢,鲁钝,忧怖,

  喜预,羞惭,吃叨,

  仇恨,冻饿,事务,

  禅思。是为十事。

  《佛说孛经抄》,《大正藏》第十七卷732页A23-25行

  第二十二节  不借过诬人

  不以小过证人大罪。

  《佛说阿难问事佛吉凶经》,《大正藏》第十四卷753页C8-9行

  第二十三节  毁誉之选择

  众生宁可最胜人边受其骂辱,不于凡下而得赞叹。何以故?令多好人所轻贱故。

  《大方等大集经》卷第五十三,《大正藏》第十三卷353页B3-5行

  第二十四节  贵贱之选择

  宁为天仁贱,不为豺狼贵也。

  《六度集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三卷26页C10-11行

  第二十五节  畜民之选择

  宁为有道之畜,不为无道民矣。

  《六度集经》卷第五,《大正藏》第三卷26页C11-12行

  第二十六节  远近之选择

  夫近而相念恶,不如远而相念善。

  《佛说孛经抄》,《大正藏》第十七卷734页A21-22行

  第二十七节  四怨犹如亲

  (一)

  佛告善生:有四怨如亲汝当觉知,何谓为四?

  一者畏伏;二者美言;三者敬顺;四者恶友。

  1、畏伏亲

  佛告善生:畏伏有四事,云何为四?

  一者先与后夺;

  二者与少望多;

  三者畏故强亲;

  四者为利故亲。

  是为畏伏四事。

  2、美言亲

  佛告善生:美言亲复有四事,云何为四?

  一者善恶斯顺;

  二者有难舍离;

  三者外有善来密止之;

  四者见有危事便排济之。

  是为美言亲四事。

  3、敬顺亲

  敬顺亲复有四事,云何为四?

  一者先诳;

  二者后诳;

  三者现诳;

  四者见有小过便加杖之。

  是为敬顺亲四事。

  4、恶友亲

  恶友亲复有四事,云何为四?

  一者饮酒时为友;

  二者博戏时为友;

  三者淫逸时为友;

  四者歌舞时为友。

  是为恶友亲四事。

  世尊说此已,复作颂曰:

  畏伏而强亲,美言亲亦尔,

  敬顺虚诳亲,恶友为恶亲。

  此亲不可恃,智者常觉知,

  宜速远离之,如避于险道。

  《长阿含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一卷71页A20-B9行

  (二)

  居士子,有四不亲而似亲,云何为四?

  一者知事非亲似如亲;

  二者面前爱言非亲似如亲;

  三者言语非亲似如亲;

  四者恶趣伴非亲似如亲。

  1、知事非亲似如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知事非亲似如亲,云何为四?

  一者以知事夺财;

  二者以少取多;

  三者或以恐怖;

  四者或为利狎习。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人以知为事,言语至柔软,

  怖为利狎习,知非亲如亲,

  常当远离彼,如道有恐怖。

  2、面前爱言非亲似如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面前爱言非亲似如亲,云何为四?

  一者制妙事;

  二者教作恶;

  三者面前称誉;

  四者背说其恶。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若制妙善法,教作恶不善,

  对面前称誉,背后说其恶,

  若知妙及恶,亦复觉二说,

  是亲不可亲。知彼人如是,

  常当远离彼,如道有恐怖。

  3、言语非亲似如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言语非亲似如亲,云何为四?

  一者认过去事;

  二者必辩当来事;

  三者虚不真说;

  四者现事必灭,我当作不作认说。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认过及未来,虚论现灭事,

  当作不作说,知非亲如亲,

  常当远离彼,如道有恐怖。

  4、恶趣伴非亲似如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恶趣伴非亲似如亲,云何为四?

  一者教种种戏;

  二者教非时行;

  三者教令饮酒;

  四者教亲近恶知识。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教若干种戏,饮酒犯他妻,

  习下不习胜,彼灭如月尽,

  常当远离彼,如道有恐怖。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三,《大正藏》第一卷640页A27-C1行

  第二十八节  四亲可亲近

  (一)

  佛告善生:有四亲可亲,多所饶益为人救护,云何为四?

  一者止非;

  二者慈愍;

  三者利人;

  四者同事。

  是为四亲可亲,多所饶益为人救护,当亲近之。

  1、止非亲

  善生,彼止非有四事,多所饶益为人救护,云何为四?

  一者见人为恶则能遮止;

  二者示人正直;

  三者慈心愍念;

  四者示人天路;

  是为四止非,多所饶益为人救护。

  2、慈愍亲

  复次,慈愍有四事:

  一者见利代喜;

  二者见恶代忧;

  三者称誉人德;

  四者见人说恶便能抑制。

  是为四慈愍,多所饶益为人救护。

  3、利益亲

  利益有四,云何为四?

  一者护彼不令放逸;

  二者护彼放逸失财;

  三者护彼使不恐怖;

  四者屏相教诫。

  是为四利人,多所饶益为人救护。

  4、同事亲

  同事有四,云何为四?

  一者为彼不惜身命;

  二者为彼不惜财宝;

  三者为彼济其恐怖;

  四者为彼屏相教诫。

  是为四同事,多所饶益为人救护。

  世尊说是已,复作颂曰:

  制非防恶亲,慈愍存他亲,

  利人益彼亲,同事齐己亲,

  此亲乃可亲,智者所附近,

  亲中无等亲,如慈母亲子。

  若欲亲可亲,当亲坚固亲,

  亲者戒具足,如火光照人。

  《长阿含经》卷第十一,《大正藏》第一卷71页B10-C4行

  (二)

  居士子,善亲当知有四种,云何为四?

  一者同苦乐,当知是善亲;

  二者愍念,当知是善亲;

  三者求利,当知是善亲;

  四者饶益,当知是善亲。

  1、同苦乐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同苦乐,当知是善亲,云何为四?

  一者为彼舍己;

  二者为彼舍财;

  三者为彼舍妻子;

  四者所说堪忍。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舍欲财妻子,所说能堪忍,

  知亲同苦乐,慧者当狎习。

  2、愍念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愍念,当知是善亲,云何为四?

  一者教妙法;

  二者制恶法;

  三者面前称说;

  四者却怨家。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教妙善制恶,面称却怨家,

  知善亲愍念,慧者当狎习。

  3、求利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求利,当知是善亲,云何为四?

  一者密事发露;

  二者密不覆藏;

  三者得利为喜;

  四者不得利不忧。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密事露不藏,利喜无不忧,

  知善亲求利,慧者当狎习。

  4、饶益亲

  居士子,因四事故饶益,当知是善亲,云何为四?

  一者知财物尽;

  二者知财物尽已便给与物;

  三者见放逸教诃;

  四者常以愍念。

  于是世尊说此颂曰:

  知财尽与物,放逸教愍念,

  知善亲饶益,慧者当狎习。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三,《大正藏》第一卷640页C2-27行

  略 解

  第一节“不与恶者交”。此节说:“设见弊恶无返复者,不与从事言谈密欵。”义指商谈机密的事。“欵”义指诚恳。此节所提出的问题,人不可不戒之、慎之。此节同时也属于交友之道的内容,研习者宜与第三十四篇“交友之道”相结合。

  第二节“不滥他人事”。此节说:“不滥他事,先思后行。”此说前四字“不滥他事”是本节的主体,后四字是相关的行为准则。人处世的一大禁忌即是滥加干预或参与他人的事情。因此,立足于本职,做好应做的正业以安身立命,或尽力造福社会,即是明智之举。

  第三节“不自誉毁他”。此节说:“不自称誉,不凌毁他。”此说前四字告诫人们不要自我夸耀或赞美,后四字在于告诫人们不可欺凌及毁辱他人。

  第四节“莫轻信他语”。此节说:“不应闻他语便信,当须亲自审观察。”此说是指处世者必须具有的经验和信条。轻信他人而无自己的认识或审察,必难作出正确的决断,而招致各种事业的失败。

  第五节“外形难知人”。此节分为上、中、下三段。上段:“不以见形相,知人之善恶,不应暂相见,而与同心志。”此段告诫人们,不可以形相取人,并轻易加以信任。中段:“有现身口密,俗心不敛摄,犹如鍮石铜,涂以真金色。”此段说明,有的人外表伪装得很严密,而内心名利贪欲等俗心却不加以收敛,犹如鍮石或铜外面涂以金色,貌似黄金而实非真金。下段:“内怀鄙杂心,外现圣威仪,游行诸国土,欺诳于世人。”此段说明,有的宗教修道者极力伪装自己,外面表现的道貌岸然而满肚子男盗女娼等芜杂垢秽,到处欺骗世人。此问题于修道人中存在,于世人中也同样存在。

  第六节“二法违越世”。此节首先概括性地提出:“又有二法,甚能违越世、出世间正行境界。”“违越”义指违背和逾越;“正行境界”泛指世间、出世间正确的行为标准。二法指的是:“谓于自非法增上所生不可爱果无有顾虑,于所作罪无有羞耻;及于现法他所杀缚衰退等事无有顾虑,于所作罪无有羞耻。”前一法是指对于自己所行非法不断增加的恶果无有顾虑(畏惧),又对所作的罪恶无有羞耻感。后一法是指,对于他人现在所作的杀生、束缚他人等使人衰退等恶事无有顾虑,又对于他人所作的罪业不为之羞耻。人一旦具此二法,不论对社会还是佛教的信仰追求,都是有害无益的。

  第七节“世间十八负”。此节指出了人在社会中导致失败的十八种问题。此“十八负”概括起来有十个方面:1、不善择交,不能远恶近善;2、商业欺诈;3、为赌博、嗜酒、贪恋女色等而靡费钱财;4、男女不贞或不适宜的婚姻结合;5、生活懒散、闲散以及性情瞋恨;6、急功近利,贪爱名利地位;7、浮华身悭吝;8、受恩不报;9、不能正确对待或尊重佛教;10、在信仰上冒充圣人。最后又总结说:“此世间负处,我知见故说,犹如险怖道,慧者当远避。”“世间负处”即是人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失败之处。此节所说的这十八种问题,只会使人在社会中失败,断无得胜之理。

  第八节“世间三自害”。此节说:“世间有三自造患害,云何为三?力弱者著甲,无伴有多财,年衰畜少妇,此三当自害。”这三种自造患害都具有不同程度的伦理意义。其中“年衰畜少妇”的问题,在第七节中也有论及,研习者宜相结合。

  第九节“人有四自危”。此节前半部具体指出:“凡人有四自危:保任他家,为人证佐,媒嫁人妻,听用邪言,是为四自危。”既反映了佛教对社会经验的总结,也体现了佛教的伦理观。

  第十节“三法不应作”。此节说:“在家菩萨不应造三法,何等三?不至淫女家;若男若女不犯非道;若屠牛处不在边住。”此三法既不符合伦理道德要求,也不利于佛教信仰者的社会声誉。即使对社会道德信誉高的人而言,也是不可为之的。“若男若女不犯非道”,义指夫妻性生活时只限于男女二根(生殖器官)。

  第十一节“三法不应为”。此节说:“在家菩萨复有三法不应修集,何等三?不买男子不买女人;不施毒药;若有作者亦勿亲近。”买卖人口古已有之,即使今日,在各个国家还是有一定程度的存在。这一问题属于伦理和法律的范畴。在近两千六百年前的佛教,基于慈悲的思想和人道主义精神,能向佛教信仰者作出这样的要求是难能可贵的。“不施毒药”也是基于伦理和法律而考虑社会影响的必然决定。第三种“不应为”是指对有前两种行为的人要远离。

  第十二节“四法应舍离”。此节说:“有四法菩萨应急走舍离过百由旬,何等为四?一者利养,二者恶友,三者恶众,四者同在一处或作戏笑或瞋或斗。”“由旬”是印度的计量单位,一由旬有四十、六十、八十里不等。之所以提出远离“利养”,是因为有利养必有争执,容易产生各种过失或罪恶。之所以提出远离“恶友”和“恶众”,是基于佛教“近恶人生恶”的原因。世人为恶或受恶人侵害大都是近恶人所致。

  第十三节“四不应为事”。此节说:“更有四种不应为事,云何为四?不请强教授,他睡为说法,不应求强求,共壮儿相扑。”此“四不应为”,首先属于社会经验问题,其次才是伦理问题。“相扑”属于古代体育运动,流传至日本延续至今。

  第十四节“四种合弃事”。此节说:“更有四种合弃之事,云何为四?为家弃一人,为村弃一家,为国弃一村,为身舍大地。”此四种“合弃”,首先属于政治问题,其次属于伦理问题。最后“为身舍大地”义指皇帝等人为了保全身命宁可舍弃天下大地。

  第十五节“四种无益事”。此节说:“更有四种无益之事,云何为四?无益日下灯,大海中降雨,饱食更重食,承事无事人。”前两种属于自然问题,后两种属于生活和社会经验问题。以前两种为譬喻说明后两种问题。最后一种具有一定的伦理意义。

  第十六节“四种失去事”。此节说:“更有四种失去之事,云何为四?风起尘惊去,众响失歌声,承事无用人,德处行违逆。”前两种属于自然问题,作为譬喻以说明后两种问题。第三种首先是社会经验问题,其次属于伦理问题。第四种属于伦理问题。“德处行违逆”义指违背或忤逆父母、师长或其他有恩德的人。

  第十七节“六种不应争”,此节说:“更有六种不共争竞,云何为六?大富及极贫,下贱极高贵,极远及极近,此六不应争。”此六种不应争,首先属于社会经验,其次属于伦理问题。人若与此六类人争竞,则是不理智的行为。

  第十八节“五事令人厌”。此节说:“众生复有五种因缘,常被于人之所厌逐,乃至至亲亦不喜见,云何为五?一者两舌;二者恶口;三者多争;四者多瞋;五者巧说相似之言以行诽谤。”此五种因缘主要属于伦理问题。前四种其义易懂不复解释。“巧说相似之言以行诽谤”泛指尖酸刻薄、指桑骂槐、说古讽今之类的言词。

  第十九节“八事不相喜”。此节说:“有八事知不相喜:相见色变;眄睐邪视;与语不应;说是言非;闻衰快之;闻盛不喜;毁人之善;成人之恶。是为八事。”此八事首先属于伦理问题,其次属于社会经验。此节所说对提高人的伦理道德修养,增强社会生存能力都很有指导意义。

  第二十节“十事人不爱”。此节说:“有十事法为人所不爱,何等为十?不相习近,轻数习近;为利习近;爱者不爱;不爱者爱;谛言不受;好豫他事;实无威德,而欲陵物;好屏私语;多所求欲。是为十事起他不爱。”此十“不爱”首先属于社会经验,其次属于伦理问题。本节所提出的这十种社会现象在现实社会中是普遍存在的,引导社会大众莫为此“十事”,对提高人们的社会道德修养,更好地立足社会,大有裨益。

  第二十一节“不与语十事”。此节说:“人不与语有十事:傲慢,鲁顿,忧怖,喜预,羞惭,吃叨,仇恨,冻饿,事务,禅思。是为十事。”此十事的总结和提出,对提高自身修养和处理社会关系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喜预”与第二十节中的“好预他事”意思相同。

  第二十二节“不借过诬人”。此节说:“不以小过证人大罪。”义指借他人的小过失或捕风捉影扩大罪名诬陷人。此事首先属于伦理问题。

  第二十三节“毁誉之选择”。此节说:“众生宁可最胜人边受其骂辱,不于凡下而得赞叹。何以故?令多好人所轻贱故。”此说属于社会伦理道德的选择和立场。

  第二十四节“贵贱之选择”。此节说:“宁为天仁贱,不为豺狼贵也。”“天”由十善修成,属于伦理道德范畴。“豺狼”由作恶而成,属于非伦理道德范畴。此节表明,宁可有道德而贫贱,不可无道德而富贵,要求人应有坚定的道德立场。

  第二十五节“畜民之选择”。此节说:“宁为有道之畜,不为无道民矣。”“道”在此主要指的是伦理道德。“民”是人的异名。此节含义表明,宁可成为有道德的畜生,也不能成为无道德的人。此说充分显示出了佛教对道德的珍视程度和坚定立场。

  第二十六节“远近之选择”。此节说:“夫近而相念恶,不如远而相念善。”于世间中有一类型的人际关系,若太接近或长期共处即彼此念恶,产生矛盾;若相离久远,则反而相念善好。不论从伦理道德的提高上,还是从人际关系的健康发展上,如本节所说加以选择当属必要。

  第二十七节“四怨犹如亲”。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原为同本异译,只是文字上有一定差异。其一开头说:“佛告善生:有四怨如亲汝当觉之,何谓为四?一者畏伏;二者美言;三者敬顺;四者恶友。”对此四方面于后文中又分别从四个方面作了解释。其中对“敬顺亲”的解释是:“一者先诳;二者后诳;三者现诳;四者见有小过便加杖之。”于其二中则解释说:“一者认过去事;二者必辩当来事;三者虚不说真;四者现事必灭,我当作不作认说。”此两种解释,彼此相对照有益于加深理解。“先诳”与“认过去事”相同,义指寻找以往的问题以算计于人,“后诳”与“必辩当来事”相同,义指留有问题以将来算计于人;“现诳”与“现事必灭,我当作、不作认说”相同,义指对现有的问题加以操纵,是有是无由其摆布以算计于人;“见有小过便加杖之”之义相当于“以小过证人大罪”;而“虚说不真”义指只讲虚假的话,口无真实。本节的内容对明辩忠奸真伪提供了重要依据,其伦理意义也是明显的。

  第二十八节“四亲可亲近”。此节集相关资料两条,都出自同本异译的《善生经》中。此节与第二十七节相对应。其一开头提出:“佛告善生:有四亲可亲,多所饶益为人救护,云何为四?一者止非;二者慈愍;三者利人;四者同事。”对此四个方面于后面又分别从四个方面一一作了解释,其文义明显,在此不复解释。相比之下,资料二的文义更易理解。此节通过四个方面构建了人于社会中为友为朋,相互共事的行为准则,其现实意义和伦理道德意义同样重要。

 
 
 
前五篇文章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七节 交友之道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八节 教学之道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九节 教化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节 自利利他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十一节 自爱爱他

 

后五篇文章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五节 敬人之道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四节 待人之道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三节 为人之道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二节 人心

圆持法师:佛教伦理 第三章 第一节 思维


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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