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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十三、十一门广外问答 |
 
韩镜清:成唯识论疏翼 卷八·十三、十一门广外问答
【论文】 八·三八○ 虚空、择灭、非择灭等,何性摄耶? 【疏翼】 第一广答外问所以解释三颂中,第二诸门解释。于中分二:一、十一门分别,二、总指例。初中有十一门:一、与虚空等五相摄,二、与七真如相摄,三、与六法相摄,四、与五事相摄,五、与四真实相摄,六、与四谛相摄,七、与三解脱门相摄,八、与二谛相摄,九、凡圣智行门,十、假实分别门,十一、三性对辨异不异门。每门各有别问别答为二,此即初门初问也。 【述记·卷五十二】 上来已解三性体讫1。 下、诸门释。此为第二2,于中有二:初、以十一门辨,后、总指例。今别问答,故成十一。于中子细诸门极多,此为第一。 论中,问意:如无漏有为具二义故,依他、圆成二性所摄。此“择灭等”,“等”取不动、想受灭等;有言无漏收,有论亦言苦谛等摄。此于三性何性摄耶? 【论文】 八·三八一 三皆容摄。 【疏翼】 第一门与虚空等五相摄中,第二别答。于中分二:一、略总答,二、广别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此、略总答。 【论文】 八·三八二 心等变似虚空等相,随心生故,依他起摄;愚夫于中,妄执实有,此即遍计所执性摄;若于真如假施设有虚空等义,圆成实摄。 【疏翼】 第二别答中,第二广别答。于中又二:一、定相摄,二、不定相摄。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如论可知。 即显诸论言无漏者,无漏心变。言苦谛等摄者,有漏心变,亦不相违3。 既言苦等,心所变者,依他起摄,此唯定也。 【论文】 八·三八三 有漏心等,定属依他。无漏心等,容二性摄——众缘生故,摄属依他;无颠倒故,圆成实摄。 【疏翼】 第二广别答中,第二不定相摄。 【述记·卷五十二】 不多执空而感生死,略不说集,理亦集摄。不善心执,如胜论等4。此说多分,故苦谛收。 为显此义,因述上来所说依他义亦不定,故次论云:有漏心等”,及所变空等,“定属依他”。以相与见,必同有漏、无漏性故,唯依他起。“无漏心等”,及所变空等,“容二性摄”。以有缘起“无倒理故”,即由二重三性体异5,故摄不同。若说空等为无漏者,容二性摄,体不定故;苦谛等收,唯依他起,体即定故。此但分别有体假空等6,非计所执,彼无体故。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一与虚空等五相摄讫。 【论文】 八·三八四 如是三性,与七真如,云何相摄?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二与七真如相摄,于中有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第二、七真7如相摄。 如《解深密》及七十七、《显扬》第三、《中边》第二8、《佛地》第七9等,广解真如有诸门释10。 旧《中边》11说:真如名“分破真实”,今新翻云“差别真实”。为“七种”者,从能诠说,非真如体可名“差别”。 论中,初、问,次、答。此为问也。 【论文】 八·三八五 七真如者,一、流转真如:谓有为法流转实性。 【疏翼】 第二与七真如相摄门中,第二答。于中分二:一、出七真如体,二、辨相摄。初中分七,此第一别出第一体。 【述记·卷五十二】 下、答中,初、出七体,后、辨相摄。 即12一切“有为法”生灭性。“性”,即真如,约诠名生灭;言13“性”者,即彼“如”,约诠为言,下准当知。 旧《中边》名“生起真实”14,新翻不同,下准当知。七十七15、《显扬》等解唯16缘起法如17,此中通言一切有为法。彼据内法根本流转,唯言缘起,此中通说一切法体,亦不相违。 【论文】 八·三八六 二、实相真如:谓二无我所显实性。 【疏翼】 第一出七真如体中,第二别出第二体。 【述记·卷五十二】 因二空门所显如性。 七十七说即我、法性18。“我、法性”,言我、法之性,非即我、法——我、法无故19。《显扬》20、《中边》亦同于此21。以下同处,更不引之。下准当22知。旧《中边》名“相真实”。 【论文】 八·三八七 三、唯识真如:谓染、净法唯识实性。 【疏翼】 第一出七真如体中,第三别出第三体。 【述记·卷五十二】 《显扬》云:心染众生染,心净众生净23。见识真如,便能知此。染净心等,约诠,即依他。据理,即真如。七十七名“了别真如24”。“识”,了别也。 【论文】 八·三八八 四、安立真如:谓苦实性;五、邪行真如:谓集实性;六、清净真如:谓灭实性;七、正行真如:谓道实性。 【疏翼】 第一出真如体中,第四出第四乃至第七体。 【述记·卷五十二】 下四、即四圣谛。 旧《中边》云“依处25”、“邪行26”、“清净27”、“正行28真实”名异;今新翻名,体与此同,诸文无异29。 此约诠门,义别说七;废诠谈体,即唯一如。 七十七云:由流转、安立、邪行三真如故,一切有情平等平等30。此约除佛,余名“有情”。故前第三云“佛非有情31”,故不言佛,佛32无苦、集故。 《显扬》又说:无始流转实性,即是缘生,故流转如,亦非佛有。又摄33一切有为皆是“流转”,然佛法身体离生灭,亦非“流转”。又流转如,虽通有为法,唯约有漏,故佛言无。由实相了34别二35如故,一切诸法平等平等。一切诸法皆无我、法,皆唯识故。由清净真如故,三乘菩提36平等平等。此约灭谛三乘皆得有余、无余二涅槃故。 《胜鬘经》云“声闻不得涅槃”者37,依别意说,下自当知38。以所证涅槃,说能证“菩提平等”。或菩提性境,亦名“菩提”。即旧云智处也39。由正行真如故,听闻正法,缘总境界,胜止、观40所摄受41,平等平等。由有此如,方能听闻正法等故。此如若废诠谈体性,一一皆具,无不平等。若谈体约诠,故此四种道理平等。此中复约二乘行位、证时、分齐等,皆如理知42。 【疏翼】 以上第二答中,第一出七真如体讫。 【论文】 八·三八九 此七实性,圆成实摄,根本、后得二智境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辨相摄。于中分二:一、约二智境,二、随诠相论。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既出体已,次、相摄者,七皆“圆成”摄,“二智境故”。谓“实相”、“唯识”、“清净”三如,“根本智境”;余四真如,“后得”缘故。此约增上。 若谈如体,一即七真43如,皆“根本智境”。约诠为论,七皆“后得境”。就约诠显体,三、四境别。 《显扬》十六,说与此同44。 【论文】 八·三九○ 随相摄者,流转、苦、集三,前二性摄,妄执杂染故。 【疏翼】 第二辨相摄中,第二随诠相论。于中又二:一、第一四五前二性摄,二、第二三六七后一性摄。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中边》云:此三,二性摄45。所以者何?若妄所执,三皆遍计所执摄;若约诠杂染,三皆依他收。遍计执心唯染依他故,三如之相,染依他故;三如之相,体杂染摄,非圆成实46。 【论文】 八·三九一 余四皆是圆成实摄。 【疏翼】 第二随诠相论中,第二第二三六七真如后一性摄。 【述记·卷五十二】 亦约诠无漏故。 《中边》云:此唯圣境,圣智所显故。47 问:何故唯识非前二性,正行一种不通依他? 答:遍计所执多不执“唯识”,依他起性少能知“唯识”,故非前二摄。 “正行”约离过义,不言通依他。据实而言,前48通前二性,此后,通依他,亦无过失。 又七,皆三性,于理不违。所执、心变,如体异故。论中既约随相而言,亦无过失。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二与七真如相摄讫。 【论文】 八·三九二 三性、六法,相摄云何?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三与六法相摄。于中分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三性、六法相摄门。 此、为问也。 【论文】 八·三九三 彼六法中,皆具三性,色、受、想、行、识及无为,皆有妄执缘生理故。 【疏翼】 第三与六法相摄中,第二答。 【述记·卷五十二】 六法如文。 《瑜伽》第三有此六法49,然无相摄。 “皆具三性”者,并可妄所执,皆遍计所执。“无为”所执者,有展转义,如前已说50。皆缘生故,依他起摄;无为亦心缘变故,如理应知。六法皆有妄执,缘生之道理,理即真如,亦圆成实。此约通义辨。 《中边》51云:如52色家所执性、色依他起性、色圆成实性,亦名为色53,故各通三性。若别谈者,前五通二性——依他起法通有、无漏故;后一唯成实——非生灭故。此除假、无为。假、无为如前通三性。或通说假,亦唯圆成,如上假故54。 此辨有法,非计所执。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三与六法相摄讫。 【论文】 八·三九四 三性、五事,相摄云何?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四与五事相摄。于中有二子门,此初子门与五事相摄中分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第55四、五事相摄门,有二56。“五事”,如别抄57解。初问可知。 【论文】 八·三九五 诸圣教说相摄不定。 【疏翼】 第四与五事相摄第一子门中,第二答。于中有三:一、总答不定,二、别出不定并别会,三、总会违。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此、总答彼,相摄不定。 【论文】 八·三九六 谓或有处说:依他起摄彼相、名、分别、正智;圆成实性摄彼真如;遍计所执不摄五事。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别出不定并会违。于中分四,此出第一不定,四不定中,各又分二:一、别出不定处,二、逐难会。此初中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初是《瑜伽》七十四58、《显扬》第六59,及第十六说60。前四,依他;后一,圆61成实。 《三62无性论》第一卷63、《佛性论》第二卷64并同此说,然非此所引,不依彼65故。 “五事”:相、名、分别、正智、真如。如七十二、三66等广解。 【论文】 八·三九七 彼说有漏心、心所法,变似所诠,说名为相;似能诠现,施设为名;能变心等,立为分别;无漏心等,离戏论故,但总名正智,不说能、所诠。四从缘生,皆依他摄。 【疏翼】 第一别出不定并会违中,第二逐难别会。 【述记·卷五十二】 逐难会也。 彼《瑜伽》等说有漏有戏论67心等所变分二,能变为一,能、所诠异故。余文,可解。有漏有戏论变有能、所诠,起名、相等故,无漏不尔。此辨有体五事,不摄初性。 七十四云:问:若依他起亦正智摄,何故但说依他缘计所执自性执应知?答:彼唯说染分依他68,非净分者。若净分者,亦缘69无执70,许通二性。余二性易,故略不说。 【疏翼】 以上第二别出不定并会违中,第一不定并会违讫。 【论文】 八·三九八 或复有处说:依他起摄相、分别;遍计所执唯摄彼名;正智、真如,圆成实摄。 【疏翼】 第二别出不定并会违中,第二不定并会违。亦分为二:一、别出不定处,二、逐难别会。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旧《中边》中71卷、新第二72说。彼有颂文,不能烦引73,下皆准知。 【论文】 八·三九九 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分名相,余名分别。遍计所执,都无体故,为显非有,假说为名;二无倒故,圆成实摄。 【疏翼】 第二不定并会违、第二逐难别会。 【述记·卷五十二】 约见相门,不约诠门。 前约诠门,今依见、相。谓74能诠名,亦相中摄,见分相故;余自证、见分等,名分别,能缘性故;此二,缘生,依他起摄,所执都无。“为显非有,假说”彼性为五法名,谓但有名,无实体故。 真如、正智,二皆“无倒”,体无漏故,能缘所缘俱断漏故,“圆成实摄”。前依缘生,故摄正智。今75约别义说,故与《瑜伽》76不相违也。 【疏翼】 以上第二别出不定处并会违中,第二不定并会违讫。 【论文】 八·四○○ 或有处说:依他起性,唯摄分别;遍计所执,摄彼相、名;正智、真如,圆成实摄。 【疏翼】 第二别出不定处并会违中,第三不定处并会违。于中亦二:一、别出不定处,二、逐难别会。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十卷《楞伽》第七77〈五法品〉说。今勘梵本,正与此同。然《四卷》文胜78,《十卷》者乱79。如文易解,无劳重释。 【论文】 八·四○一 彼说:有漏心及心所、相、见分等,总名分别,虚妄分别,为自性故。遍计所执,能诠、所诠,随情立为名、相二事。 【疏翼】 第三不定处并会违中,第二逐难别会。 【述记·卷五十二】 余文可知。 唯遍计所执相、名二事者,即随能计依他之心,假立所执而为相、名。由多依名而计于义,依义计名,体实都无,实非有名相80。七十六说“初、所执性,依于相、名”,文同于此。“二、圆81成实摄”82,正与前同,故论不释。 【疏翼】 以上第二别出不定处并会违中,第三不定处并会违讫。 【论文】 八·四○二 复有处说:名属依他起性,义属遍计所执。 【疏翼】 第二别出不定处并会违中,第四不定处并会违。于中亦二:一、别出不定处,二、逐难别会。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世亲《摄论》第五卷文,彼释“名”、“义”,若体相称83,即成相违84。 此中安立“名”为“依他起”,“义”为“遍计所执”。此意:“名”者,五法中“名”。“义”者,即见85、相、分别。名所诠86故,能、所取故。与彼87五法相摄有异,故对举之。 【论文】 八·四○三 彼说有漏心、心所法,相、见分等,由名势力,成所遍计,故说为名。 【疏翼】 第四不定处并会违中,第二逐难别会。于中分二:一、四分由名成所遍计,二、义由名横计实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等”者,等自证分、证自证分。此是依他起性心、心所法,“由名”能诠势分力故,随能诠名,缘之起执“成所遍计”,故说依他是“名”所摄。“所遍计言”,非计所执,所执之依,故依他起。彼世亲云:以依他起由名势力,成遍计所执故88,正与此同。不言圆成者,此体与名极疏远故。 【论文】 八·四○四 遍计所执,随名横计,体实非有,假立义名。 【疏翼】 第二逐难别会中,第二义由名横计实有。 【述记·卷五十二】 “遍计所执随”于此“名”,横计于义为实有体,此非实有。 于此非有中假名为“义”者,于非义中“假立义”称。谓此但有所执之“义”,无随依他之“名”故也。显圆成实离“名”、离“义”,不可为“名”之所依故。成所遍计,说之为“名”;不可随“名”执此实有,假立为“义”。故俱非二摄。 《楞伽》、《中边》所说五法,或通有无,或体实有,遍计所执假亦通有。《瑜伽》等不然,《显扬》十六说计所执无,五不摄故。即五法体唯是有也。 【疏翼】 以上第二答中,第二别出不定并别会违讫。 【论文】 八·四○五 诸圣教中所说五事,文虽有异,而义无违。然初所说不相杂乱,如《瑜伽论》广说应知。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三总会违。 【述记·卷五十二】 由彼四说,文虽有异89,而理为言,各据一义不相违也。 然诸说中不相90杂乱,如《瑜伽》第七十二91、七十三92说“五法”93,七十三、四94说“三性”及别章说95。诸经相杂96乱者,如理应知。 《中边》97以三性与十真实98相摄,此皆摄尽。可勘彼文99。然有蕴等,此不说者,如下当知100。 【疏翼】 以上第四与五事相摄中,第一子门与于事相摄讫。 【论文】 八·四○六 又圣教中说有五相,此与三性,相摄云何? 【疏翼】 第四与五事相摄门中,第二子门与五相相摄。于中亦分为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此下第二、五相相摄。 此、问101也。 【论文】 八·四○七 所诠、能诠各具三性。谓妄所计,属初性摄;相、名、分别,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依他起;真如、正智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圆成实,后得变似能诠相故。 【疏翼】 第二子门五相相摄门中,第二答。于中分四:一、“所诠相”“能诠相”各具三性,二、“二相属相”初性摄,三、“执著相”唯依他起,四、“不执著相”唯圆成实。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五相者:一、所诠,二、能诠,三、二102相属,四、执著,五、不执著103。若妄所计,所诠诸法、能诠诸名,属104计所执性。谓依名计名、依义计义等105。 前五事中,相、名、分别三事之中,取分别全,相、名少分,是所诠相——由“名”亦“所诠”故。相、名少分是能诠相——由“名”亦“相”故。今此三法随其所应所诠、能诠,属依他起,唯说染分依他起故。 真如全、正智少分,是所诠相;正智少分,是能诠相。此依无倒释成实性,故摄正智。随此所应所诠、能诠,属圆成实。后得正智亦能变似能诠相故。前言离戏论106过,无漏无能诠。今谈法实,无漏亦能诠,故“所诠相”及“能诠相”并属三性。 【论文】 八·四○八 二相属相,唯初性摄,妄执义名,定相属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二相属相属初性摄。 【述记·卷五十二】 第三、能诠、所诠“二相属相”,唯计所执,妄计“名”之与“义”“定相属故”。 【论文】 八·四○九 彼执著相,唯依他起,虚妄分别,为自性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三“执著相”唯依他起。 【述记·卷五十二】 第四“执著相,唯依他起”:能执著者,虚妄分别为自性故。谓107所执著即所遍计,亦是依他,亦以“妄分别为自性故”。 【论文】 八·四一○ 不执著相,唯圆成实,无漏智等,为自性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四“不执著相”唯圆成实。 【述记·卷五十二】 无漏二智及俱行品相、见等108,及无为法,“圆成”性故,“不执著相”,是此性摄。 此后三种,别约三性增胜相语故。《显扬论》第109十六说:此五相中,初及第二,依三自相,第三、依遍计所执相,第四、依依他起相,第五、依圆成实110相。正与此同。 据实而言,第三111亦有后之二性:若执二相属;所执是无,可是计所执性。所执性所依二相属,二相属能所诠112,并依他性。若但不执,说二相属,即通后二性摄。今约所执语故,唯计所执。彼“执著相”,若是所执著,亦计所执性。所依执著相,亦通圆成。今据能执著心语故,言唯依他。“不执著相”,即体是无不可执著,亦计所执。若无执著之心,依他亦有。今约全非能执著语,故唯圆成。 然第八十一〈摄释分〉及《显扬》十二113云:所诠相,谓相等五法;能诠相,谓计所执相;二相属114相,谓计所执自115性执所依止;执著相,谓自体116执及此随眠。不执著相,即计所执相及彼随眠解脱、正分别117。 解云:彼“所诠相”即依他、圆成,有实自体可为诠故。遍计所执,既无自体,非可诠故。虽诸无法亦是所诠,然无差别可诠之用,非所诠摄。 “能诠”唯计所执。非余二者,彼二论文各自释言:此是118遍计所执性119,“亦名和合所成”120,乃至“亦名唯有音声”,显彼无体,唯有能诠名故121。但说“能诠”显122计所执,非余二性非能诠摄。此即各据一义,与《显扬》十六,亦不相违123。 此“二相属相”中,“遍计所执自性执所依止”,即遍计所执性也。遍计所执自性之执,是能计心。“执所依止”,是能计心之所执。所执是依止义——依止所执,起计心故。故第四言“遍计所执自性执及彼124随眠”,是依他起。明知执所依者,是遍计所执。 第四125、可知。 第五“不执著相”者126,谓染依解脱、解脱了知127,圆成实摄。“如实了知128遍计所执相及彼习气解脱129”者,故知所执我、法都无,唯有依他染分习气,断之得“解脱”。“解脱”即真如。“正分别”者,即无漏智。意言知计所执无、断依他、得解脱正智,是“不执著相”。 此中五相,前二,诸论不同,各据一义;后三,诸论皆同。理不违也,广如彼说130。如是和会。诸智者知。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四与五事相摄门讫。 【论文】 八·四一一 又圣教中说四真实,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五与四真实相摄。于中亦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第五、四法相摄门。 此、问起也。 《显扬》六说:131谓诸世间于诸事中,由串习所得悟入智见,施设世俗性。乃至132略说者,谓此是此地等,非彼水等。如是等世间有情决定胜解所行,一切世间自昔133传来名言,决定自他分别,共为真实。非邪思构134、观察所取,是名世间所成真实。 135谓诸智者有道理义,乃至136处异生位者、随观察者,依现137、比、至教极善思择决定智所行所知事。以证成道理所建立,是名道理所成真实。已138入圣位,非此真实。 139谓一切声闻、独觉无漏方便智、无漏正智、无漏后所得世间智等所行境界,是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由缘此故,于烦恼障智得清净,及后证住140无障碍,故说为彼141真实。问:此中何者是真实?答:谓苦、集、灭、道,名之所显四种圣谛。由简择如是四圣谛故,得入现观位;于现观位后,真实智生。 即四谛理,三智所行,四圣谛故,名此真实。 142谓于所知中,能碍智故,名所知障。若真实性,是解脱所知障,智所行境界,名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143。即是真如,佛假安立,名此真实。 即世间共许事等,名“世间真实”。三量、四道理144,名“道理真实”。四圣谛理,名“烦恼障净智所行真实”;亦取无漏智,体是净法,即是道谛,后得145世间缘故。不尔,便减146。真如是“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 或初谓一切异生、外道。第二在七方便147、四十心148等位;第三通三乘圣位;第四唯大乘位。 【论文】 八·四一二 世间、道理所成真实,依他起摄,三事摄故;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圆成实摄,二事摄故。 【疏翼】 第五与四真实相摄门中,第二答。文分为二:一、约五事辨,二、径直与三性论。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瑜伽》三十六149〈真实义品〉、《对法》十一等150说:初二真实依他摄者151;七十三说:世间、道理所成真实,五事中三事所摄故152。有漏心变作道理相,故依他收。 云“三事”者,谓相、名、分别。多依异生说道理故,此依三法有漏相故,不取正智等相为相。 “二障净智所行真实,圆成实153摄”者,七十三说:烦恼、所知障净智所行真实——五事中“二事所摄”故,谓正智、如如。 前言后二真实、四圣谛理,及取真如,今并“智”者,亦取能缘。以后得世间智等亦缘无漏诸事智故、烦恼净智故,不取染依他,依《瑜伽》等所说,同此。 【论文】 八·四一三 《辩中边论》说:初真实,唯初性摄,共所执故;第二真实,通属三性,理通执、无执、杂染、清净故;后二真实,唯属第三。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径直与三性论。 【述记·卷五十二】 《辩中边》说“世间所成”,唯初性摄,一切世间多共依此一处执故154。体即依他,假名所执。 又解:即共所执我法,为初真实。世间执实,故名初性摄。 若约前解,体是有法。同《瑜伽》等四真实皆是155有法,假名所执。后解即通有法、无法,为四真实体。亦不相违。 第二真实,即道理,是三性所摄156。道理之法通执、无执:执中,有所、能执——所执是初性,能执是染依他;无执中通杂染及清净——杂染是依他,清净是成实。后二真实,与此157等同。 前唯约异生为道理真实,故158唯依他。此通约凡、圣,故通三性。 “初真实”中,前159此论160约有体法,故唯依他。彼161据无162法执所执语,故“唯初性”。不相违也。 旧《中边》中163卷164颂说:一处世俗成,三处道理成;清净境二种,摄在于一处165。新翻《中边》第二卷166云:世极成依一,理极成依三;净所行有二,依一圆成实167。义皆同也。应取诸论出四实体及诸门义。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五与四真实相摄门讫。 【论文】 八·四一四 三性、四谛,相摄云何?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六与四谛相摄门。于中有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第六、四谛门。 此、为问也。 【论文】 八·四一五 四中,一一皆具三性。 【疏翼】 第六与四谛相摄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五十二】 下文有三:初、略答,次、广答,后、总结。 此、略答也。 【论文】 八·四一六 且苦谛中,无常等四,各有三性。无常三者,一、无性无常,性无常故;二、起尽无常,有生灭故;三、垢净无常,位转变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广答。于中有七:一、苦中无常行辨,二、苦中苦行辨,三、苦中空行辨,四、苦中无我行辨,五、集谛三,六、灭谛三,七、道谛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下广、有七。唯苦四行各具三性。 “一、无性无常”,以体“性常无”,即初性也。旧《中边》云“无有物”168,新同此169。实非无常,假名无常行。观此性故,实是初性,假名为谛。“二、起尽无常”中,观“生灭法为无常170”。三、垢净无常。实是后性,假名为谛。故《中边》171云:有垢无垢172为义173。此约诠分位为“垢净”,假名无常行174,无常行实不缘之。又依一切无常为语,非苦下行。此三性,如次,《中边论》同。 《显扬》十四175:无常有六或八。六者,一、无性无常,二、176失坏无常,三、转异177无常,乃至178六、当有无常。八种者,谓刹那179、相续、病、老、死、心、器、受用。初二,遍一切法180;次三,在内色;心唯在名;器、受用在外色。彼并181约三界分别等182。 然说183六无常三性摄者,无性无常,当知遍计所执相摄。余无常、依他起摄。圆成实184无无常义185。 何故此论186等言:三性俱有无常? “垢、净”名“转变”,在圆成实;彼论187“转异”是依他起,非圆成实! 会云:据实,无常有二义:一、有生灭体之无常,二、无他常故名无常。此唯在二性188;圆成实性,二种俱无。《显扬》据此,故言一性无无常189。此论、《中边》约诠为论,圆成实性,亦名无常。体是常法,非无、非有,为但约诠,为论故也190。 又此中“垢、净”191,约诠谈旨。彼论“转异”,谈诠之体。故二论所说,义各不同,非相192违也。 又彼说十五种无常等,如彼广解193。 【疏翼】 《枢要》卷下云: 无性无常,《对法》﹝卷六﹞等苦谛无常行皆有此行﹝如云“无常相者,略有十二:谓非有相(藏文作“med pa'i mtshan bid dav/”)、坏灭(藏文作“rnam par 'jig pa'i/”)相、变异(藏文作“'gyur ba'i/”)相、别离(藏文作“bral ba'i/”)相、现前(藏文作“be ba'i/”)相、法尔(藏文作“chos bid kyi/”)相、刹那(藏文作“skad cig gi/”)相、相续(藏文作“rgyun gyi/”)相、病等(藏文作“nad la sogs pa'i/”)相(《显扬》分作老、病、死、三门)、种种心行转(藏文作“sems sna tshogs kyi rnam par 'gyur ba'i/”)相、资产兴衰(藏文作“lovs spyod phun sum tshogs pa rgud pa'i/”)相、器世成坏(藏文作“snod 'jig pa dav chags pa'i/”)相(《显扬》只作“器门”,六种、八种,合有十四,病等三门合而为一,即为十二)。非有相者,谓蕴、处、界,于一切时我、我所性常非有故。言无常者,是非有义(藏文作“mi rtag pa ni dgag pa'i don yin pa'i phyir ro/”)。由苦圣谛恒无有我、我所自性。“无”者,是除遣义。“常”者,是一切时义。以常无故,名曰“无常”。﹞初除所执,次观依他故,亦可性、谛俱实。 “别抄”卷四云: 《显扬》但约依他性义分八种也。问:三种无常为理?为行?解云:所观三性,即为三理。能观之智对此所现,即为三行也。 【论文】 八·四一七 苦有三者,一、所取苦,我、法二执,所依取故;二、事相苦,三苦相故;三、和合苦,苦相合故。 【疏翼】 第二广答中,第二苦中苦行辨。 【述记·卷五十二】 一、所取苦194:为“我、法”二能执心之“所取”故。能执是苦,此无、假立,故亦名苦。苦,实有法,此是无故,名为假苦。性实,而谛假,非苦谛故。旧《中边》云195:一、取苦,新同此论。以下《中边》旧文,更不叙也。 二、事相苦:可解,三苦为“相故”196。 三、和合苦:苦相合故197。谓即真如与一切有漏有为苦相合故,名苦,体实非也。性实而谛假。 如次,三性,新《中边》同198。 【论文】 八·四一八 空有三者,一、无性空,性非有故;二、异性空,与妄所执自性异故;三、自性空,二空所显为自性故。 【疏翼】 第二广答中,第三苦中空行辨。 【述记·卷五十二】 初空可解,正是空行199。 二、异性空200:此即有为有体之法,“与计所执”体性不同。异于彼无、无无性故,说之为空。体实非空,缘之为空,空无所执。 三、自性空:二空所显为自性故201。 此三皆是空行所行,故名空行202。 《显扬》十五203云:一、无体空,二、远离空,三、除遣空。言“远离”者,无所执相义;“除遣空”者,除遣二我显此空故。彼十五云:遍计所执等三性,如次立三空。 【论文】 八·四一九 无我三者,一、无相无我,我相无故;二、异相无我,与妄所执我相异故;三、自相无我,无我所显为自相故。 【疏翼】 第二广答中,第四苦中无我行辨。 【述记·卷五十二】 “一、无相无我:我相”体“无故”204。 “二、异相无我:与”“我相异故”205。 “三、自相无我”义同“空”释206。 【疏翼】 安慧《辩中边论释·辨真实品》﹝德格, bi, 247A.5﹞云: 空性与无我,此二有何差别?有说:若处,彼无有,即此由彼说为空。若有由彼非是我,亦即非是自性者,即此说为无我。如是即此二差别,有说:义虽都无差别,然由安立不同,如是若于此中,彼无所有,即由此而无彼之自性,故说为无我;另一由此中以非圆满成就为自性故,说为空性,为显示对治增益及损减二边客尘故。 【论文】 八·四二○ 集谛三者,一、习气集,谓遍计所执自性207习气,执彼习气,假立彼名;二、等起集,谓业、烦恼;三、未离系集,谓未离障真如。 【疏翼】 第二广答中,第五集谛三行相。 【述记·卷五十二】 何因苦谛四行各三;集等三谛,总有三种? 苦谛诸行,义通诸谛,故名分三,行相宽故208。余谛之下行相局故,总为三也。 《中边》又云:四除四倒209,苦行各分三;余非除四倒,故不分三也。 一、习气集210:此谛实而性假。执彼我法之习气,体是依他。从所因为名,假立遍计所执。或缘此起执,名为“执”,彼作所遍计,假所执摄。从能依为名,假也。 211平等而起故:烦恼起业,业起果故。 三、未离系集212:假名为“集”,性实而谛假。 如次三213性,彼214论皆同。 【论文】 八·四二一 灭谛三者,一、自性灭,自性不生故;二、二取灭,谓择灭二取不生故;三、本性灭,谓真如故。 【疏翼】 第二广答中,第六灭谛三行相。 【述记·卷五十二】 一、自性灭215:“灭”者,“不生”义故。性实,假名为“灭”,实216非谛摄。 二、二取灭:能、所取无故217。护法、安慧各有别解218。从所无,得灭依他,假名“灭谛”。灭谛219实非依他,故性假。《中边》云:二取不生220。 三、本性灭:《中边》云:谓择灭及真如221。与此相违,如彼抄会222。如次配223三性。 【论文】 八·四二二 道谛三者,一、遍知道,能知遍计所执故;二、永断道,能断依他故;三、作证道,能证圆成实故。 【疏翼】 第二广答中,第七道谛三行相。于中分二:一、别配三性,二、遍知摄宽。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一、遍知道224:从所知为名,名“计所执”,谛实而性假。 二、永断道:但说所断225染分,名曰“依他”。能断圆226成实摄,从所断,名“依他”性,谛实而性假,或“能断”体即是“依他”,性、谛俱实。 三、作证道227:或假、或实,如依他说。 如次配三228性。 【论文】 八·四二三 然遍知道,亦通后二。 【疏翼】 第七道谛三行相中,第二遍知摄宽。 【述记·卷五十二】 “遍知”,名宽,故七十四说皆“应遍知”229。《显扬》六230说“遍计所执”,唯应遍知231,无余义故232,别得总名。余二性、皆遍知,由彼别可应断、应证,如次得名。 【疏翼】 以上第二答中,第二广答讫。 【论文】 八·四二四 七三三性,如次配释。今于此中所配三性,或假或实,如理应知。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三总结。 【述记·卷五十二】 下、总结也。 此苦谛下有四种三,余三谛下各三,总七种三233。彼与三性,如次配属。《中边》第二卷234说同。或假,或实,如理应思。已随文出讫,此如《中边》第二抄235解,不能重叙。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六与四谛相摄门讫。 【论文】 八·四二五 三解脱门所行境界,与此三性,相摄云何?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七与三解脱门相摄。于中亦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七、三解脱236相摄门。 此、为问也。 【论文】 八·四二六 理实皆通,随相各一,空、无愿、相,如次应知。 【疏翼】 于中分二:一、辨三解脱门,二、辨三无生忍。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皆通”三性:谓缘依他上,无计所执,因显成实。成实因“空”所显,即为“空”境。俱不于此起愿求故,为“无愿”境。非缘遍计所执真如,起愿求故。如“空”,缘此三为“无相”故,为“无相”境。 七十二说:五事中237,相通三种——谓空、无愿、无相——亦三种境。 此中既言“三解脱门”,即唯出世修所生慧。以证,故说。第七十二、《显扬》第二238皆言“解脱门”言,唯出世修慧239。 既尔,有漏、无漏五事中相为三种境,即240依他圆成皆通三境,净分依他属圆成实,缘之亦为“无相”。道241四行名“无相”故。《显扬》第二云:道四行通三解脱门242。《瑜伽》第十二说:若于此处,无有彼物,观之为空243,名空性。即所观空,无可希愿,故名无愿。观244此远离一切行相245,故名无相246。即缘遍计所执为三解脱门。故今总言理实三性皆通三解脱门。 随增别相,说三性空等如次各一,七十四、《显扬》第六247说:由初性故,立空解脱门;由第二性故,立无愿解脱门;由圆成实性故,立无相解脱门;意可知也,如《枢要》说248。 【论文】 八·四二七 缘此复生三无生忍:一、本性无生忍;二、自然无生忍;三、惑苦无生忍。如次,此三是彼境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辨三无生。 【述记·卷五十二】 “忍”249者,智也;证印250,名“忍”。第七十四、《显扬》第六251文皆同此252。此文意可解,缘此三性生三忍也:遍计所执,本体无生;依他缘起,无自然生;证圆成时,惑苦不起;是名三种无生忍别。不说依他因缘亦无,名无生忍。 《显扬》253云:此三忍,在不退地254。即初地以去证三性时,得此三忍255也,如《对法·第十二抄》引《大智度论》256。故八十六说:一切行苦,依无愿即缘257此依他258。“一切法无我”、“依空”,即缘此计所执。“涅槃寂静”,即缘此圆成。 此论略而不说,应会诸论三解脱门等,义如别抄259。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七与三解脱相摄﹝及第二子门与三无生忍相摄﹞讫。 【论文】 八·四二八 此三云何摄彼二谛?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八与真俗二谛相摄门。于中亦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八、二谛260相摄门。 此、问起也。 【论文】 八·四二九 应知世俗具此三种,胜义唯是圆成实性。 【疏翼】 第八与真俗二谛相摄门中,第二答。于中有二:一、总出,二、别释。此即初文。文易可知。《述记》无文。 【论文】 八·四三○ 世俗有三:一、假世俗,二、行世俗,三、显了世俗。如次应知即此三性。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别释。于中分二:一、辨三世俗,二、辨三胜义。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假世俗261”者,实无体性,可名“世俗”,唯有其名,假名“世俗”,四世俗中第一世俗262摄。 第二体、有为“行”。正体是世俗,简胜义谛亦世俗,故名为“行”。旧263《中边》云:取行世俗264。唯有为依他,故四世俗中第二、第三摄265;第三266摄者,心上变似四谛相理,不离于事,依他起摄。 三、显了世俗267。 此三名,与彼新《中边论》同。谓断染依他、遍计所执无、二空为门显真如,名圆成实。四世俗中,第四世俗268摄。或此世俗亦取四中第三,是无漏故。如次,配三性。 《显扬论》亦有此文269。 【论文】 八·四三一 胜义有三:一、义胜义,谓真如,胜之义故;二、得胜义,谓涅槃,胜即义故;三、行圣义,谓圣道,胜为义故,无变、无倒,随其所应。故皆摄在圆成实性270。 【疏翼】 第二别释中,第二辨三胜义。 【述记·卷五十二】 第一、271胜义,依士释也,第四胜义272收273。 第二、得胜义274,谓涅槃275,持业释276也,第三胜义摄277。因“证”显故;约“得”辨故。真如旧成,不说为得;涅槃后显,故立“得”名。 第“三、行278”者279,第二胜义280摄。理稍胜故。若随事者,亦初胜义281,有282财释也。旧《中边》云:正行真实283,此三,新翻,名、体同此。 前二284“无变”285,不生灭故;第三“无倒”。随其所应,皆圆成实。无漏依他,此中说名圆成实故。下286自广明二谛,不假预陈。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八与真俗二谛相摄门讫。 【论文】 八·四三二 如是三性,何智所行? 【疏翼】 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九凡圣智所行门。于中亦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九、凡圣智境门。 此、问起也。 【论文】 八·四三三 遍计所执都非智所行,以无自体、非所缘缘故。愚夫执有,圣者达无,亦得说为凡、圣智境;依他起性,二智所行;圆成实性,唯圣智境。 【疏翼】 第九凡圣智所行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五十二】 初性是无,非所缘缘。所缘缘体具二义故,必有体故287。 若尔,佛智境288应不缘彼!缘与不缘,皆有过失——不缘,不知无故,如何复言289此“应遍知290”?若缘者,如何成所缘缘? 解云:亲所缘缘,即不缘彼,非有法故。以291本无质,别变似无,名缘无292应知。缘无,如缘他心293,不尔,即违圣教道理,如缘他心。《二十唯识》说:不知如佛不可思议294境295。虽尔,不言亲缘。上来论意,不许亲缘故。 解彼文云:然称实知,佛亲证相,故名现量。明净圆极,胜二乘故。乃至缘过、未天眼、宿命亦尔。佛智生时,有此相起,佛亲证相圆明、圆极,胜声闻等,名之为“知”,非亲证也。言“不思议”者,是胜义圆明圆极义故,非谓亲证彼心心外取故296。圣者以此达为无,心外无无故,但见自心之上依他起297相,不见心所取上实我实法。实我、实法,都无所有,作此无相,故名“应知”298。 此护法义,如《二十唯识》抄三299解300。七十四说“初性非凡圣智所301行”,“以无相故”,然说“应知”。故此解胜。 彼论依他、圆成,说境同此302。依他,然是世间无漏圣智之境,非出世智,有为法故。《佛地》第七引《瑜伽》303等说:初非圣境;后非凡境;中是二境。初性是无,非圣所证,复不执故;后性胜义,非凡智亲缘304。 若尔,圣智不知一切!彼既是无,智何所知?若知为有,则成颠倒!若知为无,则非初305性!心所现无,依他起摄。真如理无,圆成实摄。是故圣智虽知有、无,而不缘彼初306性为境。与前说同,非不证无,便非圣智。勿心外法,亦能缘故。凡虽缘如,不得实故,说非彼境。 总有三文:一、初非凡圣所行,后非凡所行。二、初非圣所行。三、通凡、圣智所行,后亦应然307,《疏》所取故308。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九凡圣智所行境门讫。 【论文】 八·四三四 此三性中,几假几实? 【疏翼】 第一十一分别中,第十假实分别门。亦分为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十、假实门。 【论文】 八·四三五 遍计所执,妄安立故,可说为假;无体相故,非假非实。 【疏翼】 第十假实分别门中,第二答。于中分三:一、辨初性假实,二、辨第二性假实,三、辨第三性假实。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初性有名无体,妄情安立,可说为假。谈其法体,既“无有相”,“非假、非实”,非兔角等,可说假实。必依有体总、别法上,立为假实故。 【论文】 八·四三六 依他起性有实、有假。聚集、相续、分位性故,说为假有;心、心所、色从缘生故,说为实有;若无实法,假法亦无,假依实因而设立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二辨第二性假实。 【述记·卷五十二】 此第二性有实、有假。 假有三种:一、聚集假:如瓶、盆、有情等,是聚集法,多法一时所集成故309。能集成故310,能集成虽实,所成是假。二、“相续”假者,如过、未等世,唯有因果是相续性,多法多时立一假法。如佛说言:昔者鹿王,今我身是。所依五蕴,刹那灭者,虽体是实,于此多法相续假立一有情,至今犹在故311。三、“分位”假者,如不相应行是分位性,故皆是假。一法一时上立,如一色上名有漏、可见、有对,亦名色等,并是于一法上假施设故。若彼实者,应有多体!其忿、恨等,皆此假摄312。心、心所、色,从因缘种生,故说为实。313 若清辨等依胜义谛、依他等并名假者314,依他之中自无实法,假法亦无。一种类中假法,必依实因而施设故。《显扬》十六315三性中说:不应宣说法唯是假有。何以故?假法必有所依因故,非无实法假法成立。若金此者,无实物故,假亦是无。即应破坏假实二法!二法坏故,杂染之法,应不可得!杂染现316可得,当知必有依他起性。又云:依他不317如施设,决定是有;亦非一切决定是无;故一切种非有、非无。然许皆可言说:谓若有、若无、亦有亦无、非有非无318。此性通假实319。由世俗故,说为有。若胜义中,非有、非非有,不可说故。 《对法》第三说:待名言故,一切皆假320;不待名言故,一切皆实321。 真谛三藏《解拳论322》成此三假,陈那菩萨造323,如别章324说。 问:第二卷吠世师难“假法必依真事、似事,共法而立”,彼皆破之。何故此中假依实法,无实,假无? 答:彼计真事即实句义。似事依此真故成,共法是德。又真事是法自相,今破彼实等句义真事。真事无故,似事亦无,德句共法亦无。非于自相有似名起,今于法共相方有似名生。然共相中要须稍有体法,如青、黄,心、心所等,方可假说长短等325不相应,为假法。非无彼实,有此假故。前破他真,真非实故——于彼所执,体全无故;今言实事,稍拟宜故326。 问:若尔,何故说依他名似我法327?我、法实事无故。 答:前言依他,似彼妄情能执实我、实法,说之328为假329。还是依实说假我法330,非依妄情之境说假我、法。我、法无故331。 【论文】 八·四三七 圆成实性,唯是实有,不依他缘,而施设故。 【疏翼】 第二答中,第三辨第三性假实。 【述记·卷五十二】 七十二“五法”中,亦言唯是实有,胜义摄故332。 【疏翼】 以上第一十一门分别中,第十假实分别门讫。 【论文】 八·四三八 此三为异?为不异耶? 【疏翼】 第十一门分别中,第十一三性异不异门。于中亦二:一、问,二、答。此即初文。 【述记·卷五十二】 十一、三性对辨异不异门。 前论本颂333,与有334体法别自相对,明异不异,诸论所无。今此三性对明异不异,《摄论》335等有。 【论文】 八·四三九 应说俱非。无别体故,妄执、缘起,真义别故。 【疏翼】 第十一三性异不异门中,第二答。 【述记·卷五十二】 若言异者,“无别体故”,谓妄所执名初,非离依他,别有初性体;若彼有体,可说异故336。圆成实性是依他之实性337,不可说三性异也。非不异者,“妄执”是初性,“缘起”是第二性,“真义”是第三性,既此三别,不可言非不异,如前338所引《摄大乘》339说。 【疏翼】 以上第二诸门解释中,第一以十一门分别讫。 【论文】 八·四四○ 如是三性,义类无边,恐厌繁文,略示纲要。 【疏翼】 第二诸门解释中,第二总结止繁﹝亦即“总指例”﹞。 【述记·卷五十二末】 自下第二、总结止繁。 “义类无边”者,《显扬》第六340、第十七341、第十六342。说三性各五业等343, 三性是三乘菩提方便344,三性决了隐密义经345。《摄大乘》说:《梵问经》:不得生死、涅槃等是346;金土藏347喻是348;一切法常、无常是349。350通达三性时,行于相?行无相耶351?悟入遍计,性入何性?乃至入圆成实,除遣何性352?三性依止五事中何事353? “若无”初性,有何过354?于依他中,应无名言执;名言执无故355,应无染净。无第二性,有何过?不由功用356,一切杂染皆应非有;此染357无者,应无清净。无圆成实有何过?一切清净品,皆应不可知! 三性粗、细,难见、极难了,亦尔358。 几无体能转有体等359。 几性不生能生生等360。 三性“执、无执相361”。 三性各云何知362? 三性“几自非染,能令他染”等363。 三性各“以何为喻364”。 365《中边论》说:色蕴366有三种:一、所执义色”:色家分别性367。“二、分别义色368”:色家依他性369。“三、法性色370”:色家真实性371。色通相故,一色通三性,乃至识蕴,乃至十二处亦尔。 如是等门,义类无尽。皆易知故,恐厌繁文,今此论中,略示纲要。然此等,并收诸经论尽372,更无一余。 《对法》第十二、别抄373有异,应取解之374。 【疏翼】 以上第二后﹝第二十至第二十四﹞五颂答唯有识便违经难中,第一初﹝第二十至第二十二﹞三颂释无境三自性不成难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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