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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俱舍论疏卷第十二 |
 
法宝:俱舍论疏卷第十二
沙门法宝撰 分别世品第三之五 论。如是已约至三极少量。自此已下。大文第三明三分齐。一明三极少。二明极少积成多量。此下半颂明三极少。三极少中。二是所诠。一是能诠。所诠之中。一是色量。二是时量。 论。曰至为色极少。述色极少。大乘无实。但是觉慧分析。以为极微。此是识心所变非积小成 小乘中说有实极微以成大色。析其大色。至不可析名一极微。 论。如是分析至如说瞿名。述名及时。极少量也。从三十二字名。析至一字名。是名极少。准此。析多名至一名。以为极少。即合二字名已上。或无别体。或有别体。义亦无违。如微.金.水.兔.羊.牛等尘。离其体微无别体也。 论。何等名为一刹那量。通难重释。先问后答。是此问也。 论。众缘和合至度一极微。答中有二。一述经部答。二述有部答。此是初也 经部答中有二。一法先无体是未来。得体已灭是过去。得体未灭名为现在。即此得体未灭之顷名一刹那。二或有动法。度一极微名一刹那。极微处量促。刹那时量促。若度二已上极微名一刹那。刹那即有前后非时极少。若度一极微经二刹那。即极微量有分。极微非极少。由此故说度一极微。名一刹那 问曰。若诸法得自体顷名一刹那。得自体顷即是一念。因何仁王般若。云一念有九十刹那。一刹那有九百生.灭 答生灭微细唯佛能知。小乘心粗见生灭粗。诸佛心细见生灭细。由此不同。今详。经部释如有动法度一极微。未知此动为取极速。为取小迟。若取小迟。对速还有前后作极少也。若取极速。且如四天下。径有十二亿三千四百半踰缮那。日轮周四天下略有三百万踰缮那。一踰缮那约有十八里缺八十步。三百万踰缮那。约有五千万里余。以里计步已多日夜。日夜刹那刹那唯有六百四十八万。步已过此。况尺.寸等。及余速物。未详论师何意如此。 论。对法诸师至一刹那量。述有部计也。毗婆沙中更有多喻况。恐烦不述。虽与经部有少不同。然亦未能述刹那量。有一师云。实刹那量。世尊不说。正理论云。刹那难知假喻以显。然未尽理。虽有此释。与日刹那数亦非合。亦不能显刹那极少无前后分。如一弹指顷六十五刹那。其顷非唯度六十五极微也。若度多极微即非无前后。若一极微名一刹那。即非唯六十五也 今略为二释。一。日夜刹那。与此刹那不同。日夜刹那唯是算数之法。如此秤.尺等量极少之名。无佛法时此数常定。此生灭刹那。即是诸法生灭之量。经部云。是诸法得自体顷。有部即是取果之顷也。二释。时之极少名一刹那。是数量时之名。即是极少名一刹那。极多名劫等。刹那非不更有细分。劫非更无有多时。应更思之。 论。已知三极少至踰缮那等。已下大文第二明积色也。 论曰至为指节。已上十一位皆七成也。兔毛细滑尘。小羊毛。牛毛润腻尘。大羊毛也 言七成者。六方并心以为七也。 论。三节为一指至不别分别。释颂不说三节以成一指意。以三指节为一指者。是竖三节。如今人指。 论。二十四指至中间道量。明后四量。古时一弓有八尺者。即是古寻。今时有六尺已下。即六尺步法。今时多用五尺步法 俱卢舍。是人.牛声不及处所。无声喧杂处 梵名阿练若。阿是言无。练若名喧杂。若以八尺为寻计之。五百弓量即是四千尺。若以六尺计之。即有三千尺也。若以一肘一尺六寸计一弓量。即有六尺四寸。昔时造论。故应八尺计之。 论。说八俱卢舍为一踰缮那。即是四八三十二。三万二千尺也。若以五尺步法计之。即有六千四百步。以三百六十步里法计之。即有一十八里。缺八十步。 论。如是已说踰缮那等。第二明时量也 就中有二。一从刹那至年量。二明劫量。此下两行颂。先明刹那至年量 论曰刹那百二十为一怛刹那。第一节。此有一百二十刹那也 论。六十怛刹那为一腊缚。第二节。此有七千二百刹那 论。三十腊缚为一牟呼栗多。第三节。二十一万六千刹那 论。三十牟呼栗多为一昼夜。第四节。六百四十八万刹那 论。此昼夜至知夜减 有时增者。昼夜总三十牟呼栗多。此云须臾。夜增时十八昼有十二。即是此方冬至也。昼增此方夏至也 有时等。当春.秋分也 六月减夜者。言夜兼昼。十二月中六月减夜。即是此方六月小尽也。引颂证 寒热雨际中者。牒三际也 一月半已度者。谓雨月减一日。至第二月半已度。是第二月后半末缺一日。即是此方雨月减一日 于所余半月。即是第二月后半月。此方亦有并小.并大.及润月等。略而不论。 论。如是已辩至今已当辩。已下第二有四行颂。明劫量 就中有三。一明大.小。第二明人。第三明灾。此下第一明劫大.小。颂文可知。 论曰至外器都尽。明坏劫也。颂中初明四劫。有坏劫。有成劫。有中劫。有大劫。此先释坏劫。坏劫谓地狱有情不复生。至外器都尽。皆是坏劫。 论。坏有二种至二外器坏者。复两重二种。一坏有情中分二。二有情与器分二。总为四门 论。谓此世间至坏劫便至。明住劫后有坏劫也。住劫二十中劫者。谓刀.兵等中二十也。坏劫言等住者。于坏劫无刀.兵等劫。但住劫时等名等住劫。此即住.坏.空.成各二十劫。合八十中劫为一大劫。 论。若时地狱至地狱已坏。已下释趣坏也。就趣坏中。先释地狱。二释畜.鬼。三释人趣。四释天趣。此释地狱。应生不生。名为坏劫。有情都尽名已坏也。 论。诸有地狱至他方狱中。此世界中若不定者灾后时受。或全不受。诸有定者。他方受也。今详。地狱坏时不越中劫 论。由此准知至与人天同坏。此明第二畜.鬼坏。鬼本住处。即此洲下五百踰缮那。傍生在大海 言各先坏本处者。先坏畜生。后坏鬼趣。 论。若时人趣至人趣已坏。此第三明人趣坏。坏劫之时三洲人。由法尔力等生于梵世。北俱卢人生欲天已后生梵世。定生欲天故。不能离染故。 论。若时天趣至例同此说。第四明天趣坏。彼彼天中皆得离染。直生梵世不转生也 论。乃至欲界至有情已坏。此下第二明界坏也 论。若时梵世至有情世间。第三有情世间坏 论。唯器世间至无遗灰烬。第四明世间坏 论。自地火焰至如应当知。明自地灾。唯坏自地不坏他地 论。如是始从至总名坏劫。总结坏劫 论。所言成劫至成劫便至。大文第二明成劫也。从空劫后方有成劫。空.成二劫皆等住劫二十劫也 明成劫中复分有四。一明成次第。二明将成相。三明成外器。四明成有情。此下第一明次第也。 论。一切有情至将成前相。此下第二明成相也 论。风渐增盛至外器世间。此下第三明成器也 论。初一有情至应知已满。此第四明有情成也 论。此后复有至寿方渐减。大文第三明住劫 就中有五。一明成次第。二明初唯减。三明中下上。四明后唯增。五总结前。此即初也。从成有情世间十九中劫。人寿无量岁。渐下一有情至阿毗地狱名成劫已。自此已后人命渐减。 论。此后十八至例皆如是。此第三明中间十八有增.减也 论。于十八后至名第二十劫。第四明后一劫唯增。此后一劫虽同十八。增至八万。以增迟故同前上下 论。一切劫增至成已住劫。此即第五总结前也 论。所余成坏至二十中劫。此明准住二十时量成.坏.空劫量同也。空之一劫更无别相。故不别释 论。成中初劫至有情渐舍。明成.坏劫器。及有情时量别也 立世经说器及有情成.坏各十劫与此不同者。彼说。梵王先生十劫住后梵辅等次第生。故知梵辅已下十劫成也。若兼梵王十九劫成。梵王入成器中故十劫也。故知梵王劫坏后十劫独住。 论。如是所说至成大劫量。总八十成一大劫 论。劫性是何。问劫体也 论。谓唯五蕴。答劫体明无别法。即以彼时五蕴为体。不同外道别有时.方。婆沙一百四十五云。劫体是何。有说是色。如是说者昼夜等位无不皆是五蕴生灭。以此成劫。劫体亦然。劫既通三界时分。故用四蕴五蕴为性 若无色以四蕴为性。空劫即以二蕴为性。婆沙论云。何故名劫。劫是何义。答分别时分故分为劫。谓分别刹那.腊缚.牟呼栗多时分以成昼夜。分别昼夜时分以成半月.月.年。分别半月等时分以成于劫。以是分别时分中极故得总名声。声论师者言。分别位故说名为劫。所以者何。是分别有为法行中究竟位故。 论。经说三劫至三劫无数。问 论累前大劫至三劫无数。答也 论。既称无数何复言三。难也 论。非无数言至是其一数。答 阿僧企耶。此云无数。非无数言显不可数。此是解脱经六十数中一数名也 论。云何六十。问 论。如彼经言至三劫无数。总结答也 论。何缘菩萨至方期佛果。问。菩萨何为而不速取二乘涅槃。而愿长时以取菩提 论。如何不许至发长时愿。答。无上菩提甚难得故。彼若不能发长时愿修多苦行等不得菩提。是故定须发长时愿 论。若余方便至久修多苦行。此重问。若以无上大菩提果甚难得故。发长时愿修多苦行。既有六十劫或三生方便。亦得涅槃出离于苦。何用为菩提久修多苦行。 论。为欲利乐至求无上菩提。答。为利有情故。舍涅槃道以取菩提 论。济他有情于己何益。问。济他何益于己。苦行若斯 论。菩萨济物至即为己益。答。菩萨悲心怀益物。既得成佛济度众生。遂己悲心即为己益 论。谁信菩萨有如是事。难。此事难信谁能信此 论。有怀润己至此事非难信。答。汝怀润己无大慈悲。于此事中实为难信。以己方人故不得信也。若无润己有大慈悲。此事非难信。以他方己故。 论。如有久习至如何不信。举喻显。如文可解 论。又如有情至如何不信复举喻也。已上两喻由数习故 论。又由种姓至别有自益。明种姓如是起悲愿也 论。依如是义至他为己故。引颂证。就此颂中。前两句下士者是异生。次两句中士者是二乘。后四句上士是菩萨 论。如是已辩至为成劫位。自此已下。大文第二明人。第一明独觉。第二明四轮王。第三明小王兴。此之一颂第一明佛.独觉。 论曰至诸佛出现。明佛出时。八万岁渐咸不克定时即上八万岁减半年等皆容出世。下至百年。百年已下无容佛出。准贤劫经第十云。拘留孙佛人寿四万岁时出世。拘那含牟尼佛人寿三万岁时出世。迦叶佛人寿二万岁时出世。释迦牟尼佛人寿百岁时出世。准西域记第六卷云。六万.四万.二万.百岁。佛出世也。又准立世经第九云。二十小劫世界起成已住者几多已过。几多未过。八小劫已过。十一小劫未来。第九一劫现在未尽 准此经文。即今正当第九劫。即贤劫中四佛出世。以俱在此第九劫渐减位。应更详检。准此文。即前八劫中无佛出世。弥勒佛即当第十劫出。又准弥勒经八云。劫是刀兵劫。经云。于刀兵劫中。乃至今生此。又准此文。后唯有十一劫。更有九百九十六佛出。时恐太促。详其贤劫。似是风劫。于六十四劫中此为第一劫。总六十四劫为一贤劫。于中千佛理且可然。应更详检。 论。何缘增位无佛出耶。问。增位从下自上。增时总无出 论。有情乐增难教厌故。答。佛出本意令厌生死。乐渐渐减易起厌心。乐渐渐增难教厌故 论。何缘减百无佛出耶。问。减位百年已下。其苦转增。何缘不教令厌也 论。五浊极增难可化故。答。减其百岁烦恼等增。慧念等减。极难化故 论。五浊者至五有情浊。乘便明五浊先列章门。后牒章释 论。劫减将末至说名为浊。总释浊名即是显恶。居下泽秽。故名为浊。如浊水等 论。由前二浊至极被衰损。明前二浊为过速。由寿浊故衰损寿命。由劫浊故衰损资具。即劫末时资具衰损 论。由次二浊至出家善故。明次二浊为过患。由烦恼浊耽其欲乐损在家善。由其见浊妄为苦行损出家善 论。由后一浊至及无病故。明众生浊。故令智慧念等悉被衰损。婆沙一百十三云。有情衰损者。谓劫初时。此赡部州。广博严净。多诸淳善福德有情。城邑次比。人民充满。至劫末时唯余万人。 准婆沙。衰损有情有二。一令劣恶。二令数少。恶是浊义。数少非浊义。如浊水.浊酒不以少故名浊。但以居下滓秽名浊。此论明有情浊故略不论少。 论。独觉出现通劫增减。第二明独觉出时也 论。然诸独觉至转名独胜。此下明二种独觉。麟角喻。谓出无佛世独一而出 部行独觉。先是预流果声闻。彼后无佛时进得胜果。故名独觉。此是一释。 论。有余说彼至得独胜名。第二释。先修声闻顺决择分。后无佛时入于见道名独觉也 论。由本事中至不应修苦行。引此文证是凡夫。圣人改断戒取。不应修苦行。既修苦行证是异生 论。麟角喻者至鳞角喻独觉。此第二释麟喻独觉异部行 论。言独觉者至不调他故。释独觉名有二义。一取至果时不禀至教。二已得果。复不觉于他。具此二义名为独觉非因位不因教也 论。何缘独觉言不调他。问。下有四难 论。非彼无能至无碍解故。第一难也 论。有能忆念至圣教理故。第二难也 论。有不可说至理神通故。第三难也 论。又不可说至对治道故。第四难也 论。虽有此理至无说希望故。下有三种理答。此第一理也 论。有知有情至难令逆流故。第二理也 论。又避摄众生悕諠杂故。第三理也 论。轮王出世至何威何想。已下两行颂第二明轮王 就中有五。一问何时。二问几种种。三问几俱。四问何威。五问何相 论曰至故无轮王。答出时也 论。此王由轮至名转轮王。释轮王得名 论。施设足中至王四州界。引施设足答几种也 论。契经就胜至应知亦尔。通经。唯说金轮。理实余轮王亦尔 论。轮王如佛至轮王亦尔。答上几俱 论。应审思择至为约一切界。问。乘兹便明有十方佛。此即问也 论。有说余界至余亦应尔。述有部等计。一佛普于一切十方皆能教化。故唯一佛无二三等。若于一处有情难化佛不能化。余佛于中亦不能化。故无多佛。 论。又世尊告至唯一如来。此则复引圣教证也 论。若尔何缘至得自在转。大众部等引经难。若谓一佛普于一切十方世界皆得自在。何故经说我今于此三千大千得自在转。而不言余世界转也。 论。彼有蜜意。有部等答 论。蜜意者何。大众部等问 论。谓若世尊至例此应知。有部等答 论。有余部师至出现世间。有余大众部等师计也 论。所以者何。征所以 论。有多菩萨至有无边佛现。大众部等释所以有多菩萨修菩萨行。理许多人得成于佛。一界一佛理且可然。多界多佛何理能遮 论。若唯一佛至此事顿成。反难释也 论。是故问时定有多佛。总结成也 论。然彼所引至一界多界。反问通经 论。若说多界至别界佛耶。引轮王为例。轮王说唯一。余界有轮王。如来虽说一。岂遮余界有 论。佛出世间至及决定胜道。此重难。多佛出世有多吉祥。多所利益。因何。不许有多如来俱时出世 论。若尔何故至俱时出现。难。若以多佛出有多利益。即令多界中有多佛出世。既佛出世有多吉详。因何。不许一界多佛 论。以无用故至饶益一切。答也。答中有四。此即初也 论。又愿力故至为眼为道等。第二理也 论。又令敬重至便深敬重。第三理也 论。又令速行至无二佛现。第四理。并结总也 论。如是所说至克胜便止。明四轮王威差别。此是第一金轮王 就中有二。一异。二同。此辩威异 论。一切轮王至定得生天。第二同也。虽现威有异。以同无伤害。十善化生。故定生天 论。经说轮王至主兵臣宝。此第五答何相问。相有二种。一依宝相。即七宝为相。二内身相。此即七宝相 就中有二。先列名。后问答。此即初也。 论。象等五宝至生他有情。后问答中此即问也。七宝之中殊宝.轮宝非有情摄。可由轮王自业招得。象等五宝既是有情。各由自业。如何轮王能感七宝。 论。非他有情至乘自业起。答。五宝虽是有情数摄各自业生。然一由有与转轮圣王相系属业故。轮王出此宝方生。然余轮王轮宝既劣。余宝亦劣。 论。如是所说至大士相殊。此明转轮王身相。一切轮王皆悉并有三十二相。四王既异相有胜劣 论。若尔轮王与佛何异。问也 论。佛大士相至故有差别。答 处正。谓当其处。如千福轮相。正当足下 明。谓分明。如千福相明显 圆。谓圆满。谓千福等具足。毗婆沙云施设论说。赡部州边于大海际有转轮王路广踰缮那。诸转轮王若不出世。水所覆没无能游履。若出世时海水咸一踰缮那此路乃现。底布金沙。旃檀香水自然洒洞。轮王每欲巡此州时。导从四军。而游此路。 论。劫初人众为有王无。已下一行颂。第三明劫初时小王等也 论曰至长寿久住。此明未食段时也 论。有如是类至从兹出现。自此已下渐食段食无有光明。日.月火明此时出现。自此已前食地味也 论。由涉耽味至竞耽食之。第二明食地皮饼 论。地饼复隐至林藤出现。第三明食林藤食 论。竞耽食故至以充所食。第四明食香稻食 论。此食粗故至男女根生。从此已后有男.女根 论。由二根殊至初发此时。自此已后有非梵行 论。尔时诸人至始于此时。自此已后有盗业道 论。为欲遮防至刹帝利名。明有主也 刹帝利。此云田主 论。大众钦承至此王为首。明立主德名大 三末多。此云共许 论。时人或有至婆罗门名。自此已后有二姓也 论。后时有王至始于此时。明有杀业道 论。时有罪人至此时为首。明有虚诳语 论。于劫咸位至其相云何。自此已下。大文第三明灾 就中有二。第一明小三灾。第二明大三灾。此即第一明小三灾 论曰至中劫末起。明起时也。此诸灾患由二为本。谓耽异食及性懒堕。由此烦恼故劫渐减有小三灾 论。三灾者至三饥馑。列名也 论。谓中劫末至互相残害。此释第一刀兵劫名也 论。又中劫末至难可救疗。此释第二疾疫劫 论。又中劫末至白骨运筹。第三饥馑劫也 论。由二种因至名有圣集。此释聚集有二因 论。言有白骨至煎计饮之。此释白骨有二因 论。有运筹言至以济余命。此释运筹有二因 论。然有至教至饥馑灾起。述三善因离三灾也 论。此三灾起至人寿渐增。此述三灾住时分也。刀兵最速。饥馑最长时。皆言七者。三灾起时法尔如此 论。东西二洲至北洲总无。述灾四洲唯赡部也 论。前说火灾焚烧世界。已下两颂第二明大三灾 论曰至由风相系。此述能坏三灾别也 论。此三灾刀至亦无余在。述所坏器极微亦尽。婆沙一百三十三说。火灾起时。有说七日先隐持双。先有一日出。世界坏时后六日渐出便坏世界。有说一日分为七日。有说一日成七倍势有说七日先藏地下后渐出现。如是说者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间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火生。乃至梵宫皆被梵烧 水灾起时。有说三定边雨热灰水能坏世界。有说从下水轮踊出。如是说者诸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水生。由彼因缘世界便坏 风灾起时。有说从四定边风起能坏世界。有说从下风轮有猛风起。如是说者诸有情类业增上力令世界成。至劫末时业力尽故。随于近处有灾风生。至遍净天皆被散坏 此论三灾多非婆沙正义。论师意别。 论。一类外道至余极微在。自此已下破胜论也。彼外道计执极微常。彼谓劫坏但坏粗色。尔时犹有余祖常微。 论。何缘彼执犹有余极微。论主征也 论。勿复粗色生无种子故。胜论答。彼执。劫坏坏余粗色。祖极微散在虚空中。然在空中各各别住。劫将成时。两两和合生一子微。量等父.母。又微和合共生一孙极微。等二子微如是乃至展转成器世间。根本以最极细祖微为种。若此祖微亦令尽者。后子等微生即无种。 论。岂不前说至风为种子。论主述自家。有二种子。一业所生风。二灾顶风也。业风如前释。顶风如后释。既有此种何用细微 论。有化地部至飘种成此。述化地部计。正理论云。风中具有种子细物。为同类因引粗物起 论。虽尔不许至亲所引起。此是外道述自计也。如前所引三种种子。皆是前后为同类因。如种子芽等。外道宗计。不许种与芽为亲因。芽分生芽。种分生种。为亲因也。 论。若尔芽等从何而生。论主反问胜论。芽不从种生许从何生 论。从自分生至从极微生。胜论答。即芽有粗色.细色.乃至极微。从极微生细色生粗色也 论。于芽等生中种等有何力。论主反问胜论。若芽生时从自分生。种等于芽有何力用。既无力用。何名为种 论。除能引集至生芽等力。胜论答。由种子故令芽极微聚集而住。更无有力 论。何缘定作如是执耶。论主反问胜论执意 论。从立类生定不应理。胜论答 论。不应何理。论主问 论。应无定故。此胜论反难。论主种中地大与芽地大二类虽别而许相生。既异类相生应无有定。故麦种.谷芽亦是异类。应麦种中大生谷等芽。 论。功能定故无不定失。论主答。麦种于麦芽虽是异类。相望有力。功能定故。不生谷芽 论。如声熟变等从异类定生。此即论主引喻显也。如丝.竹.土.草与声异类。所变清.浊之声。决定无不定也。如火.土与食.铁俱是异类。火然能熟食变铁。土即不能。岂非决定。 论。德法有殊实法不尔。胜论救。声乃熟变是其德句。热.及合.离亦德句摄。种中地.火.及芽.地大。并是实句。因合有声因热熟变。并是德法异类相生。与实法殊。地等实法唯生同类。 论。现见实法至缕生衣等。胜论指事释也。藤生于支。缕生于衣。必同类生不变异类 论。此非应理。论主非所引喻 论。非理者何。胜论外道问非理也 论。引不极成为能立故。即论主答非理。我宗不许藤生于支缕生于衣。既不共许。不是极成。宗为所立。喻为能立。引不共许缕生衣等为能立故。 论。令此所引何不极成。胜论外道反问论主 论。非许藤支至如蚁行等。论主答也。如蚁之与行。树之与林。人之与军。即是蚁等于安布差别位中。立以异名。非别有体藤缕衣亦复如是。如何说缕等能生于衣等。 论。云何知尔。胜论云。何知缕衣如蚁行等 论。一缕合中至唯得缕故。论主答。现见于行之内一蚁合曾不得行。亦现见一缕合中曾不得衣唯得缕故。故知离缕之外无别衣体。即合众缕以为衣也。 论。有谁为障令不得衣。反问胜论。于一缕上有何物为障令但见缕而不见衣 论。若一缕中至有衣分无衣。牒救破也。若是一缕中无全衣故不见衣者。即应一缕上有衣一分无全衣 论。应许全衣至有分名衣。纵立衣分。夺破全衣。全衣即是衣分成故还如蚁等 论。又如何知衣分异缕。此中又破有衣分也。世所现见。一缕之上但见其缕不见衣分。又如何知衣分异缕。非即以缕为衣分耶 论。若谓衣要待多所依合。牒转救也。胜论救云。一缕合时未有衣。要待多缕以为所依。故如子.孙微独一无如用百千常微生一大色。于其前位此色不生。 论。于唯多经合应亦得衣。论主破。若若要多缕合即应得衣。不须纬。因何多经同聚而不见衣 论。或应毕竟无得衣理。论主又破前并遮转救。若谓由此经.纬共成故。堕阙一分即不得衣。即应毕竟无得衣理 论。中及余边不对根故。论主出毕竟不得衣所以。如多丝成衣之中。缕.及表.里不同。必不俱见。即应毕竟无得衣时 论。若谓渐次皆可对根。牒转救也。中及表.里虽不同时。若渐次者皆可见故 论。则应眼身至得有分衣故。论主破。若如此救。即不可言见触衣也。眼.身无时得全分故 论。故即于诸分至如旋火轮论主自述宗义。如旋火轮于相续位非轮。轮觉离其火外无别有轮。即于诸分渐次了别。而实无别有分衣故起有分觉。 论。谓若离续缕至不可得故。重释离缕无别衣也。谓缕上有青.黄等色。毛[叠*毛]等类。御寒业等用。别有衣上色.类.业别不可得故。若衣与缕体性别者。即应三种。亦应各别。既三无别。故知无别。同旋火轮。 论。若锦衣上至从异类起。又牒计也。若以锦上色.类.业等属于衣者。即衣实是一。缕实有种种异。即应衣实法从种种异类缕实法生。违自宗也。即违前立德法可尔实法不然。若衣无实。色等依何起也。 论。一一缕色等无种种异故。结上过也。锦有分衣有种种色。一一之缕无种种色。衣.缕不同。缕生衣故证实从异类生也 论。或于一分至由彼显衣故。又重破。锦有分衣众色共成。一分唯有自色等故。而即于一分应不见锦衣。锦衣由彼众色成。于一分处无众色故。 论。或即彼分至异色等相故。又重破。锦衣既是众色共为。一分锦衣应有众色之相 论。彼许有分至甚为灵异。又破彼转计。若谓有分全衣体唯是一。而有种种色。种种类。种种业用殊者。多.一相违。甚为灵异 论。又于一火至应不得成。又破胜论计。彼计。光明遍一窟中。有一粗色遍于室内。衣亦复尔。随衣大.小一色遍衣。今破光明衣亦随破。如一光明界分之中。近即明热。远便闇冷。既同一体。如何不同。 论。各别极微至可现根证。论主述自宗。各别一一极微根不能取名为越根而众微共集可现根证。现根证时离微。更无别粗色也 论。如彼所宗至合能发识。引外宗证。如彼宗中多微合故共生一果。别则不生。或如眼.境等合能生眼识。别则不生。我宗由多微合故识.根能取。别不能取。 论。又如翳目至便无见能。又引世间共许证也 论。极微对根理亦应尔。总结成。理亦同彼合能生果根.境生识。及如散发翳目见也 论。又即于色等至极微亦坏。明色即是极微。色坏极微坏也 论。极微实摄至定俱时灭。外道救。极微实句摄。色是德句摄。实.德体殊。异体不应定俱时灭 论。此二体别至故非体别。论主破体别有。文有三重。此第一也。若谓地大极微是实。色是德摄。二体别者。因何共审观时。不见地等外有别色也。 论。又彼宗中至宁异色触。第二破彼宗。自云。地等实句眼见。身触。色德亦眼见。触德亦身触。实之与德色.触何异 论。又烧毛[叠*毛]至形量等故。第三破也。毛谓羊毛等。[叠*毛]谓白[叠*毛]等。花谓红花等。此三种实句体别形量相似。德不同毛黑.[叠*毛]白.花红。未被烧时由色别。故知三种异生毛等三觉。被烧已后。同一黑色。形量同故。既不记识毛.[叠*毛]等异。故知德外无别实也。若谓实外有别德者。毛等三物未烧之时。实.德俱异。被烧已去德同实异。虽德是同实有异故。实又眼.身所得。因何不能记识毛.[叠*毛]等异。故知离色无别异也。 论。犹如行伍至不记识故。引喻。由两行。一行是瓶。一行是盆。同一鸽毛。由观瓶.盆形别记识不同。若不观形。唯着鸽毛。即不能记识两行有别。毛.[叠*毛].红花亦尔。被烧已后。由色同不可记别。形复无异故不记别。若形有别可记别也。 论。谁当采录至广诤应止。可解 论。此三灾顶至名彼灾顶。此明三顶 论。何缘下三定至遭是外灾明下定灾及所以也。正理云。第二静虑喜受为内灾。与轻安俱润泽如水。故遍身粗重由此皆除。故经说苦根第二定灭。乃至。亦由灭苦所依识身。故说苦根二静虑灭。虽生上地识身容现前。随欲不行。自在故无过。然经言灭苦。据正入定时。初静虑中犹有寻.伺无增上喜不言苦灭 又云。故初静虑内具三灾。外亦具遭三灾所坏。第二静虑内有二灾。故外亦遭二灾所坏。第三静虑内唯一灾。故外但遭一灾所坏(身粗重是苦根本。第二定轻安能除。故言苦根灭也)。 论。何缘不立至地还违地。明地大非灾所以 论。第四静虑至所不及故。明第四定无外灾所以 论。有说彼地至更往余处。此第二师释。正理论云。毗婆沙师说。第四定摄净居天故。灾不能损。由彼不可生无色天。亦复不应更往余处。由此证余界无净居天。若余世界中有净居者。应如地狱移往他方。宁说不应更往余处。下三天处。由净居天威力摄持。故无灾坏。无容一地处少不同。便有为灾坏.不坏别。 论。若尔彼地至体亦非常。问答第四定器常.无常也。婆沙一百三十四云。问第四静虑地若无边灾所不及。岂非常住。答刹那无常故无此失。有说第四静虑地中宫殿所依俱是无常。谓彼宫地随彼诸天生时死时俱起没故。此说非理。所以者何。应无有情共器业故。由此如前所说者(准此。即非与宫殿等同生灭也)。正理二十一解无云天云已下空中天所居地。如云蜜合故说名云。此上诸天。更无云地。在无云首故说无云 第四定地各别不违。诸论皆同。说灭不同。论意各别。此论所说。是婆沙后释。评家义意论将此为非难故。诸天宫殿。理是随身。亦共业感。若不尔者。应无来往相过。宫殿受用之理。 论。所说三灾云何次第。已下明三灾起之次第。先问后答。此即问也 论。要先无间至一风灾起。答文可解 论。何缘如是。问所以 论。由彼有情至六十四劫。已下答。由上地因胜所感身寿。其量次长。所感外器。亦渐久住。此即善顺施设足文。第三禅遍净天。寿六十四劫。七火.一水。总七七火。七水。后七火.一风。七九六十三。并一风灾有六十四。第六十四虽缺二十二中劫。据全说故言六十四。此天劫初成时。最初生容寿六十四劫。于后生者皆不得也。若有定业应移余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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