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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二篇 杀人恶报类 11 恶皂役烂皮烂肉 |
 
唐湘清:因果报应录 第二篇 杀人恶报类 11 恶皂役烂皮烂肉
邵道是明朝池州人(池州即今安徽贵池县),在衙门中充皂役,担任管理囚犯的工作,常向囚犯勒索财物,满意则喜,否则就向囚犯拳打脚踢。有时郡官命令他拷打囚犯,他就用力的施刑,常常打到皮破血流,以致囚犯死在他杖下的不可计数。后来邵道得了怪病,手足抽筋,全身的皮肤红肿溃烂,痛不堪言,终日在床上呼号哀叫。因此当时的人都说:“善恶终有报,只要看邵道。”邵道临终以前,全身的皮肉都烂尽,方才气绝。(取材自德育古鉴) 湘清按:在往昔专制时代,一个有犯罪嫌疑的人,或一个罪刑确定的囚犯,官府施以拷打,是寻常的事。可是现在二十世纪,是法治民主的时代,尊重人权,绝对不许有拷打人犯的事。今日警政当局一再三申五令,严禁刑警人员用刑逼供;司法当局也一再严禁监狱管理人员殴打囚犯。深望各地刑警及监狱管理人员,应善体政府爱民意旨,切勿殴打人犯。否则要触犯妨害自由的罪名,即使能幸逃法网,也难免因果的恶报。像邵道的烂皮烂肉,可为殷鉴,能不戒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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