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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菩萨戒品(十) |
 
益西彭措堪布:走向解脱·菩萨戒品(十)
丑四、持恶不舍 颂曰:“心随忿恼而随转。”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不进行对治嗔恚。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持续不断地对他人发起忿恨之心,不观察嗔恚的过患,即便观察到它的过患也不如法加以对治,并且不愿断除舍弃此不良行为,是有染违犯。 无违犯者:如果发心要对治并断除忿恨心,用种种方便遏制压伏,但终究未能彻底断除也不会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怀忿,相续坚持,生已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为断彼故生起乐欲。” 子四、违犯精进有三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贪求供事而摄众,懈怠懒等不遣除, 贪说无义无利语。 丑一、贪心摄众 颂曰:“贪求供事而摄众。” 倘若以非理作意贪著侍浴、敷座、役使等事,及希求供献财物等,以爱染之心管理指使徒众,是有染违犯。无违犯者:不贪求恭敬供养承侍等,无爱染心管理徒众。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著供事增上力故,以爱染心管御徒众,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不贪供侍,无爱染心管御徒众。” 丑二、乐于睡眠 颂曰:“懈怠懒等不遣除。” 菩萨若以懒惰懈怠之心,耽著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贪爱不舍,是有染违犯。非时指于白昼非睡之时,非量指于夜晚,除中夜外,在初夜、后夜睡眠皆为非量。 此戒的开缘:若就自身来说,因病无力,或由于行路困乏,或为断除懈怠等生起乐欲,虽复睡眠等,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懒惰懈怠,耽睡眠乐,卧乐倚乐,非时非量,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遭疾病,若无气力,行路疲极,若为断彼生起乐欲。” 丑三、空谈耗时 颂曰:“贪说无义无利语。” 菩萨若以爱染心虚度时日,喜乐谈说王臣、盗贼、妇女等世间事,是有染违犯。若因忘记本戒而现行者,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对闻者来说,若能护持自己心意,安住在正念当中,暂时在短时间内听闻,如此虽听,也不犯本罪。对说者来讲,因为事情希奇,暂时问他人,或者暂时回答他人问,如此虽说,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爱染心,谈说世事,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妄念虚度时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见他谈说,护彼意故,安住正念须臾而听,若事希奇,或暂问他,或答他问,无所违犯。” 子五、违犯静虑有三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不求三摩地之义,不舍五盖静虑障, 见味静虑为功德。 丑一、不问禅法 颂曰:“不求三摩地之义。” 此戒遮止对静虑之加行的障碍。菩萨欲修禅定,但内心怀嫌恨,或因骄慢的缘故,不到上师处请求教授如何令心安住,是有染违犯。如果因为懒惰懈怠不去请求,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若自身遇疾病无有气力,或知道所求上师颠倒教授,或自己多闻能够令心安住,虽不请求亦无违犯。如果先前已得所应请求教授之法而不请求,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为令心住,欲定其心,心怀嫌恨,骄慢所持,不诣师所求请教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懒惰懈怠而不请者,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遇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其师颠倒教授,若自多闻,自有智力,能令心定,若先已得所应教授,而不请者,无所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初始出家,未有所解,而自恃聪明有智,或恃高贵年宿,或恃大姓高门,大解大福,大富饶财七宝,以此骄慢,而不咨受先学法师经律。其法师者,或小姓年少,卑门,贫穷,下贱,诸根不具,而实有德,一切经律尽解。而新学菩萨,不得观法师种姓。而不来咨受法师第一义谛者,犯轻垢罪。” 丑二、不弃盖障 颂曰:“不舍静虑之障碍。” 此戒遮止对静虑之正行的障碍。如果菩萨对于能障碍静虑的五盖,随意让它生起,容忍而不舍弃,是有染违犯。假若为了断除彼盖障生起乐欲,则不犯本罪。五盖如龙树菩萨于《亲友书》云:“嗔掉举恶作,昏睡贪欲疑,如斯五盖贼,常偷诸善利。”此中掉举与恶作合为一盖,昏沉与睡眠合为一盖。盖障引发之因及净除盖障之方便详见摄善法戒静虑度。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贪欲盖,忍受不舍,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发勤精进,烦恼猛利蔽抑心故,时时现行。如贪欲盖,如是嗔恚,昏沉睡眠,掉举恶作,及与疑盖,当知亦尔。” 丑三、贪味禅境 颂曰:“于静虑味见功德。” 此戒遮止对静虑之后行的障碍。菩萨自相续生起静虑时,贪著禅味,若生静虑喜乐时,见为功德,是有染违犯。若为断除贪著禅味生起意乐,则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贪味静虑,于味静虑见为功德,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断彼生起乐欲。” 又静虑生已,而能障碍其相续久住及胜进者,有四种烦恼:贪增上、慢增上、痴增上、见增上。如此四种烦恼应当断除。 子六、违犯般若有八种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诽谤远离声闻乘,有自法藏勤彼乘, 未精佛教勤外论,精勤外道复爱乐, 毁谤远离大乘法,赞叹自己而毁他, 闻说正法不往听,毁谤法师但依文。 丑一、轻声闻乘 颂曰:“诽谤远离声闻乘。”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轻舍小乘法。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产生这样的见解,并安立这样的观点说:“作为菩萨不应当听闻声闻乘相应的教法,不应该受持它的文句,不应该修学它的法义,因为听闻受持修学一点利益都没有。”这是有染违犯。 宗喀巴大师说:“在此应当明确了知的是,这条戒与谤别解脱之根本罪有很大差别。因为有些缺少智慧的人颠倒妄执小乘法只是小乘人应当学,作为大乘菩萨就不须要了,不是真实究竟作诽谤,为什么会犯戒呢?因为大乘菩萨为普度一切众生,因机施教,所以对外道的论典都要勤奋研究,何况是佛陀金口所宣说的真实语,为什么不修学呢?所以佛陀大悲制此戒特为遮止一些浅学少知之人说不须修学别解脱法,造集谤法大罪。是将他们从谤法业障的大险坑之中救护出来的最殊胜教授,应当铭记心中。” 开缘是:如果大乘行人一向欢喜耽著声闻乘法,为了劝他回小向大,对大乘生起信解,虽然如上劝说,但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起如是见,立如是论:菩萨不应听声闻乘相应法教,不应受持,不应修学。菩萨何用于声闻乘相应法教听闻受持,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何以故?菩萨尚于外道书论精勤研究,况于佛法。无违犯者,为令一向习小法35者,舍彼欲故,作如是说。” 丑二、废自大乘 颂曰:“有自法藏勤彼乘。”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大乘行人不修自法固执他乘。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对自己现前应当学习的大乘法藏舍置一边,不顾不理,但却对于声闻乘的法藏喜乐耽著,精勤修学,是有染违犯。菩萨应当对大乘法精研不息,并能兼带学习小乘法藏为佳。(注:此处按藏文是有染违犯,汉文为非染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菩萨藏未精研究,于菩萨藏一切弃舍,于声闻藏一向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丑三、勤修异道 颂曰:“未精佛教勤外论。” 制此戒为遮止喜欢修学外道论典。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对现有的佛陀教法没有研究精通,而精勤修学外道论典是有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如果菩萨特别聪敏,对经论能很快领受,并能长时间忆持不忘,对于法义能思维通达,对佛法作如理观察后,得到俱行无动觉36的成就,这样的人每天用三分之二的时间修学佛法,三分之一学习外道,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现有佛教,于佛教中未精研究,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精勤修学,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上聪敏,若能速受,若经久时,能不忘失,若于其义,能思通达,若于佛教如理观察,成就俱行无动觉者,于日日中,常以二分修学佛语,一分学外则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有佛经律大乘法,正见、正性、正法身而不能勤学修习,而舍七宝反学邪见、二乘、外道、俗典、阿毗昙、杂论、一切书记,是断佛性,障道因缘,非行菩萨道者。若故作者,犯轻垢罪。” 丑四、乐嗜外论 颂曰:“精勤外道复爱乐。” 制此戒为遮止嗜好外道论典。颂中大意说明:菩萨为利益众生而学习异道论典及诸外明37,并善巧通达,不应贪著爱惜,应视如草药。药物在治疗疾病时不得不用,但又不能太爱惜了,若病已痊愈还不肯放下,或有病舍不得用,都是错误的。如果不是以这样的目的和方式去学习外道论典,而于最初当成心宝玩味,其次产生欢喜爱乐,最后沉溺染著,是有染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越菩萨法,于异道论及诸外论,研求善巧,深心宝玩,爱乐味著,非如辛药而习近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丑五、疑谤佛说 颂曰:“毁谤远离大乘法。” 制此戒为遮止诽谤智慧之境。颂中大意说明:菩萨听闻大乘法藏中宣说异生及二乘难测难量的甚深真实法义,或说诸佛菩萨难以思议的威神力,内心不能接受,不生信解,憎恶厌弃而行毁谤,是有染违犯。其中对甚深法或大威神力任谤其一即得恶作罪。 诽谤的方式有四种:一、谤大乘法所诠义下劣不是智慧所依处,并说由此不能引生义利。二、谤能诠句下劣不是福德的所依处,并说不能引生法义。三、谤说法者下劣,讲说不是如来所说的法。四、由于以上三种原因所以谤大乘法不能利乐有情。之所以谤法是因为内心的非理作意邪恶分别,或者毫无主见人云亦云而导致的。 如何护心不造谤法重罪呢?常作如是思惟:当听闻甚深及最极甚深法时,心中难信难解,但这时应该强行让自己生起信解,毫无谄曲狡诈,应当这样忆念:“我现在没有无漏智慧之眼,只有随顺如来的佛眼去行持,对如来密意语言作诽谤,不是我所应该作的。菩萨以无知自居,信仰依赖如来,于一切法不现量观照知见。”这样忆念,于法即便不生信解,但没有诽谤,所以不犯本罪。龙树菩萨在《宝鬘论》中说:“如来诸密语,非易了知故,说三乘一乘,当舍置自护。舍置无罪恶,憎惟恶无善。”对初学者来说无法将一切佛法都理解接受,虽然不能信解,但把它放在一边,千万不要信口诽谤,就不会犯此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菩萨藏,于甚深处,最胜甚深真实法义,诸佛菩萨难思神力,不生信解,憎背毁谤,不能引义,不能引法,非如来说,不能利益安乐有情,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如是毁谤,或由自内非理作意,或随顺他而作是说。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若闻甚深最甚深处,心不信解,菩萨尔时应强信受,应无谄曲,应如是学:我为非善,盲无慧目,于如来眼随所宣说,于诸如来密意语言而生诽谤。菩萨如是自处无知,仰推如来于诸佛法无不现知等随观见。如是正行,无所违犯。虽无信解,然不诽谤。” 丑六、自赞毁他 颂曰:“赞叹自己而毁他。”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毁坏智慧之果。颂中大意说明:若菩萨以染爱心及嗔恚心,在他人面前赞叹自己,毁谤别人,是有染违犯。此处所讲的染爱心,诸论师认为作骄慢心理解,所以与他胜罪中的自赞毁他有很大差别。 此戒的开缘:就所为来说,一、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而摧伏外道;二、如果以此作为调伏他人的方便;三、为了让他人未生信者令生起,既生信者令增长坚固。这三种情况下虽然自赞毁他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他人所有染爱心,有嗔恚心,自赞毁他,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为摧伏诸恶外道,若为住持如来圣教,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或欲令其未净信者,发生净信,已净信者,倍复增长。” 丑七、不往听法 颂曰:“闻说正法不往听。” 制此戒为遮止失坏智慧的因——不往听法。颂中大意说明:菩萨明知有法师说法,论议抉择,因骄慢嫌恨,恚恼之心故意不去听闻,是有染违犯。因为懒惰懈怠心而不去听闻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类:一、就自身来说有七条:(一)如果不能判断所说法是正法等;(二)病弱无力;(三)知彼颠倒说法;(四)知所说法曾经多次听闻过,并已受持了达;(五)如果自己具足多闻智慧;(六)如果立刻于当前所缘境安住而能引发, 殊胜禅定;(七)因为智慧下劣为了受持巩固曾听闻过的法,或为摄心修定。二、就所为来说,为了护持法师心念。此二类情况下,虽不往听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闻说正法,论议抉择,骄慢所制,怀恚恼心,而不往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而不往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不觉知,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知倒说,若为护彼说法者心,若正了知彼所说义,是数所闻所持所了,若已多闻,具足闻持,其闻积累,若欲无间于境住心,若勤引发菩萨胜定,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不往听者,皆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一切处,有讲法毘尼经律,大宅舍中有讲法处,是新学菩萨,应持经律卷,至法师所,听受咨问。若山林树下,僧地房中,一切说法处,悉至听受。若不至彼听受咨问者,犯轻垢罪。” 丑八、不敬说法 颂曰:“毁谤法师但依文。”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失坏智慧的因——对闻法境作邪行。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对说法的法师,故意轻视毁谤,心中没有以至诚心把法师观作大师佛陀、善知识,身不恭敬,并以言语呵责嗤笑调弄,讥毁法师“欢喜言辞只依于文,不重视义理,不依法义”,是有染违犯。这里所说依文不依义指诽谤法师说法文句优美华藻,但内容空泛枯燥无义。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说法师,故思轻毁,不深恭敬,嗤笑调弄,但依于文,不依于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 壬二、违犯饶益有情戒之十二种恶作罪 分三:一、失坏利他事业有四恶作罪;二、不作饶益有六种恶作;三、不作降伏(调伏)有二种恶作。 子一、失坏利他事业有四恶作罪 《菩萨戒二十颂》云: 于应助伴不往助,于有病人不供事, 于他有苦不救拔,于诸放逸不教诲。 丑一、不助八事 颂曰:“于应助伴不往助。” 如果菩萨对诸有情所作事应当助伴,但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是有染违犯。若因懒惰懈怠之心不为助伴,是非染违犯。所应助伴之事有八种:一、能够帮助成办之事;二、于道路往来有情应帮助和陪伴者;三、教人言语;四、事业加行;五、掌管财物;六、调解诤讼;七、吉祥聚会;八、福利事业。 此戒的开缘:一、若因自身病无力;或先应允他人做别的事;或转请另外有力者帮助;或正在修习善法,不想间断;或自己愚钝不善于教授,虽不往助,亦无违犯。二、若于所作事,知其不顺正理;或知所作具有损害性;或知所作不如法,虽不往助,亦无违犯。三、若于应帮助的对境,知彼自能成办;或知求助者自有依怙,虽不往助,亦无违犯。四、若于随宜事,欲以方便调伏彼;或护持更多有情之心,使他们不生嫌恨;或为守护僧团纪律制度,虽不往助,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诸有情,所应作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助伴,谓于能办所应作事,或于道路或若往若来,或于正说事业加行,或于掌护所有财宝,或于和好乖离诤讼,或于吉会,或于福业,不为助伴,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助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有疹疾,若无气力,若了知彼自能成办,若知求者自有依怙,若知所作能引非义,能引非法,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先许余为作助伴,若转请他有力者助,若于善品正勤修习,不欲暂废,若性愚钝,于所闻法难受难持,如前广说。若为将护多有情意,若护僧制,不为助伴,皆无违犯。” 丑二、不看护疾病 颂曰:“于有病人不供事。” 菩萨若见诸有情遭受疾病之苦,因怀嫌恨心或恚恼心,于应瞻侍而不往供事,是有染违犯。如果因为懒惰懈怠之心不往瞻侍供事,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一、若因自身病无力;或转请另外有力之人前往供事;或自了知所闻法难以受持,于所缘境难以摄心令定;或先应允他人,虽不供事,亦无违犯。二、若于对境,知病者自有依怙;或知病者能够自理;或了知彼长期被病所缠,自己能够支撑,虽不供事,亦无违犯。三、或因修持广大善业,为令所修无有间断,虽不供事,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遭重疾病,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往供事,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供事,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有病,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随顺令往供事,若知病者,有依有怙,若知病者自有势力能自供事,若了知彼长病所缠,堪自支持,若为勤修广大无上殊胜善品,若欲护持所修善品令无间缺,若自了知上品愚钝,其慧钝浊,于所闻法难受难持,难于所缘摄心令定,若先许余为作供事。”《梵网经》云:“若佛子!见一切疾病人,常应供养,如佛无异。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是第一福田。若父母师僧弟子病,诸根不具,百种病苦恼,皆供养令瘥38。而菩萨以嗔恨心不看,乃至僧坊、城邑、旷野、山林、道路中,见病不救济者,犯轻垢罪。” 丑三、不济其苦 颂曰:“于他有苦不救拔。” 如果菩萨见到有痛苦的有情,因怀嫌恨心及恚恼心,不予救拔,是有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之心不予救拔,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一、若因自身病虚无力;或转请另外有力之人予以救苦;或自了知于所缘境难以摄心令定;或先应允其他人,虽不拔苦,亦无违犯。二、若于对境,知有苦者自有依怙;或知其人自有能力出离苦恼,虽不救拔,亦无违犯。三、若因修持广大善法,为令所修善法不间断,虽不救拔他苦,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如于病者,于有苦者,为作助伴,欲除其苦,当知亦尔。”如同病者,对所应遣除的痛苦,救拔方便,俱如前说。 丑四、见作非理不正说。 颂曰:“于诸放逸不教诲。” 若菩萨见诸有情,为求现在未来事,所有行为不合理,不如法,但菩萨因怀嫌恨心及恚恼心,不为有情说如实正理,是有染违犯。若因懒惰懈怠之心不为宣说,是非染违犯。 无违犯者:一、若因自己不了知;或于应说法无有气力;或转请另外有威力者说,自己虽不宣说,亦无违犯。二、若于对境,知彼自有智力,自能悔除不如法事;或彼有其它善友导师摄受;或自了知,若为彼宣说如实正理,反生嫌恨,或出恶言,或颠倒受;或知彼性情乖僻,对所说正理不生爱敬,虽不宣说,亦无违犯。三、若欲以方便调伏彼,虽不宣说,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为求现法后法事故,广行非理,怀嫌恨心,怀恚恼心,不为宣说如实正理,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所蔽,不为宣说,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自无知,若无气力,若转请他有力者说,若即彼人自有智力,若彼有余善友摄受,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知为说如实正理,起嫌恨心,若发恶言,若颠倒受,若无爱敬,若复彼性弊乖悷,不为宣说,皆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常起大悲心,若入一切城邑舍宅,见一切众生,应当唱言,汝等众生,尽应当受三归十戒。若见牛马猪羊,一切畜生,应心念口言,汝是畜生,发菩提心。而菩萨入一切处,山林川野,皆使一切众生发菩提心。是菩萨若不教化众生心者,犯轻垢罪。” 子二、不作饶益有六种恶作 《菩萨戒二十颂》云: 于有恩德不酬报,于他忧恼不开解, 于求财者不给施,不行利益诸徒众, 不随顺他心意转,他有功德不赞扬。 丑一、有恩不报 颂曰:“于有恩德不酬报。”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对有恩德之人作邪行。颂中大意说明:菩萨对于有恩德的有情,不忆念恩惠,不想报答酬谢恩惠,不加倍报答或不作等量乃至少量的酬谢,反而怀嫌恨心,是有染违犯。由懒惰懈怠心不酬谢是非染违犯。 此中开缘有三条:一、就自身来说,虽然精勤劳作想报恩德,但因为能力有限没能报答;二、就对境来说,他人不想接受;三、以不回报恩德的方法调伏彼,以上三种情况下,虽不酬报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于先有恩诸有情所,不知恩惠,不了恩惠,怀嫌恨心,不欲现前,如应酬报,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有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现酬报,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勤加功用,无力无能不获酬报,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欲报恩,而彼不受,皆无违犯。” 丑二、不解他愁 颂曰:“于他忧恼不开解。”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不解他人忧愁。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见到他人丧失财宝亲属,处于困境之中,心中极度忧愁烦恼,因为怀有嫌恨心,不去开脱慰解,是有染违犯。因懒惰懈怠心而不开解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四类:一、就自身来说,患病无有气力;或先答应其他人;或请其他有力之人代替;或正精进修持其他殊胜善法;或自身愚钝不善巧教授他人。二、就所作来说,了知所作之事引生过患损恼与非法,且不合道理。三、就对境来说,若知求助者自力能成办;或知道他有依怙者。四、就所为来说,想以方便调伏他;或为了护念其他更多的人不生嫌恨心;或为护僧制。在以上开缘中,虽不开解他人忧恼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堕在丧失财宝眷属禄位难处,多生愁恼,怀嫌恨心,不往开解,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为懒惰懈怠所蔽,不往开解,非染违犯。无违犯者,应知如前,于他事业不为助伴。” 丑三、求不给施 颂曰:“于求财者不给施。” 制此戒为遮止不济贫苦之人。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自己有财物饮食资生众具,见到他人如理正当求助时,以嫌恨心及恚恼心,不行布施是有染违犯。由于懒惰懈怠及放逸心而不行布施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三类:一、就自身来说现在没有可以施舍的财物。二、就所施物来说,对现世与后世都有过患的非法物品;或对求者不适合的物品。三、就所为来说,打算以此方便调伏他;或若施给所求,对国王不合宜,为护念国王的心;或为护僧制。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有饮食等资生众具,见有求者来,正希求饮食等事,怀嫌恨心,怀恚恼心,而不给施,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能施与,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现无有可施财物,若彼希求不如法物,所不宜物,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来求者,王所匪宜,将护王意,若护僧制,而不惠施皆无违犯。” 丑四、不以财法摄徒众 颂曰:“不行利益诸徒众。”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对徒众的邪行。颂中大意说明:菩萨已摄受徒众之后,以嫌恨心,不经常教授教诫他们。明知徒众资具匮乏,但却不为他们从净信的长者、居士、婆罗门的家中如法求化衣服,饮食,坐卧之具,医药用品及各种维持生活的物品,是有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及放逸心而不教授,教诫及求觅资财,是非染违犯。 此中开缘有三类:一、就自身来说,若身有病无力求化;或请有能力之他人代替求化。二、就所为来说,若以此方便调伏他人;或为护僧制。三、就对境来说,知徒众们有大福德,或有能力自求衣食等;或已经得到正确的教授教诫了;或知外道混在徒众中无法被调化。以上开缘情况中虽不作教授教诫不给予资财也不犯本罪。所谓教授指第一次讲的开示教言。教诫指既教授后所作的补充及深广阐释。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摄受徒众,怀嫌恨心,而不随时无倒教授,无倒教诫,知众匮乏,而不为彼从诸净信长者、居士、婆罗门等,如法追求衣服、饮食、诸坐卧具、病缘医药资身什物,随时供给,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往教授,不往教诫,不为追求如法众具,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有疹疾,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转请余有势力者,若知徒众世所共知有大福德,各自有力求衣服等资身众具,若随所应教授教诫,皆已无倒教授教诫,若知众内有本外道,为窃法故来入众中,无所堪能,不可调伏,皆无违犯。” 丑五、不随心转 颂曰:“不随顺他心意转。”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不随顺有情之心而转。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以嫌恨心,不随顺有情心念而转,是有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随顺他人之心,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二类:一、就自身来说,身病无力,无法行动。二、就所为来说,若他所喜欢的对他并不适宜,或他以后自行损害,或反而会损害菩萨自身;虽然他所喜欢的是适宜的,但因为众多人不喜欢不适合,所以为护念众人心生不喜悦;或为护僧制;或为降伏外道;或以此方便调伏他。以上开缘情况下,虽不随顺也不犯本戒。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于他有情不随心转,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随其转,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彼所爱非彼所宜,若有疾病,若无气力,不任加行,若护僧制,若彼所爱,虽彼所宜,而于多众非宜非受,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不随心转,皆无违犯。” 丑六、不赞有德 颂曰:“他有功德不赞扬。” 制此戒的目的是为了遮止对有德者的邪行。颂中大意说明:如果菩萨以嫌恨心对于他人的真实功德声誉不想显扬,对他人的善妙演说及观点,不加赞叹,是有染违犯。若以懒惰懈怠放逸之心而不称扬赞叹,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有四类:一、就自身来说,病虚无力,不能赞说;或想等他人言谈完毕之后。二、就对境来说,了知他人禀性少欲,若赞他的功德反而不高兴。三、就所言说,他的功德与演说是相似不真实的。四、就所为来说,以不赞方便调伏他人;或为护僧制;或为遮止由赞叹而引生他的贪染,骄慢贡高过患等;或为降伏外道。以上开缘的情况下,虽不赞叹也不犯本罪。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怀嫌恨心,他实有德,不欲显扬,他实有誉,不欲称美,他实妙说,不赞善哉,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不显扬等,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知其人性好少欲,将护彼意,若有疾病,若无气力,若欲方便调彼伏彼,广说如前。若护僧制。若知由此显扬等缘,起彼杂染骄举无义,为遮此过,若知彼德,虽似功德,而非实德,若知彼誉,虽似善誉,而非实誉,若知彼说,虽似妙说,而实非妙,若为降伏诸恶外道,若为待他言论究竟,不显扬等,皆无违犯。” 子三、不作降伏(调伏)有二种恶作 《菩萨戒二十颂》云: 不称他缘不治罚,不现神通怖摄等。 丑一、应责不责 颂曰:“不称他缘不治罚。” 菩萨若见诸有情,应当以诃责治罚而降伏,或应当以驱摈等而行威折,但因怀染污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或虽治罚而不驱摈,如上所说,是有染违犯。若因懒惰懈怠及放逸等原因而不作治罚,是非染违犯。 此戒的开缘:一、若了知彼喜出粗言,不可与他言谈,不可疗治,并易生嫌恨,所以应当舍弃。二、若对彼治罚,令因此引发斗争,或会令僧喧杂,使僧团遭到破坏,若不治罚,亦无违犯。三、知彼有情内怀强烈惭愧,不怀谄曲,虽染疾病还可清净,若不诃责,不治罚,乃至驱摈,亦无违犯。 《菩萨戒品》云:“若诸菩萨,安住菩萨净戒律仪,见诸有情,应可诃责,应可治罚,应可驱摈,怀染污心,而不诃责,或虽诃责,而不治罚,如法教诫。或虽治罚如法教诫,而不驱摈,是名有犯,有所违越,是染违犯。若由懒惰懈怠放逸,而不诃责,乃至驱摈,非染违犯。无违犯者,若了知彼不可疗治,不可与语,喜出粗言,多生嫌恨,故应弃舍。若观待时,若观因此斗讼诤竞,若观因此令僧宣杂,令僧破坏,知彼有情不怀谄曲,成就增上猛利惭愧,疾疾还净而不诃责,乃至驱摈,皆无违犯。”《梵网经》云:“若佛子!见一切众生犯八戒、五戒、十戒,毁禁,七逆,八难,一切犯戒罪,应教忏悔。而菩萨不教忏悔,同住,同僧利养,而共布萨,一众说戒,而不举其罪,不教悔过者,犯轻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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