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 |
 
放射性肺炎是由于肺癌、乳腺癌、食管癌、恶性淋巴瘤或胸部其他恶性肿瘤经放射治疗后,在放射野内的正常肺组织受到损伤而引起的炎症反应。轻者无症状,炎症可自行消散;重者肺脏发生广泛纤维化,导致呼吸功能损害,甚致呼吸衰竭。 肺部损伤的严重程度与放射剂量、肺部的照射面积以及照射速度密切相关。病理变化表现为急性期的渗出性炎症反应和慢性期的广泛肺组织纤维化。临床表现变化大,轻症者可无症状,重症者因广泛的肺纤维化病变而致呼吸功能障碍甚至死亡。 放射性肺炎的治疗方法主要是对症治疗,肺部继发感染给予抗生素。早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有效,一般采用泼尼松治疗。抗凝疗法治疗小血管栓塞无效。给予氧气吸入能改善低氧血症。 另外为预防放射性肺炎的发生,应严格掌握放射总剂量及其单次剂量分配、照射野大小。乳腺癌作放射治疗,最好作切线投射,尽量避免肺部的损伤。在放射治疗过程中,应严密观察患者有无呼吸道症状及体温升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