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毗耶达西尊者:佛陀的古道 原始佛教核心经典汇集 大苦蕴经 |
 
毗耶达西尊者:佛陀的古道 原始佛教核心经典汇集 大苦蕴经
大苦蕴经 Maha dukkha kkhandha suttam 如是我闻/我已听到这样: 某个时候,世尊住在舍卫城的祇树给孤独园。 然后,一群比丘在早晨时换衣服后,拿起钵和衣后,为乞食而进入舍卫城。 那时,那些比丘有这个想法:「为乞食而去游行在舍卫城仍然太早,或许我们可以到外道游方者们的的道场」。 然后,那些比丘到外道游方者们的的道场;到后,与那些外道游方者们喜悦地彼此欢迎;互相问候悦人温馨的话后,坐在一边。 那些外道游方者们告诉那些比丘这个: 「朋友!沙门乔达摩施设(让人知道)诸欲的完全了解,我们也施设(让人知道)诸欲的完全了解; 朋友!沙门乔达摩施设(让人知道)诸色的完全了解,我们也施设(让人知道)诸诸色的完全了解; 朋友!沙门乔达摩施设(让人知道)诸受的完全了解,我们也施设(让人知道)诸受的完全了解; 那么,朋友!沙门乔达摩的和我们的-也就是法的教说比起法的教说、教导比起教导,在这里什么差异、什么不一样、什么种种的不同呢?」 然后,那些比丘既没有赞成也没有反驳那些外道游方者们的已说的;没有赞成、没有反驳之后,从座位起来离开而心想:「我们将会在世尊的面前了知那个已被说的意思。」 然后,那些比丘为乞食而游行在舍卫城之后,托钵回来,在吃饭后,到世尊处;到之后,礼拜世尊后,坐在一边。坐在一边的那些比丘告诉世尊这个: 「现在,尊者!我们在早晨时换衣服后,拿起钵和衣后,(我们)为乞食而进入舍卫城。当时,尊者!那些我们有了这个想法:『为乞食而去游行在舍卫城是仍然太早,或许我们可以到外道游方者们的的道场。』尊者!然后,我们到外道游方者们的的道场;到后,与那些外道游方者喜悦地彼此欢迎;互相问候悦人温馨的话后,坐在一边。 尊者!那些外道游方者告诉坐在一边的我们这个: 『 朋友!沙门乔达摩施设(让人知道)诸欲的完全了解,我们也施设(让人知道)诸欲的完全了解; 朋友!沙门乔达摩施设(让人知道)诸色的完全了解,我们也施设(让人知道)诸色的完全了解; 朋友!沙门乔达摩施设(让人知道)诸受的完全了解,我们也施设(让人知道)诸受的完全了解; 那么,朋友!沙门乔达摩的和我们的-也就是法的教说比起法的教说、教导比起教导,在这里什么差异、什么不一样、什么种种的不同呢?』 然后,尊者!我们既没有赞成也没有反驳那些外道游方者已说的;没有赞成、没有反驳之后,从座位起来离开而心想-『我们将会在世尊的面前了知那个已被说的意思』。」 (世尊曰:)「比丘们!对这样讲的外道游方者们,应这样说: 朋友!什么是对诸欲的味?什么是(对诸欲的)过患?什么是(对诸欲的)出离? 什么是对诸色的味?什么是(对诸色的)过患?什么是(对诸色的)出离? 什么是对诸受的味?什么是(对诸受的)过患? 什么是(对诸受的)出离? 比丘们!当外道游方者们这样被问时,既不能解释,进一步地也陷入心情迷惑/沮丧。 那是什么缘故呢? 比丘们!事实上那不是在(他们的能力)范围之内。 比丘们!我于天众的世界里、魔众的世界里、梵天众的世界里,以及沙门众中、婆罗门众中、人天众中,不见一人对此问题有满足心意之解答,除了如来、或如来弟子、或从(他们)那儿听到了(学习)的人。」 「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欲的味呢?比丘们!有这些五种欲。什么是五种呢? 眼所识的诸色是被想要的、可意的、合意的、欢喜的样子、连结贪欲、诱人染着的; 耳所识的诸声是被想要的、可意的、合意的、欢喜的样子、连结贪欲、诱人染着的; 鼻所识的诸香是被想要的、可意的、合意的、欢喜的样子、连结贪欲、诱人染着的; 舌所识的诸味是被想要的、可意的、合意的、欢喜的样子、连结贪欲、诱人染着的; 身所识的诸触是被想要的、可意的、合意的、欢喜的样子、连结贪欲、诱人染着的。 比丘们!这些是五种欲。 比丘们!缘这些五种欲而那快乐和喜欢生起,这是对诸欲的味。」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欲的过患呢? 比丘们!在这里,善男子藉由种种技艺谋生:无论印算、会计、目算、耕田、贸易、看牛、弓术、国王职事/王臣、或任何一种技术,他必须面对寒冷、面对炎热,因牛虻、蚊、风、太阳热、爬虫类的接触而受伤,因饥渴而近临死亡; 比丘们!这是现世可见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假如那个善男子这样工作、努力、奋斗,那些财产不能到他的手上。他郁闷、疲劳、哭泣、搥胸、陷入混乱-『我的努力真的是空,我的精进真的是没有结果。』 比丘们!这是现世可见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假如那些财产到那个这样工作、努力、奋斗善男子的手上,他为了对那些财产做保护而承受苦和忧-『怎么样国王们既不会带走我的财富,而且小偷们不会偷走,火不会烧,水不会流走,不喜欢的继承者们不会携带(我的财富)潜逃呢?』 当他这样保护和看顾时,或者国王们带走那些财产或者小偷们偷走、或者火烧、或者水流走、或者不喜欢的继承者们携带潜逃。他郁闷、疲劳、哭泣、搥胸、陷入混乱-『那种过去属于我的,现在不是属于我的。』 比丘们!这是现世可见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进一步当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时, 诸王与诸王间争吵,诸剎帝利与诸剎帝利争吵,诸婆罗门与诸婆罗门争吵,诸居士与诸居士们争吵,母与子争吵,子与母争吵,父与子争吵,子与父争吵,兄弟与兄弟争吵,兄弟与姊妹争吵,姊妹与兄弟争吵,朋友与朋友争吵。 在这里,已陷入争吵、纷争、诤论的他们彼此以拳头攻击,以土块攻击,以棍子攻击,以刀攻击,在这里,他们招致死亡和死亡般的苦。 比丘们!这是现世可见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进一步当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时, 他们拿起刀和盾后,武装弓和箭后,双方聚集而陷入战争,刀的飞投之中、枪的飞投之中、刀光闪闪之中。 在这里,他们被刀射伤、被枪射伤、被刀砍了头。在这里,他们招致死亡和死亡般的苦。 比丘们!这是现世可见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进一步当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时, 他们拿起刀和盾后,武装弓和箭后,猛攻涂得光滑(不可攀)的堡垒,刀的飞投之中、枪的飞投之中、刀光闪闪之中。 在这里,他们被刀射伤、被枪射伤、被煮沸的液体泼、被重物压倒, 被刀砍了头。在这里,他们招致死亡和死亡般的苦。 比丘们!这是现世可见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进一步当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时, 他们破入他家、掠夺财物、为盗、追剥、 通奸他妻。 国王们抓捕他们后,使得作种种刑罚-用鞭打、用藤打、用棍棒打、砍手、 砍脚、砍手脚、割耳、割鼻、割耳鼻;他们受到酸粥锅刑、受到光亮贝壳刮刑、受到『罗侯』口刑、受到燃烧的火环刑、受到燃烧手刑、受到驱行刑、受到皮衣刑、受到羚羊刑、受到钩肉刑、受到钱币刑、受到淹碱液刑、受到旋转针刑、受到槁踏台刑;用沸油泼、使得被狗群吃、使得活活刺在桩上、用剑砍头。 在这里,他们招致死亡和死亡般的苦。 比丘们!这是现世可见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进一步当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时, 以身行恶,以语行恶,以意行恶。 他们以身行恶、以语行恶、以意行恶之后,身坏命终后,出生到下劣处、恶趣、堕落地、地狱。 比丘们!这是当来对诸欲的过患、苦的聚集、欲望作为因、欲望作为缘、欲望作为基础,也就是以诸欲作为因。」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欲的出离呢? 比丘们!那个在诸欲上调伏欲贪、断欲贪, 这是对诸欲的出离。」 「比丘们!任何沙门或婆罗门真的没有如实知如是对诸欲的满足作为满足、过患作为过患、出离作为出离,他们能自己完全知道欲或引导别人到真实状况,像善行道的人将完全知道欲-这状况不存在(即不可能)。 比丘们!任何沙门或婆罗门真的如实知如是对诸欲的满足作为满足、过患作为过患、出离作为出离,他们能自己完全知道诸欲或引导别人到真实状况,像善行道的人将完全知道诸欲-这状况存在(即可能)。」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色的味呢? 比丘们!譬如或剎帝利少女、或婆罗门少女、或居士少女,或十五岁的样子、或十六岁的样子,不太高、不太矮、不太瘦、不太胖、不太黑、不太白,比丘们!她在那个年代有最亮丽的容貌吗?」 『是的!尊者!』 「比丘们!缘那种亮丽容貌而乐、喜生起,这是对诸色的味。」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色的过患呢? 比丘们!过后可能在这里看到那相同的姊妹,在八十、九十或百岁,老像椽的弯曲、弯腰、倚杖而抖行、病弱、青春年华已逝、齿坏、发白、发稀、秃头、皮皱、肢体生斑。 比丘们!你们认为那是什么呢?她以前那种亮丽容貌已灭去和过患已显现吗? 」 「是的!尊者!」 「比丘们! 这也是对诸色的过患。」 「进一步,比丘们!可能看到那相同的姊妹,病、苦、很重的病、倒下来躺在自己的尿粪里、仗他人们而站起来、藉由他人们而躺卧下来。 比丘们!你们认为那是什么呢?她以前那种亮丽容貌已灭去和过患已显现吗? 」 「是的!尊者!」 「比丘们! 这也是对诸色的过患。」 「进一步,比丘们!可能看到那相同的姊妹,死尸被弃于墓地-或经一日、或经二日、 或经三日,膨胀、 青瘀、脓烂已生。 比丘们!你们认为那是什么呢?她以前那种亮丽容貌已灭去和过患已显现吗? 」 「是的!尊者!」 「比丘们!这也是对诸色的过患。」 「进一步,比丘们!可能看到那相同的姊妹,死尸被弃于墓地-或被乌鸦群吃、或被兀鹰群吃、或被鹫群吃、或被苍鹭群吃、或被狗群吃、或被虎群吃、或被豹群吃、或被狐狼群吃、或被种种虫类吃。 比丘们!你们认为那是什么呢?她以前那种亮丽容貌已灭去和过患已显现吗? 」 「是的!尊者!」 「比丘们!这也是对诸色的过患。」 「进一步,比丘们!可能看到那相同的姊妹,死尸被弃于墓地-骸骨连锁,尚有血肉,与筋相连;无肉而涂血,骸骨与筋相连;无血肉,骸骨与筋相连;无连结骸骨散落各方,这里手骨、那里脚骨,这里踝骨、那里胫骨、这里腿骨、那里腰骨、这里肋骨、那里脊骨、这里肩骨、那里颈骨、这里颚骨、那里齿骨、这里头盖骨。 比丘们!你们认为那是什么呢?她以前那种亮丽容貌已灭去和过患已显现吗? 」 「是的!尊者!」 「比丘们!这也是对诸色的过患。」 「进一步,比丘们!可能看到那相同的姊妹,死尸被弃于墓地-骨变白 类似贝壳的颜色,骨头堆积超过一年,骨腐蚀已成碎末。 比丘们!你们认为那是什么呢?她以前那种亮丽容貌已灭去和过患已显现吗? 」 「是的!尊者!」 「比丘们!这也是对诸色的过患。」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色的出离呢? 比丘们!那个在诸色上调伏欲贪、断欲贪,这是对诸色的出离。」 「比丘们!任何沙门或婆罗门真的没有如实知如是对诸色的满足作为满足、过患作为过患、出离作为出离,他们能自己完全知道诸色或引导别人到真实状况,像善行道的人将完全知道诸色-这状况不存在(即不可能)。 比丘们!任何沙门或婆罗门真的如实知如是对诸色的满足作为满足、过患作为过患、出离作为出离,他们能自己完全知道诸色或引导别人到真实状况,像善行道的人将完全知道诸色-这状况存在(即可能)。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受的味呢? 比丘们!在这里,比丘因为离诸欲、离诸不善法,具足有寻、有伺、离生喜乐的第一禅而住。 比丘们!在比丘因为离诸欲、离诸不善法,具足有寻、有伺、离生喜乐的第一禅而住的这个时候,他既不思惟伤害自己,也不思惟伤害别人,也不思惟伤害双方,就在这个时候他经验没有伤害的受。比丘们!我说最高对诸受的味是没有伤害。 进一步,比丘们!比丘由于寻伺的止息,具足自信、 心的趣于专一、无寻无伺、定生喜乐的第二禅而住。 比丘们!在比丘由于寻伺的止息,具足自信、 心的趣于专一、无寻无伺、定生喜乐的第二禅而住的这个时候,他既不思惟伤害自己,也不思惟伤害别人,也不思惟伤害双方,就在这个时候他经验没有伤害的受。比丘们!我说最高对诸受的味是没有伤害。 比丘们!在那个时候, 因为离喜,比丘舍而住,正念和正知,以身经验乐,圣者们宣说那是-『舍、具有正念、乐住者』,具足第三禅而住。 比丘们!在那个时候, 因为离喜,比丘舍而住,正念和正知,以身经验乐,圣者们宣说那是-『舍、具有正念、乐住者』,具足第三禅而住的这个时候,他既不思惟伤害自己,也不思惟伤害别人,也不思惟伤害双方,就在这个时候他经验没有伤害的受。比丘们!我说最高对诸受的味是没有伤害。 比丘们!在那个时候,比丘因为乐的舍断、因为苦的舍断、就在先前因为灭除喜忧、不苦不乐、舍念清静,具足第四禅后住。 比丘们!在那个时候,比丘因为乐的舍断、因为苦的舍断、就在先前因为灭除喜忧、不苦不乐、舍念清静,具足第四禅而住的这个时候他既不思惟伤害自己,也不思惟伤害别人,也不思惟伤害双方,在这个时候他经验没有伤害的受。比丘们!我说最高对诸受的味是没有伤害。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受的过患呢? 比丘们!那种受是无常、 苦、受制于变化的法则-这是对诸受的过患。」 「比丘们!什么是对诸受的出离呢? 比丘们!那个在诸受上调伏欲贪、断欲贪,这是对诸受的出离。」 比丘们!任何沙门或婆罗门真的没有如实知如是对诸受的满足作为满足、过患作为过患、出离作为出离,他们能自己完全知道受或引导别人到真实状况,像善行道的人将完全知道受-这状况不存在(即不可能)。 比丘们!任何沙门或婆罗门真的如实知如是对诸受的满足作为满足、过患作为过患、出离作为出离,他们能自己完全知道受或引导别人到真实状况,像善行道的人将完全知道受-这状况存在(即可能)。」 世尊说了这个。那些比丘心意满足和欢喜世尊已说的。 附: 酸粥锅刑(bilavgathalika)破头盖以入热丸,为烂脑之刑。 贝秃刑(savkha-mundika)上唇两侧、耳、以至咽喉而裂其皮,所有毛发结为一束,以棒捻之,连毛发带皮取剥之,以粗砂磨洗头盖,如贝壳之刑。 罗睺口刑(rahumukha)如罗睺(阿修罗之王)口,以刑罪之口,即以捧开其口,口之奥部点灯,以枪剌掘其耳部。 火鬘刑(jotimalika)全身浸油,以布包之而点火。次之烛手刑亦同样包手而点火。 驱行刑(erakavattika),此刑从罪人之颈至下踵唯剥其皮即以索缚而牵之。彼以踏自己之皮而死。 皮衣刑(cirakavasika)皮肤由上剥至腰,从腰剥至踵上面的皮着下面。 羚羊刑(eneyyaka)两肘和两膝以挂铁环,用铁棒贯通之,再用四根铁棒架之,于地上不能动,焚火于身体之四周。如被火围绕之羚羊而得名。 钩肉刑(balisamamsika)以两钩钩其身体而剖皮、肉、筋。 钱刑(kahapanika)钱(kahapava四角铜钱)刑是削取其肉。 灰汁刑(kharapatacchika)语源不明,见佛音注释所示之内容,即以凶器伤其身体之各处,从其伤口注入疱性液(khara灰液)由皮、肉、筋流出,唯留连销之骨骸。 闩转刑(palighaparivattika)使罪人横倒,以铁棒通实其耳,固定于地上不能动,即捉足以回转之。 槁踏台刑(palalapithaka)削其外皮,以臼石折碎其骨,以毛发包之如槁踏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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