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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量理宝藏论释 量理宝藏论科判 |
 
索达吉堪布:量理宝藏论释 量理宝藏论科判
量理宝藏论科判 此处所讲至尊文殊菩萨之化身萨迦班智达所著、有十一品内容的这部《量理宝藏论》分三 甲一、入论分支分三 乙一、为通名言而说论名 乙二、为除违缘而礼赞分三 丙一、礼赞殊胜本尊 丙二、礼赞根本上师 丙三、礼赞二位理自在 乙三、为使造论究竟而立誓 甲二、真实论义分二 乙一、从总反体抉择所知分三 丙一、所知境分二 丁一、法相 丁二、分类分三 戊一、破他宗分二 己一、宣说对方观点 己二、释说破彼观点分二 庚一、有境识应成不错乱之过 庚二、对境应成可见之过 戊二、立自宗 戊三、遣诤分二 己一、遣除于错乱识无境之诤分四 庚一、遣除与二所量之说相违 庚二、遣除义共相与本无见有对境相同之诤 庚三、遣除与领受相违 庚四、遣除遮破以量不可知之过 己二、遣除于所取境自相之诤分二 庚一、辩论 庚二、答辩分二 辛一、总分析宗派之观点 辛二、阿阇黎所抉择之观点分二 壬一、抉择经部观点分二 癸一、破他宗分二 子一、破有部宗 子二、破与之同类雪域派 癸二、立自宗 壬二、抉择唯识观点分三 癸一、破他宗分二 子一、破有部经部 子二、破世间共称 癸二、立自宗 癸三、遣诤分二 丑一、遣除与微尘相同之诤 丑二、观察有无相而遣除非理 丙二、能知识分二 丁一、法相及分类 丁二、抉择此等之义分二 戊一、量之法相 戊二、非量之识分二 己一、破他宗分二 庚一、宣说对方观点 庚二、破彼观点分三 辛一、破伺察意自体分二 壬一、总破分三 癸一、观察则不合理 癸二、发太过 癸三、以同等理而破 壬二、别破分三 第一、破无理由的伺察意 第二,破颠倒理由的伺察意 第三,破依教之识为伺察意 辛二、破现而不定识是非量识 辛三、破已决识乃不悟识以外非量识分二 壬一、总破 壬二、别破分二 癸一、真破分二 子一、破相违法为同体 子二、破根识种类为量 癸二、遣诤 己二、立自宗分三 庚一、非量总法相 庚二、数目之分摄 庚三、各自安立 丙三、彼识知境之方式分四 丁一、总及别之证知方式分二 戊一、总说境及有境之安立 戊二、分析总别证知之差别分三 己一、法相 己二、分类 己三、择义分三 庚一、破他宗分二 辛一、破实体异体分二 壬一、宣说对方观点 壬二、破彼观点 辛二、破实体一体分三 壬一、破一总与多别一体分二 癸一、宣说对方观点 癸二、破彼观点分三 子一、可现不可得 子二、加以观察 子三、发太过 壬二、破多总与多别一体分二 癸一、宣说对方观点 癸二、破彼观点 壬三、破同类之总分二 癸一、破外境相同之总分二 子一、宣说对方观点 子二、破彼观点 癸二、破心前相同之总 庚二、立自宗 庚三、遣诤 丁二、显现及遣余之证知方式分二 戊一、总说缘取方式 戊二、决定各自之自性分二 己一、显现分三 庚一、境之实相 庚二、识缘取方式 庚三、识境一致分二 辛一、如何一致 辛二、建立现量非决定分三 壬一、非决定成立之真实理由 壬二、遣除彼不合理之说分二 癸一、现量行破立之方式 癸二、宣说若决定则违现量分三 子一、建立决定蓝色反体是分别念 子二、以定解断绝增益之理 子三、说明此为阿黎之意趣 壬三、分别不取显现境之理分三 癸一、若显现则破立应成顿时 癸二、一境之所有名称皆为异名 癸三、若以反体辨别则成遣余 己二、遣余分三 庚一、真实遣余 庚二、决定自性分二 辛一、安立分二 壬一、总说 壬二、别说分二 癸一、他体执为一体分三 子一、增益之缘由 子二、识执著方式 子三、其必要 癸二、一体执为他体分三 子一、增益之理 子二、识执著方式 子三、其必要 辛二、细分分三 壬一、真实分类 壬二、破外境有遣余分二 癸一、真实宣说 癸二、彼之理由分二 子一、遣余应成显现 子二、显现亦相同 壬三、各自之安立分二 癸一、有实名言遣余及有实心识遣余合一而说分二 子一、法相 子二、分类分二 丑一、总说 丑二、别说分二 寅一、现前遣余 寅二、隐蔽遣余 癸二、无实名言遣余与心识遣余合一而说分三 子一、法相 子二、分类 子三、无实法非显现境分二 丑一、真实合理性 丑二、遣除彼不合理之说分四 寅一、遣除等同有实法 寅二、遣除与量相违 寅三、遣除与世间共称相违 寅四、遣除与教相违 庚三、遣除诤论分五 辛一、遣除若无共相则立名不可能之诤 辛二、遣除若是遣余则成相互依存之诤分二 壬一、宣说对方观点 壬二、破彼观点分二 癸一、以同等理而破 癸二、真实回答 辛三、遣除无有所断不能运用遣余之诤 辛四、遣除若观察遣余成立有实与否则非理之诤分二 壬一、宣说对方观点 壬二、回答分二 癸一、破其他答辩 癸二、自宗答辩 辛五、遣除若遣余无共相则不可能同体之诤 丁三、所诠与能诠之证知方式分三 戊一、破他宗分二 己一、破许自相为所诠分二 庚一、破许境自相为所诠 庚二、破许识自相为所诠 己二、破许共相为所诠分二 庚一、破许种类共相为所诠 庚二、破许名言义共相为所诠 戊二、立自宗分三 己一、法相 己二、分类 己三、抉择彼义分三 庚一、建立名言共相真实所诠无有 庚二无事而错乱命名之理 庚三、错乱应用而得照了境之合理性 戊三、除诤论分五 己一、遣与许真实共相为所诠相同之诤 己二、遣与许识自相为所诠相同之诤 己三、遣与许不相应行为所诠相同之诤 己四、遣若无所诠则成灭绝名言之诤 己五、遣许错乱之关联不需要之诤 丁四、相属及相违之证知方式分二 戊一、总说 戊二、别说分二 己一、观察相属分三 庚一、破境之相属分二 辛一、总破 辛二、别破分三 壬一、破同性相属于外境上成立 壬二、破彼生相属于外境上成立分二 癸一、破因果实体相属分三 子一、破因果次第相属分二 丑一、前后相属不合理 丑二、中间连结相属不合理 子二、破因果单独相属 子三、破因果观待相属分二 丑一、破饶益相属 丑二、破无则不生相属 癸二、破种类相属 庚二、建立心前相属分二 辛一、心如何连结之理 辛二、遣除于彼之诤论分二 壬一、遣除连结同性之诤 壬二、遣除连结彼生之诤 庚三、宣说建立相属之量分三 辛一、建立法相分二 壬一、能立同性相属分二 癸一、证成名言相属 癸二、证成义理相属分二 子一、运用因 子二、遣除彼不定分三 丑一、无观待因分二 寅一、真实无观待因 寅二、遣诤分三 卯一、遣此因不成之过 卯二、遣此因不定之过 卯三、遣太过 丑二、有害因分二 寅一、宣说对方观点 寅二、破彼观点分二 卯一、宣说观察则不合理 卯二、以因建立分二 辰一、运用因 辰二、认识论式之义分三 巳一、论式之义 巳二、所立 巳三、因分二 午一、宗法分二 未一、破他宗分二 申一、破以现量成立 申二、破以唯一自证成立 未二、立自宗 午二、建立周遍: 丑三、彼二因之必要 壬二、能立彼生相属分三 癸一、破他宗 癸二、立自宗分二 子一、法相 子二、确定 癸三、除诤论 辛二、认识事相 辛三、确定此等之方式分二 壬一、片面确定之他宗 壬二、兼收并蓄之自宗 己二、观察相违分二 庚一、相违之总法相 庚二、事相之详细分类分二 辛一、总说 辛二、别说分二 壬一、不并存相违分四 癸一、法相分二 子一、破他宗 子二、立自宗 癸二、相违存在之境分二 子一、认识相违 子二、遣于彼之诤分二 丑一、遣除观察对境则非理之诤 丑二、遣除观察实体则非理之诤分二 寅一、宣说对方观点 寅二、答辩分二 卯一、破他宗答复 卯二、说自宗答辩 癸三、灭除所害之时分三 子一、破他宗 子二、立自宗 子三、除诤论分二 丑一、遣于外境相违之诤分二 寅一、遣观察有分无分则非理之诤 寅二、遣观察无碍功能则非理之诤 丑二、遣于心识相违之诤 癸四、确定相违之量分三 子一、破外境相违 子二、建立心前相违 子三、遣除诤论 壬二、互绝相违分二 癸一、宣说他宗非理分二 子一、宣说对方观点 子二、破彼观点分三 丑一、真实遮破 丑二、破遣过之答 丑三、说明异体称相违之密意 癸二、安立合理之自宗分三 子一、一体异体之安立 子二、异体安立相违相属之理 子三、宣说互绝相违分二 丑一、解释直接相违与间接相违 丑二、遣除于彼之诤论 乙二、决定能知量之自性分二 丙一、法相之安立分三 丁一、总说法相、名相、事相之自性分三 戊一、建立三法周遍所知 戊二、决定能遍三法之自性分二 己一、认识本体 己二、各自之法相分二 庚一、总说 庚二、别说分三 辛一、、法相之理由分三 壬一、破法相不需要法相之观点 壬二、安立需要之法相 壬三、彼所遣过失之详细分类分三 癸一、破他宗分二 子一、对方观点 子二、破彼观点 癸二、立自宗 癸三、除诤论 辛二、名相之理由分三 壬一、破他宗 壬二、立自宗 壬三、除诤论 辛三、事相之理由 戊三、三法各自之安立分三 己一、认识自反体分二 庚一、破他宗 庚二、立自宗 己二、相属之方式分二 庚一、真实宣说相属之方式 庚二、能确定相属之量 己三、与法相相属而各自所诠之安立分二 庚一、如何诠表之方式分二 辛一、论式之分类 辛二、遣除于彼之诤论分三 壬一、遣除于表明是自反体之诤论 壬二、遣除于表明非他反体之诤论 壬三、举例说明相违相同论式 庚二、相互决定之安立 丁二、分别决定量之法相分二 戊一、认识法相分三 己一、破他宗 己二、立自宗 己三、除诤论 戊二、依此遣除增益之理分二 己一、如何决定 己二、遣除诤论 丁三、抉择法相所表之义分四 戊一、名相之详细分类分四 己一、分类之根本分二 庚一、破不合理之宗 庚二、立合理之宗 己二、分类之本体 己三、定数 己四、词义 戊二、破于事相颠倒分别分二 己一、破于现量事相颠倒分别分三 庚一、破本非现量妄执是现量 庚二、破本是现量妄执非现量 庚三、破妄执是非相同 己二、破于比量事相颠倒分别分二 庚一、破本是比量而妄执非比量 庚二、破本非比量而妄执是比量 戊三、宣说于事相上能决定法相之量分二 己一、提问 己二、回答分三 庚一、破他宗之回答 庚二、立自宗之回答 庚三、遣除于彼之诤 戊四、如何进行破立之理分二 己一、破立之安立 己二、依其如何证境之理分三 庚一、破他宗 庚二、立自宗 庚三、除诤论 丙二、抉择各自事相之义分二 丁一、现量分三 戊一、真现量分三 己一、法相分二 庚一、破他宗 庚二、宣说自宗合理性 己二、名相之分类 己三、事相各自之义分四 庚一、根现量分三 辛一、法相 辛二、建立彼分二 壬一、建立由根所生 壬二、建立离分别不错乱 辛三、决定名共相 庚二、意现量分三 辛一、认识本体 辛二、抉择自性分二 壬一、生之方式 壬二、作为量之合理性 辛三、遣彼诤论 庚三、自证现量分二 辛一、法相 辛二、遣诤 庚四、瑜伽现量分三 辛一、认识自性分三 壬一、法相 壬二、分类 壬三、内容分三 癸一、智慧之因 癸二、彼究竟之时 癸三、观待方便果之特点 辛二、成量之理分二 壬一、建立现量 壬二、依此量进行取舍之理 辛三、能立之量分三 壬一、建立本体分二 癸一、建立过去未来 癸二、建立所依能依分二 子一、建立宗法分二 丑一、破他宗 丑二、说自宗合理分二 寅一、建立前际无始 寅二、建立未来无终分二 卯一、建立具有我执之明了无终分二 辰一、以因建立 辰二、抉择意义分二 巳一、破他宗 巳二、立自宗分二 午一、认清转生轮回之因 午二、分析彼之对治分二 未一、片面压制 未二、全面根除 卯二、建立无有我执之光明无终 子二、建立周遍 壬二、建立法相 壬三、遣于成立义之诤分二 癸一、遣断圆满不合理之诤 癸二、遣智圆满不合理之诤分二 子一、遣因修道不合理之诤 子二、遣果遍知不合理之诤 戊二、似现量分二 己一、法相 己二、分类 戊三、现量之果分二 己一、真说分三 庚一、陈述他说之不同观点 庚二、安立合理之自宗 庚三、彼与四种宗派相对应 己二、旁述分二 庚一、境证派之观点 庚二、自证派之观点 丁二、比量分二 戊一、自利比量分二 己一、法相 己二、抉择意义分二 庚一、通达之因分二 辛一、认识因之观待事分三 壬一、第一相之观待事宗法分二 癸一、总体思维比量之语义分二 子一、认识比量之语言照了境 子二、如何缘取之语言法相分二 丑一、真名与假名之差别 丑二、思维实法与假法分二 寅一、思维兼义为实法 寅二、思维支分为假法分三 卯一、立名之缘由 卯二、立名之必要分二 辰一、法立名为所立之必要 辰二、有法立名为宗法之必要分二 巳一、真实必要 巳二、断除与未命名相同之观点 卯三、假法与实际不符 癸二、决定场合义之差别 壬二、同品遍异品遍之观待事同品与违品分三 癸一、破他宗分三 子一、宣说对方观点 子二、破彼观点分三 丑一、断定二品非理 丑二、分开实体反体建立非理分四 寅一、若观察则非理 寅二、太过分 寅三、与安立相违 寅四、非阿黎之意趣 丑三、分别依于自反体建立非理 子三、断除遮破非理 癸二、立自宗分三 子一、分析同品异品分三 丑一、法相 丑二、认识相同对境 丑三、遣除诤论 子二、认识因之破立对境 子三、遣余破立之详细分类 癸三、除诤论分二 子一、遣除观察二方则不合理之诤 子二、遣除观察因与所立则不合理之诤分二 丑一、宣说辩论及其他回答不合理 丑二、自宗之答复 壬三、安立彼等为观待事之理由 辛二、观待彼因之分类分三 壬一、真因分三 癸一、法相分二 子一、认清法相分三 丑一、破他宗 丑二、立自宗 丑三、除诤论 子二、彼成为法相之理 癸二、事相分二 子一、破他宗不合理之部分 子二、安立离诤之自宗 癸三、名相之分类分三 子一、如何辨别之理分二 丑一、安立分类之其他异门 丑二、认清此处所说 子二、决定分类之自性分三 丑一、不可得因分三 寅一、法相 寅二、分类分二 卯一、本体不可得因 卯二、建立决定无有之相违可得因分二 辰一、不并存相违可得分二 巳一、破他宗不合理之部分 巳二、安立合理之自宗 辰二、互绝相违可得 寅三、决定所破因相属之方式分二 卯一、说他宗错误观点 卯二、立无误自宗观点 丑二、自性因分二 寅一、真实宣说 寅二、遣除过失 丑三、果因分二 寅一、真实宣说 寅二、遣除诤论 子三、破于此等相属颠倒分别分二 丑一、说对方观点 丑二、破彼观点 壬二、相似因分二 癸一、法相 癸二、分类分三 子一、不成因分二 丑一、法相 丑二、分类分三 寅一、外境不成因 寅二、心前不成因 寅三、观待论者不成因 子二、不定因分二 丑一、法相 丑二、分类分二 寅一、不共不定因 寅二、共同不定因分二 卯一、正不定因 卯二、有余不定因分二 辰一、真正有余不定因 辰二、相违有余不定因 子三、相违因分二 丑一、法相 丑二、分类分三 寅一、依事物而分分二 卯一、依相属而分为二类分二 辰一、归为两类之理 辰二、抉择果相违因 卯二、观待论式而分为三类 寅二、依所欲说者而分分三 卯一、陈述他宗观点 卯二、宣说自宗之合理性 卯三、遣除于彼之辩论 寅三、宣说承许其余分类不合理 壬三、彼等因之定数分二 癸一、遮边之定数 癸二、彼等之功能 庚二、说明由因所证之所立分三 辛一、安立法相分三 壬一、观待否定而说五种法相 壬二、观待肯定而建立一种 壬三、遣除于彼之辩论 辛二、认清事相分二 壬一、真实宣说 壬二、遣除诤论 辛三、宣说有害宗法之相违分二 壬一、总安立分三 癸一、法相 癸二、分摄 癸三、遣除诤论 壬二、分别之自性分二 癸一、现量相违 癸二、比量相违分三 子一、事理相违 子二、信许相违分三 丑一、法相 丑二、分类 丑三、分析意义分三 寅一、真实说明差别 寅二、以圣教之差别而分说 寅三、遣除于彼之诤论分二 卯一、遣除等同他宗 卯二、遣除能障不成所立之过 子三、共称相违分二 丑一、法相 丑二、决定彼之自性分二 寅二、广说分三 卯一、第一种说法分二 辰一、破他宗之观点 辰二、说自宗之合理性分二 巳一、可说共称第七十七节课 巳二、认清名词已成共称 卯二、第二种说法分三 辰一、宣说事理比量是可说共称以外异体对境 辰二、破他宗之观点分二 巳一、声论派之因成为不共因 巳二、宣说自宗内道之其他说法不合理 辰三、说明阿黎之意趣 卯三、分析彼等之意趣分二 辰一、破他宗之观点 辰二、说自宗之观点 戊二、他利比量分三 己一、他利比量之法相 己二、补特伽罗之安立分三 庚一、各自之法相 庚二、胜负之安立 庚三、见证者如何建立之理分二 辛一、总说制服与摄受之理 辛二、分别抉择负处分二 壬一、宣说合理观点 壬二、遮破错误观点分二 癸一、破雪域派观点 癸二、破足目派观点 己三、辩论语言之分类分三 庚一、由补特伽罗而分类 庚二、由必要而分类分二 辛一、建立自宗之语言分二 壬一、真论式之分类分二 癸一、运用语言之方式分三 子一、破他宗分二 丑一、破前派观点 丑二、破雪域派观点 子二、立自宗分二 丑一、于愚者前论证方式 丑二、于智者前论证方式 子三、除诤论 癸二、论式之作用 壬二、似论式之分类分二 癸一、法相 癸二、分类 辛二、破斥他宗之语言分二 壬一、真能破 壬二、似能破 庚三、由论式而分类分二 辛二、应成论式分二 壬一、应成之安立分三 癸一、破他宗分二 子一、宣说对方观点 子二、破彼观点 癸二、立自宗分二 子一、真应成因分二 丑一、法相 丑二、分类分三 寅一、引出能立之应成因 寅二、不引能立之应成因 寅三、举例说明彼等分类 子二、似应成因 癸三、除诤论 壬二、答复方式分二 癸一、破不合理观点 癸二、说合理观点 甲三、造论究竟之事宜分三 乙一、造论之方式分五 丙一、宣说作者智慧超群 丙二、宣说依何而造 丙三、宣说造论之真实必要 丙四、宣说是故当依智者 丙五、以此理由而决定 乙二、此善回向佛果 乙三、宣说作者尊名而对论典起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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