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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达吉堪布:中观庄严论解说 第八十二课 |
 
索达吉堪布:中观庄严论解说 第八十二课
在前面建立根本因当中,“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胜义中无有自性,远离一体多体之故,犹如影像”,其中,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是有法,胜义中无有自性是立宗,远离一体多体之故就是所谓的因,犹如影像则是同品比喻。 前文已经通过各种方法抉择了远离一体在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上如何成立,在上一个颂词中,也表明了远离多体在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上成立。我们在其他敌论者面前运用这种论式时,“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在胜义中无有自性,远离一体多体之故”,如果它是一个相似推理,对方会说:你们所运用的因在有法上不成立。或者说:相违。也就是远离一体多体与自他所说的万法相违,比如“这是火,因为它能起功用,是水的自性之故”,由于水和火完全是相违的,对方可以说相违。 如果认为:远离一体多体在有法或宗法上,有一部分可以成立,有一部分无法成立。对方这时可以说不遍,那么,首先看因在有法和宗法上是否遍?如果遍,就无法说是不定;如果不遍,则可以说不定。 此处,根据静命论师的颂词再三地论证了,所谓不遍的过失不存在,因此,虽然只有一个颂词,但依此完全可以确定,无论在他宗还是自宗面前,这个推理都是正确的。这样一来,通过理证宣说的万法无有自性的道理,对方也不得不承认。了知这一点,对自他所说的万法证悟空性非常有必要。 总而言之,《中观庄严论》当中主要抉择的是什么呢?就是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在胜义中不存在,远离一体多体的缘故。一切万法都是远离一体和多体的,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存在方式,在这种逻辑推理面前,不论具有多么浓厚习气的人都会毕恭毕敬地承认。 无论学佛者还是未学佛者,凡是讲道理的人,通过详详细细地观察,都会了知:所谓的一体多体根本不能成立。大家依靠上述理证,应该在自相续中对中观无实的空性生起初步的见解,应该了知:以前我认为这个世界上的很多法自性存在,但是通过静命论师一体多体的观察,其实我原先所想的都是虚妄分别念假立而已,实际根本不可能存在。对于这一道理,首先以理生起一种定解,随之,与之相违的增益分别念会逐渐消失,最后对中观的无生见解完全通达。 辛二、建立周遍: 除一及多外,具有他行相, 实法不容有,此二互绝故。 下面建立周遍。颂词中说:除了一和多以外,具有其他行相的实有法,在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容有。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一种实有法,就应该以一体多体的方式存在,除一体多体以外所具有的一种行相法根本不可能存在,为什么呢?前面也说过:一的本体不是多,多的本体不是一,此二者是互绝相违中的直接相违。 有人心里想,在自宗他派所说的欲知物——一切万法上,尽管远离一体多体的因非常合理,而且运用了“犹如影像”这一非常贴切的比喻,从“有”的角度证明了: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只要存在,就应该以一体、多体两种方式来存在,然而通过观察,一切万法都是远离一体多体的。因此,远离一体多体在有法上是成立的,对此不能说“相违”,也不能说“不成”。再加上,从同品方面,运用“犹如影像”这一比喻,也完全可以成立远离一体多体这一点。但是,一体和多体不包括的一个法,会不会在这个世界上存在呢? 不会存在。大家都清楚,“一切法无有自性,远离一体多体,犹如影像”,这是同品遍。对方认为:不是一体多体的另外一种自性法应该存在。也就是对异品遍方面产生了一种怀疑。其实让他举出一个例子,他也根本举不出来,因为在同品方面周遍,而在异品方面根本找不到这样一种法。比如从建立的角度,“瓶子是无常,所作故,犹如瓶子”,这是同品遍;不是所作的话,不是无常,犹如虚空,这是异品遍。因此,建立或者肯定方面的论式,可以在异品遍方面举出一个例子。但此处所讲的论式属于否定的论式,这时根本举不出一个具有自性、不是一体多体的法。 他们很想找出一个不是一体多体却有自性的法,麦彭仁波切根据静命论师的密意对此进行了解释:实际上,这完全是你们的一种痴心妄想。在这个世界上,假设存在一个既非一也非多的有实法,那么,即使一与多无实有,所知万法仍然不一定是无实。然而,除了一与多二者之外,具有其他行相、非一非多的一个实法绝对不可能存在,因为一和多互绝相违,除一与多以外的第三品物体,在这个世界上根本找不到。 犊子部承许不可思议的人我存在,世间上的各种遍计无明也不可计数,很多人口沫横飞地宣说:不是一体、不是多体等等。你在分别念中可以如此思维,在口头上也可以如此宣说,但真正非一体也非多体的一个实有法,在这个世界上是绝对找不到的。 我们应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自他所承认的一切法上,离一多因完全能够成立,并且必定周遍于宗法。因此,依靠上述推理,足可证明万法无有任何自性。 表面看来,“自他所说法,此等真实中,离一及多故,无性如影像”是只有四句的一个颂词,实际上,这个颂词的力量非常强大,整个万事万物的法,依靠这个颂词完全可以抉择为无有自性。大家如果不能全部背诵《中观庄严论》,单单这一个颂词能够背诵也非常好,在自相续中也可以种下一个中观的善根。 中观法门非常殊胜,如果能够在自相续中种下这种善根,也是多生累劫不可多得的一种福报。现在世间上的所有人都是为了存在、为了实有而奔波,对无实空性的法门,哪怕一刹那的研究也没有。尤其现在大城市里面的这些人,可能一个星期当中听一堂课的时间都是没有,整天在人流和车流当中迷迷糊糊地度日,根本没有修法的机会。 学院当中的很多道友说:回到家里面也可以背诵、修行……。但是,大城市有一种它的“加持力”,一开始两三天可能会修一些法,过了三四年,不要说一部论典,连一个颂词的意义都不会思维的,非常忙。尤其是现在大城市里面的生活水准越来越提高,人们的贪婪越来越强烈,虽然每天奔波忙碌,但始终达不到自己的一种标准,却把自己的精力、时间和善根全部在不知不觉中消磨殆尽,这种现象非常多。 我想:暂时来讲,在座的道友还是非常有福报的,对中观法门哪怕只听一个颂词也很难得,更何况说这么一部大的论典全部通达,因此对这里每个颂词的内容,一定要认真思维其中的意义,然后对中观法门生起非常坚定的定解,这在多生累劫当中也是非常难得的。 有些因明的寻伺者提出这样的疑问:一切有实法要么是一、要么是多,那么,与之相反的离一与多,就应该是无实法,这样一来,上述推理中的所立——真实义中无有自性,与能立因——远离一体多体,已经无有差别、同属无实法了,如同说“瓶子是石女的儿子,因为它是石女儿子之故”。 他们认为: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上,如果在真实义中无有自性这一理证,也即“所立”不成立的话,与它无二无别的“因”——远离一体多体也就无有立足之地了。如果远离一体多体已经成立,与它无二无别的无有自性也就成立了,运用这一推理也成了多此一举。 实际上,在了知瓶子是所作法却不知道它为无常的众生面前,运用因是非常有必要的,通过“瓶子无常,所作故”这一推理,可以使对方了知瓶子是无常的。同样,很多众生不了知“万法无有自性”这一点,通过“远离一体多体”让他的相续中产生这种见解也非常合理。 但是对方不明白这一点,认为:既然远离一体多体,就决定无有自性,就像离一多因已经决定而兔角等仍然存在有实这一点谁也不会承认一样。于是他们说:远离一体多体这一能立,只是成了建立所立单方面的能立,而对整个有法不一定成立。 下面对他们回答说:事实并非如此。一切有实法虽然原本就是无自性而存在的,但对于无始以来由愚痴所致不明真相的众生来说,依靠一不存在、多也不存在这一推理,可以在他的相续中生起万法无有自性的定解。 举例来说,印度有一种黄牛,背部有一块比较大的肉,叫做项峰;脖子下面也拖着比较大的肉,这叫垂胡。有些人虽然知道它具有项峰垂胡这一特征,但不知道它叫做黄牛,这时我们可以对他说:“你见到的这种动物叫做黄牛,具有项峰垂胡之故。”或者,他不知道能够知言解义就叫做人,于是说:“这个众生可以叫做人,因为他能知言解义之故。”这就是证成名言因和证成义理因当中的证成名言因,也就是说,对于某一种名词不了知时,可以通过这一法的法相进行推证。同样,对仅仅了知无自性之名言的人,通过证成义理因可以让他明白此名言所表达的意义,这一点也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自他所说的一切万法、无有自性与远离一体多体三者,在本体上虽然不可分割,但从反体角度可以分,因为每个众生的执著各不相同,所以对于所立不了知时,通过因来证明是非常有必要的。 下面再以“不可得因”进行推证。比如,瓶子如果存在,以无损害根识必定可见,但是未曾见到的缘故,所知瓶子不存在。当然,如果是不可见的法,以可见不可得无法证明其不存在,比如说我面前没有魔鬼,由于肉眼无法见到,这种说法不一定成立。同样,外道、内道所说的万法无有自性,对于根本不了知这一道理的众生来说,犹如无有树木而无沉香树一样,以“总法”不存在来否定“别法”,由于实有的总能遍——“实一”与“实多”不存在,所遍的自他所说法实有也就根本不可能存在。 由此可见,所立与因这二者,在通达方式方面并非毫无差别,有些众生未通达无有自性而是通达了远离一体多体,为此才凭借因来建立有法无实,而并非以“瓶子无实有”来证实“瓶子无自性”。因为依靠因令未了知者了知,已了知者进一步明确。通过这种论式,完全可以遣除众生相续中具有自性的增益分别念。 己二(宣说世俗中有实法存在)分二:一、认清显现许实空之世俗;二、分析彼世俗之自性而宣说。 庚一、认清显现许实空之世俗: 故此等实法,持唯世俗相, 若许此体有,我能奈彼何? 所以说,此等一切有实法,真正在胜义中根本不存在,唯一在世俗中有一种假相存在,假设认为世俗中似现的万法体相实际存在,那么,静命论师说:我即使破斥又有什么作用呢? 无论一体还是多体都同样经不起观察,因此,这些有实法只是如同虚幻的马象一样,在未经观察时似喜而存在,这就是唯一世俗的法相。如果说:如同水泡一般的一切法并非世俗中似现之法,而是真正在胜义中或者自相真实存在,对于这种如金刚般永远不能摧毁的法,通过语言和思维如何分析也是无法遮破的。既然这样,龙猛菩萨、月称菩萨无论如何运用胜义推理破斥也没有办法,根本破不了,也没有必要破,因为它的本体已经成为实相了。 实际并非如此,任何一个有实法的法性即是指它本身,并不会因为他人的承许而有丝毫改变。如果某一法不是无常,即使多少个人说它是无常也毫无作用,因为一切万法的法性谁也无法改变。现在世间上是是非非的很多宗派,有些说是这个,有些说是那个,但真正经得起观察的,唯一是如来无我空性的狮吼声。 比如幻化师幻变出来的大象、骏马等,实相上如果不是假的,无论怎么说它是假的都无有用处,同理,现在的柱子、瓶子等也是如此。佛经中说:佛陀出世也好未出世也好,一切诸法的法性本来如是安住。所以,并不是说:佛陀出世的时候说诸法空性,诸法空性就是存在的;诸佛没有出世的时候,诸法空性就是不存在的。并不是这样的。 《中论》和《入中论自释》当中都引用过这个教证,以此可以说明什么呢?一切诸法的本体是空性的,诸佛出世也好,诸佛未出世也好,这一点任何人也无法改变。《宝性论》的讲义在讲如来藏本性光明时说:诸佛出世也好,诸佛没有出世也好,一切诸法的本性光明都是存在的[33]。在很多论典中,很多高僧大德引用的方式都不相同,甚至无垢光尊者在《七宝藏》中,也将这个教证用于大圆满的境界。 因此,诸法真正的本体,从空性方面来讲,任何人也无法改变,这就是它的法性;讲如来藏或者光明时,自性光明如来藏也本来如是存在着;在讲轮回因果的时候,诸佛出世也好、没有出世也好,造作恶业必定会堕入恶趣,就如同火的热性一样也是无法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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