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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十地经论 4卷八——六地现前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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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话文:十地经论 4卷八——六地现前地

  4卷八——六地现前地

  译文

  经文:当时金刚藏菩萨说:诸位佛子,如果菩萨已经具足第五地之道,要想修入第六菩萨地,便应当修习十平等法,方得入第六地。何为十平等法?一是一切法无相平等,二是一切法无想平等,三是一切法无生平等,四是一切法无成平等,五是一切法寂静平等,六是一切法本净平等,七是一切法无戏论平等,八是一切法无取舍平等,九是一切法如幻梦、影子、声响、水中月、镜中像、如焰化般平等,十是一切法有无不二平等。此菩萨如此观一切法相,便能除垢,便能随顺,便能无分别,便入第六菩萨现前地,而得明利顺忍,但未得无生法忍。

  论释:所谓十平等法,是对治分别染净之障垢的观法。其中「一切法无相」乃至「一切有无不二平等」,是说十二入(六根六尘)所生一切法皆是自相无性平等。

  另外,应对治的分别之相有九种:一是十二入自相想。一切法自性无相,只是妄想所作,所以经中说「一切法无想平等」;二是念辗转行相。一切诸法皆从念想辗转相生,所以经中说「一切法无生平等」;三是生辗转行相。相无念想则不成,念想无相则不立,相与想皆坏,所以经中说「一切法无成平等」;四是染相。所以经中说「一切法寂静平等」;五是净相。所以经中说「一切法本净平等」;六是分别相。分别指分别言义,言义本无实,分别言义是戏论,所以经中说「一切法无戏论平等」;七是出没相。净法可取名为出,染法可舍名为没,应离染净分别,所以经中说「一切法无取舍平等」;八是我非有相。诸法如幻缘起,既不是实有,也不是完全空无,所以经中说「一切法如幻梦、影子、声响、水中月、镜中像、如焰化平等」;九是成坏相。成是有相,坏是无相,一切诸法无成无坏,所以经中说「一切法有无不二平等」。

  所谓除垢,即是远离障垢。所谓随顺,即是随顺平等真如法。所谓无分别,是指不生分别相。所谓明利,是指可对治微细慢障。前二地除障未细,只得到下品或中品(软、中)顺忍,第六地才是上品顺忍。顺忍是顺菩提道而趣向无生果。所谓未得无生法忍。是说第六地忍顺无生法忍,但并不就是无生忍,因其尚未彻悟诸法无生之理。以上是取染净法分别慢对治。

  如何是不住道行胜?

  原典

  经曰:尔时金刚藏菩萨言:诸佛子,若菩萨已善具足第五地道,欲入第六菩萨地,当以十平等法得入第六地。何等为十?一者一切法无相平等故,二者一切法无想(1)平等故,三者一切法无生(2)平等故,四一切法无成(3)平等故,五一切法寂静平等故,六一切法本净平等故,七一切法无戏论(4)平等故,八一切法无取舍(5)平等故,九一切法如幻梦、影、响、水中月、镜中像、焰化平等故,十一切法有无不二平等故。是菩萨如是观一切法相,除垢故,随顺故,无分别故,得入第六菩萨现前地,得明利顺忍,未得无生法忍(6)。

  论曰:取染净法分别慢对治者,谓十平等法。是中一切法无相乃至一切有无不二平等者,是十二入一切法自性无相平等故。

  复次,相分别对治有九种:一十二入自相想。如经「一切法无想平等」故;二念展转行相。如经「一切法无生平等」故;三生展转行相。如经「一切法无成平等」故;四染相。如经「一切法寂静平等」故;五净相。如经「一切法本净平等」故;六分别相。如经「一切法无戏论平等」故;七出没(7)相。如经「一切法无取舍平等」故;八我非有(8)相。如经「一切法如幻梦、影、响、水中月、镜中像、焰化平等」故;九成坏⑨相。如经「一切法有无不二平等」故。

  除垢者,远离障垢故。随顺者,随顺平等真如法故。无分别者,不生分别相故。明利者,微细慢对治故。前二地中粗中慢对治故,得软、中忍顺者,随顺无生法忍故。未得无生法忍者,此忍顺无生法忍,非即无生忍故。是名取染净法分别慢对治。

  云何不住道行胜?

  注释

  (1)无想:指十二入一切法自性无相,只是妄想所作,实无所有。

  (2)无生:指一切诸法皆从念想而生,无有自立。

  (3)无成:指相无想不成,想无相则不立,相与想皆坏,所以说是无成。

  (4)无戏论:依智俨《华严经搜玄记》卷三及法藏《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戏论是指言说、名义,诸法并非实有,世间称谓,只是假设,世   间有得名不得义,或得义不得名,所以寻名取义都是妄想戏论。名义不实,所以说无戏论。

  (5)无取舍:意思是妄法即空,无可舍离,真理离念,不可取得。

  (6)顺忍、无生法忍:指五忍中的第三、四忍,忍是忍可、安忍之义。五忍分别是:一伏忍,地前菩萨未断烦恼种子,但能制伏烦恼使之不起   ;二信忍,初地至三地,已见去性而得正信;三顺忍,四地至六地,顺菩提道而趣向无生果;四无生忍,七地至九地,悟入诸法无生之理   ;五寂灭忍,第十地及妙觉,诸惑断尽,湛然寂灭。明利顺忍:是说六地所得之顺忍能除微细慢,较四、五两地之除障未细为明、为利,   所以称为明利顺忍。

  (7)出没:认净法可取名出,认染法可舍名没。

  (8)我非有:即断然肯定为无。

  (9)成坏:成是有相,坏是无相。

  译文

  经文:此菩萨如此观一切法相,随顺得至。又以殊胜大悲为首,增长大悲,令大悲圆满,而观世间诸法生灭。

  论释:所谓「此菩萨如此观一切法相,随顺得至」,是说菩萨得至不住道行胜。所谓不住道行胜,是以殊胜大悲摄受过去、现在、未来之三世众生,拔除众生之苦。这是由於此菩萨能於一切所知法中得清净智,能观一切法之微细因缘而生厌离之心,能不住世间而得涅槃,所以经中便说「以大悲为首」乃至「观世间生灭」。

  原典

  经曰:是菩萨如是观一切法相,随顺得至。复以胜大悲为首故;大悲增上故,令大悲满足故,观世间生灭故。

  论曰:是菩萨如是观一切法相,随顺得至者,得至不住道行胜故。不住道行胜者,不舍众生过去、现在、未来大悲摄胜故。一切所知法中智净(1)故,一切种微细因缘集观(2)故,不住世间涅槃故,如经「复以大悲为首」,乃至「观世间生灭」故。

  注释

  (1)一切所知法中智净:是说於一切所知之缘起诸法中令智清净,即清净智为佛果之本。

  (2)一切种微细因缘集观:指观一切法之微细因缘,以生厌离之心。

  译文

  经文:此菩萨观察世间生灭之後,便生此念:世间所有之受身生处差别,都是由於贪著有我而造成的,如果脱离著我,则无由生於世间。菩萨进而又作此念:这些凡夫愚痴盲目,贪著於我,无有智慧,障垢蒙蔽,常求有无,永随邪念而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动行,因这三行而起心种子,此心种子有漏有取想,因而生成未来生老死身,又生後有。

  行业如同大地,被无明覆盖,爱水加以湿润,我心为之灌溉,种种异见之网促进心种子增长,因而便有名色萌芽、生长,名色生长而成眼、耳、鼻、舌、身、意诸根,诸根迭互相对而生触,触相对而生受,受之後随其希望而生爱,因有爱而生取,取增长而生有,有成之後而生色、受、想、行、识五阴(五种有为法),五阴之身增长,便在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五道之中渐渐衰变而老,衰老变灭而为死,死後生诸热恼,因热恼而有一切忧悲苦恼相聚,这便是因缘集聚。

  此种因缘集并无主宰者使之相聚,而是自然而集;没有主宰者使之灭,而是自然而灭。此菩萨就是这样随顺自然而观因缘之集。

  论释:其中「世间所有之受身生处差别」,指地狱、饿鬼、畜生、人、天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别,所以名为世间所有差别。当知因缘之集有三种观门:一是成答相差别,二是第一义谛差别,三是世谛差别。

  如何是成差别?先明因缘之集,说明无我之义。论说一切世间所有受身生处之成,都是由於贪著有我的结果;若是脱离著我,则无世间生处。这样便成无我之义。然後反过来说,如果最高真理中确实包含我相,那么著我之心就应是究极智慧(佛智),有此著我之心者就不应生於世间。另外,如果最高真理中确实含有我相,那么离开著我之心就应常生世间。为表明此种道理,所以经中说:「世间所有之受身生处差别,都是由于贪著有我而造成的。如果脱离著我,则无由生于世间。」

  如何是答差别?对於上述论说,人们会提出这样的疑难:既然确实无我,为何还会著我?对此疑问的回答是:愚痴而盲目,便会贪著於我。为显示此义,所以经中说:「菩萨进而又作此念:这些凡夫,因愚痴而如同盲人,所以贪著於我。」既然实无有我,那么著我之心怎样产生,而得有世间之受身生处呢?为说明这一问题,所以经中又说「因无有智慧,被障垢蒙蔽,所以常求有无」。这便是答难差别。

  所谓无智而常求有无,是说希求常与断。这裏说明无明、有爱是十二因缘之根本。「永随邪念而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动行」。所谓永随邪念指无明之因;所谓妄行邪道是不能正行求解脱之道;所谓集起妄行表示菩萨殊胜之行。菩萨虽行於有,但不为妄行。「因这三行而起心种子,此心种子有漏有取想」乃至「随顺自然而观因缘之集」,其中所谓起心种子,是指生老死之体性。

  所谓又生後有,是说生老死之体(阿梨耶识)又能自然摄持其余因缘种子,令其成就罪福等行业,如同形成大地。此大地又被无智、障垢等无明覆盖,常求有无之爱水滋润。这样便成如此之种子和行业之地,生如此之种种心。我即是我所,我与我想即是慢,我生不生等,是种种异见之网。所谓自然而灭者,是说其性自灭,不是靠智力而灭。这样通过答难来解释因缘之集,便说明了无我之义。

  如何是相差别?是指如果因缘无我,那么有何相存在於因缘之集的过程中。

  原典

  经曰:是菩萨观世间生灭已,作是念:世间所有受身生处差别,皆以贪著我故,若离著我,则无世间生处。菩萨复作是念:此诸凡夫,愚痴所盲,贪著于我,无智闇障,当求有无,恒随邪念,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福行、不动行(11),以是行故起心种子,有漏有取想故,起未来生老死身,复生後有。

  业为地,无明覆蔽,爱水为润,我心溉灌,种种见(2)网令得增长,生名色牙(3),生已增长。名色增长已成诸根,诸根成已迭互相对生触,触相对生受,受後所悕生爱,以有爱故生取,取增长已生有,有成已生五阴身,五阴身增长已,於五道中渐渐衰变名为老,衰老变灭名为死,死後生诸热恼,因热恼故生一切忧悲苦恼聚。

  是因缘集。无有集者,自然而集;无有灭者,自然而灭。是菩萨如是随顺观因缘集。

  论曰:是中世间所有受身生处差别者,五道中所有生死差别,是名世间所有差别。此因缘集有三种观门应知:一成答相差别,二第一义谛差别,三世谛差别。

  云何成差别?初明唯因缘集,释无我义。成一切世间所有受身生处,皆以贪著我故;若离著我,则无世间生处。即无我义成。若第一义中实有我相者,著我之心即是第一义智,不应在世间受身生处生。又复若第一义中实有我相者,若离著我,则应常生世间。显示此义,如经「世间所有受身生处差别,皆以贪著我故,若离著我,则无世间生处」故。

  云何答差别?若实无我,云何著我?此中应有是难。即自答言:愚痴所盲,贪著於我。此示现如经「菩萨复作是念:此诸凡夫,愚痴所盲,贪著於我」故。如是实无有我,有何次第贪著于我,得有世间受身生处?成此示现,如经「无智闇障,常求有无」故。如是答难差别。

  是中无智有无者,悕求常断。此示无明、有爱是二有支(4)根本故。恒随邪念,妄行邪道,集起妄行,罪行、蕴行、不动行。恒随邪念者,示无明因故。妄行邪道者,示于解脱处不正行故。集起妄行者,示菩萨胜义故。菩萨虽行于有,不名妄行。「以是行故起心种子,有漏有取想」,乃至「随顺观因缘集」,是中起心种子者,示生老死体性(5)。

  复生後有者,随顺摄取成就罪、福等行业为地故。前说无智闇障、无明覆蔽故,常求有无,爱水为润故。如是往,如是生心(6)。我是我所,我、我想是慢,我生不生,如是等种种见网。自然而灭者,性自灭故,非智缘灭。如是答难因缘集,释无我义成已。

  云何相差别?若因缘无我,以何相住因缘集行。

  注释

  (1)罪行、福行、不动行:此为三行。罪行又称非福行,即行十恶等罪,而招感三恶道之苦。福行指行十善等福;招感天上、人间之果。不动   行指修有漏之禅定,招感色界、无色界之果。

  (2)种种见:即异见,因烦恼而起的恶见解。

  (3)牙:依《元本》、《明本》,当为芽。

  (4)有支:即十二有支,十二因缘。无明、爱是其中二支。

  (5)生老死体性: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此是指种子识(阿赖耶识)。

  (6)如是往,如是生心:如是往,依《宫本》等诸本及《华严经探玄记》,当为「如是住」。如是住指识之种子和行业之地,如是生心指经文   中无明覆蔽,爱水为润,我心溉灌。

  译文

  经文:此菩萨又作此念:不能实知深妙真理,所以称为无明。无明所作之业果,名为行。依行而生心识,与识共生有四受蕴,名为名色。名色增长而有六入。根(感官机能)、尘(对象)、识三事和合而生有漏触,触共生而有受,受染著名为爱,爱增长而为取,由取起有漏业名为有,有业、有果报名为生,生渐增长而衰变为老,老后渐坏而为死。

  死别离时,愚人贪著心热而生忧,发声啼哭名为悲,眼、耳、鼻、舌、身五根相对名为苦,意根相对名为忧,忧苦增多名为恼。在这因缘相生过程中,只有苦树增长,并无主体指使。

  菩萨这样想:如果有主使者,则有主使者作事;如果没有主使者,就没有主事者所作之事;无上深妙真理中没有主使者,没有所作之事。

  论释:经中所谓无明所作业果,是指名色。其中所谓识,是名色之所依止。各色与识共生,识与名色迭互相依,如果没有主使者,也就没有主使者分别所作之事。这是说因缘集有分,因为自体无作事,所以名为有分次第因缘集观。何为第一义谛差别?是说如此证悟最上深妙真理,则得解脱,这是洞观因缘之集的结果。

  原典

  经曰:是菩萨复作是念:不如实知诸谛第一义故,名为无明。无明所作业果,是名为行。依行有初心识,与识共生有四受阴,名为名色。名色增长有六入。根、尘、识三事和合生有漏触,触共生故有受,受染著故名爱,爱增长故名取,从取起有漏业名有,有业有果报名生,生阴增长衰变名为老,老已阴坏名为死。

  死别离时,愚人贪著心热名为忧,发声啼哭名为悲,五根相对名为苦,意根相对名为忧,忧苦转多名为恼。如是但有苦树增长,无有作者。

  菩萨作是念:若有作者,则有作事;若无作者,则无作事;第一义中无有作者,无有作事。

  论曰:是中无明所作业果者,所谓名色。於中识者,彼依止(1)故。名色舆识共生故,识、名色迭互相依故,若无作者,抄中分别作事亦无。此说因缘集有分,自体无作事故,是名有分(2)次第因缘集观,应知。云何第一义谛差别?如是证第一义谛,则得解脱,彼观故。

  注释

  (1)彼依止: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指阿赖耶识是名色等之所依止。

  (2)有分:即同分,指根(感官之机能)、尘(对象) 、识(认识主体)三者互相交涉,各实现其作业。

  译文

  经文:此菩萨这么想:三界虚妄,只是一心所作。

  论释:所谓「只是一心所作」,是说三界一切都是一心转现。何为世谛差别?是指随顺观照世间真理,便可证入无上深妙真理(第一义谛) 。此观照有六种:一染依止观,二因观,三摄过观,四护过观,五不厌厌观,六深观。其中所谓染依止观,是指十二因缘分依止一心。

  原典

  经曰:是菩萨作是念: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

  论曰:但是一心作者,一切三界唯心转故。云何世谛差别?随顺观世谛即入第一义谛。此观有六种:一何者是染(1),染依止观,二因观,三摄过观,四护过观,五不厌厌观,六深观。是中染依止观者,因缘有分,依止一心故。

  注释

  (1)何者是染:疑为衍文。

  译文

  经文:如来所说十二因缘,都是依於一心。为何这样说?因为众生随其行业,贪欲便同阿黎耶识共同生起,即识即行,行识不离。行欺蒙了心便称无明,无明共心而生名色,名色增长而有六入,六人相对而生触,触共心而生受,受而无厌足名为爱,爱而不舍名为取。此有漏种种因缘和合而生有,有之所起名为生,生变成熟名为老,老至朽坏名为死。

  论释:这是二谛差别,一心是真,杂染是俗,真俗和合,便是因缘集观。所谓因观,可有二种:一是他因观,二是自因观。

  如何是他因观?

  原典

  经曰:如来所说十二因缘分,皆依一心。所以者何?随事(1)贪欲共心生②,即是识事即是行。行诳心故名无明,无明共心生名名色,名色增长名六入,六入分名触,触共生名受,受已无厌足名爱,爱摄不舍名取,此有分和合生有,有所起名生,生变熟名老,老坏名死。

  论曰:此是二谛差别(3),一心杂染和合(4)因缘集观。因观者有二种:一他因观,二自因观。

  云何他因观?

  注释

  (1)随事:指随其行业。

  (2)贪欲共心生: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这是说第六识中求生时,贪欲共阿赖耶识同时起。

  (3)二谛差别: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其意是所依心体为真谛,能依之有支是俗谛。

  (4)一心杂染和合: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一心是真,杂染是俗。此心随染和合,染而不染。

  译文

  经文:其中无明有二种作用:一是因缘中愚痴令众生生惑,二是作行之因。行也有二种作用:一是生未来世之果报,二是作识之因。识也有二种作用:一是能令有相续不断,二是作名色之因。名色也有二种作用:一是互相助成,二是作六入之因。六入也有二种作用:一是攀缘六尘,二是作触之因。触也有二种作用:一是能接触对象,二是作受之因。受也有二种作用:一是感觉情爱等事,二是作爱之因。爱也有二种作用:一是对於外物生贪心,二是作取之因。取也有二种作用:一是增长烦恼,二是作有之因。有也有二种作用:一是能生於人之外的其余世间诸道中,二是作生之因。生也有二种作用:一是增长五阴,二是作老之因。老也有二种作用:一是令诸根成熟,二是作死之因。死也有二种作用:一是破坏五阴之身,二是因为不见不知而令因缘相续不绝。

  论释:其中「破坏五阴之身」,「因为不见不知而令因缘相续不绝」,是说破坏五阴能作後生之因,因为不见不知,所以能作後生之因。这是他因观。何为自因观?是指无明等自生而成因缘之事。何为无明等因缘行?这是说无明等不断助成因缘之集。

  原典

  经曰:是中无明有二种作:一者缘中痴令众生惑,二者与行作因。行亦有二种作:一者生未来世果报,二者与识作因。识亦有二种作:一者能令有相续,二者与名色作因。名色亦有二种作:一者互相助成,二者与六入作因。六入亦有二种作:一者能缘六尘,二者与触作因。触亦有二种作:一者能触所缘,二者与受作因。受亦有二种作:一者觉憎爱等事,二者与爱作因。爱亦有二种作:一者於可染中生贪心,二者与取作因。取亦有二种作:一者增长烦恼染缚,二者与有作因。有亦有二种作:一者能於余道中生,二者与生作因。生亦有二种作:一者增长五阴,二者与老作因。老亦有二种作:一者令诸根熟,二者舆死作因。死亦有二种作:一者坏五阴身,二者以不见知故而令相续不绝。

  论曰:是中「坏五阴身」,「以不见知而令相续不绝」者。坏五阴能作後生因,以不见知故能作後生因,是名他因观。云何自因观?无明等自生因观缘事故。何者是无明等因缘行?不断助成故。

  译文

  经文:其中所谓无明缘行,是无明为因缘令行不断而助成行。所谓行缘识,是行为因缘令识不断而助成识。所谓识缘名色,是识为因缘令名色不断而助成名色。所谓名色缘六入,是名色为因缘令六入不断而助成六人。所谓六入缘触,是六入为因缘令触不断而助成触。所谓触缘受,是触为因缘令受不断而助成受。所谓受缘爱,是受为因缘令爱不断而助成爱。所谓爱缘取,是爱为因缘令取不断而助成取。所谓取缘有,是取为因缘令有不断而助成有。所谓有缘生,是有为因缘令生不断而助成生。所谓生缘老死,是生为因缘令老死不断而助成老死。

  无明灭则行灭,因为如果没有无明因缘,行则灭而不得助成。行灭则识灭,因为没有行为因缘,识则灭而不得助成。识灭则名色灭,因为没有识为因缘,名色则灭而不得助成。名色灭则六入灭,因为没有名色为因缘,六入则灭而不得助成。六入灭则触灭,因为没有六入为因缘,触则灭而不得助成,触灭则受灭,因为没有触为因缘,受则灭而不得助成。受灭则爱灭,因为没有受为因缘,爱则灭而不得助成。爱灭则取灭,因为没有爱为因缘,取则灭而不得助成。取灭则有灭,因为没有取为因缘,有则灭而不得助成。有灭则生灭,因为没有有为因缘,生则灭而不得助成。生灭则老死灭,因为没有生为因缘,老死则灭而不得助成。

  论释:其中「无明缘行」,「无明为因缘令行不断而助成行」,此无明有二种:一是子时,二是果时。其中子时令行不断,说明二种意思,即子时为缘,果时为事。其余因缘分自生因也都同样含有这二种意义。所谓自因观,是不相舍离观,离前支无後支观,不离无明则成行观。如果不离无明有行,就不应说是无明缘行。如果离无明而有行成,那么相异则不成。所以(《中观论颂》)偈言:

  众缘所生法,此则不即因,

  复又不异因,非断亦非常。

  自生因缘观如前所说,无明有二种:一是子时,二是果时。行乃至老死也是如此。如果没有过去世、未来世,也就没有现在世,也便不能说三世。如何是摄过观?即是所谓三道摄苦因、苦果。

  原典

  经曰:是中无明缘行者,无明因缘令行不断助成行故。行缘识者,行因缘令识不断助成识故。识缘名色者,识因缘令名色不断助成名色故。名色缘六入者,名色因缘令六入不断助成六入故。六入缘触者,六入因缘令触不断助成触故。触缘受者,触因缘令受不断助成受故。受缘爱者,受因缘令爱不断助戍爱故。爱缘取者,爱因缘令取不断助成取故。取缘有者,取因缘令有不断助成有故。有缘生者,有因缘令生不断助成生故。生缘老死者,生因缘令老死不断助成老死故。

  无明灭故则行灭,无明因缘无,行灭不助成故。行灭故则识灭,行因缘无,识来不助成故。识灭故则名色灭,识因缘无,名色灭不助成故。名色灭故则六入灭,名色因缘无,六入灭不助成故。六入灭故则触灭,六人因缘无,触灭不助成故。触灭故则受灭,触因缘无,受灭不助成故。受灭故则爱灭,受因缘无,爱灭不助成故。爱灭故则取灭。爱因缘无,取灭不助成故。取灭故则有灭,取因缘无,有灭不助成故。有灭故则生灭,有因缘无,生灭不助成故。生灭故则老死灭,生因缘无,老死灭不助成故。

  论曰:是中「无明缘行」,「无明因缘令行不断助戍行」故者。无明有二种:一子时,二果时(1)。是中子时者令行不断,有二种义故,缘事示现(2)。如是余因缘分自生因二种义缘事应知。自因观者,不相舍离观故,离前支无後支观故,不离无明则成行(3)观。若不离无明有行者,不应言无明缘行。若离无明有行成者,异则不成。是故偈言:

  聚缘所生法,是则不即因(4),亦复不异囚(5),非断亦非常(6)。

  自生因缘观如前说,无明有二种:一子时,二果时。行乃至老死亦如是。先际、後际灭,中际(7)亦无,是故不说。云何摄过观?所谓三道摄苦因、苦果故。

  注释

  (1)子时、果时:子时,指发行之无明。果时,指无明所发之行。即是说,无明为子,行为果。

  (2)二种义故,缘事示现:是说子时为缘,果时为事。

  (3)不离无明则成行:指不离子即成果。

  (4)不即因:指所生之果,非能生之因,所以不等同。

  (5)不异因:指所生之果从属於能生之因,所以不相异。

  (6)非断亦非常:意思是说,由於果不即因,所以果不断、因不常;由於果不异因,所以果不常、因不断。或者说,因其不即,所以因果俱不   断,因其不异,所以因果俱不常。

  (7)先际、後际、中际:此三际即三世,先际是过去世,後际是未来世,中际是现在世。

  译文

  经文:其中无明、爱、取三分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二分不断,是业道。其余因缘分不断,是苦道。十二因缘先际、後际相续不断,因而此三道也不断。三道离我、我所,只有生灭,所以如同束竹(束芦),相依而生,其中皆空。

  论释:何为护过观?护过观是证现过失。对於因缘相生,外人有三种错误看法,即三种过失。其一是一切身一时生过。在外人看来,既然因缘相生无异因,为何不得五道之身一时并生?其二是自业无受报过。在外人看来,如果无我作业,那么谁来受报,所以无受报。其三是失业过。在外人看来,既然无有我,那么就无主体执持此业而令之至果,所以果业即灭。对此三种过失,以见过去世等异因来解答。差别因得差别报,由於因异,而得果异。

  原典

  经曰:是中无明、爱、取三分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二分不断,是业道。余因缘分不断,是苦道。先际、後际(1),相续不断故,是三道不断,如是三道离我、我所。但有生灭故,犹如束竹。

  论曰:云何护过观?若言因缘生者,分别有三种过:一者一切身一时生过。何以故?无异因故。二者自业无受报过。何以故?无作者故。三者失业过。何以故?未受果业已灭故。此三种过,以见过去世等异因答故,受生报等差别故。

  注释:

  (1)先际、後际: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因缘十二支中前二支是能引,次五支是所引,次三支是能生,後二支是所生。对於三际分别   ,诸教典有三种说法:一是《华严经》之说,以能引为先际,所引为中际,能生、所生合而为後际;二是《唯识论》之说,以能引、所引   、能生等前十支为现在世,所生之後二支为未来世,即十因分二果分成二世;三是生、引俱开妙智论,以前二支为过去,次八支为现在,   後二支为未来,因此成三世说。

  译文

  经文:无明缘行,是见过去世事。识、名色、六入、触、受,是见现在世事。爱、取、有、生、老死,是见未来世事,此中可见三世辗转。如果无明灭,诸行也便因之而灭,这就是断除因缘相续之说。

  论释:所谓无明缘行即是见过去世事,是说由於现在之生是过去所作之业的结果,所以现在之果的到来是理所当然的,从现在之果即可见过去世之因。所谓识乃至受是见现在世事,是说过去世中所作之业,得到现在之识等果报,又能得未来果报。所谓爱、取、有是见未来世事,是说有之後又一定会有生。於是可见有三世的辗转,也有未来世的产生。

  这裏是说何义?其中包含三种意义,因之过去业不得报:其一是有未作,指就过去求爱、取、有等,当时未作业,所以现在不得生、老死之果;其二是已作未得报,指就现在求爱、取、有等,虽然已作业,但其作业现在尚未成熟,所以现在不得生、老死之果;其三是得对治断,是指如果业熟,本应得生、老死报果,但如果此生得圣果,则断爱、取,从而令已熟之业枯焦而不得报。经中所说无明缘行,是表示作业;行缘识乃至触、受,是表明作业已得报;爱、取、有不断,是表明此因缘未得到对治,如果断除爱、取,虽然有作业,那无明缘行也不能生有,所以诸业有已作、未作,有得果、未得果,有已断、未断。

  如果这样,就没有一切身一时生之过,因为既有作、未作,有得报、未得报,有断、未断,就无由一时生。如果这样,也就不是一切业都当受报,也不是都不受报,也不是都一时受报;如果自作业,果报便不失,自作自受,他身不受,如此则无自业不受报之过,因为他身未作业。除去前述三种「不得」的情况,定得果报不失,如此则无失业之过。以上是显证三种过。

  如何是不厌厌观?这是说一切受皆是苦,菩萨厌种种微苦,而二乘不厌,菩萨与二乘有分别,凡夫不厌种种粗苦,而菩萨与二乘皆厌。这就叫不厌厌观。

  原典

  经曰:无明缘行者,是见过去世事,识、名色、六入、触、受,是见现在世事,爱、取、有、生、老死,是见未来世事,於是见有三世转。无明灭故诸行灭,名为断因缘相续说。

  论曰:无明缘行即是见过去世事者,现在生是过去作故,现在果即是当来,即是见过去世因义。识乃至受是见现在世事者,过去世中随所有业,彼业得现在识等果报,复能得未来果报。爱、取、有是见未来世事者,复有生一往定故。於是见有三世转者,复有後世生转故。

  此说何义?有三种义故,过去业不得报。或有未作,或已作未得报,或得对治断故。是中无明缘行是作示现;行缘识乃至触受,此作已得报示现;爱,取、有不断,此不得封治示现;若断爱、取,虽有作业,则无明缘行不能生有。是故诸业有已作、未作,有得果、未得果,有已断、未断。(1)

  若如是则无一切身一时生过。若尔非,一切业即当来受,亦非不受,亦非一时。若自作业,果报不失,非他身受故;若如是则无自业不受报过,他不作故。离彼三事业,定得果不失,若如是则无失业过。是名护三种过示现。

  云何不厌厌观?厌种种微苦分别,所有受皆是苦故,及厌种种粗苦故。

  注释

  (1)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已作是行支,未作是有支,已得果是识支等,未得果是生支等,已断指圣人,未断指凡夫。

  译文

  经文:十二因缘分说明三苦。其中无明、行、识、名色、六入称为行苦,触、受称为苦苦,其余因缘分称为坏苦。无明灭则行灭,乃至生灭则老死灭,称为断三苦相续之说。

  论释:何为深观?

  原典

  经曰:十二因缘分说名三苦。是中无明、行、识、名色、六入名为行苦,触、受叫苦苦,余因缘分名为坏苦。无明灭故行灭,乃至生灭故者死灭,名为断三苦相续说。

  论曰云何深观?

  译文

  经文:无明为因缘而行生,因缘能生行,其余(因缘支)也是如此。无明灭则行灭,行无其余(因缘支)也是如此。无明为因缘而生行,这是拘执於生的说法,其余也是如此。无明灭则行灭,这是拘执於灭的说法,其余也是如此。所谓无明因缘行,是随顺有观之说,其余也是如此。所谓无明灭则行灭,是随顺有而至无所有观之说,其余也是如此。

  论释:深观有四种:一是有分非他作。因为报果是由於自因而起;二是非自作。因为报果都是由因缘而生,并非自生。正如经中所说「无明为因缘而行生,因缘能生行,其余也是如此。无明灭则行灭而行就无生,其余也是如此」。三是既非他作,又非自作。因为这只是随俗而说生,理实无生;因为并非我有意造作,所以非他作;因为无明作行之时,行无自性,而且不停住,所以非自作。正如经中所说「无明为因缘而行生,是拘执於生的说法,其余也是如此。无明灭则行灭,是拘执於灭的说法,其余也是如此」。四是非无因而作。因为是随顺因缘而有,正如经中所说「无明因缘行,是随顺有观之说,其余也是如此。无明灭则行灭,是随顺有而至无所有观之说,其余也是如此」。

  如果无因而生,那么生应常生,并非不生。因为没有定因,所以又可说是恒无生。无因而生之说,是最大邪见,并非佛法所乐。这样便可明白,随顺有观是有因,并非无因,如果无因,则不得说随顺有。这是十种因缘集观。已说相谛差别观。

  原典

  经曰:无明因缘行生,因缘能生行,余亦如是。无明灭行灭,行无余亦如是。无明因缘行是生缚(1)说,余亦如是。无明灭行灭是灭缚说,余亦如是。无明因缘行是随顺有观说,余亦如是。无明灭行灭是随顺无所有尽观(2)说,余亦如是。

  论曰:深观者有四种:一者有分非他作(3)。自因生故;二者非自作(4)。缘生故。如经「无明因缘行生,因缘能生行,余亦如是。无明灭行灭,行无,余亦如是」故;三者非二作(5),但随顺生(6)故,无知者(7)故,作时不住(8)故,如经「无明因缘行是生缚说,余亦如是。无明灭行灭是灭缚说,余亦如是」故;四者非无因作。随顺有故,如经「无明因缘行是随顺有观说,余亦如是。无明灭行灭是随顺无所有尽观说,余亦如是」故。

  若无因生,生应常生,非不生。以无定因故,亦可恒不生。何以故?无因生故,此非佛法所乐。若尔随顺有观有因,非无因故,若无因,不得言随顺有。是名十种因缘集观。相谛差别观已说。

  注释

  (1)生缚:束缚、拘碍於生,未能离诸分明。

  (2)随顺无所有尽观:随顺有而至於无所有,彻悟无上真理,表示不坏俗而恒真。

  (3)非他作:指果由自因而起,如无明为因缘而行生,无明是行的自因。

  (4)非自作:指果非自作,如因缘能生行,说明行非自作。

  (5)非二作:指既非他作,又非自作。

  (6)但随顺生:指随俗而说生,理实无生。

  (7)无知者:《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引慧远之释说,这是从另一角度解释「非他作」,指并非我有意造作。

  (8)作时不住:《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引慧远之释说,这是从另一角度解释「非自作」,指无明作行之时,行无自性;无明作时,又起後行   ,所以无明作时行不停止。

  译文

  经文:此菩萨如此观十种逆顺观因缘集法,这即是所谓十二因缘分有次序,一心所摄,自业作成,不相舍离,三道不断,观三际因果,三苦集过,因缘无性,因缘生灭,随有而至无所有观等十种。

  论释:又有二种异观:一大悲随顺观,二一切相智分别观。大悲随顺观有四种:一是愚痴颠倒,二是别处求解脱,三是外道求解脱,四是求异解脱。

  何谓愚痴颠倒?是对所处境况愚而无知,颠倒观察事物,不解真相。由于贪著有我,所以处处受生;远离我则无有受生。何谓愚痴?即是被无明所障,如经所说「此菩萨观察世间生灭之後,便生此念:世间所有之受身生处差别,都是由於贪著有我而造成。如果脱离著我,则无由生於世间」。愚痴盲目,贪著於我,是取我之颠倒;又於事相中产生疑惑,是取我所之颠倒。如经所说「菩萨又作此念:这些凡夫愚痴盲目,贪著於我,无有智慧,障垢蒙蔽,常求有无」如此等等。

  如何是别处求解脱?此凡夫如此愚痴颠倒,本应於阿梨耶识缘起法中求解脱,用识境以治我境。凡夫不明此理,却於我、我所中求解脱。为对治此症,所以经中说「此菩萨这样想:三界虚妄,只是一心所作」乃至「老坏名为死」。

  如何是外道求解脱?即是在颠倒因中求解脱。颠倒因中有三种:自性因或自在天因、苦行因、无因。不应如此去求。为何不能如此求?十二因缘支有二种作业,能起因缘事,所以经中说「无明有二种作用:一是因缘中愚痴令众生生惑,二是作行之因」如此等等,所以不应於自性中求。佛法之因,是自生因,正如经中所说「其中所谓无明缘行,是以无明为因缘令行不断而肋成行」如此等等,所以不应於自在天中去求。烦恼业妄想因,非佛法之乐因,正如经中所说「此中无明、爱、取三分不断,是烦恼道」如此等等,所以不能在苦行中求。十二因缘支,过去二支是先际,与现在识等中际为因,中际爱、取、有,与未来後际为因,中际、前後二际因缘不断,如经所说「无明缘行,是见过去世事」如此等等,如果没有如此因事,便没有种种众生果事,所以不可说无因。

  如何是求异解脱?真解脱有四种相:离一切苦相,无为相,远离染相,出世间相。而求异解脱,则是诸行苦事相随,乃至无色界,仍有拘缚,如经所说「十二因缘分说明三苦,无明、行」乃至「六入称为行苦」,如此等等,未能离一切苦。如此因缘相生,如经所说「此中无明因缘行,因缘能生行,其余也是如此」等,未得无为相。如此便有染缚,如经所说「无明为因缘而生行,这是拘执於生的说法,其余也是如此」等等,未能远离染相。这样随顺有而求无色界之有解脱,如经所说「无明因缘行,是随顺有观之说,其余也是如此」等等,未得出世间相。以上是说菩萨大悲随顺观因缘之集。

  所谓一切相智分别观,其中有九种:

  一是染净分别观。以著我而生烦恼为染,以离我而灭烦恼为净,如经所说「此菩萨观世间生灭之後,便作此念:世间所有受身之生处差别,都是由於贪著有我,如果脱离著我,则无由生於世间」。

  二是依止观。这是说此因缘集依於何等法,如经所说「此菩萨又起此念:不能实知深妙真理,所以称为无明」如此等等。

  三是方便观。因缘之二种业力,方便发起事果,如经所说「此种无明有二种作用:一是因缘中愚痴令众生生惑,二是作行之因」如此等等。

  四是因缘相观。因缘生果之状相中,没有主体指使,如经所说「其中无明缘行,是无明为因缘令行不断而助成行」如此等等。

  五是入谛观。这是指三道苦集谛,如经所说「此中无明、爱、取三分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二分不断,是业道。其余因缘分不断,是苦道」。

  六是力无力信入依观。是指十二因缘支中先际、中际、後际转胜,则先为有力,後为无力。如无明、行生识等果,名为有力,识等不招感後果,名为无力。此因果转化令人依信,即是信入依观。如经所说「无明缘行者,是见过去世事」如是等等。

  七是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观。小乘人不能如实知微苦我慢,未断行苦,便以为得至道,名为增上慢。但已断粗惑,所以又名为非增上慢。此深苦令人信入,即是信入观。如经所说「其中无明、行乃至六入名为行苦」如此等等。

  八是无始观。中际以先际为因缘而生,後际之生又是随顺因缘染缚,如经所说「无明因缘行,因缘能生行,其余也是如此。无明因缘行,是拘缚于生的说法,其余也是这样」。

  九是种种观。即是随顺有观,於欲界、色界、无色界有爱著等,如经所说「无明因缘行,是随顺有观之说,其余也是如此」。以上是不住道行胜。

  以下说果胜。其果胜有五种相:一是得对治行胜及离障胜,二是得修行胜,三是得三昧胜,四是得不坏心胜,五是得自在力胜。何为对治行胜?就是三解脱门。

  原典

  经曰:是菩萨如是十种逆顺观因缘集法,所谓因缘分次第故,一心所摄故,自业成故,不相舍离故,三道不断故,观先後际故,三苦集故,因缘生故,因缘生灭缚故,随顺有尽观故。(1)

  论曰:复有二种异观:一大悲随顺观,二一切相智分别观。大悲随顺观者有四种:一愚痴颠倒,二余处求解脱,三异道求解脱,四求异解脱。

  云何愚痴颠倒?随所着处愚痴及颠倒此事观故,以著我故,一切处受生,远离我故,则无有生。云何愚痴?无明闇故,如经「是菩萨观世间生灭已,作是念:世间所有受身生处差别,皆以贪著我故,若离著我则无世间生处」故。愚痴所盲,贪著於我,如是颠倒及有相支中疑惑颠倒,如经「菩萨复作是念:此诸凡夫愚痴所盲,贪著于我,无智闇障,常求有无」如是等故。

  云何余处求解脱?是凡夫如是愚痴颠倒,常应于阿梨耶识及阿陀那识中求解脱②,乃于余处我、我所中求解脱。此对治,如经「是菩萨作是念:三界虚妄,但是一心作」乃至「老坏名死」故。

  云何异道求解脱?於颠倒因中求解脱。颠倒因有三种:性因自在天因、苦行因及无因。不应如是求。何以故?因缘有支二种业能起因缘事故。如经「是中无明有二种作:一者缘中痴令众生惑,二者舆行作因」如是等故。自生因故。如经「是中无明缘行者,无明因缘令行不断助成行故」如是等故。烦恼业妄想因故。非乐因故。如经「是中无明、爱、取三分不断,是烦恼道」如是等故。先中际因(3)故,及中後际因(4)故,中际前後二际(5)故,如经「是中无明因缘行者,是见过去世事」如是等故。若无如是事则种种众生亦无。

  云何救济金异解脱?真解脱者有四种相:离一切苦相,无为相,远离染相,出世间相。彼诸行苦事随逐乃至无色有缚,如经「十二因缘分说名三苦,无明、行」乃至「六入名为行苦」如是等故。如是因缘生故,如经「是中无明因缘行,因缘能生行,余亦如是」等故。如是复染生缚,如经「是中无明缘行是生缚说,余亦如是」等故。如是随顺有求无色有解脱,如经「无明因缘行,随顺有观说,余亦如是」等故。如是大悲随顺观因缘集已说。

  一切相智分别观者,是中有九种:

  一染净分别观,著我慢、离我慢染净故,如经「是菩萨观世间生灭已,作是念:世间所有受身生处差别,皆以贪著我故,若离著我,则无世间生处」故。

  二依止观。此因缘集依何等法,如经「是菩萨复作是念:不如实知诸谛第一义故,名为无明」如是等故。

  三方便观。因缘有支二种业能起因缘事故,如经「是中无明有二种作:一者缘中痴令众生惑,二者与行作因」如是等故。

  四因缘相观,有支无作故,如经「是中无明缘行,无明因缘令行不断助成行故」如是等故。

  五入谛观。三道苦集谛故,如经「是中无明、爱、取三分不断,是烦恼道。行、有二分不断,是业道。余因缘分不断,是苦道」故。

  六力无力信入依观先中後际化胜故,如经「无明缘行者,是见过去世事」如是等故。

  七增上慢非增上慢信入观。不如实知微苦我慢故,如经「是中无明、行乃至六入名为行苦」如是等故。

  八无始观。中际因缘生故,後际生随顺缚故,如经「无明因缘行,因缘能生行,余亦如是。无明因缘行是生缚说,余亦如是」故。

  九种种观。随顺有观故,欲、色、无色爱等,如经「无明因缘行,随顺有观说,余亦如是」故。如是不住道行胜已说。

  次说彼果胜有五种相:一得对治行胜及离障胜,二得修行胜,三得三昧胜,四得不坏心胜,五得自在力胜。云何得对治行胜?谓三解脱门。

  注释

  (1)《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总此十种观法为:一有支行列,二摄归一心,三力用相生,四前後相属,五三道轮球,六三际因果,七三苦过失   ,八从因无性,九似有若无,十泯同平等。

  (2)应于阿梨耶识及阿陀那识中求解脱:依《华严经搜玄记》卷三,这是说应于梨耶缘起法中求解脱,即用识境以治我境,以唯识智治我智。

  (3)先中际因:过去二支是先际,与现在识等中际为因。

  (4)中後际因:中际爱、取、有,与未来後际为因。

  (5)中际前後二际:中际内之识等五果分可属前际,爱等三因分可属後际。

  译文

  经文:此菩萨如此十种观因缘集之后,无我、无寿命、无众生,自性空寂,又离作者、受者。如此观察时,空解脱门便现前而生。此菩萨观十二因缘自性寂灭,所以常得解脱现前。见因缘之处,绝无法相可生,因其不见法相,所以无相解脱门得现前而生。此菩萨如此证悟空、证悟无相,不生愿乐,唯以大悲为首,教化众生,这样无愿解脱门便得现前而生。此菩萨修行这三种解脱门,离彼我之相,离作者、受者之相,离有无之相。

  论释:经中所谓空解脱门,是说三种相:一见众生无我,二见法无我,三人、法二我之体既空,二我之作用亦空。如经所说「此菩萨如此十种观因缘集之後,无我、无寿命、无众生,自性空寂,又离作者、受者。如此观察时,空解脱门便现前而生」。所谓见众生无我,即是「无我、无寿命、无众生」一句的含义。所谓见法无我,即是「自性空寂」一句的含义。所谓人法二我之作用空,是说见众生及法无有作事等。由於无有作者,也便没有所作之事。因为不见作者,所以说「离作者、受者」。

  无相解脱门也有三种相说:一灭障,二得对治,三念相不行。如经所说「此菩萨观十二因缘自性寂灭,所以常得解脱现前。见因缘之处,绝无法相可生,因其不见法相,所以无相解脱门得现前而生」。所谓灭障,即是「观十二因缘自性寂灭」一句的含义。所谓得对治,即是「常得解脱现前」一句的含义。所谓念相不行,即是「见因缘之处,绝无法相可生」一句的含义。

  无愿解脱门也有三种相说:一依止,二体,三胜。如经所说「此菩萨如此证悟空、证悟无相,不生愿乐,唯以大悲为首,教化众生,这样无愿解脱门便得现前而生」。其中所谓证悟空、证悟无相,即是依止,因依止於悟空、悟无相,所以能成无愿,不生愿乐。「不生愿乐」,名为无愿之体。「大悲为首,教化众生」,名为胜。声闻小乘也有不生愿乐,但其无愿乐之体远离大悲,不乐於教化众生,与此相比较,菩萨之大悲为首,教化众生,便名之为胜。所谓灭障胜,是说离三种相,如经所说「此菩萨修行这三种解脱门,离彼我之相,离作者、受者之相,离有无之相」。

  这样依次修行,在五地中便以平等而远离染净心,在四地中远离出没等相,又在此第六地中,远离平等法,得无相无愿,破遣有无,六地圆满,所以说灭障胜。

  原典

  经曰:是菩萨如是十种观因缘集已,无我、无寿命、无众生,自性空,离作者、受者。如是觐时,空解脱门现前生。是菩萨观彼有支自性灭故,常解脱现前。见因缘处无少法相可生,如是不见少法相故,无相解脱门现前生。是菩萨如是入空、入无相,不生愿乐,唯除大悲为首,教化众生,如是无愿解脱门现前生。是菩萨修行是三解脱门,离彼我相,离作者受者相,离有无相。

  论曰:是中空解脱门有三种相说:一见众生无我,二见法无我,三彼二作无见,无作者故。如经「是菩萨如是十种观因缘集已,无我、无寿命、无众生,自性空,离作者、受者。如是观时,空解脱门现前生」故。见众生无我者,无我、无寿命、无众生,此句示现。见法无我者,自性空,此句示现。彼二作无者,见众生及法无作事等。以无作者,作事亦无。不见作者故,离作者、受者,此句示现。

  无相解脱门亦三种相说:一灭障,二得对治,三念相不行。如经「是菩萨观彼有支自性灭故,常解脱现前。见因缘处无少法相可生,如是不见少法相故,无相解脱门现前生」。是中灭障者,观彼有支自性灭故,此句示现。得对治者,常解脱现前,此句示现。念相不行者,见因缘处无少法相可生,此句示现。

  无愿解脱门亦三种相说:一依止,二体,三胜。如经「是菩萨如是入空、入无相,不生顾乐,唯除大悲为首,教化众生,如是无颐解脱门现前生」故。是中入空、入无相,是名依止。以依止入空,入无相故,能成无愿,不生愿乐。不生愿乐,是名无愿体。大悲为首,教化众生者,是名为胜。声闻亦有不生愿乐,无愿体远离大悲,不乐教化众生故。灭障胜者,离三种相故,如经「是菩萨修行是三解脱门,离彼我相,离作者、受者相,离有无相」故。

  如是次第於五地中远离平等深净心故(1),四地中远离出没等相,此六地中远离法平等故。

  注释:

  (1)依《华严经探玄记》卷十三,「於五地中远离乎等深净心故」一句是例说,正说应是「以平等深净心故远离於五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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