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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因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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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因缘

  生与死是人生的两大课题:生从何来,死往何去?生死的由来,佛教说为“十二缘起”,即:无明□、行□、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循环相续的结果。也就是说,有情众生由于一念“无明”,因而造作各种“行”为,因此产生业“识”,随着业识投胎而有“名色”,继而“六入”成形,藉着六入接“触”外境而产生感“受”,而后生起“爱”染欲望,进而有了执“取”的行动,结果造下业“有”,“生”命的个体就此形成;有了“生”,终将难免“老死”,“死”又是另一期生命的开始。于是就在“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的循环之下,有情众生一期又一期的生命便因此流转不已;构成有情生死的这十二个条件互为因缘,因此称为“十二因缘”。

  十二因缘显示的是有情生命流转的因果关系,当中“无明”和“行”是过去世的因,依此二因而生出“识”、“名色”、“六入”、“触”、“受”等现在世的果;再由现在世的“爱”、“取”、“有”再次种下未来世“生”、“老死”的果,由此产生三世之间“惑、业、苦”的因果轮回关系,称为“三世二重因果”。

  从上表可知,十二因缘就像一条链子,把过去、现在、未来三世的生命紧紧串连在一起;又像一座城墙,人为城墙所困,虽然有门,但是门口站有许多卫兵,不容易出去。人本来可以跳出十二因缘的束缚,但是由于贪、瞋、痴烦恼的牵引,所以不容易出离十二因缘的流转。因此,若欲脱离三世轮回,得到解脱之道,只有泯灭生死根本的“无明烦恼”,唯有“无明灭则行灭,行灭则识灭,识灭则名色灭,名色灭则六入灭,六入灭则触灭,触灭则受灭,受灭则爱灭,爱灭则取灭,取灭则有灭,有灭则生灭,生灭则老死忧悲苦恼灭”,如此才能究竟解脱。以上的流程称之为“还灭缘起”□,反之,称为“流转缘起”。十法界当中的缘觉圣者虽然生不逢佛世,但能够从十二缘起的流转、还灭现象了悟“非生非灭”的真理,因此称为“缘觉”。

  《增一阿含经》记载,佛陀因为思惟十二因缘的真理而开悟证果,而后因为悲悯众生“不解十二因缘法,流转生死,无有出期,皆悉迷惑,不识行本,于今世至后世,从后世至今世,永在五恼之中,求出甚难”,故以方便宣说此甚深难解之法,令众生共趋于正觉解脱。这段话说明:唯有认识十二因缘法,才能了解生命流转的实相,进而永除诸暗,离苦得乐。

  十二因缘是有情众生生死流转的根源。一般的生命起源说法是直线的,依佛教的因缘法来看,生命是“无始无终”,是圆形的。一个人除非能够证悟解脱,否则一期生命结束,死亡的只是肉体,生命将随着业识继续流转,就像果树的种子,永远相续相生;又像薪尽火传,赓续不断;也像水和冰一样,互相溶合,互为冰水。所以,在三世相续的生命中,尽管我们的身体有五趣六道之别,生命主体却是一个。有些不明生命现象的人认为“死亡就是消灭”,这就是不明因果的“断灭论”□。

  《中阿含经》卷十《习相应品》说,了解十二因缘流转带给生命的诸多苦恼,便能有信;习信,便有正思惟□;习正思惟,便有正念□正智□;习正念正智,便有护诸根、护戒、不悔、欢悦、喜□、止□、乐□、定□、见如实、知如真、厌□、无欲、解脱;习解脱,便得涅槃□。这段话可说是道尽了“十二因缘”法的价值所在。

  [注释]

  □烦恼的别称。《大乘起信论》说:“一切染因,名为无明。”《菩萨璎珞本业经》说:“无明者,名不了一切法。”无明就是不能如实知见之意。对于四圣谛、三法印、因果业报等佛教真理生起错误认知,也就是无知,是根本的妄执,对于通达真理的智慧,有蒙蔽障碍作用。我人无始以来,由于一念不觉,不能了知“缘生万法生,缘灭万法灭,一切法是无常无我”的诸法实相,就是无明。无明是与生俱有的,所以称为“无始无明”,为生死轮回的根本。

  □造作、行为的意思。由于过去的无明烦恼,引发身、口、意三业招感未来果报的力量,就是“行”。

  □通指个人精神统一的总体,在十二因缘法中特别指托胎的业识而言,是依过去惑业的动力,招感异熟报体的阿赖耶识遇缘托胎,以完成现实的生命体现在这一生的开始。

  □为名与色的并称。名,是心的精神作用;色,是有质碍的物体,二者是构成有情的要素。

  □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

  □指出胎后,六根与外境接触而产生的一般认识作用,也就是根、境、识三者和合而起的知觉作用。

  □即领受,是领受外境而感受苦乐等感觉的精神作用。

  □贪爱、染着的意思。指对于苦乐等感觉进一步产生爱憎等精神作用。《增支部》经典说:“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在佛法看来,爱与憎有如手心与手背,是一体的两面。

  □执着的意思。取是以自我为中心,对所有事物不顾一切的攀缘追求,而引发三业活动,并造成未来身心的种种烦恼痛苦。取有四义:

  □欲取:对五欲或色声香味触等五尘生起追求的欲望叫欲取。

  □见取:谬解正理,如对五蕴产生我见、边见,妄计取着叫见取。

  □戒取:执取许多不合理的戒律叫做戒取。

  □我取:对所爱的事物生起我和我所有的执着,如我执、我见、我慢、我法、我语等,称为我取。

  □存在的意思,与“业”的意义相通。指由于爱着驰取,产生“纵我役物”的行为,而构成潜在的业力。这些业力所招感的苦乐果报,是相续而生,不会亡失的,所以称为“有”。

  □指由过去所造作的业力而引生来世的果报。根据《俱舍论》卷九的说法,这是指在未来世托胎结生的一刹那。而唯识宗则从广义的解释,认为从“中有”至“本有”尚未衰老之间,都是属于“生”。

  □随着生命的逝去,生理机能逐渐衰退,便是“老”;最后呼吸停止,诸蕴离散,身坏命终,则是“死”。不过,老死并非有情的全部灭亡,老死的是色身,生命仍不断地流转。

  □转迷而还归寂灭,称为“还灭”。依“十二因缘”说,人的生命源于无明、造作,故而有识、名色、六入、触、受、爱、取、有、生、老死等生命的流转,如此顺观十二因缘称为“流转门”;反之;无明灭,则行灭、识灭、名色灭、六入灭、触灭、受灭、爱灭、取灭、有灭、生灭、老死灭而得解脱生死,如此逆观十二因缘称为“还灭缘起”。

  □又称断见,为五见中的边执见之一。边执见又作边见,为偏执于一端之见解;如认为人死后仍常住不灭,此称为“常见”;认为人死后则断绝,此称为“断见”。根据《大毗婆沙论》卷二所载,诸恶见虽有多种,皆不出有见、无有见二见之中,有见即指常见,无有见即指断见。以上二见皆为边见,因此佛陀主张离常离断,而取中道。

  □又作正志、正分别、正觉或谛念,为八正道之一。即思考真实的道理,也就是远离贪欲、瞋恚、害念等邪思,而对无贪、无瞋、不害等生起思,称为正思惟。

  □又作谛意,为八正道之一。如实忆念诸法之性相而不忘失,称为正念。净土宗则谓,面临诸种遭遇,能心不错乱颠倒而一心念佛,称为正念。

  □指契于正理的智慧。据《因明正理论》载,即如实量知诸法的自性差别之智,为离染缘以到达涅槃之智慧。

  □即于顺境,其心适悦之感受。为五受之一。

  □又作止寂、等观。即止息一切想念与思虑,使心归于专注一境之状态。

  □即身心适悦的感觉,为五受根之一,故又作乐根。若由身心上区分之,于身体上的适悦感受曰乐受;于心灵上,则称为喜受。乐总为一切善业所引生的果报。

  □令心专注于一对象而达于不散乱之精神状态,通称为定。定与戒、慧同为三学之一,为佛教实践方法的大纲。

  □即嫌恶诸苦之无量过患而欲出离之善的精神作用。为心所之名,与慧俱为无贪之一分,故无别体。

  □灭却烦恼的状态,为四圣谛的灭谛,是灭除贪欲、瞋恨、愚痴、无明、邪见、是非、烦恼的一种寂灭无染、物我双亡、圆满光明、自由自在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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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此功德,庄严佛净土。上报四重恩,下救三道苦。惟愿见闻者,悉发菩提心。在世富贵全,往生极乐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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