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增加一分真我 |
  多增一分真我 一切的修行法门,如坐禅、念佛等,都是为了收摄心念。“修行”,主要是多改掉一分假我,多增加一分真我。
从自我做起 想拥有一个清净的社会并不难,但需先从无数个“我”与“你”开始做起。想要求整体的美,也必须从个体开始;有无数个美的个体,才会有大整体的真善美。同样的,响往生活在菩萨的世界,自己就必须先学习做菩萨。
修德 修德——是在日常生活中点点滴滴累积而成,并抱持恒久心,于平常的言行举止中不离佛法的教育;如此,才是真正的学佛修德。
知羞耻 一个人只要有惭愧羞耻心,自然不敢做丧理败德的事情。所以,修行学佛一定要有惭愧心,知羞耻。
诚于内,形于外 一个人的修养如何衡量?应是存诚于内,而形之于外。等人接物、言谈举止……,一切行动都充分表现内在的修养。
救世先救心 要救世必须先救心,心成则身端行正;要家庭和睦,必须先从个人的修养开始做起,然后再以一个和睦的家庭去教化、影响其他的家庭,则家家和睦,社会安祥和乐。
深思熟虑每句话 时时刻刻注意自己所说的话,每一句话都要深思熟虑,是否合情、合理、合法?是否能利益众生,开导人心,使人开解烦恼?
问心无愧 修行要抱持一个原则与信念——为佛教、为众生,行为要光明正大,再大的委屈与打击也要忍受,凡事做到问心无愧的地步。
入群磨练 人的习性不同,各如其面。修行必须走入人群,和不同习性的人互相磨练、适应,并圆融共处、和睦相待。
最坚强的人 行忍辱的人,是一个最坚强的人,任何人与事都击不倒他;能忍,才能成就天下大事。
不毁谤同道 修行除了自度之外,还要度人;时时刻刻培养善根(智慧)、慈悲(福德),绝对不侵犯、毁谤他人,尤其不侵犯、毁谤同道。
不伤害别人 人往往为了爱自己而损害别人,所以佛陀教导我们:修养的第一个条件,就是不去伤害别人。
彼此感恩、行善 社会是群体的,只有一个人好或只有一个人向善还不够;希望拥有一个好家庭、好社会,就必须人人行善、彼此感恩。
个人是社会的起源 社会形态源自于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源自于个人的修养。若能先培养好个人修养,进而料理好家庭,社会秩序自然能渐上轨道。
何谓修行? 所谓修行,即“修”心养性,端正“行”为,常存惭愧心勤勉精进。如修学而不精进,不知反省自己,就是没有惭愧心;心无惭愧者,行为必然不端,遑论修心养性?
福至心灵 有量就有福,有福心就灵,是谓“福至心灵”。
不要小心眼 为人处事要小心、细心,但不要“小心眼”!
步入解脱门 平常多调伏自己的心念,培养正确的人生观。若能降伏“忧烦”的魔军,看淡世间的利欲,得时不贪着,失时无挂碍,这才是步入解脱门。
时时尊重他人 若想在世间成就事业,一定要先成就自己的品德;要成就品德,必须先从“随时随地尊重他人”的基础做起。
练心 人生在世,常会接触复杂的人事;所谓“修行”,就是要藉复杂的“人与事”来练心。
不散播是非 无意间的散播是非,虽然没有伤害别人的身体,但是却毁坏别人的名誉形象,这种罪过比伤害别人的身体还严重。
启发自我觉性 修行,得靠自己精进地启发自我灵明的觉性,不能期待不劳而获的成果。
以众人为重 学佛要注重道与理,关心人及事。能以众人为重,不计个人得失,在日常人事中自我磨练,以毅力、勇气突破障碍,才是真正学佛的精神。
苦修 苦修,是清心少欲、磨练吃苦的心志。
放弃忧愁惶恐 人一旦生活在忧愁惶恐中,就很容易丧失自信心而陷入怯懦与逃避的深渊。
不谈神通怪力 除了对人与事必段信实外,讲经说法也要合情合理,不可谈神通怪力、从动人心的言论;如此,才能提高正信的智识水准,引导众生走向善道。
修学三要 修学者三要:一、要有赤子之心——直心是道场。二、要有骆驼的耐力——工作时,要有骆驼般的耐劳和耐力。三、要有狮子的勇猛——努力精进如狮子的威猛。
同参 同参,是同修间彼此相互切磋、去除习气,唯存清净佛心的意思。
同道 同道,是指同修间若有错误的行为,可彼此更正、相互惕厉之意。
圣人无梦 古人说:“圣人无梦”,是形容圣人并不把梦当一回事,精神不执着于梦境,不理会梦中事,每天睡醒之后就面对现实的生活。
修行修心 修行人的心境,要如“鸟过白云,鱼跃水面”般——空中无迹,水面无痕;不为消逝事物而烦恼,心境安然而自在。
戒、定、慧三学 戒是不起心动念,守住本分,戒掉一切名闻利养的贪念;“定”是遇到任何困境,都能守持志节、临危不乱;“慧”是能运心转境,于平静中突破重重困难。
四重德行 修行者为完成“德行”,日常生活不可离“四重”,即“言重、行重、貌重、厚重”。 “言理”即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能鼓励人心向上,并解开众生的心结;所以“言重”则“有法”。 “行重”即行仪庄重,举止有节;是故“行重”则“有德”。 “貌重”即待人接物能刚柔并济,令人欢喜亲近又不致轻浮,亦即孔子所说:“温而厉,威而不猛。”涵有“温、良、恭、俭、让”之威德;故言“貌重”则“温威并重”。 “厚重”即心宽意厚,善解人意,常怀欢喜心,乐于利益人群;所以“厚重”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