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准提咒脫繫閉難 |
  七俱胝佛母所說准提陀羅尼經(不空譯):『若被囚禁繫閉者。誦此陀羅尼速得解脫』 民國十六年春間,余在最高法院廣東分院任庭長時,有推事唐君藻芬忽倉皇至院,似重有憂者。詢知伊兄弟三房,僅得一子某甲,年已廿餘。於二月間回鄉看戲,為匪綁去,勒贖鉅金。 唐雖為法官多年,然素廉潔,又家人不事生產,實無以應。家中老幼,日惟以淚洗面,故憂之深。 余告以此皆由伊子多生業障所致,宜歸告親眷為之誦念準提神咒,當能解除業障,平安出險。 唐初不信佛法,惟以家人苦哭,姑令持誦此咒,藉殺其悲,而唐君母妻及其媳女則均出以至誠,日夕為之念誦。轉瞬月餘,唐子忽偕一鄉人平安返家。 闔家均喜出望外,詢知唐子被擄後,匪將其鎖禁一室,室內另有一被擄某乙在焉。守以持鎗三匪,日夕不離,匪首復時來巡視,實無法可以逃出。 顧唐子在匪窟日久,與三匪中之李某攀談漸熟,乘隙哀其挽救,李匪漫應之,謂俟有機會,當為設法。唐子喜甚,越數日,同室被擄某乙,已備款贖回,匪乃將唐子移禁他處,以免為人躡緝。 其時唐子又懇李匪為之開脫,李匪仍謂無機可乘,唐子始大失望,憂極入寐,夢見一老人,告以汝不必憂,明日有人救汝矣。 唐子醒後,以為幻夢而已。 翌日,忽見屋外有一拾豬糞者某丙過,唐子求其援救,某丙慨然允諾,詢以應於何時來,唐子答今晚七時。旋以告之李匪,李匪遂教其出銀備辦酒肉,邀同守匪三人共食。 兩匪大醉,熟睡後,丙某果依期而至,李匪令丙某背唐子,伊持鎗與之同逃。瀕行,復將醉匪轟斃。約行五里許,匪首聞風糾眾追至,李匪揮丙某背唐子速逃,己獨在後抵拒。 頃之,李匪中鎗死,唐子竟得逃歸,檢視衣褲,子彈洞穿纍纍,而身不受傷,奇已。家人詢某丙:「汝與君子不素識,汝又別無長技,何以聞其呼救,竟肯挺身救之?」某丙答稱,我先一晚夢一神人囑吾出外救人。 吾醒後,出拾豬糞,適見他向我求救,故答應為之幫忙耳,實在毫無把握也。 按準提菩薩為觀世音菩薩之化身,菩薩聞聲救苦,有求斯應,其大慈大悲真有不可思議者。竊謂李匪如瀕行時不將醉匪轟斃,則群匪追擊時,或可不致中鎗身死。蓋依因果之理,殺人者人亦殺之,理難逃免也。 此係余親身目見之事,絕無一點虛妄,爰此筆記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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