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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名律师买了一盒极为稀有且昂贵的雪茄,还为雪茄投了保险。结果,他一个月内把这些雪茄抽完了,保险费一毛还没缴,却提出要保险公司赔偿的要求。 在申诉中,律师说雪茄在“一连串的小火中受损”。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理由是“此人是以正常的方式抽完雪茄的。结果,律师告上了法庭还赢了这场官司。法官在判决时表示,他同意保险公司的说法,,认为次堂申诉非常荒廖,但是该律师的手上的确有保险公司同意保险的保单,证明保险公司保证赔偿任何火险,且保单中没有明确指出何类“火险”不在保险范围内。因此,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为了避免忍受漫长昂贵的上诉过程,保险公司决定接受这项判决。并且赔偿美金1.5万元雪茄“火险”。 以下才是最精彩的地方;律师将支票锐现后,保险公司马上报警将他逮捕,罪名是涉嫌24起“纵火案”!!!有他自己签进的申诉和证词,这名律师以“故意烧毁以投保之财产”的罪名定罪,有入狱服刑24个月,并罚款美金2.4万元。 以上为真实故事,并获选为“进期犯罪律师竟赛奖”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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