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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酒店管理专业的。利用暑假课余时间,我偶尔会参加一些公益活动,见到了许多需要帮助的孩子。如果有两个孩子同时需要救助,一个治愈的希望大,一个希望小,而一笔资金只能帮助一个孩子时,许多人就会选希望大的孩子。但我认为生命是平等的,这对另一个孩子不公平。请问,如果从佛教的慈悲观出发,您会作怎样的选择?为什么?
索达吉堪布答:这个难度比较大啊!我以前也碰到过。有一次,我遇到两个病人,一个说是癌症晚期,没办法救了;一个还有活下去的希望。当时,施主只能资助一个人的治疗费,他们就问我怎么办。
其实,从生命的意义上讲,每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但当时医生已下“病危通知书”了,说那个人病入膏肓、无药可救,把钱花在他身上也是杯水车薪;而另一个人,医生说还有一分希望。后来,我们经过共同商量,决定把钱用在另一个人身上。
从个人的角度讲,我们跟这两个病人非亲非故,对他们完全是平等的。可是若以医生的语言为依据,为了把钱花在刀刃上,不辜负施主的一番托付,我们只好作出了取舍。的确,没过两天,癌症晚期的病人就去世了,万一钱用在了他身上,希望也不是很大。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此时,一定要跟大家共同商量。佛教中也讲民主,世间人“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跟佛教的羯磨仪轨比较吻合。不然的话,让我一个人做主,也害怕担不起这个因果。所以,在这些问题上,大家还是要有民主意识,跟相关人员来商量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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