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本法师答:受戒时有戒法、戒体、戒行、戒相等四科门,南山律宗立此为戒四别,戒四别如何解释? |
 
如本法师答:何谓戒法?即泛指佛陀所制之律法,乃众生之轨范。凡五戒、八戒、十戒、具足戒(梵语upasampanna)、三聚净戒、十重戒、四十八轻戒等律法,通称戒法。盖戒系圣道之根本,因依此戒(梵语sila),得生诸禅定及灭苦之智慧,得免没溺于生死海,故为解脱途径之一,南山律宗立此为戒四别中之一者。 何谓戒体?即戒之体性。旧译无作,新译无表。指行者受戒后,于身所生防非止恶之功能。亦即对戒法之信念与奉持戒法之意志。戒体虽由作礼乞戒等作用而生起,但发得之后,即不假造作,恒常相续,故称无作;其外相不显著,故称无表。 何谓戒行?谓持戒之行为。受持佛陀所制之律法,能随顺戒体,动作身、口、意三业而不违法,称为戒行。南山律宗立此为戒四别之一。 何谓戒相?谓持戒表现之相状差别。如持五戒(梵语panca silani)、十戒,乃至二百五十戒,一一戒中各有差别,按其持犯之轻重,各有不同之相状。一般指切切实实遵守戒律之相状。此乃南山律宗所立戒四别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