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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春晚才知道什么是烂”。
大年里,语文出版社社长、教育部原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其博客上撰文炮轰央视春晚的“三大败笔”,顿时掀起了网络上对赵本山春晚小品《捐助》的批评。随后。《捐助》以品质之恶、编剧之烂、表演之劣,更兼以一剧三广告充斥铜臭,师徒赶集式的霸占春晚舞台,被某网站评为2010春晚最烂节目。
这样一致的批评声音几乎是赵本山20年春晚岁月里前所未有的。
网民将三大恶症直指《捐助》:一,持续并且严重强化了赵本山小品多年来歧视和侮辱弱势群体、贩卖低俗的品质,随意贬损丧夫的单身女性和受捐对象,使之成为剧中取笑对象。二,这个小品的编排完全脱离生活,所谓“捐助”剧情和主题都建立在对当下中国现实的无知误识基础上。三,在剧情设置和角色安排上,不仅生硬植入三个广告(为春晚单个节目植入广告之最),而且把一个角色分为两个角色,赵本山得以在此小品中“一拖四”上了“五个赵家班”(为本届春晚小品演员之最)。这样的“精心编排”,致使格调低俗、内容虚假的《捐助》彻底崩溃,成为2010春晚无与伦比之最烂节目。
曲解捐助精神 有网友称,在植入广告为春晚之最、歧视弱势群体、对我国当下教育制度的空前无知的表面下,《捐助》真正的问题是——赵本山用一个看似倡导做好人好事的“捐助”,误读了捐助和与其相关的价值标尺和是非观念。
在《捐助》里,赵本山原本打算捐3000元钱的,结果捐出3万元,这不但是他的全部,也把他亲家利用来相老伴的钱全部搭上了。对于这样的重大失误,赵大叔对亲家毫无愧疚之意,反而以为自己在做好事而理直气壮。虽有助人之心,但最后却步入拿钱买“面子”误区。捐助捐的究竟的善心还是“面子”?
待到被捐助对象“寡妇”孙立荣出场,更是让人大吃一惊——不是下跪,就是喊爹,甚至把自己的后半生相托。这不是真正的受助,人的尊严在这里变成3万元可以买断的东西。
教育部原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博客直言:“我国的许多传统美德教育如诚实、朴实、同情弱势群体和有错即改等等都被这台春晚颠覆了。”
著名学者吴祚来就《捐助》提出了严厉批评:(编导)对那些弱势群体的内心感受,完全可以弃之不顾,因为这些人没有话语权,甚至没有收视机会,他们只能低眉顺眼,靠他人恩施过日子、下跪说感谢。
有网友指出,被捐助者除了金钱受惠外,受助的更应该是“心”,是自强之心,是回报之心。而在小品《捐助》中,不仅缺乏对这方面的描写,更是对捐助精神的曲解和误读。
多捐金额可以退回 据媒体报道,小品《捐款》并非无端编造,它是编剧根据报纸上一个发生在辽宁的真实捐助事件而改编的。
疑问随之而来,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人真的多捐了钱,小数点的前进后退造成的误捐,是否能要回呢?
对此,国内慈善公益事务专业法律顾问梁枫律师表示,赵本山错误地把3000块钱捐款打成30000块钱,是一种存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以撤销的民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存在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行为人拥有申请撤销的权利。
并且涉及民法的基本原则,即自愿原则。现行《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该根据捐款人的本意确定捐款,将多捐的部分退还,捐赠票据按照捐赠人最后确定的捐款数额开具。
至于有人认为,赵本山捐钱是一种道德行为,属于诺成性的捐助行为,具有不可撤销性。但赵本山的真实意思是捐出3000块钱,并非捐出30000块钱,除了符合其真实意思的3000块钱捐款外,有权通过请求撤销赠与返还27000块钱。“寡妇”所获得的超过3000元合法赠与的部分财产属于不当得利,由此形成与钱大爷的不当得利之债,应当履行债务人的义务。这种法律关系和法律性质,并不会因全球现场直播而丝毫更改。法律远比小品有趣!
捐助程序不合理 昨天,有基金会专业人士告诉记者,其实,只要略一琢磨,就会发现《捐助》的情节经不起推敲,编剧显然不熟悉捐助程序。
在实际捐助中,不论是捐助前工作人员的提示,捐助后捐助凭证的出具,是有很多道关口可以阻止多捐的事情发生,绝不会由网站的主持人得知捐助人的银行信息,并来告之。
据记者了解,在湖南省拟定的国内第一个《募捐管理条例(草案)》中,对捐赠人的义务和募捐物的接受有了更详细的规定。该条例规定:捐赠人兑现捐赠承诺,保证捐赠的财产是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募捐组织接受募捐所得时,应当确认银行票据,或者当面清点现金、验收物资,向捐赠人出具省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捐赠凭证;捐赠人放弃接受捐赠凭证的,募捐组织应当做好记录,并存档备案。——这些都可以确认真实的捐款金额,避免多捐错捐的情况发生。
而在透明化网络爱心互助平台施乐会的负责人潘淦平看来,即便是网银捐助也不会发生类似的事故。潘淦平表示,施乐会对每次捐款都进行了限制,批量捐赠每次只能10元。在这里的捐赠,捐赠人可以在网站首页看到所有资金的流向,还有兑现汇款截图证明,保证透明。
难以忽视的歧视 《捐助》演绎的应该是一颗慈善的心,而本山的捐助被指宣扬的是一种“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捐助》捐的本来应该是一颗心,却被披上了“金钱”的外衣,变成了赤裸裸的交易和婚姻买卖。
被捐助的贫困生母亲感恩之心可以理解,错误就在于交不起学费的母亲砸几千元购买的高档酒回报恩人,这与现实情节严重脱节。贫困母亲被3万元的表象迷惑的要把婚姻搭进去,不知是感恩还是拜金。
小品中多次提到“寡妇”这个字眼,让人心里颇不舒服,台下有海地献身英雄的妻子,电视前有四川灾区的留守母亲,不知道她们听了心里什么滋味和感想。
至于捐助后而来的感谢需要用什么方式表达,是否需要下跪送重礼?
累计捐款次数突破9万余次的施乐会倡导的是:对受助人保持平等互助的心态,对爱心网友抱着尊重、信任、友好,倡导大家用心交往,用诚意感动。因为捐助人和受助人天南地北,写感谢信、打电话、网上留言就是最主要的感谢方式,无需下跪更不用送重礼。
也有网友认为,不能完全忽视《捐助》的讽刺作用。农民大叔的误捐是对明星“诈捐”的挖苦。而如今,很多明星为了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面对各种公益活动,口口声声说要捐多少多少钱,但总有一些明星痛快了嘴后,鲜有实际行动,因此而遭曝光。在这点上,这样的明星、公众人物自然更应遭到大家的唾弃。
有网友预言,如果不出意外,5天后,在农历正月十五“我最喜爱的春晚节目评选活动”中,赵本山的小品仍将榜上有名。2月21日,在中国公益组织群里,有草根NGO负责人针对小品《捐助》留言:我们只能说,公益是一种习惯,把一时的爱心冲动转化成习惯,转化成生活方式,这条路还很长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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