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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根据《坛经》中的记载,六祖惠能最初因听闻《金刚经》而心有所悟,遂前往黄梅求法。后来五祖为惠能密付心法,也是为他讲说《金刚经》,使他“言下大悟”。因此,在惠能的禅法中,般若思想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在宗宝本的《坛经》①中,记载了惠能与神秀、法达、志道、智常等人之间的公案,通过他们思想上的碰撞,凸显了惠能作为一位开悟见性的宗师所具有的非凡智慧,也批驳了作为常人以凡夫知见来妄测佛意而产生的种种偏执邪见。深入理解《坛经》中蕴含的般若思想,对于正确地把握惠能的禅法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一般的凡夫,不是执“空”便是执“有”,而真正的般若智慧远离了空有二边,是为中观正见。因此,本文将从“空”与“有”两个方面来探讨惠能的般若中观思想。 一、对执“有”者的驳斥 在《坛经》中直接反映惠能与神秀见地差异的莫过于两人为五祖所作的偈颂。我们先看神秀的偈:“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他认为人身中有一个恒常实有的菩提佛性,它如同一面大圆镜一样的圆明,但却会被客尘烦恼所障覆。因此必须要“时时勤拂拭”,即时时的除灭妄想烦恼,来显发心中本有的真如佛性。作为教授师的神秀必然是熟读经书的,他的这一首偈,高度概括了一般人对真如佛性的认识,具有典型的代表性。他在这里指出了烦恼与菩提的二元对立——真如佛性是善,而妄想烦恼则是恶,修行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排除妄想烦恼,显发真如佛性的过程。应该说,这首偈指出了一个从凡到圣的渐进的修行过程,在未见道之前不失为接引众生的方便。因此,五祖让众人焚香礼拜,说“依此偈修,有大利益”。但它很显然不符合般若中观思想。以般若中观来看,菩提与烦恼并非二元对待,从胜义谛来说,它们都是假名的安立,从本性上说没有任何区别。因此,惠能的偈子说:“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②”这里,他不认为有一个绝对实有的菩提佛性在,也不认为有真实的烦恼尘埃在,从究竟了义的角度看,一切法无自性,本来平等,烦恼与菩提并无差别。烦恼无明的现起,正如水上起了波浪,这波浪虽然有动的相,但其本性并未有任何改变,并不是浪平静了才是水,而是在波浪涌动的当下它就是水。因此,惠能在为印宗开示什么是善根佛性时说:“一者善,二者不善,佛性非善非不善,是名不 二。蕴之与界,凡夫见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佛性。”③ 对于执著真如佛性和烦恼实有者,惠能的《真假动静偈》是最好的说明:“一切无有真,不以见于真;若见于真者,是见尽非真。若能自有真,离假即心真;自心不离假,无真何处真?”④他在这里明确指出了,如果执著菩提和烦恼实有的话,永远也无法真正证悟菩提;如果能够了知烦恼本无自性,去除了心中的这种虚妄分别,那么当下就是真如实相。 另外一个执“有”的例子是志道。志道读《涅槃经》十余年,但他所理解的法身却是“法身有常,无知无觉”,“法性是生灭之体,五蕴是生灭之用,一体五用,生灭是常,生则从体起用,灭则摄用归体。若听更生,即有情之类,不断不灭;若不听更生,则永归寂灭,同于无情之物。如是则一切诸法被涅槃之所禁伏,尚不得生,何乐之有?”⑤他的这种知见即一般哲学上所谓的本体论,现在很多研究佛学的学者也有与之相似的观点,将法身或是佛性视为一种本体。但这绝非佛法正见的中道观。志道认为色身的五蕴是由法身本体所显现的用,寂灭涅槃是生灭的消除,是一物不起的死寂。这是典型的凡夫妄心的猜度,以为涅槃大概就是这个样子。事实上中观认为“无自性性是诸法自性”,因无有自性故,生是幻生,灭是幻灭,并无一个实在的生与灭在。龙树菩萨曾在《中论。观因缘品》中明确提出:“不生亦不灭,不常亦不断,不一亦不异,不来亦不出。”⑥所以惠能说:“刹那无有生相,刹那无有灭相,更无生灭可灭,是则寂灭现前。当现前时,亦无现前之量,乃谓常乐。”⑦这是彻悟了诸法本空,不生不灭的诸法实相,当体契入法性,当下即是涅槃,又哪里存在一个禁伏一切诸法如同无情之物的涅槃呢?对于涅槃,凡愚说这是死,外道说是断灭,二乘人认为是一切都无所起无所作,这都是六十二见之本。所以六祖说:“惟有过量人,通达无取舍,以知五蕴法,及以蕴中我,外现众色象,一一音声相,平等如梦幻。不起凡圣见,不作涅槃解,二边三际断,常应诸根用,而不起用想。分别一切法,不起分别想。劫火烧海底,风鼓山相击,真常寂灭乐,涅槃相如是”⑧。真正的涅槃,并非一片死寂,相反,是成就一切法而又不著一切法的。所以惠能说:“无一法可得,方能建立万法”。这与一般本体论者的猜度是何等的差异! 佛法实相超越了常与断、善与恶、空与有、生死与涅磐的二边。惠能说:“烦恼即是菩提,无二无别。若以智慧照破烦恼者,此是二乘见解,羊鹿等机。上智大根,悉不如是”,“明与无明,凡夫见二,智者了达,其性无二。无二之性,即是实性”。⑨翻开《中论》,我们就会发现,这与龙树的中观见几乎是毫无差别。在《中论。观涅槃品》中就有对涅槃这样的描述:“无得亦无至,不断亦不常,不生亦不灭,是说名涅槃”,“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世间与涅槃,亦无少分别。涅槃之实际,及与世间际,如是二际者,无毫毛差别。”⑩对于这种见地,如果不能契悟般若空性,是根本无法理解,也根本无法想象的。 二、对著“空”者的批驳 在开示智常的一段公案中,智常曾转述大通和尚神秀对本性的描述:“汝之本性,犹如虚空。了无一物可见,是名正见;无一物可知,是名真知。无有青黄长短,但见本源清净,觉体圆明,即名见性成佛,亦名如来知见。”11在这里神秀所理解的见性成佛,是一个空无一物,只有一片清净圆明的境界。惠能却认为这还著了一个“空”在,仍然是凡情知见,不是菩提。因此他说:“不见一法存无见,大似浮云遮日面;不知一法守空知,还如太虚生闪电。此之知见瞥然兴,错认何曾解方便。”12虽然口头上说“不见一法”,却还存了一个“无”在,这已经是执著了。那么惠能所说的“空”又是如何呢?“莫闻吾说空,便即著空。第一莫著空,若空心静坐,即著无记空。善知识,世界虚空,能含万物色像。日月星宿、山河大地、泉源溪涧、草木丛林、恶人善人、天堂地狱,一切大海、须弥诸山,总在空中。世人性空,亦复如是。善知识,自性能含万法是大,万法在诸人性中。若见一切人恶之与善,尽皆不取不舍,亦不染著,心如虚空,名之为大,故曰摩诃。”13惠能的“空”,是指因不著一切法,故而能包容一切法,明了一切法,应用无碍的广大境界,这与神秀的“无有青黄长短,但见本源清净,觉体圆明”是何等的差异! 惠能呵斥那种教人静坐一念不起的修法,他说:“迷人著法相,执一行三昧,直言常坐不动,妄不起心,即是一行三昧。作此解者,即同无情,却是障道因缘。”他指出:“于诸境上,心不染曰无念。于自念上,常离诸境,不于境上生心。若只百物不思,念尽除却,一念绝即死,别处受生,是为大错。”14他所说的“无念”,不是一念不生,而是“即念而无念”,是应对一切境界心不染著,这与那些执著了一个“空”字的顽空者也是有着根本的不同的。 三、对惠能思想的综合评价 通过以上对空有两个方面的探讨,相信能使我们对惠能的般若中观思想有了一个大致的印象。值得注意的是,惠能的时代涅槃经已十分流行,受到涅槃佛性思想的影响,他在弘法中也常常提到诸如“自性”、“真如本性”等,这与早期的般若空宗只破不立的思维方式已有所不同。杨曾文先生曾说到:“他(惠能)的顿教禅法绝不是局限于般若空宗的范围之内,而是用大乘的中道不二的思维模式将大乘有宗的佛性思想与般若空义有机地结合起来,要求既体悟一切事物本性‘空寂’、‘本源空寂’,又要认识‘性含万法’,避免‘无记空’,做到对外‘于相离相’,对内‘于空离空’……然而应当指出的是:慧能的禅法从总的倾向来看,所具有的般若中观色彩似乎更加浓厚……因此慧能将自己的禅法笼统地称为‘摩诃般若波罗蜜法’是有道理的。正因为这个原因,后世也把禅宗简单地称为‘空宗’”15。杨先生的这种见解应该说是比较客观的。惠能所说的“真如本性”、“佛性”等,毕竟都是建立在般若中观的基础之上来谈的,是超越于空有二边的,因此绝不可以错认为他是在指一个实有的本体,否则便会落入如志道一般的错误之中。惠能在谈法身、报身、化身时曾说过:“若悟三身无有自性,即明四智菩提”16,明确指出了,即使是法身也是无自性的,也不是一个实在的本体。契入诸法实相,当下即是涅槃。考察惠能的思想始终不能离开般若中观这个根本。 应该说,惠能的世界观和修行观与一般常人之间的区别是非常明显的。他的知见,来自于明心见性后,对诸法实相的直接体悟和把握。如果没有契入实相,无论如何钻研经典,总是很难摆脱落入空有两边的过失。惠能的思想来自于体悟,他的开示也是为了指引后人悟入实相,因此,正如佛家著名的指月之喻,一切的语言文字只是指月之指,而并非月的本身。要想真正理解惠能,不能仅仅局限在哲学思辨的层面来分析他的语言,只有通过实际的修行来体证。 1.《坛经》的版本向来有好几种,其内容也有一定的差异。本文所根据的是宗宝的校编本,这个版本在中国比较流通,包含了宗宝所增入的弟子请益机缘等内容,研究材料更为丰富,思想特点也更为清晰明显。 2.敦煌本为:“菩提本无树,明镜亦无台。佛性常青净,何处有尘埃。又偈曰:心是菩提树,身为明镜台。明镜本清净,何处染尘埃”。相比之下,宗宝本的“本来无一物”,对凡夫执有的执著破的更为直接彻底,更符合般若空观,耐人寻味。 3.《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49页下 4.《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60页下~361页上 5.《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7页上 6.《大正藏》卷三十第1页中 7.《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7页上 8.《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7页上~中 9.《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60页上 10.《大正藏》卷三十第36页上 11《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6页下 12《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6页下 13《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0页上~中 14《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3页上 15见杨曾文先生《敦煌本坛经的佛经引述及其在慧能禅法中的意义》一文 16《大正藏》四十八卷第356页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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